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历史科学:马克思学说的自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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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历史科学”的合法性辩护

为了避免因为解释学境遇而落入相对主义陷阱,我们在正名之前应该确认两个最简单的原则:首先,在各种称谓中,要尽量尊重经典作家即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马克思自己的说法。而且,在同等解释力情况下我们要优先使用马克思的规定。尽管后现代的解释学告诉我们作者本人也不一定能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全部思想,但只要我们假定了回到或经过马克思的必要,就要假定马克思本人对自己思想的认识原则上是最为准确的,他对自己学说的命名就是其学说的自我规定。其次,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多个说法中,要挑选那些最为整体、内在,最能反映马克思学说精髓与独特性的说法。

(一) 对几种称谓的检讨

在为马克思学说“正名”之时,首先需要悬搁“马克思主义”这一称谓。正如我们在导言中指出的,确认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本人的学说的差异,或者说立足于对现实的马克思主义进行反思,是“回到马克思”暗含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我们一定要使用这个称谓的话,那应该是出现在反思、检视的结尾,也即要让马克思主义自觉为马克思主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有确定的把握说明,马克思主义不仅不是马克思对其学说的自我规定,而且他极其反感这一称谓。马克思对自己的学说充满自信,但他从来都反对理论的宗派化,更加反对过分突出自己的名字。1881年马克思在信中明确反对英国民主联盟在党的纲领中“提到《资本论》和它的作者”,认为“那是个大错误”,因为“党的纲领应当避免对于个别作者或著作的明显的依赖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95页)“马克思主义”一词最早是反对马克思思想的人造出来的,后来被支持马克思思想的人所使用,而这些支持者往往歪曲了马克思的思想。根据目前可考的文献,马克思本人只在两篇文稿中提到过“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即1874—1875年为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所写的摘要和1881年2月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回信。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72—706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33页。这都是在转述别人甚至是论敌的说法,而非自我定义。恩格斯至少在三个不同场合指出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tout ce que je sais, c'est que moi, je ne suis pas marxiste)。一次是1882年11月致伯恩斯坦的信;一次是1883年9月与格·亚·洛帕廷的讨论;一次是1890年9月给《萨克森工人报》编辑部的答复。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85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41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1页。这些表明,马克思反对以“马克思主义”称呼自己学说的态度是足够鲜明的,马克思这种态度给予恩格斯的印象也是足够深刻的,而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又是多么厌恶!直到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对外论战和对内团结的努力中,才逐渐使用“他们给我们起了这个名字”: “马克思派”“马克思主义”。1886年,在著名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指出,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产生了“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而“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他还特别解释了自己和马克思的合作关系,谦逊但客观地表示:“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页及注释1。这事实上确认了以马克思名字命名其学说的合法性。在1890年9月所写的《1891年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一文中,恩格斯第一次完全正面而且明确地使用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术语,不过他特意作了补充说明:“我为了简便而用这个名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3页。。也就是说,恩格斯在确认的同时表达了一种因妥协而带来的“负罪感”,一种未能至善的遗憾,也似乎包含了一种对后来人可能执着于此的冥冥警示。正是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命名确认及其阐述,使得洛克曼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不是马克思,而是恩格斯,“为了‘还原’马克思,我们就需要尽可能把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那里解放出来,因而也要从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那里解放出来。”[法]汤姆·洛克曼:《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这种观点注定是聚讼纷纭的,但这本身至少表明,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暂时悬搁“马克思主义”是恰当的、必须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是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中,“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语境中有不同含义,但总体指称一致。1888年,恩格斯曾经就他和马克思为什么在19世纪40年代要区别“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了说明:因为在那时,“社会主义是中等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页)正如我们知道的,恩格斯后来更多地使用“社会主义”一词。的奠基人。因此,一当我们为马克思学说正名时,必须对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作出说明。马克思在1842年10月15日和10月22写的《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莱茵报〉编辑部就有关共产主义的论证所作的说明》中,首次提及“共产主义”;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用共产主义表述自己的观点,不过这还只是一种哲学的共产主义。只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反克利盖的通告》中,马克思才既超越了同时代的空想社会主义,也超越了自己过去的哲学共产主义,走向了科学共产主义,并明确地自称“共产主义者”。《共产党宣言》则标志着科学共产主义真正登上历史舞台。归纳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主要有三方面的指向:一是他们构想的未来理想社会;二是实现理想的现实运动;三是这一现实运动的理论表现。但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的是第二层含义而非第一、第三层含义。下面两段话可谓脍炙人口:“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7页。“共产主义不是教义,而是运动。”同上书,第210页。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不同于形形色色空想社会主义、哲学共产主义,之所以“科学”的地方。因此,在本来的意义上,我们不应该把科学共产主义理解一种理论学说。起心动念,就已经不是实相之体。不过,人的认识规律决定了人们不得不用理论去指称它。恩格斯曾经多次指出,“共产主义作为理论,是无产阶级立场在这种斗争中的理论表现,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理论概括。”同上书,第211页。“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表现即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08页。。可见,即使从理论的角度理解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一方面,这并不是马克思学说的全部,马克思、恩格斯也从未如此宣称过;另一方面,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作为理论之所以为科学,不仅需要实践加以检验,而且需要更为前提的科学理论、方法作为保证。总之,科学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学说最佳的称谓。

事实上,关于马克思学说本质规定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所谓的马克思哲学或马克思主义哲学——后文我们将指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并不把自己的学说理解为哲学——中。其中,影响最大的称谓主要有五种:辩证唯物主义 (Dialectical materialism)、历史唯物主义 (Historical materialism)、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Practical materialism)、新唯物主义 (New materialism)。以下分别检讨之。

