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〇、拜伦与《唐璜》(附湖畔诗人、济慈,18—19世纪,英国)
浪漫主义与“湖畔诗人”
英国的诗坛上,这会儿刮起一股浪漫主义的清风。——先得说说啥是浪漫主义,那既是一种创作方法,也是一种文艺思潮。
骚塞
古典主义和启蒙运动不是强调理性吗?浪漫主义作家却讨厌这个。他们喜欢在诗里表达自己的主观理想,抒发强烈的个人情感。他们对乌烟瘴气的城市文明感到厌倦,向往着阳光明媚的田野、波光粼粼的湖泊……对中世纪的民间文学也格外注目,常常在诗歌里模仿朴素自然的田园牧歌。——“回到自然!”“回到中世纪!”这就是他们的口号。
浪漫主义的作品喜欢使用夸张或对比的手法,例如把奇丑跟奇美放到一块去比较。至于非凡的人物、异域的风情以及大胆的想象、神秘的气氛,也都是浪漫主义诗文中常见的内容和特色。
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有三位英国浪漫派诗人最著名,他们是华兹华斯(1770—1850)、柯勒律治(1772—1834)和骚塞(1774—1843)。这三位前后脚出生,又不约而同地厌倦城市生活,隐居在英国多湖的西北地区。人们因此称他们“湖畔诗人”。
华兹华斯跟柯勒律治是好朋友,他们共同出版了诗集《抒情歌谣集》。前者的《丁登寺》,后者的《古舟子咏》,都是浪漫派的诗歌杰作。骚塞和华兹华斯先后得过英国“桂冠诗人”的称号。骚塞在当时名气很大,人们甚至把他比作《神曲》作者但丁。
华兹华斯
在这三人之后,英国诗坛又推出一位浪漫派诗人,他的诗风跟这三位有所不同,但成就和名声却比他们大得多,他就是拜伦。
少年拜伦,炎凉备尝
有人说,拜伦(1788—1824)是19世纪最不可思议、最矛盾又最富于天才的诗人。他相貌英俊,才华横溢,天生爱冒险。虽然他一条腿有点儿跛,可无论对谁,他都有一股磁石般的吸引力。崇拜他的人敬他是英雄,不喜欢他的人把他看成浪荡子和危险人物。总之,他不是平庸之辈!
拜伦出生在伦敦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他爹爹贪杯好色,把祖上积下的万贯家财挥霍一空。一提到他爹,人们就会轻蔑地说:就是那个疯子杰克吗?小拜伦出生时被弄坏一只脚。他娘因为恨他爹,常常把怨气发泄在孩子身上。周围的贵族们也因为他爹的缘故瞧不起他,拜伦因而养就一种孤独、倔强、易怒的性格。
十岁那年,他从伯祖父那儿继承了男爵的头衔和一大笔财产,他的地位也一步登天。连学校里老师点名时,也改称他“拜伦大人”。小拜伦想着昨天的冷遇和今天的尊荣,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拜伦
后来拜伦进了剑桥大学,专攻文学和历史。他过着公子哥儿的放荡生活,却也读了不少书。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他又当上了上院议员,这职位当然也是世袭的。
这一年,他突然萌发“看看人类”的念头,于是独自出国去旅行。他走遍地中海诸国,饱览山川秀色,遍游古迹名胜,对人事政务也都关心留意。两年以后,他带着一路创作的四千行诗歌回到伦敦。经过整理,以《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的题目发表出来。这还仅仅是这部长诗的前两章。后来他被迫离开英国,再次游历欧洲,又续写了第三、第四章,不过那已是六七年以后的事了。
半部《游记》,一夜成名
长诗中的恰尔德·哈洛尔德是个贵族青年,他厌倦了英国上层社会的无聊生活,决心到“异教徒”的国度去开开眼界。他先后到过葡萄牙、西班牙、希腊、君士坦丁堡、罗马……领略了美丽奇特的异国风光、异域风情。什么西班牙斗牛呀,希腊谢肉节狂欢呀;还有阿尔巴尼亚的群山,莱茵河的波光,日内瓦湖的夕照,尼罗河上的夜雨……希腊与罗马的灿烂文化遗产也让他眼睛发亮。
可主人公更关心各国人民争自由、求解放的斗争。西班牙的民间好汉们正在反抗拿破仑的入侵呢,有位女英雄跃马横枪、活跃在游击队里,让他倍加倾倒。希腊人民那会儿正处在土耳其人的统治下,诗人号召他们:“谁要获得自由,就必得自己动手……高卢人或莫斯科人,哪里会对你们公正?”
