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相关产业概念解析(3)
第三,三位一体性
创意产业将文化、科技、经济三者有效的整合为一体,是三者紧密结合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和主导,以最新科技创意为途径和技术后盾,以经济需求为最终目标,是文化、科技和经济相互融合的产物。文化的创意、科技的创新与市场导向的结合成为创意产业的最终发展趋势。如今高附加值的创意产品无一例外都是文化创意、科学技术、市场策划紧密合作的产物。所以,创意产业既包括文化创意产业,也包括科技创新产业。
第四,横向跨越性
创意产业是一种跨度很广的产业形式,它与传统产业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多种传统产业有着广泛的渗透性、依托性。创意产业在从传统产业中独立出来之前,以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意为手段,广泛的蕴藏在众多传统行业与产业范围内,和传统产业之间保持着密切的产业关联。它定位于传统产业的价值链高端,一方面促进传统产业的进化升级,另一方面也依托传统产业的载体形式孕育出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产业的全新产业形式。
第五,高增值性
创意产业具有高增值性,这主要表现为创意赋予商品的精神、观念附加价值,商品的市场价值并非只与其使用价值有关。例如同等质量、款式的服装,会出现差异性很大的卖价,而这些差异显性表示是品牌差异,而隐性的、深层次的差异则是其中蕴含的精神与观念的附加价值差异所致。而创意是注入商品精神附加值的源泉。创意产业看似具有“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的奇效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第六,知识产权性
知识产权对于创意产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部分由无形的、抽象的信息、创意、文化、技术等组成,实物形式的占有的比重非常少,知识产权由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就可以有效的对上述信息和技术的独用性进行保护,从而创造出巨额的社会财富。但当前对文化创意和技术专利的盗用与翻版已经严重的伤害了创意产业的根基。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立足之本。
第七,高风险性
与其他产业相比,创意产业充满了风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市场不确定性决定了创意产业具有高风险性,创意产业的以生产文化产品为主,而文化产品是对应满足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多元、多变的,需求的不确定性很大,影响需求判断的因素非常多,从而使创意产业变得很难预测。其次,在日益全球化的环境下,创意产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创意产业往往面临国际、国内双重挑战。其三,由于数码科技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文化产品在全球的时空压缩性凸显,产品流行的时间越来越短,而盗版也防不胜防,因此,创意产品的盈利前景往往变得扑朔迷离。
第八,强辐射性
创意产业具有强辐射性,这是由创意产业的文化底蕴所具有的辐射性来决定的。在知识经济社会,产品竞争的实质是通过产品所倡导或体现的文化来影响或迎合公众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从而使公众来接受某种产品。创意产品的构思、设计、造型、款式、装潢、包装、商标和广告等等,其中凝结着一定的文化素养、文化个性和审美意识,这些产品所包含的文化个性、文化精神,促使其在一定的消费领域和消费层次里增值、走俏、辐射。
三、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都有一定的渊源,但又不能简单与两者划等号。总体来说,文化创意产业是在文化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同时也吸收了创意产业中重视创意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产业概念。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是20世纪90年代英国率先提出的,它与文化产业是近似的概念,在上文中有提及。创意产业定义“起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能,透过智慧财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6]在这一概念中,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它推崇创新与个人创造力,是强调艺术、技术对经济支持与推动的新兴文化理念与经济实践。但与文化产业有所区别的是,创意产业有两种类型,即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在于改变产品与服务的功能结构,为消费者提供新的更高的使用价值,或改变生产工艺以降低和提高效率;而文化创意为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文化要素,如观念、感情和品味等因素,为消费者提供与众不同的新体验,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观念价值。科技创新虽然也涉及创意与版权,但其更多注重的是通过效率提升使人拥有更多的自我时间,而文化创意则通过内容的创造使人在有限的自我时间内拥有更加精彩的体验。
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是相对与传统的文化产业发展创新的更高形态,是文化产业内部调整升级和产业管理突破原有边界的必然结果。正是由于新业态的不断产生,产业重心的转移,产业交融的强烈要求,行业管理的跨越,突破原有文化产业概念的束缚,从而呼唤新的产业概念的诞生。
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文化创意产业有以下几点不同。
(1)重视高科技和新技术:虽然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产业为基础,但也吸收了创意产业中重视技术创新的优点,通过科学艺术化将当今最新的科学技术纳入到了“文化创意”的范畴,开创了新的产业发展途径。
(2)创意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文化创意产业创造价值的关键就在于“特色”,与众不同的特色是避免产品同质化的关键要素,也是获得产品文化附加价值的来源。在当今的消费社会中,文化产品的消费遵循浪潮化、时尚化的方式,需要文化产品在短时间内以其独特性和新颖性从众多产品中脱颖而出。无个性、无创意、无眼球的“三无”文化产品是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
(3)跨界与整合:传统的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产业)范畴,而文化创意产业则突破了三产的概念范围,它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第二产业的升级调整和第三产业的细分。这种打通二、三产业的越界行为,有效地延长了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链。文化创意产业对第二产业(工业)的升级调整主要采取“二产三产化”、“二产创意化”等方式,为单纯依靠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盈利的二产注入“灵魂”,进入“卖品牌、卖创意”的新阶段。
第三节 几种概念的辨析
一、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版权产业的辨析
各国根据各自地域特征、文化政策、国家战略的差异,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理念。导致除了总体上通用文化产业总称之外,还有版权产业、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等概念。其中美国对其定义为版权产业;英国、澳大利亚主推创意产业;日本欧盟国家则倡导所谓内容产业。
美国为代表的版权产业是从知识内容、市场权益出发做出的分类,它将知识产权的归属放在首位,强调产业利益与版权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高度健全的体现。版权产业被称为全部版权产业,是指生产经营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产品),并依靠版权法和相关法律保护而生产发展的产业。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复制、发行和传播,也涵盖采集、存储、提供信息的信息产业。由核心、交叉、部分和边缘等四大门类构成。
英国为代表的创意产业是从创造者、策划者、设计者等创意主体的角度出发,它强调和尊重个人在产业中的创造力,同时也兼顾决策者政策的设计、规划和推进。创意产业是一种在全球化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意、个人创造力、技巧及才华,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创意为王”是其灵魂所在,表明当代文化产业不同于过去以物质产品生产为主的产业形态,而更注重精神和文化的创意,并将这种创意视为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核心。
日本、欧盟为代表的内容产业是从产业自身的内容为出发点的理念,是知识经济浪潮中以网络高新技术、互联网与数字化为基础而产生的分类,它高度关注当今数字类产品的文化内容。欧盟“info2000计划”中把内容产业的主体定位为:那些制作、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业产品及服务的产业。内容产业的范围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内容(报纸、书籍、杂志等),音像电子出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像制品、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内容(电视、录像、广播和影院)、用作消费的各种软件等。所以主导内容产业的就是视听传媒业。这些产业是经济价值的生产者,不管是通过票房收入、转播权等产值的直接增长,还是以不同的方式出售媒体产品获得收益。随着电视媒介由模拟转型为数字化,随着基于固定载体的传播媒介向基于网络载体的传播媒介的转化,内容产业迅速升级为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化内容产业是指利用图像、文字、影像、语音等信息资源,运用数字化高新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创意、制作、开发、分销、交易等整合运用的内容产业和服务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