“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最早见于工人哲学家狄慈根1886年出版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在哲学领域中的漫游》一书,狄慈根用这一概念表述全部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后来普列汉诺夫、列宁也曾这样表述。“辩证唯物主义”突出强调了马克思学说的辩证特色和世界观的地位,但在今天看来,一方面其在马克思自己的论述中找不到明确的文本支持;另一方面比之于后四种提法都显然忽视了历史、实践这些最能显示马克思学说特色的维度。在斯大林的权威理解中,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就是自然界:“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它所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4页。由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开拓,今天人们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就其基本内容而言,依然相当于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认识论部分。在目前中国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 (包括此前的斯大林理解模式) 中,辩证唯物主义尽管已经拓展为涵盖自然、社会、思维的世界观,但其内容基本沿袭或奠基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杜林先于恩格斯著有《自然辩证法》) 中阐述的自然本体论思想,即恩格斯所谓“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9页。——费彻尔等不少西方学者都认为,严格地说来,辩证唯物主义一说是从恩格斯《反杜林论》发表开始的。对此一做法的合法性质疑已经很多,此处只提醒如下两个令人唏嘘的史实:

恩格斯在1858年7月14日致信马克思,说他正在进行关于生理学和比较解剖学的研究,发现30年代以来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就,处处显示出自然界的辩证性质——这是恩格斯研究自然辩证法思想的开始。为了进一步研究自然界的辩证法,恩格斯要求马克思给他寄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然而,马克思次日的回信对恩格斯阐述的这些观点没作任何回应,只是在写完内容与之毫无关系的信后补上了一句:“你所要的东西(即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引者注),当寄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4—325、330页。15年后,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兴冲冲地把自己发现的“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思想”用长信详细地向马克思汇报,并恳求马克思帮助他鉴别对错:“由于你那里是自然科学的中心,所以你最有条件判断这里面哪些东西是正确的。”恩格斯因自己的伟大发现而兴奋的程度甚至从信后补上的附言可以跃然看出:“如果你们认为这些东西还有点意义,请不要对别人谈论,以免被某个卑鄙的英国人剽窃,对这些东西进行加工总还需要很多时间。”这封信可以看作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乃至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雏形。然而,一定令恩格斯十分沮丧的是,他的挚友反应却十分冷淡,甚至可以说是敷衍。马克思在回信中礼节性地表示“收到你的信,使我非常高兴”之后马上说:“我没有时间对此进行认真思考,并和‘权威们’商量,所以我不敢冒昧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82—87页。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朋友化学家肖莱马倒是“基本上完全同意”恩格斯信中的思想。然后大谈与此无关的法国的时事政治。马克思的这种态度很容易让人想起他早年在与卢格的通信中对费尔巴哈的评价:“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强调自然过多强调政治太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哈贝马斯指出,整个青年黑格尔派都把自然、社会和历史的优先性物化为一种自在物,并因而有不由自主地倒退到前批判思想水平去的危险。他还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把历史唯物主义扩展成为辩证唯物主义,因而使回归前批判思想变得不证自明。”([德]于尔根·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38页) 施米特也认为,恩格斯相关思想是向着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的倒退。的确,尽管恩格斯说《反杜林论》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且付印前全部原稿念给马克思听了,马克思甚至起草了经济学的部分内容,但是——尽管马克思对自然科学也很感兴趣,曾经对化学、生理学、农业、地质学、物理学等进行过研究——却并没有多少证据表明,马克思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给予过很高的评价。相反,作为一个正直的学者,马克思对恩格斯早期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倒是评价很高,在《资本论》中多次提到。

马克思的学说及其唯物史观无疑是辩证的,也是唯物的,但是,就马克思而言,他明确宣称不论述与人无关的自然界,更谈不上去构建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麦克莱伦的判断不无道理:“在马克思那里,任何对自然界的辩证知觉是服从于历史实践的辩证法,即人和自然之间的辩证法的。”他甚至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建立在对世界的粗俗的唯物主义解释之上的无所不包的形而上学,从未受到过最有思想的人们的认真对待。”[英]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思想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249页。的确,在马克思的原初语境中——如果撇开恩格斯的著作的话——确实找不到辩证唯物主义的十足根据。有人试图把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作为马克思存在自然哲学的明证。我们且不说博士论文过于早期,不能反映马克思的成熟思想,更为重要的是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主要不是为了阐释一种自然哲学,而毋宁说是提出一种政治哲学:“他选择这个题目,显然同青年黑格尔派的政治理论需要相联系,他们通过阐述亚里士多德以后的古希腊晚期哲学的三个派别伊壁鸠鲁主义、斯多亚主义和怀疑主义,来论证他们自己的要求个性自由的自我意识哲学、无神论观点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前言,第3页。

