“两道防线”都失守——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
2012年11月28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发布的一组视频和照片迅速成为当日互联网上的大热门,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围观。据该微博爆料,时任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的单增德长期与一名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该情妇纠缠不清,为了甩掉“包袱”,竟公然动用警力将其非法拘禁。微博上还贴出了单增德为情妇写下的所谓“离婚承诺书”,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自今天开始一个月之内(至12月20日止)与张风云离婚。离婚后与苏春媛结婚。特此承诺。”落款为“单增德”,并按有红色手印。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该承诺书的末尾竟然还留有“见证人”一栏,上书: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史访。这份离奇的“离婚承诺书”惊现网络之后,社会各界的视线都聚集到了这里,各色揣测、各种声音纷至沓来。对此,当地官方网站迅速作出回应,发布讯息称:“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核实此事,当前尚无结果,有调查结果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随后,山东省纪委也着手介入调查此事,经立案调查,单增德与苏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收受他人贿赂等情况均属实。2013年3月,单增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其涉嫌受贿等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7月17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单增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一审宣判后,单增德提出上诉。2014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对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单增德,生于1961年7月,山东烟台莱州市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历任山东省经委人事处副处长,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中共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莱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并出任第十五届莱芜市人大代表。2011年12月31日,单增德被任命为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同时兼任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出生在莱州市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一名民办教师,母亲则终日务农,辛苦供养着兄妹四人,家境极为贫寒。作为高考恢复之后的第三届大学生,单增德于1979年8月考入了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系内燃机专业。入学后,他积极要求进步,得以在1983年6月,以一名在校学生的身份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单增德参加工作,在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任总工程师办公室干部。一毕业就端上了国企的铁饭碗,单增德工作后可谓一帆风顺,33岁就被提拔为山东省直机关的副处级干部,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从红极一时的国企职工到一帆风顺的公务员,从一个农村苦孩子到一名副厅级干部,单增德也曾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了自己在仕途上最为得意的一段路程。“我从小就懂得如果想出人头地就要靠自己。”他在接受讯问时仍不无自豪地说道,“我用不足20年的时间,达到了很多人一辈子的目标。”是啊!穷苦孩子的奋斗之路无疑是艰辛而曲折的,要付出更多常人无法想象的辛苦,但就是这样多年奋斗拼搏才换来的好日子,单增德却没有好好珍惜。
单增德的突然落马,着实令熟悉他的干部群众们大为震惊,在这些身边人的眼中,单增德还算是一个不错的领导干部。一名与他共事过的工作人员曾这样描述单增德:为人挺随和,也没有什么架子,工作能力非常强。另一名与单增德熟识一些的干部则透露,单增德私下里很幽默,席间喜欢讲些趣事笑话,善于活跃气氛。他的人脉也很广,前来看望他的朋友非常多。“单增德性格直爽,不拘小节,爱交朋友,他的‘朋友’的确很多。这在有的人看来可能是他的优点,但从廉洁从政的要求看,反而成了单增德致命的缺点。”一名办案人员这样中肯地评价单增德。该办案人员认为,单增德的法纪意识已经淡薄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法盲”:在单增德看来,收别人钱物不过是正常的人情来往,与女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也只是些生活小节,甚至在落马之后,还觉得自己只是生活作风有问题,“不算大事”,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之后,则表现得十分惊讶。案发后,单增德自己也表示追悔莫及:“朋友请托,该办、可办、办了,收了钱物,感觉心安理得;对朋友请托不该办的违规之事,如果办了,面对送来的钱物,觉得更应该收下。我冒着风险给你办了这个事,难道不应该吗?现实中,自己就是这样,一步步,一件件,由小到大,由该办的办了到不该办的也办了,把自己办成了腐败分子。”其实,单增德彻头彻尾地理解错了“朋友”两个字,他认为朋友交往就必然会与利益牵扯到一起,为人要仗义,就得为朋友摆平事情,两肋插刀。前面提到的“离婚承诺书”中的女主角苏某就曾经是单增德的“朋友”之一,“离婚承诺书”在网络上疯传,也正是两人的畸形关系酿成的恶果。
