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涅槃:从皇宫到故宫博物院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神秘的宫廷管家——内务府

在古代中国,属达官显贵、士大夫一流之人,由于对儒家经典《大学》中“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一段话的不当理解,往往对仅与钱有关的事物表现出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抑或是为了专心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们往往把自己的钱财交给管家托管,而管家这一类人在官僚阶层中只不过是记账或管账的“小人”。内务府和宗人府仍旧是紫禁城内施政的“小人”机构。

清宫内务府与上面提到的管家在业务性质上几乎无所区别,在皇帝面前,内务府的官员卑贱地自称为“奴才”,管理宫廷内部的日常事务。但是他们毕竟是有别于其他府第的皇室管家。皇宫中的管家们,也就是内务府的高级官员,他们不仅是达官显宦,而且是朝廷最高等级的官员。在清朝,内务府总管大臣本人往往是内阁成员,世续是民国时期的内务府总管,直到1922年初去世,他一直担任此职,同时也是内阁阁员之一。绍英、耆龄是相续任此职的皇族大臣。内务府的官员统统由满族人担任,这也许是为了说明他们是最受信任的家臣。同时,内务府不仅是一个受命管理皇帝财产的机构,而且还是皇帝通过它和国家的其他各部门处理政务的机构。

辛亥革命后,在袁世凯劝清帝退位,以换取“优待条件”中开列的各项保证的时候,内务府总管世续是参与其事的高级官员之一。换句话说,他也是同意用皇权的覆灭来换取维持内务府现状的重要官员之一。“清室优待条件”第六款规定:“以前宫内所有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袁世凯在保留小朝廷的同时,也保留了内务府。据说,在劝说隆裕皇太后同意清帝退位,建立民国方面,作为内务府总管大臣的世续起到了一定作用,因此,1922年2月世续去世时,民国总统派了一名代表参加他的葬礼。1915年1月7日,袁世凯令内务总长朱启钤和司法总长章宗祥,与清室商定了一个“清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其中第五款又一次申明:“清皇室允确定内务府办事之职权,为主管皇室事务总机关,应负责任,其组织另定之。”参阅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载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北京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

内务府曾支持守旧派反对1898年的维新派,它曾默许了一场废黜光绪皇帝的宫廷政变。它曾为那个老太后采取措施使宫廷与义和团携手合作而欢呼。最后,当革命到来时,它又把自己的祝愿寄托在“优待条件”上。有理由相信,它之所以促成并协助草拟了这些条件,并非因为这些条件对逊位皇帝的利益真有好处,而是因为这些条件是维持其自身继续存在的最可靠的保证,是维护其自身特权的法律依据。

据庄士敦说,宫中的一名内务府高级官员的年收入,“估计在百万两(白银)以上”,当时约合二十万英镑,而减少这批官员薪俸之外收入的任何做法都“自然而然地会使皇帝在皇族成员中不得人心,因为皇族中的许多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从宫内的敲诈勒索中得到实惠”。这或许能够解释那个使内务府得以在清廷覆灭之后保留下来的“优待条件”,何以会那样地为皇室以及几乎所有皇族王公所接受。

令人惊异的是,内务府大臣世续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竟还是拜把子的兄弟。袁世凯称帝前,紫禁城内外曾风传政府要逊帝迁往颐和园,一时间宫内大为恐慌。世续便特地找到袁世凯,袁对他说:“大哥你还不明白,那些条条不是应付南边的吗?太庙在城里,皇上怎么好搬?再说皇宫除了皇上,还能叫谁住?”最终,小朝廷果然如袁大总统所说并未迁往颐和园。

也正是这个内务府,它实际支配着根据“清室优待条件”由国民政府颁发给小朝廷的“岁金”。宣统三年,皇室经费预算为七百四十九万三千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二分九厘,较俄国皇室经费八百五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四两为少,较日本皇室经费二百万两为多。辛亥革命以后,国民政府按照清室优待条件第二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由民国政府支付。

据档案记载,各年逊清皇室经费实领情况如下:

 