“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法最早见于恩格斯1880年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此前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使用的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事实上,在恩格斯那里,“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是不加区分的,在此文以及1876年的《反杜林论》和1883年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都把唯物史观 (唯物主义历史观) 和剩余价值学说并称为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发现。恩格斯指称的“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关联着唯物辩证法的思想,他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1—692页。但是,恩格斯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蕴涵今天一些学者所阐发的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它仅仅是一种历史观,而不是马克思的全部学说——况且马克思一次也没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一词。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认为“唯物主义(的) 历史观”把“唯心主义从它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5页。。恩格斯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所捍卫的是我们称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同上书,第698页。。该书进一步把唯物史观看成是与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相对的,强调的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在曾经以“论历史唯物主义”为题单独发表的该书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在英语中如果也像在其他许多语言中那样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我希望英国的体面人物不至于过分感到吃惊。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同上书,第704—705页。毫无疑问,恩格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的依然是历史领域的唯物主义性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并与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进行类比。其所限定的依然是“人类历史”。1885年,恩格斯在为《反杜林论》所写的再版序言中指出,“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同上书,第349页。在这里,历史观与自然观、历史与自然都确定无疑地呈现为一种畛域性相对。在恩格斯自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8页。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当他谈到“现实世界”时,他明确地将之分为“自然界和历史”两部分。也就是说,恩格斯将历史看成是与自然界相对的领域。而且,恩格斯在谈到唯物史观的时候说:“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同上书,第257页。十分明显,恩格斯还是将唯物史观的历史观与自然观正相对照。在1893年致梅林的信中,恩格斯还这样给历史下过定义:“历史在这里应当是政治、法律、哲学、神学,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是单纯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简单概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6—727页。因此,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恩格斯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中的“历史”是与自然界相区别的领域,即人类社会、人类历史。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联哲学教科书逐渐提出,最终由斯大林确定下来的,传入中国后影响至今仍然是最权威、最为人们所熟悉的提法。这一提法不仅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找不到直接的文本依据,并且其所谓的将辩证唯物主义推广、运用于历史领域的观点已经受到颠覆性质疑,“一块整钢”到底是如何可能的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今日中国“回到马克思”的风潮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为反思性背景的。

“实践唯物主义”是目前在中国知识界比较受追捧的提法,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并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找到一定的文本依据:“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毫无疑问,这一说法确实突出了马克思学说的实践性特征。但是,依然存在着如下三个困难:(1) 马克思、恩格斯只此一次提到“实践唯物主义”,而且是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角度提出的,除此没有其他文本依据,这充其量只能说明马克思是认同实践的唯物主义,但不能说这就是马克思学说的称呼;(2)按照这段文字的自身逻辑,如果可以称呼马克思的学说为“实践唯物主义”的话,是否也可以把马克思学说称为“共产主义”?的确,在同一篇文章中,马克思还有过“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的说法同上书,第78页。,是否可以把马克思学说称为“共产主义唯物主义”? (3) 更为重要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残稿中,上述文本之前缺失手稿达五页之多,“实践的唯物主义者”这一提法的具体的情境性、针对性尚待开掘,我们不宜在这些工作没有做好的情况下断章取义。

“新唯物主义”的提法为近年学者所强调,最早见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则提到“现代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原话是:“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应该说,相比于前述理解,这是马克思在其核心思想诞生之初自己明确作出过的概括,甚至在马克思活着时,连恩格斯都不知道这一论述,直到马克思逝世后的1888年恩格斯才在马克思留下的笔记本中找到了包含这一论述的著名的提纲。而且,从“新唯物主义”的内涵来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都只能看成是它的一部分或只反映了其新唯物主义的一个方面的特征。因此,在上述五种称呼中,“新唯物主义”是最恰当的称呼。

“新唯物主义”(包括恩格斯所谓“现代唯物主义”) 不仅是对包括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超越,也是对近代以来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主义的超越,新唯物主义是全新的世界观。但是,一方面,从名称的直观性上,“新唯物主义”的“新”并不能很好地反映马克思学说的独特性。在这一点上,还不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更鲜明。究竟“新”在何处,不进行细致的研究是不可能知道的。而且,“新”总是相对的,按照马克思彻底结束永恒的思想,“新”不可能永恒为“新”。另一方面,众所周知的是,马克思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始告别“哲学”——“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同上。也就是说,从这儿开始,马克思不再认同自己的思想是哲学,当然也不认同自己是哲学家。但是在中国,人们都熟知和运用着恩格斯的如下观点:“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说来是本原的……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225页。也就是说,尽管马克思不认为自己是哲学家,尤其不是一位致力于世界本体、本原研究的哲学家,但“新唯物主义”的标识就会导致人们把马克思看成一位与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同一个序列的哲学家,差别只在于他是“新”的——葛兰西曾经就“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法指出,“应该强调第一个词‘历史’,而不是强调第二个词,因为第二个词是形而上学的根源”转引自[法]路易·阿尔都塞、艾蒂安·巴里巴尔:《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页。。而且,“新”一定是在新旧交替、与人对比、突显己说时的一种暂时性说法,马克思此后不再使用这一说法也说明了这一点。

同时,包括“新唯物主义”在内的上述几种称谓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不能从总体上全面地反映马克思的学说。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还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即使正确也只是从哲学的层面上对马克思学说的归纳。正如我们在导言中所论述的,马克思的思想是一个内在的整体,并没有自觉地划分什么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等,毋宁说马克思认为这种学科划分本身就是异化的体现,正是他所要反对的。众所周知,把马克思的学说划分成为三大块最早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作出的。恩格斯曾经明确地说过这三大块是针对杜林的“三支论证大军”而分而论之的——尽管恩格斯申明过“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卡弗曾经尖锐地指出,恩格斯“危险地、接近于自我模仿地谴责杜林制造出如此样式的‘体系’,然而这个体系也是恩格斯为了反驳杜林的观点自己制造出来的。”[美]特雷尔·卡弗:《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页。也许恩格斯可以用他和马克思合著的《神圣家族》中的一句话进行辩护:“对任何科学的最初的批判必然要拘泥于这个批判所反对的科学本身的种种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8页。。但是,我们决不能把这种“最初”的“拘泥”当作成熟的形态。退而言之,即使马克思的学说确实是三分的,那么这三块又是如何统一的?它们统一起来被称为什么?马克思本人有没有这方面的称呼?

