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政治观念(5)
写到这里,参对着这篇文章却又想起,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德语中的Historismus往往会被翻译成两个英文单词,其一是historism,另一个则是historicism。而前者旅行到了中文世界,往往会被译成“历史主义”,用来指称某种设身处地的、相对于具体语境的历史学方法论;只有后者漂移到了中文世界才会被对译为“历史决定论”,构成上述种种二律背反的前极。
所以有意思的是,本文既是在跟从伯林的话题,自然就要利用Historismus投射到英语中的后一种含义,也即决定论意义上的历史主义;然而,作者却未能同时顾及其“本是同根生”的另一种,即如何到具体历史语境中同情地理解,他的主人公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于是,他也就在无意间有所忽略:如果回到当年的那个历史瞬间,伯林正好是站在上述种种二律背反的后极,去沉痛地反省与检讨它们的前极;或者说,他是咬咬牙把自己也当作赌注,押上了历史进程的牌桌,以便用自己整个生命的重量来平衡所处时代的明显偏颇。——这使我们想到,尽管伴随着冷战的结束,人们反而往往用“冷战”的贬义来归结伯林当年的问题意识,然而,如果就事论事的话,他当年那些论说的实际活力,却绝对不能脱离那样的语境。
这方面最明显的例证是,同时来自英国的思想家伯林和卡尔·波普,正好在本文所要处理的这个问题上享有最为共通的问题意识,而后者又比前者论述得更为充分。我想,正好在这个意义上,由于太过拘泥于伯林自己的文本,就使钱永祥的这篇文章稍欠开阔。因为,只须略微参对一下那本更有名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帮助作者与读者全都潜回到当年由波普和伯林所共享的那个具体语境。
更进一步说,问题的关键当然不在这里,而在于作者从字里行间表明,他似乎倾向于认为,围绕着“历史与个人”的上述二律背反,只是由于伯林的立场不对和论证不周所造成的。因此,正如本文后来所要演示的,仿佛只须稍微转变一下观察角度和论证步骤,如此繁难复杂的甚至让人愁肠百结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相形之下,我却倾向于认为,诸如此类的二律背反根本就是千古如是的悲剧性冲突;而且,从古代希腊的索福克勒斯,直到近代德国的康德,他们在思想上的深刻性,首先就在于对这种本质性裂痕的凸显。
当然我们也知道——而且身为大陆学者就更加忘不掉——上述那种索福克勒斯式的激烈冲突和康德式的二律背反,都曾被黑格尔以他的雄辩逻辑从思想上好像是给化解了或扬弃了;黑格尔当然也利用了钱永祥所倚重的那些互动过程和化合因素,或者用更正统的术语来说,是辩证地统一了那些作为孤独个体的自由意志,只不过,他又把这种凝结起来的作为集体观念的主观意志,反过来当成绝对精神在历史过程中的客观显现。——可惜的是,如果写到这里再去起伯林而问之,他肯定会心怀恐惧地再次抗议;因为事实上,正是黑格尔的这种独断与自负,作为公认的直接思想来源之一,导致了20世纪最大的一场社会运动,或者说,导致了伯林当年想要极力反抗的、曾被夸张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规律”。
我们看到,跟黑格尔那种辩证的态度相仿,这篇文章在它的结尾处也把解决这类重大问题的不二法门归结为此心中的一念之差:
选择与行动不只是表达欲望与偏好,更包含着评价,呈现主体对于客观环境的判断。这种判断构成历史的重要部分,让历史不只系于事实上发生了甚么事件,更将事件呈现为具备有好坏是非的评价。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一个具有道德色彩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个人所创造,也是个人自由与有效存在的世界。
由此一来,似乎关键就只在“个人”对“历史”的评价与态度了,好像只要他们秉持和表明了自己对于外在历史结构的好恶,就已经算是作出了某种非决定的选择了,从而也就算是享有某种自由了。
这样的描述使我不由联想到当今大陆广泛流传的一句民谣——“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所以很显然,尽管“个人”在私下的道德判断和情感反应肯定可以算是在同“历史”进行互动,然而这种互动的力道毕竟太可怜、太微不足道了。因此,在如此大的判断上动用如此小的词令,即使不构成“偷换”,至少也简化了伯林当年所凸显的泰山压顶般的疑难。要是连这种议论都可以成立,都可以让我们感到有所慰藉,那么,就连古往今来最犬儒主义的哀叹,也都可以算是一种“积极的”历史态度,都可以构成历史发展的动力了。
当然,我也可以理解,正是出于作者业已选定的政治信念,所以即使是在如此重大的二律背反面前,这篇文章也只给出了一个“自由主义的解答”,仿佛这样一种“主流的”和“普世的”政治立场,就是所有人生问题的终极答案,而且,只要沿着相应的思想体系前行,就一定会走到“历史的终结”处(福山语)。很可能正是出于这种考量和需求,作者才会基于思想体系的自身要求来衡量和评判更喜欢任意弄笔和广泛涉猎的以赛亚·伯林,要求他必须在理论建设上作出自己的贡献。——而相形之下,更多来自西方本身的与会学者,也包括我本人向会议提供的论文,却都在努力体会与评估伯林写作活动的独特性。
说到根子上,尽管自由主义思想很值得重视,但实则就连这种思想本身也属于上述那一系列二律背反的中间物。——也就是说,至少在我看来,在这样的思想未曾“偶然”出现之前,它未必就“必然”要这样出现;反过来说,在它借助于剑桥学派所凸显的那种历史语境,也借助于包华石(Martin Power)所强调的那种“中国馈赠西方”的文化间性而如此这般地“偶然”出现了以后,则又转而作为一种“外在”的存在,演变成了“客观”的历史结构,从而对后人(包括其他文明的后人)显出了“必然”性,甚至表现为“不可避免”要遭遇的“历史宿命”了。
由此就可以总结一下:尽管晚近以来一直被说成是“第一哲学”,但也许再没有别的例证能比眼下的例子更充分地说明,无论是政治哲学还是历史哲学,终究都要隶属于哲学,终究都要回归到更本原的问题上。所以,如果能够再次上升到更抽象的原则,那么我们原本不难意识到,一方面,即使在形成得相当“偶然”却表现得不无“必然”的历史结构面前,有限的个人充其量也只能享有有限的自由。然而,正因为毕竟还享有这样的自由,也正因为必须要捍卫、发扬和表达这样的自由,介入历史进程的个人就没有理由去全盘悲观,因为他们必须秉有支撑自己意志的行动信念,否则就连那原本相当有限的自由也会无形中从手边溜走。但另一方面,这种足以支撑行动的信念,并不意味着要沦为某种信徒,哪怕是成为某种自诩为“普世理论”的信徒,所以,在“个人”向“历史”展开殊死搏斗的同时,又敏感地意识到那些千古如是的二律背反,意识到它们带来深刻的挑战性,从而索性像伯林那样和盘托出那些复杂的难题,反而比似是而非地暗示已经轻易解决了这样的问题更能显出思想家的风范。
2012年8月5日于清华园立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