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创新:美国创新体制及其对华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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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美国创新战略对华意图(2)

3.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成“合作典范”

为推动务实合作,两国成立了“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以此作为政策传递、企业合作和研究成果共享的重要平台。[34]2009年11月,中美双方签署了《关于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合作议定书》,同意筹建联合研究中心,准备在未来5年期间共同出资1.5亿美元,支持清洁煤、清洁能源汽车和建筑节能等优先领域的联合研发。中美双方同意成立清洁能源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对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下的研究活动及方向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双方同意成立高层联合顾问组,由来自双方大学、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组成,负责向中心提供建议。2011年1月,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正式启动,在中美两国都设立了总部。美方同时公布了参与研究中心的美国成员名单。其中,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劳伦斯·利弗莫尔国家实验室,以及通用电气、杜克能源等机构与企业参与开发和测试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联合项目,密歇根大学、麻省理工学院、通用汽车、福特和克莱斯勒及美国电力等侧重于汽车电气化的联合项目,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陶氏化学、霍尼韦尔、通用电气全球研究、施耐德电气和飞马资本顾问等机构侧重于提高建筑能效应用技术的联合项目。纵观美方公布的合作成员名单,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以及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均赫然在列,足见美方对中心合作的重视。[35]2011年,胡锦涛主席对美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对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的进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截至目前,借助中心的运作,中美已经有16个清洁能源合作项目启动,囊括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推广、新型交通工具研发等多个领域,双方的技术交流更为密切,联合研究进展顺利,经济效益和战略效益已经显现,已成为中美合作的又一“典范”。

4.能源企业间的合作全方位展开

2009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访美期间,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决定在中国内蒙古的鄂尔多斯投资建立2000万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站。中国神华集团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签署了《关于开展煤炭直接液化二氧化碳捕捉和封存技术合作的协议》,并于2010年底正式开展二氧化碳地下封存的试验。10月,中国沈阳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可再生能源集团和美国天空风能有限公司签署了总额高达15亿美元的风能合作投资协议。依据协定,三方共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合作建设一个装机总容量达600MW的风力发电厂,该合资项目将向沈阳动力集团购买240台2.5MW风机涡轮设备,涉及资金总额超过10亿美元。该风电项目建成后,将是美国兴建的第二大风电厂。

2009年9月,24家美国企业发起成立了非政府组织“中美能源合作项目(ECP)”,[36]致力于在中美两国推动清洁能源领域的相关商业开发、市场开拓、境外直接投资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它已经成为促成中美清洁能源商业合作的有力平台。2010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奥集团和美国应用材料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启动了“中美合作太阳能硅基薄膜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该项目设在内蒙古阿拉善盟,总额超过22亿人民币,5MW的前期项目已建成,并于2011年6月实现并网发电。2011年1月,中国华能集团与美国电力公司签署了有关燃煤电厂节能降耗和二氧化碳减排技术合作的协议。双方同意采用华能集团自主开发的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对美国电力公司拥有的一座60万千瓦燃煤电厂进行年捕集150万吨二氧化碳工程可行性研究,并推进该二氧化碳捕集示范工程的建设。美国杜克能源公司与新奥集团也签署了《关于协同建设未来能源技术示范平台之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合作建设包括能源生产、能源储运、能源应用、能源再生和能源匹配中心五个模块的“未来能源技术示范平台”,共同给世界提供一个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应用的范例。2012年,中美共同启动了智能电表标准比对项目、智能电网需求响应项目、阿米那发电与电石联产项目、朗泽与宝钢首钢联合“利用废气生产乙醇”项目、中国航空生物燃料验证飞行项目、英特尔与国网共同开发“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等项目,这些合作项目均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最大亮点

中美页岩气技术合作无疑是两国清洁能源合作的最大亮点。页岩气属于非常规天然气的一种,分布广泛、储量巨大,但受制于技术和成本,一直未得到有效利用。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一直进行页岩气开采探索。2003年,戴文能源公司液压断层与水平钻井两大技术结合取得突破,使页岩气大规模商业开采成为可能。[37]该技术迅速在全美推广应用,极大地提振了美国国内经济。[38]美国可利用天然气储量迅速增加,仅2008年美国页岩气新探测储量就达9350亿立方米,是俄罗斯年产量的1.5倍,美国可开采页岩气储量达24万亿立方米,约合沙特天然气总储量的3倍,至少可满足美国未来100年的天然气需求。技术突破后,美页岩气年产量以年均45%的速度增长。[39]2009年,美国超俄罗斯成为天然气第一大生产国,并从天然气进口国变为净出口国。页岩气开采技术的创新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石油的开采方式,使封存在页岩层中的油气资源获得了商业应用,极大改善了全球能源格局和供需失衡的状况,被外界称之为“页岩气革命”。[40]按照美国的官方统计,全球页岩气资源的第一大储藏国是中国,开发前景广阔。而近年来,中国油气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天然气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立足国内,加快中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对于改变中国油气资源格局,甚至改变整个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页岩气的开发和利用,在2012年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中国要大力发展页岩气资源”。在“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将页岩气列为清洁能源开发的重点。[41]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初步掌握全国页岩气资源量及其分布,优选30~50个页岩气源景区和50~80个目标区,使2015年页岩气产量达到65亿立方米的目标。[42]美国是页岩气革命的“先行者”,它不仅激发了中国开发页岩资源的热情,也让中国有了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榜样。中国是页岩气资源开发的“后来者”,本土资源情况、技术开发应用、评价测试机制等都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要完成上述目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必不可少,尤其需要借鉴美国地质选区评价技术、页岩的岩性技术、储层识别技术等六项技术。从长远看,美国向中国输出技术除了可以助推这场产业革命,抢占中国市场,缓解本土页岩气企业的资本困境,获得丰厚利润回报外,还可以缓解全球能源供需紧张状况,为经济复苏奠定良好基础。[43]而中国页岩气开发,不仅利于全球天然气市场的价格稳定,也有利于自身能源结构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在能源安全上的主动性。