我们知道,马克思曾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发现的唯物史观作过一个经典的阐述,马克思还特别指明这是研究经济学之后“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他“所得到的”那些结果即唯物史观是他自己视为“真正的知识”——“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74页。这与恩格斯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或唯物主义历史观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不过,面对马克思如此伟大的研究结果,至今却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过如下问题:

(1) 马克思为什么会从意识哲学、宗教解放、政治解放的兴趣转向市民社会,进而专攻于政治经济学研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过这样一段描述:“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当时的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先生就摩塞尔农民状况同《莱茵报》展开的官方论战,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在我看来,这些动因都是外在的触发点,而使马克思对这些触发点产生异于旁人的敏感的内在意向性 (intentionality) 才是更加重要的,这又是怎样一种意向性?

(2) 马克思是基于什么样世界观和方法论得到“我所得到的”,即我们一般认为作为世界观、方法论的唯物史观?维塞尔曾说:“马克思不是一个形而上学家。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忽略这一点:马克思对社会现实的具体分析和总结背后,必定隐藏着某种社会本体论,而且此社会本体论依据了某种社会假设,虽然它可能是晦暗不明的。”[美]维塞尔:《普罗米修斯的束缚——马克思科学思想的神话结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6—87页。这样的洞见是确切的。马克思不可能以心灵白板的方式去研究经济问题,他所得到的结果本身就是既有理论观照现实的结果。这个既有理论肯定不能是作为结果的唯物史观,否则就成了自我循环。这个既有理论是使作为结果的唯物史观成为可能的、更前提的东西。

(3) 面对同样的社会经济状况,马克思为什么会得出和其他思想家,特别是同样研究经济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不一样的“总的结果”?唯一的解释是,不同的思想家因为拥有不同的“前见”,即不同的立场、思想方法,因此在面对同样研究对象的时候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阿尔都塞说得对:“确定思想的特征和本质的不是思想的素材,而是思想的方式。”[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55页。

(4) 马克思“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的合理性何在?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一个理论的合理性就在于其接受实践检验为真,但首先,一个理论的合理性就在于,得出这个理论的前提及推理是合理的。也就是说,错误的前提只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科学的结论一定是由科学的前提获得的。那么,这个科学的前提又是什么?

恩格斯晚年有一个不朽的论断经常为我们所引用:“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42—743页。这往往被广义历史唯物主义者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证据。笔者以为,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和“方法”不能等同于唯物史观。因为,无论是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还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都把唯物史观看作是与剩余价值理论并列的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而且正如前文所述,恩格斯始终把唯物史观只是看成与自然相对的人类历史领域的伟大洞见,所以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是作为“整个的世界观”出现的。换言之,恩格斯所理解的“整个的世界观”和“方法”是比唯物史观更前提的东西。那么,这个比唯物史观更前提的东西是什么呢?事实上,在目前脱胎于苏联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教科书体系中隐含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那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看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历史唯物主义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中的应用与推广。也就是说,它倾向于把恩格斯所谓的“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和“方法”理解为总体的辩证唯物主义。单就为唯物史观提供哲学前提而言,这样的理解至少在形式上是完备的,也是这一概括和提法更为深刻的地方。不过,正如我们前面已经论述的,马克思本人从来没有建构过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更谈不上将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一说。排除了辩证唯物主义后,马克思对这个比唯物史观更前提的“东西”有没有论述?他将之称为什么?

(二) 马克思自己的规定

在公认的马克思思想成熟的标志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地写下过如下文字:“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吉登斯的解读是:“马克思宣称,必须建立一门经验性的社会科学,这门科学建立在对人与自然之间创造性的、动态的研究基础之上,也就是建立在对人形成自身的创造性过程的研究基础之上。”([英]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从最直接的意义上,这段文字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思想最高、一元的范畴是“历史”,也准确地表明了整体的马克思学说就是所谓的历史科学:马克思学说的具体内容,如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都从属于历史科学,以历史科学为前提。

长期以来,人们在谈到马克思“历史”时更多地将之理解为与自然相对的领域,甚至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应用与扩展。确实,正如柯林武德所说,当马克思说他已经把黑格尔辩证法颠倒过来的时候,“他心目之中的那种东西就是历史,也许历史是马克思所极感兴趣的唯一事物。”[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86页。但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历史科学”中的“历史”并不同于恩格斯所归纳的唯物史观中的“历史”,它是一个总体性范畴,在历史之外别无他物。也许克罗齐、卡西尔的下述理解是比较符合马克思的本意的:“历史不只是实在的一个特殊领域而是实在的全部……在人类的历史王国之上和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存在领域,也没有任何哲学思想的题材。”[德]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26页。一切都是历史的结果,任何存在都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最终也归于历史。甚至一切对历史的思考和研究本身都是在历史中进行的,都属于历史的一部分。历史对于马克思的思想来说,是一个至大无外、包含一切的范畴,也是一切存在物的根本属性。恩格斯曾确认,“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页。但他进一步强调,“我们比其他任何一个先前的哲学派别,甚至比黑格尔,都更重视历史”, “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0页。在此意义上的历史,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 (马克思对“历史”更为丰富的内涵的揭示我们将在第二章展开)。