民国元年 应领不欠

民国二年 领二百八十八万一千八百六十七两四钱六分二厘

民国三年 领二百四十八万九千六百八十四两八钱

民国四年 领二百六十六万四千两

民国五年 领一百五十三万三千五百九十九两六钱四分四厘

民国六年 领二百万三千九百九十九两七钱六分

民国七年 领一百八十七万二千两

民国八年 领一百六十五万六千两

 

逊清皇室经费在民国8年(1919)之前照银两计算,自民国8年7月1日起照银币计算,自民国元年起至8年6月底止,共领银3000万两。

逊帝溥仪所住的养心殿

为此,李大钊发表《新的!旧的!》一文,愤慨地指出:“又想起我国现已成了民国,仍然还有什么清室。吾侪小民,一面要负担议会及公府的经费,一面又要负担优待清室的经费。民国是新的,清室是旧的,既有民国,那有清室?若有清室,何来民国?”《新青年》第4卷第5号,1918年。

这笔钱当然也用来维持一个庞大的机构,内务府统辖着广储、都虞、掌礼、会计、庆丰、慎刑、营造等七个司(每司各有一套库房、作坊等单位,如广储司有银、皮、瓷、锻、衣、茶等六个库)和宫内的48个处。

据宣统元年(1909)秋季《爵秩全览》所载,内务府官员共计1023人(不算禁卫军、太监和苏拉),民国初年曾减到600多人,到溥仪出宫时还有300多人。机构之大,用人之多,一般人还可以想象,其差使之无聊,就不大为人所知了。举个例子,48处之一的如意馆,是专门伺候帝后妃们画画儿写字的,如果太后想画什么东西,就由如意馆的人员先给她描出画稿,然后由她着色题词。写大字匾额则是由懋勤殿的勾字匠描出稿,或南书房翰林代笔。什么太后御笔或御制之宝,在清代末季大都是这样产生的。

为了支付奢华的宫廷开销,清室不得不卑躬屈膝地乞求民国政府付给它已过期的,本应分期偿付的津贴,因而一再将自己置于屈辱和可耻的境地。例如1919年10月1日的《北京日报》报道说,总管内务府大臣世续乞求民国总统批准给他50万元,否则皇室就将无法偿清它的欠债了。这样的请求据说每年也要提三四次。

内务府不仅维持了旧有的“御膳房”,而且还为溥仪增添了做西餐的“番菜膳房”,两处膳房每月的花销就高达1300元。1921年以前,内务府公布的“交进”和“奉旨”支出的“恩赏”等款项,每年就要87万两白银。据说每年小朝廷的总开支都不少于360万两。

内务府另一大特征是它统辖着为数众多的太监。太监仅限于汉人,他们虽然在理论上处于内务府的约束之下,但实际上由于他们随侍在皇上及其后妃左右,因而与帝后有着某种直接的联系,往往独立于内务府,一个小小的“御前太监”集团,却有着显赫的权势。即使是在民国时代,他们仍然在宫内干尽了敲诈勒索的坏事。例如,1924年4月的一天,同治皇帝的庄贵妃和太妃在宫中去世了,他身边的太监们竟在她死后不久拆光了她宫内的珠宝,后来这些窃贼为了分赃相互争斗,并在灵堂里造成骚乱。内务府认为这是不合礼仪的,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惩罚他们,甚至没有迫使他们交出赃物,原因是为了顾全已经死去的太妃的“脸面”,必须宽容此事。类似的事件可以说是不胜枚举。由于内务府与太监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内务府对太监的行为采取了放纵的态度。

即便是在“小朝廷”经济最为拮据的时候,也少不了给大臣们的恩赏银。据溥仪回忆,民国11年(1922)溥仪大婚之年,“内务府给我编造的那个被缩小数字的材料,不算我的吃穿用度,不算内务府各司的开销,只算内务府的‘交进’和‘奉旨’支出的‘恩赏’等款,共计开支八十七万零五百九十七两”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64。

小朝廷的太监

“清室优待条件”明确规定,“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但是,内务府仍然利用各种渠道招用太监,1923年溥仪将大批太监赶出宫门,紫禁城内仍然役使着一千余名太监。据报界透露,溥仪出宫时,还有太监470人,有宫女百余人。末代皇帝在紫禁城内挥霍着巨额的金钱、役使着上千的奴仆,却度过了“人世间最荒谬的少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