在滑铁卢战场,诗人感慨万千,他在诗中吟咏道:
哈洛尔德停留在这白骨堆积之处,
法兰西的坟墓,要命的滑铁卢。
一个钟点里,命运之神索回了礼物,
也把赫赫的威名变成烟云般缥缈的虚无。
苍鹰终于在此处翱翔到最高空,
但随即被同盟国的箭射穿了前胸,
它用血淋淋的爪把地面抓得稀烂,
野心勃勃的一生雄图全部落空,
让世界挣脱的锁链套住自己的脖颈。
《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插图
法国皇帝拿破仑是风云一时的英雄人物,可他四出侵略,又成了许多民族的敌人,最终被英、俄、奥、普等七国盟军在比利时的滑铁卢击败。诗人来到这里时,这场震惊世界的大战刚刚过去三年;杀气和鼓声,仿佛还没有消歇。诗人在感叹之余,希望全世界的暴君能从这儿汲取教训!
《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前两章刚发表,就在英国引起了轰动。用拜伦的话说:“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成了名!”当时不少人说,诗中的哈洛尔德就是诗人本人,可拜伦却极力否认。不过说的人多了,诗人也就不再吭声了。
这位诗中主人公性格阴郁伤感、孤独而傲慢,蔑视礼法,身心充满矛盾。人们因而把他称作“拜伦式英雄”。——而“拜伦式英雄”以后还多次在拜伦诗中出现,成了诗人独创的人物典型。
拜伦声称自己一生最爱的是自由,最恨的是说谎。这使他跟统治者们总是格格不入。有一回政府通过法案,规定凡是破坏机器的工人,都得处死。拜伦听了,拍案而起,在国会发表演说,强烈反对。他还写诗说:难道人命还不值一双袜子吗?为什么捣毁机器就该被折断骨头?哪个蠢材要这样对付工人,他的脖子先要被扭断!
上层社会不喜欢这个尖刻好斗的诗人,就抓住他生活上的小事攻击他,甚至造谣说他跟异父同母的姐姐不清不楚,又对他与妻子分居的事指手画脚。拜伦最终被迫离开了英国,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
唐璜变身“柳下惠”
诗人再度游历欧洲,除了完成《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的第三、第四章外,还写了那部有名的诗体小说《唐璜》。
唐璜是什么人?他本来是欧洲民间传说里的一个花花公子。不少欧洲文学家都写过这个传奇人物,而拜伦笔下的唐璜却与众不同。
在拜伦的小说中,唐璜是个心地善良的西班牙贵族公子,性情直率,不拘礼法,又多情善感。他刚刚十六岁,就爱上了一位贵妇人。当娘的怕儿子出丑,打发他去了海外。
唐璜坐的船在海上遇上了风暴,经受了十几天的漂泊煎熬,唐璜泅水来到一座海岛。岛上有个叫海甸的姑娘救了他,他俩在山洞里真诚相爱了。就在两人举行婚礼的时候,姑娘的爹爹回来了。原来她爹是个凶暴的海盗头子!他命人把唐璜捆起来,扔上海船,送往土耳其的奴隶市场卖掉。海甸姑娘哭啊喊啊,就那么伤心而死!
《唐璜》插图
土耳其王宫的黑奴们见唐璜长得挺俊俏,就把他装扮成女子,带进了后宫。在那里,年轻美丽的王妃千方百计勾引他,可唐璜心里还装着海甸,就是不肯依从。——你们看,拜伦笔下的唐璜,成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啦。
不久,唐璜找机会逃出了王宫,正赶上俄国大军攻打土耳其。唐璜参加了俄军的攻城战役,立下大功,成了英雄,并被俄军统帅派往彼得堡报捷。俄国女皇特别赏识他,又派他作为俄国使臣,出使到英国。
长诗写到这儿,已有十六章,一万六千行!这诗本来要写成一百章,可是因为诗人赶去希腊参加民族解放战斗,光荣捐躯,因而这诗没能写完。
即便如此,这诗的价值却也不容低估。诗人借唐璜的漂泊足迹,把读者引向欧洲各地。各国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政治得失,就全在诗人的描摹、议论中自然而然地展现出来。
长诗的讽刺特色尤其突出。特别是对英国的讽刺,几乎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诗人笔下的唐璜还是个乐天派——“及时行乐吧,唐璜,把戏演到最后一幕!”诗中的道白,是不是也说出了拜伦的人生观念?