从知识学的角度看,马克思学说只存在一门唯一的“历史科学”(德文die Wissenschaft der Geschichte,英文historical science或science of history)。马克思认为,只要对这门科学、学问进行研究就会发现,历史总是可以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两方面,而不仅仅是指人类史。毫无疑问,马克思终身所关心和致力研究的恰恰是人类史的方面。马克思之所以专心于研究人类史的直接原因在于:(1)当时的人们热衷于研究自然史 (自然科学),完全“撇开”人类史,他们不把对人类史的研究也看成是一门科学;(2) 既然人类史没有成为科学,那么它就成为了意识形态的世袭领地,而恰恰是意识形态“曲解”了整个人类史;(3) 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与人类史就是彼此制约的,对于自然史的真正考察,必须结合和本根于人类史。自然不过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这样,犹如一个由远及近的长镜头,马克思将自己的知识视野、思想地图、焦点坐标清晰地呈现出来:唯一而整体的历史科学→自然史与人类史→人类史→意识形态 (这正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的重点)。祛除意识形态的遮蔽后,裸露的是人类史的真理。

由此可见,从研究对象上看,唯物史观研究的“历史”只是“历史科学”研究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即“人类史”部分。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历史科学是一门唯一的科学,历史科学中的“历史”是马克思唯一的研究对象。历史科学意义上的“历史”又包括自然史和人类史 (狭义的,也是一般所理解的“历史”) 两部分。马克思曾批评以往的历史观“把人对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因而造成了自然和历史之间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但是,马克思又旗帜鲜明地说:“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这就十分清楚地表明,唯物史观只是研究“人类史”的结果——当然,这并不否认自然史与人类史之间的相互制约。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恰恰是马克思在此宣布“这里不谈”的自然史即自然科学后来成为恩格斯最为钟情的研究领域。

马克思关于“唯一的”“历史科学”论述的这段文字尘封多年,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在引用。但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从事历史学研究的人在引用,他们用来确认历史学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他们把马克思的所谓“历史科学”等同于历史学 (在第四章中我们将证明这样的做法是显而易见的错误)。另一方面,从哲学、思想方面对马克思进行研究的人往往只是将之作为马克思强调历史性、突出历史视野的一个证据一笔带过 (甚至还有人认为马克思这种说法是极为不成熟的、错误的,从他或恩格斯将之从草稿中删除就可以得见),极少认真地对待它,即很少从马克思本来的含义中将之理解为马克思全部学说的规定性的高度去阐释它。

马克思的文本基本上都是论战性的著作,但这部同样是论战性著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有着十分鲜明的独特性,那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指出的,“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 “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这部著作最终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有生之年只能以草稿的形式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也就是说,在和旧的思想告别,廓清自己的思想地平线的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可能更为从容、正面地作出阐述。当然,正如所有思想家一样,更逃不出恩格斯所说的德国思想家的特点,马克思以近乎“神谕”般的口吻宣告了自己的基本立场、视野和方法。“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这一断语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名言堪称媲美。它们共同宣告了马克思思想及其学说的诞生。甚至我们能轻易地发现这两句名言之间的递进关系:正确地改变世界的唯一科学就是历史科学。不同的是,后者还是针对性的、批判性的,总之是论战性质的,而前者则完全是正面阐述的。这样的一个“神谕”性的公理预设或第一原理横亘在所有阅读马克思的人的眼前,而以往人们对它的漠视程度实在令人震惊!当然,“‘神谕’性公理预设”本身并没什么神秘的因素,否则那就不是马克思的学说了。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跋》中所写的:“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马克思在宣称他所研究和知道的历史科学时连用了三个限定词:“仅仅”“一门”“唯一”。这种看上去有些重复、叠加的限定与强调一方面表明没有任何例外,一切都在历史科学之中,马克思学说的全部都在历史科学之中,它的潜台词是:除了历史科学,我别的都不知道;一切科学其实都是历史科学;要理解我的思想就要理解历史科学。另一方面则表达了马克思对这一判断的深思熟虑与不容争辩。当然,进一步地领会,我们还能体会到马克思强调自己观点的独特性,即当时的其他思想家都还不曾这么认为。重复即强调,强调是因为重要,重要是因为独到、别人没有做到。

