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色,但不贪财——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
2012年11月,互联网上曝出疑似有关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随后,重庆市将这一事件定性为实名举报,迅速展开调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该网络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同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的犯罪问题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9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雷政富,重庆市长寿区人,1958年7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四川省长寿县政府副县长,重庆市江津市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重庆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雷政富的落马,可以说是祸起不雅视频,那么,这段所谓的不雅视频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不雅视频中的女性名叫赵红霞,化名周小雪,出生于1982年,是重庆市开县赵家镇人。2007年,25岁的赵红霞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已婚的重庆商人肖烨,几次接触后成为他的情人。年末,赵红霞在“男朋友”肖烨的安排下,进入他的公司——香港华伦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重庆永煌集团)工作。肖烨告诉赵红霞,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了上千万,希望赵红霞“帮自己一把”。在肖烨等人的反复劝说下,赵红霞最终答应了肖烨的要求。2008年1月,雷政富开始联系赵红霞,按照肖烨的指示,赵红霞先后四次与雷政富单独见面,其中包括三次开房。2008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一场“捉奸”大戏悄然上演。肖烨安排赵红霞与雷政富开房以后,指使尾随而至的手下王建军等二人假扮“周小雪”的男朋友闯入房间,捉奸在床,并给雷政富看了其与“周小雪”上一次开房时发生性关系的偷拍视频。就在雷政富惊慌失措之时,肖烨适时登场,以王建军老板的身份居中调停,化解危机,许诺“这个事情我会处理好”,使雷政富得以顺利脱身。2月16日,肖烨致电雷政富并与其见面,返还性爱光碟的同时,肖烨告诉雷政富,自己有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启动资金500万元,因资金紧张,希望对方能帮其筹到300万元款项。雷政富直到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赵红霞不过是拍摄官员性爱视频的诱饵,自己早已落入了别人做好的“仙人跳”圈套,但如果不答应,肖烨手中一定还有备份光碟,牵涉自己的性爱视频就会被曝光。无奈之下,雷政富想到了北碚区某集团的老总明某某。翌日,三人秘密会面,在雷政富的见证下,明某某爽快地答应了肖烨借款300万元的要求,同时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到时连本带利一并归还。说起明某某此人,与雷政富也是颇有渊源,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期间,雷政富曾接受明某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碚区某集团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等提供帮助。不出所料的是,“借款”到期后,肖烨并未按约归还300万元本息。雷政富得知后,向明某某提出由自己代替肖烨偿还欠款,明某某当即拒绝并明确表示这笔钱不用再还了,雷政富也予以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在雷政富的催要下,肖烨通过公司转账归还了明某某100万元,其余的200万元则再无下文。其间,肖烨的公司还通过雷政富获得一处整治和改造工程并从中获利。
2013年5月1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雷政富涉嫌受贿罪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28日,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雷政富不服一审判决,于7月3日下午由律师代为提起上诉。9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分析】
2013年6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明确指控雷政富受贿316万元,分为3笔,其中最大一笔受贿款数额达300万元。辩护律师为雷政富做了无罪辩护,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受贿数字一一提出异议。雷政富全面翻供,自称与赵红霞是“耍朋友”、“恋爱关系”,之所以会答应借款300万元是受到肖烨的欺骗,并且涉案的300万元仅属于明某某和肖烨企业间的民间借贷。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在美国考察学习期间收受某公司1万美元好处费、为范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而收受其给予的10万元人民币两笔受贿均予以否认。庭审中,控辩双方就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雷政富收受的1万美元是否属于受贿款、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在最后陈述中,雷政富表示:“那300万元的确是借款,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过贪恋,也没有让明某某替我买单之嫌。我虽然比较色,但我不(是)贪财的人。”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此,该院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对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予以追缴。
雷政富提起上诉后,2013年9月6日,重庆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法院认为,明某某与肖烨事前并不认识,对其个人信用、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情况也毫不知情,之所以会答应出借资金都是基于雷政富的要求,况且雷政富曾为明某某的公司在承接工程及工程提前回购、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谋取过利益。而雷政富在受到要挟后会想到联系明某某进行“借款”,就是因为其知道明某某此前曾得到过自己的帮助,并希望继续得到自己的关照。而明某某答应借款给肖烨后,又放弃对该“借款”的追索,实际上就是明某某为肖烨敲诈雷政富的款项买单,这样做都是基于雷政富的职权,对此雷政富也是明知的,双方具备权钱交易的性质,符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财物的法律要件,构成受贿罪。
9月17日上午,就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一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廉政提醒】
雷政富与年轻女子在宾馆内性爱淫乱的不雅视频在互联网上曝光后,一时之间,众说纷纭,沸沸扬扬。视频公开63个小时后,雷政富被免去区委书记职务,并被立案调查。被网友戏称为“被不雅视频秒杀的区委书记”。
6月19日是雷政富受贿案开庭审理的日子,一大清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就聚集了数十位扛着摄像机、举着照相机的记者。而在法院二楼的第六审判庭,当地的政府官员、媒体等近50位代表参加了这次庭审。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参加庭审的境内外媒体有18家之多,此外,还有多达数十家媒体发出过旁听申请,均未获得许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雷政富,其庭审现场为什么能够吸引这么多眼球、聚焦这么多视线呢?
这大抵就是公众呼声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了!因网络爆料首先暴露在公共视野中,进而落入纪委的视线,这种“落马”轨迹再一次证明了人民监督和网络反腐的力量。从陕西的“表哥”到广州的“房叔”,再到重庆的雷政富,近年来,网上爆料、网络举报……类似的网络反腐和舆论监督机制,越来越频繁地活跃在反腐第一线上,与传统方式有所不同,却同样显示出威力,甚至可以说居功至伟,掀出了不少深藏不露的蛀虫与巨贪。
而“重庆不雅视频案”始末,重庆市对网络爆料的及时跟进也让人刮目相看。重庆市政府先后两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明确表态,充分显示了对网络举报反腐路径的重视与肯定,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以及对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其对于公众要求彻查真相的呼声之积极响应,对问题官员的追究力度与办事效率都值得赞赏与充分肯定。微博的持续围观,网民的接力搜索和深入查证,强大的民意支持,一步步压缩了道德腐化干部的遁形空间,削弱了贪腐行为的隐蔽能力,为体制反腐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和外部保证。
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固然捍卫了人们的话语权,但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纷繁芜杂、真假难辨的信息来源。以雷政富案为例,网络上就存在着众多不同的声音:有人会额手称庆,连声叫好。有人会做揶揄调侃之语:浸淫“贵圈”多年,就查出这么3笔似是而非的受贿款项,已经实属不易、称得上好官了!还有人会为其叫屈:被敲诈勒索的300万元究竟算不算受贿,似可商洽。纪委如此查,也不过10来万元,比起那些大贪,还真不算什么。量刑也似乎要看官大官小,13年看来是照顾网络压力罢了!就连雷政富本人也叫屈不迭,嚣张地放言:“我虽然比较色,但我不(是)贪财的人。”在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宣判之后,他情绪激动,站在被告席上不肯离开,坚称要发表意见。
反腐败是一场历久弥新的持久战,单纯依靠虚无缥缈的网络,既不现实,也不稳固牢靠。当前的腐败治理似乎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固本清源最终要靠制度和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已传出了反腐倡廉的新信号,标志着今后的反腐败斗争,要在法治化、制度化上下工夫、下力气。防治腐败首先要把治标进行到底,然后用制度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标本兼治。中央已经拿出了政治决心和政治智慧,在反腐败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