把心留在希腊
拜伦可不是只会摇羽毛笔的文弱书生,在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英雄的热血!他热爱自由,就真的拿起枪,为自由而战!侨居意大利时,他参加过烧炭党人反抗奥地利统治的斗争。他还从英国买来一百五十条枪,藏在自家的寓所里。官府因而把他看作危险分子,只是因为他是位英国爵爷,才没有逮捕他。
烧炭党人起义失败后,拜伦又奔赴希腊。他自己装备起一艘战舰,破浪出海。但由于迷失航向,在海上漂流半年才来到希腊。希腊军民听说这位英国大诗人也来加入他们的战斗行列,都鸣枪放炮欢迎他。
后来他又变卖家产,武装起一支劲旅。希腊军民还推举他做了远征军总司令。拜伦拿起笔是个出色的诗人,挎上枪又是位杰出的将军。在战斗中,他表现出军事家的才能和领袖风度,希腊军民都拥戴他。
不幸在一次风雨出巡中,拜伦受了风寒,一病不起。1824年复活节那天,希腊军民为了能让他安心养病,一改放枪放炮庆祝节日的习俗。然而就在第二天——4月19日,诗人还是离开了人世。希腊人民无比悲痛,举国致哀二十一天!直到今天,希腊还把这位英国诗人当作本民族的大英雄来纪念呢!
拜伦在希腊
拜伦的代表作,除了前面提到的两部长诗,还有诗剧《曼弗雷德》《该隐》等。此外,他的抒情诗也写得十分动人,有一首《雅典少女,在我们分别前》是人们常常提到的。全诗四节,第一节这样写道:
雅典少女呵,在我们分别前,
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
或者,既然它已经和我脱离,
留着它吧,把其余的也拿去!
请听一句我临别前的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诗中的少女,是诗人游历希腊时,在雅典结识的。他全身心爱着这姑娘,人分开了,心却留了下来!拜伦对希腊有着特殊的感情,他最终死在希腊,遗体被运回英国,心脏却留在了那儿——这正应了诗中的话,也算是巧合了!不过诗人心目中的雅典少女,正可以象征整个希腊呢。
拜伦的天才无与伦比。他自己说,他的绝大部分诗,都是在更衣换装时灵感袭来,就那么匆匆写下的。拜伦的诗人气质,使他的一生也像是一首激情澎湃、忧郁多思的诗歌。他在诗中塑造了拜伦式的英雄,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最典型的“拜伦式英雄”呢!
济慈:声名长存水长流
拜伦只活了三十六岁。在当时的英国,还有一位年寿更短的诗人叫济慈,只活了二十六岁。
济慈的墓碑
济慈(1795—1821)最初学的是医学,写诗只是业余爱好。后来却“喧宾夺主”,把写诗当作主业,医学反而荒疏了。他仰慕湖畔诗人华兹华斯,写诗也是浪漫主义一派。有名的长诗有神话题材的《恩底弥翁》、取材于《十日谈》的《伊萨贝拉》以及《圣爱格尼斯之夜》等。
济慈谈到写诗,特别强调“天然接受力”。说是一位真正的诗人,对美会有特别敏锐的感受能力。还说自己如果要写一只麻雀,便能深入到麻雀的性格里去,跟麻雀一块儿到瓦砾中去啄食谷粒!
济慈的诗细腻幽深,色彩鲜艳,形象生动。听听《夜莺》里的这一节:
唉,要是有一口酒!那冷藏
在地下多年的清醇饮料,
一尝就令人想起绿色之邦,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
哦,我要一饮而悄然离开尘寰,
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
这是诗人坐在女友花园中的梅树下,听着夜莺的啼叫,一口气吟成的。这诗本身就像是一杯诱人的醇酒,让人未饮先醉,沉迷于爱的氛围中……
济慈对自然之美有着独到的领悟。除了这首《夜莺》,还有《哀感》《心灵》等,都是在他二十四五岁时写成的抒情佳作。可惜天才的果实一熟,生命的枝叶竟凋谢了。年轻的济慈是染上肺病去世的。在他的墓碑上,刻着他自题的墓志铭:“此地长眠者,声名书水上!”
流水是无尽的,只要流水常在,诗人的荣名与诗作也将一同长存。——据说另一位英国大诗人雪莱死时,衣袋里装的就是济慈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