然而,人们长期以来为什么会如此漠视这一马克思如此强调的全局性观点呢?这当然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很晚 (1924年) 才发表有关,但更为直接的原因可能在于这样一场公案:马克思上述论断在现在所存的手稿中是被明确删除掉的!因此,很多人认为,作为被作者删除的文字当然不能作为作者的正确思想来引证,马克思的上述思想被看成是过渡性的、不成熟的表述,因为它都没有能够通过马克思自己审查的一关。甚至还有人认为,这句话本就不是马克思所说的,而是他的亲密战友恩格斯写下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句话的所有权或发明权问题。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合著。而且,手稿中绝大多数笔迹都是恩格斯的。因此,有学者 (例如日本学者广松涉) 通过现存的手稿进行分析认为主要是恩格斯完成的。马克思的字迹之潦草是出名的,恩格斯在与之合作过程中担任誊抄工作应该是一种常态。就思想的原创性而言,恩格斯也肯定参与了思想创造。这其中究竟哪些是马克思的,哪些是恩格斯的,确实难以厘清。不过,就“唯一的”“历史科学”这一思想的原创归属,我们依然有四条基本的观测线可以进行测试:一看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对费尔巴哈理论的熟悉程度;二看马克思、恩格斯各自其他文章是否孕育、蕴涵或达到这一论断的原则、内容高度;三看马克思与恩格斯的理论分工及语言个性;四看恩格斯自己对马克思学说的贡献的估计。从第一条来看,“唯一的”“历史科学”思想出现在《费尔巴哈》章,谁撰写了这一章谁就最有可能是这一思想的发明者。马克思从19世纪40年代初就接触和研究费尔巴哈思想,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更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作提纲。与此不同的是,恩格斯当时对费尔巴哈的东西感到“十分枯燥”和“畏惧”,当恩格斯见到费尔巴哈发表的《宗教的本质》时,于1846年8月19日致信马克思说:“我要仔细地读一遍,如果其中一些重要的段落有意思,我就尽快把它摘录给你,使你能够用在有关费尔巴哈的地方。”直到这年的10月18日,恩格斯“经历了长时间内心的反感”, “终于强迫自己把费尔巴哈的破烂货读了一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8、415页。,并作了简要摘录写信给马克思,而这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早已停止 (1846年5月)。这个史实可以证明,《费尔巴哈》章是马克思亲自撰写的,恩格斯做过辅助性工作但似乎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从第二条来看,后文将证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都孕育着这样的思想,都有着极其近似的表述,此后的思想中也始终坚持了这样的思想。恩格斯尽管后来多次有过“历史科学”的提法,但在此之前找不到孕育的种子。而且,一如后文将显示的,恩格斯后来所使用的“历史科学”含义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含义并不总是一致的。从第三条来看,确如恩格斯所说,他和马克思是有分工的,不仅体现在研究领域上,如自然与历史、科学社会主义与政治经济学的相对分工,而且体现在研究同一问题的不同侧重点上。就在1845年3月,当恩格斯得知马克思和他一样准备撰写批判李斯特的文章时,他自觉地进行了“分工”: “我是想从实际方面抓住李斯特,阐明其体系的实际结论……根据你的性格,我估计,你会重点批判他的体系的前提,而不是批判他的体系的结论。”同上书,第351页。的确,纵观二人的理论合作与分工,恩格斯更善于简洁地阐述体系,马克思则善于作出深刻的前提性批判。因此,即使恩格斯参与了《费尔巴哈》章撰写,这条前提性的“神谕”论断也最可能是马克思给出的。与马克思多次通信并见过面的俄国作家帕·瓦·安年科夫指出,马克思喜欢用“命令的”言辞说话,“这种语调表达了他内心对自己使命的坚定信念,即支配人们的思想并为他们制定法律。”(转引自[英]戴维·麦克莱伦《卡尔·马克思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26页) 卡弗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合作问题时指出,“对前提的简洁的关注可能也主要是马克思的贡献”([美]特雷尔·卡弗:《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0页)。对于第四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精华集中在《费尔巴哈》章中对唯物史观的阐述,恩格斯明确把唯物史观的发明权归于马克思,即使在马克思逝世以后都将马克思视为“第一小提琴手”,自己则是“第二小提琴手”。我们没有太多的理由不尊重或去怀疑恩格斯本人的真诚。因此,尽管“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这句话到底是马克思主导的还是恩格斯主导的只是个形式问题,但我们还是相信它的发明权是马克思的。

其次,关于手稿中删除的问题。Joseph Fracchia说:“在手稿中马克思删去了苦心经营的这一声明 (即‘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引者注) 和接下来的好几个句子。虽然还不清楚他为什么这样做,但我将努力表明这一声明完美地概述了马克思的方案。”( Joseph Fracchia, Marx's Aufhebung of Philosophy and the Foundations of a Materialist Science of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Vol. 30, No. 2 (May,1991), Blackwell Pubishing for Wesleyan University, p.157)至少有如下理由表明在手稿中曾经删除并不一定意味着不代表马克思的核心思想。第一,通常在修改时进行删除可能是出于行文的自觉需要,而最先写下的则是思想的自然流露。换而言之,最先存在的可能是面对自己的写作,而修改后的是面对他者的写作——套用孔子的说法,前者是“为己之学”,后者是“为人之学”。因此,按照精神分析的方式来理解,往往后来被删除的恰恰是作者本来最想表达的。删除之后只是表明不再以明确的文字存在,而是以潜藏的方式蕴涵在可见文字的字里行间,需要人们读出深层的东西。马克思早在博士论文中就以黑格尔为例指出,黑格尔的学生们“应该根据他的内在的本质的意识来说明那个对于他本人具有一种外在的意识形式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我想,这也就是阿尔都塞闻名遐迩的所谓“征候阅读法”的精神实质所在吧。人们只有读到了这一深层的东西的时候,就像卢卡奇在没有阅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就得出了物化思想一样,才是真正地读懂了马克思的文本。第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始终是一本未完成稿,甚至连整篇文章本来就没有标题。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看到的手稿并不是终稿。经验表明,在一个“半成品”的手稿中被删除的内容并不一定不会在终稿中复活,论文修改中的反复是常有的事情。第三,被删除的并不一定是不成熟、不正确的。同样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被删除的还包括“而且人们是受他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他们的物质交往和这种交往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的进一步发展所制约的”这样的句子。这样的句子无论如何不能说是错误的、不成熟的。作者的删除只能表明从语境来看,这些句子显得重复、繁冗而已。

当然,要说明马克思的这一断语即使被删除了也依然是,而且马克思也认为是对其学说的规定性的揭示,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否遵循和体现了这一论断的全部内容;二是这一论断所反映的原则、旨趣是否贯穿了马克思学说的始终,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中是否沿用了这一思想和说法——马克思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的说法等也应该用这一标准来检验。