苏某也是一个厉害角色,作为莱芜生意场上小有名气的女强人,她一直在商界打拼事业,迟迟没有结婚。“就工作而言,她还是比较成功的。”办案检察官曾这样介绍她。说起来,苏某能够与单增德相识也与“朋友”间请托办事有关。当时,苏某打算在莱芜市开一家公司,在跑手续的过程中几次受阻之后,经人指点找到了单增德,请他帮忙加以疏通。事情很快办妥了,苏某随即给单增德送上了5000元人民币作为谢礼,但单增德并没有欣然收下,反而当即将这笔钱退还给了苏某。这种帮忙办事却不收谢金的“侠义”行为,使单增德的形象在苏某心里瞬间高大伟岸起来。于是,两人开始以“朋友”相称,互相关心,倾吐心曲,在一个醉意朦胧的夜晚,两人突破道德底线,发生了两性关系,自此,苏某成了单增德的情人。之后,苏某一片痴心,多次要求单增德离婚并与她结婚,此事在莱芜市闹得满城风雨。单增德为了息事宁人,曾先后几次将收受的赃款赃物合计20万元人民币和600克黄金赠送给苏某。在与苏某纠缠不休的同时,单增德仍旧忙里偷闲、四处“斩获”美色,于2007年至2008年间,先后多次与其他女性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为了稳住局面,在苏某的软磨硬泡之下,单增德写下了那份“离婚承诺书”,并让省农业厅的一名工作人员签名做了见证人。那时,他肯定做梦都想不到这份“离婚承诺书”会令自己红遍网络,甚至革职查办、身陷囹圄。看到单增德一直推三阻四、敷衍了事,苏某心里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等到那个苦苦追求的结果,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手中的“离婚承诺书”拍照后传到网络上,一下子捅了出去。被广大网民疯狂转载围观之后,事情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从那一天起,单增德的仕途戛然而止。
“离婚承诺书”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着,群众都屏息凝神,等待一个明确的说法。一切都比单增德想象中来得更快,事发第二天,他还没有走到单位,山东省纪委的同志已经在前来找他谈话的路上了。当神兵天将般的纪委工作人员站在单增德面前时,心惊胆战的他一下子慌了手脚,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婚外情的经过,还将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单增德的问题果然不止作风问题那么简单!办案人员以“离婚承诺书”事件为切入点,迅速瓦解了单增德的心理防线,他很快就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其他事实,多年来累计受贿数额高达百万元,问题十分严重。立案侦查后,受山东省纪委移交、山东省检察院指定,滨州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历经4个月的缜密侦查,最终查明单增德在担任莱芜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期间,涉嫌受贿金额达人民币737.0472万元!
单增德违纪违法的时间跨度很大,查实的最早一次受贿发生于2003年1月,最晚一次则在2012年10月。调到莱芜之后,单增德深感自己虽然身为市领导,但并没有真正地融入当地的圈子。他的思想开始转变,认为“只有钱才能改变一切,有了钱才能提升自己的层次”。他决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就这样,单增德终于踏上了贪腐的不归路。从2003年1月到2012年10月的近10年间,单增德对送上门来的不义之财从不客气,甚至多次主动索取贿赂:2008年6月,向吕某某索要人民币50万元;2009年9月,主动向有求于他的公司提出为自己装修房屋、提供材料等一系列要求;2010年5月至6月,向某公司总经理郭某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2011年12月,向莱芜市某局局长张某某索要面值5000元的山东一卡通4张,合计人民币2万元……现金、购物卡、银行卡、金条,单增德统统来者不拒,给什么都敢要。从向他行贿的24个单位及个人手中,单增德收受各种财物的总价折合人民币737万余元。单增德则利用职权为请托人在办理国土出让手续、争取专项资金、工程招标以及职务安排、就业招考等方面提供方便。急剧膨胀的贪欲吞噬了单增德的良心与理智,同样被断送掉的,还有他曾经顺风顺水的仕途和励志向上的一生。
没有黑暗压得住光明,没有罪恶逃得过法律的审判,山东省高级法院最终驳回了单增德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单增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案情分析】
2014年7月,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在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在检察机关长达14页的起诉书中,共指控单增德分24项77次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最多的一次为50万元。检方指控,单增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其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及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24个单位或个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贵重物品等财物,为他人在办理土地开发、职务安排、就业招考、政策奖励等方面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折合人民币共计737.0472万元。其中,2006年3月,单增德收受山东泰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宾某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赠送的帕萨特轿车一部,价值人民币24.28万元;2007年至2008年,单增德先后3次在济南家中收受莱芜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洪某某送上的贿赂款项合计人民币130万元;2008年春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单增德先后5次在办公室收受张某某所送的人民币5万元;2012年10月,单增德收受山东省康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托人送来的面值5000元的山东一卡通2张,共计1万元。
