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库经济观察(2014年下半年)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空间仍较大

——中国经济年会(2014~2015)述要之六

⊙张晓强

【摘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张晓强认为,一年多以来我国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但简政放权的空间仍然较大。未来改革的方向是在逐步取消前置性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逐步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节能、节水、节地标准体系,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力度。

一 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从而实现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政府治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使市场机制有效调节市场活动。一年多来,简政放权改革确实迈出了重大步伐,近期国务院再次确认取消和下放108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年多来中央政府累计下放798项行政审批权。

以对境外投资行政管理为例,2003年以前是审批制,分大额用汇类和资源类两类审批,中央政府审批权限是境外投资额度在10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以上。2004年改革成核准制,2006年把大额用汇类额度提高到1亿美元,资源类提高到3亿美元,2013年底行政体制改革中,两类合并,由中央部门核准的权限提高到10亿美元以上。2014年末国务院决定,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除外,企业对境外投资一律取消核准制,实行备案制。

与此同时,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统一部署,很多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其中浙江省政府在2014年6月确定了权力清单,42个省级部门的行政权力减少到4236项,占改革前12300项行政权力的约34%。

二 简政放权的空间仍然较大

我国虽然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仍然过多。比如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谈到,在兴办企业的过程中,涉及不同政府机构的审批核准事项大约400项,对他投资兴业和企业高效经营带来了很大影响。中央一些行政审批部门,长期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对于环节较多的投资项目,过去至少有四个环节,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现在可能有所减少,但仍较为复杂烦琐。总之,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方面,要多部门、多层级协同努力。

三 行政审批改革应逐步取消前置性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同时强化节能、节水、节地,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因此,2015年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化和加强。

一是逐步建立符合标准的科学、公正、透明的体系,包括节能、节水、节地标准,并对这些标准进行及时修订。近期,中央在短期内大批量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方面,要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减少层次和提高效率。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的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体系,从而既避免“一放就乱”,也防止各级多类政府机构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又出台一大批行政管制措施。

二是加快推进若干领域的改革进程。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和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从而有利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好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