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
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其一,高速经济增长一旦减速甚或停滞,收入增长也相应地减慢或者陷入徘徊。没有经验证据表明,在经济增长停顿的情况下收入分配状况可以得到改善。事实恰好相反,在经济增长及至收入增长停滞的条件下,收入差距往往进一步恶化。其二,伴随着经济增长而发生的收入差距扩大,如果严重性达到了某种限度且没有有效的政策手段予以制止,则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和社会凝聚力降低,在改革方向和举措上难以形成共识,继而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以及进一步减速乃至停滞的原因。
例如,拉丁美洲和一些亚洲国家较早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却始终不能跨进高收入国家的行列,经济增长缓慢甚至停滞。在蛋糕不能继续做大的情况下,经济增长的分享程度日益弱化,在缺乏良好、有效制度的条件下,根据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即富人具有更强的谈判能力获得较大的蛋糕份额,就会导致收入和财富积累的马太效应,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政治家无论是出于良好的动机,还是为了选票的需要,一次次做出改善收入状况的承诺,却因经济增长处于停滞而难以兑现,从而在政治上陷入民粹主义政策困境(Dornbusch et al., 1989)。贫富对立导致经常出现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定,国家困于中等收入陷阱之中。
经历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经验还表明,与停滞的经济增长相伴而存在的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严重不平等,造成既得利益集团,后者竭尽全力要维护这个有利于自身的分配格局,因此,不利于打破中等收入陷阱的体制弊端积重难返。一旦进入这种体制状态,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就被利益集团所俘获,不仅经济增长陷入停滞,制度变迁更是举步维艰,不利于经济增长的体制便被固化了。相应地,各种生产要素不再是按照生产率最高原则配置,而是按照既得利益最大化原则配置。一个国家一旦陷入这种境地,最坏的结果是,不仅不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甚至可能退回到低收入国家的行列中。
迄今为止,中国的经济增长总体上是分享型的,虽然收入差距的确较大,导致中低收入群众的不满,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然而,在蛋糕仍然能够不断做大的情况下,每个收入群体都获得或多或少的改善,现存的收入差距尚可容忍。例如,无论是从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从人均生活性消费来看,在各收入组之间的分布变化虽然显示出差距的扩大,但是分布的形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换句话说,在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每个收入组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也都有所增长。然而,这种情况在蛋糕不再做大的情况下,则会发生改变,即一旦经济增长减速使得没有足够的增量可供均等分配,强势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则会进一步扩大,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分配状况就会绝对恶化,社会的不满就会强烈表达出来,也就必然遭遇到典型的拉美困境。
收入分配的改善终究要以经济增长为前提。无论是拉丁美洲的经验还是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证明了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总体提高,有利于收入不平等的缩小。例如,在21世纪的前10年,巴西等一些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增长取得较好绩效,相应地,这些国家的基尼系数也有明显的降低。而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增长比以前显著减缓,居民收入差距也扩大了,在发达国家中收入差距最大。另外,已经形成的过大收入差距,则必须经过触及既得利益格局的重大改革,才可能遏止并最终得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