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徽商的作用
历史上徽州地区山地多、水田少,束缚了粮食作物的大面积种植,但林业获得了长期发展。到了清代徽州林业生产更加兴盛,人工营林大范围出现,林木贸易非常繁荣。当时林事活动的活跃,使徽州地区从事林业交易的人们在平常的生活里领会到林木生产之利,认识到开展林业生产要比单一地经营粮食种植业有利可图,这在徽州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中已经成为共识。所谓“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产,效远而利大”,因而林木的交易频繁出现。在这一时期产生了很多涉及林业活动的契约文书,主要形式有纯粹的买卖林业契约、租赁林权的契约以及附带买卖林木契约。
明清时期徽州地方人多田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外出经商者大有人在,徽商开始兴盛起来。林木贸易正好是他们经营重要商业资源的一部分,他们大部分人从事栽种林木、交易木材活动,这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很多商人因此发达、富裕起来,促使“徽民寄命于商”,逐渐形成商人集体——“徽帮”,故有“生在徽州,前世不修,十三四岁,往外一丢”的民谣。徽州的产业“结构性失调”是徽商形成的物质基础,因为这里盛产木材、毛竹、笔墨纸砚等,而粮食不足,徽州人民才萌发了从事以互通有无为目的的商业的想法,组成商帮,形成了“为卖而买”的商业经营模式。徽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徽帮”商人,良好的市场区位和交通运输条件又促成徽商市场的兴隆。徽商外出经商范围有盐业、布业、茶业及木业,在木业中经营“皇木”是他们的强项。“民国时人陈去病的《五石脂》指出:徽郡商业,盐、茶、木、质铺四者为大宗。茶叶六县皆产,木则婺源最盛。”婺源西冲俞氏更是几代人经营木材,在木材行业积累了大量财富。在明清之际木材作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分支,在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此时徽州木商已不限于经营徽木,他们的足迹遍及木材的各个重要产区。从很多的史料来看,明清时期徽州木商已东走浙江淳、遂、衢等处,南下闽、广,北上河套,还溯长江西行,远涉江西、湖广、四川、贵州。”到清朝初期地处西南地区的贵州因盛产木材引起政府的注意,也吸引了徽商前来采购。
图1-5 徽商故里
早在南宋建都杭州时,徽商就采办过“皇木”。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北京修建乾清、坤宁两宫,徽商王天俊等身怀巨资前往朝廷买通关系。修缮宫殿为工部主管,但王天俊等担心工部尚书不买账,便绕过工部,直接买通皇帝身边的太监,逼得工部签发批文,16万根“皇木”的“采办权”终于到手。他们可以打着“皇差”的大旗,用低价收购木材,低价支付百姓的陆运、水运费用,还夹带私木贩卖,中饱私囊。雍正时期,清水江流域林木采伐的规模扩大,外来经商人数快速增加,徽商也更多地进入贵州境内采办木材。嘉庆十一年(1806),徽商李瑞丰等七人到茅坪、王寨、卦治所购之木在坌处受阻,处境危急时,以到“三寨交易、兼代办江南例木”为由,上诉贵州巡抚院。作为“三帮”之首的“徽帮”在清水江流域的实力最为雄厚,拥有“皇商”的特殊身份,在当地的木材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徽商作为一支重要的商业力量,以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引领着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
徽商在清中期以后清水江市场规范的制定中有一定的参与决定权,在“内三江”与“外三江”的商业争斗中充当了协调者与调解人的角色;在民国初期江规的重构中仍显示出较高的历史地位。嘉庆十一年(1806)的争江案中,“徽帮”木商李瑞丰等七人联名具禀,反映了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对争江案的态度:
具禀:徽州木商李瑞丰、詹起泰、程东升、单利元、俞复兴、程三益、俞吉昌等,为聚党持械截阻抢焚事:……。今商船四十余艘,乘载五万有余,重资来远口,如知前程失陷,中途不敢前往,诚恐截抢,生命攸关。又久留远口,惟恐盗劫。为此,急扣天父师太爷台前,为行商作主,弹压凶横,免酿大祸,俾商早行,共戴仁天,颂声载道。
这份“具禀”表明了“徽帮”资金雄厚、规模巨大,有“商船四十余艘”。在几年争江案中,徽州木商损失巨大,鉴于此,尽快平息争端,能够早日收购木材,不使利益受损是木商的迫切愿望。争江案中作为木材交易重要势力之一的徽商之控诉,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徽商在清水江流域几百年的木材贸易历史中,不但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也给该流域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区域开发带来影响。也就是说,这一区域林业的开发、经济社会发展与徽商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内地汉族地区先进的经济、技术和文化理念,被徽州商帮群体带入边远的民族聚居地区,极大地提高了清水江流域生产力水平;长江流域汉族地区的民间风俗习惯、契约理念、契约规则等,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清水江流域的苗族与侗族群众。清水江流域的契约与汉文化区域的契约,从内容到形式都表现出高度的统一性,反映了汉族地区文化的影响。另外,“黔东南黎平府一带,木材的商品化程度很高,大量木材运往东南各省销售。由于木材外销获利极大,反过来又刺激了贵州各地特别是清水江流域广大林农积极改进种植技术,扩大林木种植面积。如黔东南黎平府一带的山农,在种植杉木的过程中,从选择种子,精心挑选优良杉树种子开始,到播种杉树苗,春天施肥,直至种苗的行间距离、养护等等,都有了很大的改进”。清水江林木大批外销,提高了百姓种杉造林的积极性,林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主动改良种植方式,积极吸收先进地区的林木种植、管护技术。随着木材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清水江流域的杉木交易活动由初始的被动介入发展到后来的主动融入市场,最终在外来资本及商人的推动下,与全国的商品市场连为一体,也有力地推动了清水江流域的开发。
总之,从清朝开始皇商、民商及外省破产农民相继涌入清水江地区,从事杉木的种植与贸易,林业商品经济浪潮涌入过程中,在中原文化带动下,地处西南一隅的清水江流域与全国的经济发展得以同步推进,颇有些现今贵州省提出的“后发赶超”的意思。在此期间,徽商及内地商人群体不仅带来了资本、劳动力和生产技术,也带动了清水江流域的开发,密切了与外界的商贸联系。所以说,徽商在清水江流域开发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清水江流域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