毫无疑问,《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遵循和体现着这一论断的全部内容(整体的历史科学—历史—人类史与自然史—人类史—意识形态) 的。正如这一论断中所说的,马克思着重考察的是人类史,而对于人类历史的考察,马克思从“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出发,再现或重构了历史结构与社会发展过程,阐述了我们熟知的那些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这其中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马克思始终贯彻着“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的思想,认为自然已经是历史的自然,自然科学是近代工业、商业的产物;同时,马克思认为虚假的意识形态始终在歪曲人类真实的历史,历史科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主旨所在就是要证伪意识形态。

考察马克思思想的始终,文献也清楚地表明这一论断的主题思想是一以贯之 (马克思所谓“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确实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孔子所说“吾道一以贯之”的气势与高度) 的。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的思想还处于自我意识哲学阶段,远没有触及真正的历史这块大陆。但在论文中,马克思对哲学、学术的整体性强调已经初露端倪。他曾经用如下一段诙谐、辛辣的文字描述了那些抓住哲学某一部分而进行阐发的人的形象,即使用来描述今天学术研究的现状也让人觉得很贴切、生动。他说:“这些人物或者像一个戴着双重眼镜的侏儒,站在巨人臀部的一个小旮旯里,惊奇地向世界宣告,从他的这个观察点望去,呈现着一幅多么令人惊异的新的景观,并且可笑地力图证明,不是在浪潮汹涌的心中,而是在他所站立的坚实而粗壮的部位找到了阿基米德的点,也就是作为世界的支柱的点。于是就出现了毛发哲学家,趾甲哲学家,脚趾哲学家,粪便哲学家以及其他一些哲学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有感于当时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分立,尤其是在读到费尔巴哈《关于哲学改革的临时纲要》时,马克思很不满意于自然与政治的分立以及太多的人研究自然而忽视政治,认为“除了醉心于自然的人以外,还要醉心于国家的人”,自然与政治的结合和统一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唯一联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1843年10月3日,马克思亲自写信,邀约费尔巴哈写一篇批判谢林哲学的文章。在信中,马克思认为,谢林哲学是哲学掩盖下的普鲁士政治,而费尔巴哈则是“自然和历史的陛下所召来的、谢林的必然的和天然的对手。”同上书,第69页。在马克思看来,自然和历史应该是合体的“陛下”,是唯一能使哲学成为真理的“联盟”。这是“唯一的”“历史科学”思想的原始雏形。

当马克思真正转向现实历史致力于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时,市民社会进而是经济学成为他解答“历史之谜”的视阈。正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从对象化活动的角度集中论述了人与自然的相互制约,并将之视为历史之谜解答的诸多矛盾之首。他认为在作为历史之谜得到解答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 “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7、301页。也就是说,马克思把人与自然的对立看成是异化的,本真和理想的状态应该是统一的、一致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还得出这样的结论:“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4页。这与后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内容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超越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就是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就是一年后得以命名的唯一的历史科学。马克思甚至还从学科、科学的角度把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看成是一门科学:“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说法。”同上书,第308页。李泽厚认为,马克思关于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成为同一科学的理想,是一种新的内圣与外王。(参见李泽厚:《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这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在精神实质上已经非常接近了。众所周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完成的,与恩格斯无关。这也再次证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历史科学”的论述最可能是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的学术历程、观点做了最为权威的简述。这其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是,马克思在阐述那些“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即我们通常认为的唯物史观基本内容时,将之放在创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放在与恩格斯交往、合作之前。换句话说,马克思自己也认为是自己独立地发现了唯物史观。(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4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确立自己的思想版图、学术坐标之后,马克思本人确实很少正面去表达历史科学的含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我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马克思思想内部没有发生过阿尔都塞所谓的断裂,而只是在不断地扬弃。原因在于马克思这时已经将自己的精力放在了人类史中最根本的经济活动的研究中。这时,“统一的思想居于幕后,并且不再为许多 (也包括社会主义的) 同时代人所知晓。”[德]费彻尔:《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7页。正如现在大多数人在使用电脑或手机时往往遗忘或不了解操作系统本身一样。但即使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时候,依然有明晰的文本依据表明,马克思强调了政治经济学与统一的历史科学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当马克思谈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时,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其实,在马克思看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问题就在于遗忘或没有自觉到自己的“历史科学”本性 (今天所谓经济学危机的实质仍然是如此)参见拙文《作为历史科学的经济学》,《经济评论》2002年第2期或A Philosophical Review of the Crisis of Economics, Rethinking Marx: Chinese philosophical Today, The Council for Research in Values and Philosophy. U. S. A,2007, pp.37-46.。后来,恩格斯也非常明确地指出过:“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9页。甚至还认为,“连自然科学也越来越变成历史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7页。

相对于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的恩格斯倒经常使用“历史科学”一词——尽管并不总是在马克思的意义上使用 (后文将论及)。除开上述《反杜林论》中的使用外,他还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自然辩证法》(188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关于原始家庭的历史 ( 巴霍芬、麦克伦南、摩尔根)》以及晚年的一些通信(1884、1885) 中使用过这一词。其中,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表达的相关思想值得格外注意。在这篇悼念挚友的文章中,恩格斯没有把马克思称为哲学家、经济学家、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人,而称之为“科学家”和“革命家”,这分别是就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和实践贡献而说的。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就从“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角度指出,“这些个别的自我意识始终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其中一面针对着世界,另一面针对着哲学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页。尽管马克思后来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跃迁,但这种“双刃”的态度、立场始终没有改变。当卡尔·洛维特说马克思是“双刃地对待现实世界和现存哲学”时[德]卡尔·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25页。,我认为他是正确的。说到底,马克思一生的“双刃”就在于革命性的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他是革命的科学家,也是科学的革命家——李卜克内西在马克思墓前演说称马克思是“科学上的革命家,是运用科学的革命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0页。。恩格斯在文章中还指出,马克思的逝世“对于欧美战斗的无产阶级,对于历史科学,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页。作为互文可见的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当天致李卜克内西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的一切,都应当归功于他;现代运动当前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他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55—656页。。马克思逝世造成损失的方面正是马克思做出突出贡献的方面:实践的方面和理论的方面。马克思的逝世造成的两个方面的损失正对应着其作为“革命家”“科学家”两个方面。对欧美战斗着的无产阶级的损失主要是从共产主义运动实践的角度而言的,而历史科学则指称着马克思所开创的全部思想、理论、学说。