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单增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他共有4次索贿行为,索取他人财物共计66.9875万元人民币,对该部分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因其在接受山东省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本案全部犯罪事实,以自首论,依法可从轻处罚;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部分涉案赃款赃物,折合559.6036万元人民币、1.1万美元、100克金条2根,其中单增德近亲属代其退还部分赃款,包括442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100克金条2根,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以受贿罪判处单增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一审宣判后,单增德提出上诉。
2014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单增德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廉政提醒】
单增德落马似乎为时下频频提及的“情妇反腐”提供了又一有力佐证——由一个包养情妇的揭发网贴引出了隐藏其后、利欲熏心的贪官。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反腐监督手段,曾经有人开展过一项题为“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其中,高达74.6%的参与者选择了“网络曝光”的监督方式。单增德案作为山东省查办的第一起网络曝光的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纪委部门的迅速反应、及时介入和严肃查办,得到了网友们一致点赞。
平心而论,如果坚守住人生的底线,单增德会是广大青年争相效仿的励志楷模,是穷苦孩子上升的标杆与人生榜样。遗憾的是,他没有!而是放纵了自己的欲望,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于是,仕途毁于一旦,人生走入穷途末路!
初到莱芜,单增德在心底不止一次地立誓要做一名好干部。从省直机关处级干部中选拔出来提到副厅级,在地市进常委,一想到自己的幸运与组织的信任,他就漾起满心的感激,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据曾与其共事过的同事介绍,到莱芜就职后的单增德,工作一直很勤勉。那么,他又是怎样动摇了心智,滑入了腐败的深渊呢?
据单增德在讯问中自述,他竟是因为一次打球经历而萌生了贪欲。一次,单增德去一家大公司参观,参观结束后,公司老板请了几个朋友,本来是打算陪同单增德活动一下。可谁料,在场的其他人网球都打得非常好,唯有单增德一个人对网球一无所知,甚至连如何握球拍都不会。一向顺风顺水、颇具优越感的单增德心理不平衡了,他感觉自己的春风得意受到了不小的打击,自己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融进上流社会的圈子。自此以后,他开始对送上门的不义之财不再拒绝,有时甚至会主动索贿。此外,单增德之所以开始疯狂敛财,更多的原因则来自仕途上的失意——2006年,单增德未能当选莱芜市委副书记,这次打击使单增德自暴自弃,开始大伸其手、见钱眼开。“之前的仕途一帆风顺,导致受挫后心理上严重失衡。”办案人员评价说,在单增德看来,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就是升官。一旦无法升官,他就开始在金钱和女人身上寻找满足与平衡。据统计,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莱芜市常务副市长期间,单增德先后收受贿赂70余次,在此期间收受的贿赂数额占到了总受贿额的80%以上,期间,单笔收受莱芜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洪某某送上的贿赂款50万元,达到单增德单笔收受贿赂的最高金额。如果说在此之前,他的贪腐行为还算“有所节制”,只限于在逢年过节时收受红包的话,那么,从2006年开始,单增德就进入了来者不拒的阶段,实现了票子、车子、房子、女子、位子齐全的“五子登科”:不分场所、不管对象地接受他人贿赂;收受企业老板赠送的帕萨特轿车一辆;向人索要价值19万元的红木家具;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极为讽刺的是,到莱芜走马上任的第一天,单增德就为自己设下“两道防线”:第一,女人不能碰;第二,不该要的钱不能要。可惜他并未坚持初心,将自己曾经的坚守视若惘然、肆意践踏——敛取钱财,发展婚外情,甚至承诺与情妇结婚,因一封荒唐的“结婚承诺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正是这样,过分的欲望和贪婪毁了一个前程大好的党员干部。直到现在,单增德都忘不了自己当初寒门苦读时的那份艰苦:“我印象最深的是玉米面大饼子,就着咸菜,一带就是一个星期,它们凉了很难下咽。”他一直相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却独独遗忘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忘记了勤学使人上进,贪腐却会前功尽弃、颠覆人生。宋代的“包青天”包拯有一句流芳千古的为官箴言: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切记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愿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