可惜的是,在恩格斯之后,马克思关于历史科学的提法和思想长期被所谓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忽视。相反,倒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有识之士认识和强调了这一点。葛兰西就认为,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三分法,哲学、经济学、政治学“这三种运动中的每一种都是作为一种预备性环节出现的”,在马克思那儿,有一个综合这三种运动的“内在性概念”,这个内在性概念不同于德国古典哲学思辨的内在性,葛兰西称之为“历史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内在概念”[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2—313页。。葛兰西当时没有看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但他的观点却已经非常接近马克思“唯一的”“历史科学”的思想。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奠基人之一,卢卡奇在其名著《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专门探讨了“什么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明确认为马克思的学说具有总体性特征,是一门唯一的、统一的真正科学——“对马克思主义来说,归根结底……只有一门唯一的、统一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关于社会(作为总体) 发展的科学。”[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8页。他在后来的《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进一步强调,“马克思只承认的一种科学——即历史科学,它不仅涉及到自然,同样也涉及到人的世界”,马克思从未放弃“关于无所不包的统一的历史科学的观念”。[匈]G.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641、698页。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更为明确地在人类思想史上为这门“唯一的”“历史科学”进行定位。他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常坚持的传统,我们可以断定,马克思建立了一种新的科学:‘社会构成’的历史科学。为了更确切一些,我说过马克思为科学知识‘开启了’一个新‘大陆’,即历史的大陆——就像泰勒士为科学知识开启了数学的‘大陆’,伽利略为科学知识开启了物理学的‘大陆’一样。”[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52—253页。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结构主义者的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进行了“纯粹”科学的理解,对此我们持保留意见。但是,阿尔都塞不仅强调马克思学说是历史科学,而且认为其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常坚持的传统”来断定的。这确实值得我们回味与思索。美国当代文学理论家迈克尔·瑞安 (Michael Ryan) 也明确指认,“马克思主义假如它是一门科学,便是一门历史科学。”转引自陆扬:《后现代性的文本阐释:福柯与德里达》,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81—281页。

在国内,引证马克思的这段话如今并不少见,但正如前文指出的,长期以来主要是在历史学领域被引证。他们往往把历史科学等同于历史学,引证也是为了说明历史学习、历史研究或历史学科的重要性。那些专门从事马克思学说研究的人要么长期忽视马克思的这一论断,要么默认了历史学领域的理解。直到“回到马克思”的风潮兴起,马克思的文本重新被比较有深度地“耕犁”,而又际遇了解释学、历史哲学研究的语境时,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才真正进入专业的中国马克思学说的研究者视野,他们开始注意这一论断真实含义的挖掘。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是张一兵和俞吾金两位学者的努力。

张一兵1993年出版的《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2002年再版) 是一本“卢卡奇”附体的“回到马克思”之作。虽然他没有直接引证和提及马克思“历史科学”,而且还深受当时还是比较新潮的“实践唯物主义”风潮的影响,但其卢卡奇式的立场使他认识到:马克思“确立了一个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新的‘三位一体’的总体立场。”张一兵:《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8页。也就是说,他强调了总体的、整体的、统一的马克思。张一兵1999年出版了开一时风气的《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一书,他明确引证了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历史科学的论断,并且强调说:“马克思这里的语境边界非常清楚,‘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就是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他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总体哲学视域和新的历史话语,即马克思恩格斯自己明确指认的历史科学。”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4页。不过,十年之后,在2009年其出版的《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中,张一兵似乎后退了一步,认为历史科学只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始表达,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临时性策略表现”张一兵:《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9—280页。。忽视了马克思的深思熟虑以及他和恩格斯此后反复使用这一概念、思想的事实。俞吾金则早在1995年就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马克思没有提出过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的任何哲学学说。在2001年所著的《实践诠释学》一书中,他也引用了马克思关于历史科学的论断,并强调:“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野里,并不存在着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这三个平列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只承认一个研究对象,即历史。”俞吾金:《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与一般哲学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2002年,笔者在《经济学评论》发表《作为历史科学的经济学——经济学危机的哲学透视》一文,对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观念及经济学本质上是历史科学的思想进行了初步的阐述。2005年,笔者开始专门对马克思历史科学思想的内涵进行研究,强调把握历史科学概念是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关键,回到马克思就是要回到整体的历史科学,这些主张被学界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整体的历史科学范式”柯锦华:《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反思与前瞻》,《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6期。。10年代以来,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思想终于引起了国内学界比较广泛的注意,发表了不少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是,马克思为什么要用“历史科学”(“历史”而且“科学”) 来称谓自己的全部学说?其用意何在?历史科学的本质规定性究竟是什么?它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是什么样的关系?如何理解历史科学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与历史学、历史哲学、实证科学、文化科学等等又是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可以理解为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吗?一言以蔽之,在今天“回到”或“经过”马克思的过程中,如何理解马克思“历史科学”的内涵?重新理解或恢复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虽已被涉及,但都还没有系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