中美都意识到两国在页岩气合作领域的广阔前景,企业合作早在政府合作之前就已展开。[44]2007年10月,中石油与美国新田石油公司签署的《威远地区页岩气联合研究》协议,成为中国页岩气开发对外合作签署的第一个协议;2009年,两国推出了旨在促进技术交流与企业间合作的中美页岩气倡议,利用奥巴马访华的契机,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国务院签署了《中美关于在页岩气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此备忘录,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地质调查局成立了联合工作组,交流页岩气资源评价技术,进行联合资源评价。11月,中石油与壳牌公司在北京签订的四川盆地富顺-永川区块页岩气联合评价协议,促成中国首个页岩气合作开发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2010年,中美两国签署了《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国家能源局关于中美页岩气资源工作行动计划》,将把页岩气方面的合作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计划运用美方在开发非常规天然气方面的经验,就页岩气资源评价、勘探开发技术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中国页岩气资源开发。2011年,中海油成功收购了切萨皮克能源公司位于科罗拉多东北部和怀俄明州东南部天然气区块1/3的权益。2012年,中美政府间首个页岩气合作项目辽河东部凹陷页岩气资源评价项目完成。2013年6月,中国华油能源集团公司和美国燃气技术研究院联合成立了“中国页岩气培训与咨询中心”,表明美国开始在中国培训页岩气开发领域的专门人才。7月,在中美第五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方承诺将协助中国完善非常规油气领域的法律与监管框架,积极推动在页岩气等非传统能源资源领域的技术与环保合作。中美在页岩气领域的合作逐渐由技术层面上升到了制度层面。

(三)不足与挑战

尽管中美合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但相对于两国清洁能源市场潜能、两国技术的互补性来讲,还远远不够。与中欧清洁能源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相比,中美之间的合作仍有待加强。制约两国清洁能源合作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政治互信不足以制约技术合作。2012年3月由中美两国学者王缉思和李侃如完成的研究报告《中美战略互疑:解析与应对》[45]中,中美关系被定义为“战略互疑”,即双方在长远意图方面互不信任。在政治上,中美“战略互疑”的定位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中美两国当前关系中真实的一面:虽然中美两国都在努力寻求建立沟通管道和信任机制,避免错判,但两国政治决策层仍然缺乏关键的信任。长久以来,受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因素影响,中美双方在战略层面彼此存在深刻疑虑。中美清洁能源合作也一直受制于这种无形的障碍。由于中国清洁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在该领域已经成为和美国一样极具竞争力的大国。美方对此有强烈的危机感,认为在现有的国际格局中,抢占清洁能源发展的先机是占领“后石油时代”战略制高点、经济制高点,成为新产业革命领导者的关键所在。“防止被中国赶超、拒绝当第二”的战略焦虑感制约了中美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真诚合作。例如,美国一些国会议员认为中国是美国的经济威胁,中国清洁能源领域所取得的进步意味着对美国清洁能源行业的挑战。2010年美国总统国情咨文中也称,“没有理由让欧洲人和中国人应该坐最快的列车和拥有制造清洁能源产品的最新工厂”。[46]其次,美方对中美科技交流层层设限。在出口控制清单上,一些清洁技术及相关软件被列入,其中包括用于生产太阳能板和LED灯具的有机金属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用来生产风车涡轮机和超轻型民用复合材料飞机结构与发动机部件所用的碳纤维和机械用具;水净化处理系统部件和节能产品;洁净煤高温气化技术;智能电网需要的高速运转计算机及软件;用于监测环境的卫星技术等。这些被列在出口控制清单上的设备及相关软件,需要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口,而审批出口申请证明的机构重叠,手续烦琐,缺乏透明度,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中美清洁技术贸易。

一些情况下,即便给相关产品发放许可证,还附加发货检查,要随时接受美国当局的核查,验证中国企业进口设备的实际用途。这样的举措,等同于对中国企业商业行为的直接干涉,加重了中国企业的成本负担,使得中国企业不愿与美国进行相关贸易。另外,美国“视同出口”许可制度也不利于双方在清洁技术领域的相互交流。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学者和研究人员在接触其敏感知识和技术时,必须申请“视同出口”许可证,其范围包括在美的中国公民、可能将敏感技术携带来华的外国公司和个人,因而有害于中美清洁技术界和商界的交流与合作。

最后,美国国内“保护主义”阻碍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在美发展。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以保护“绿色岗位”为名增加“本土化采购”规定。美国国会通过的7870亿美元经济复苏一揽子法案中加入了“购买美国货”条款,规定基础设施项目要使用美国制造的产品,并限制从外国购买新能源设备。二是妨碍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在美国融资。如中国风能企业沈阳动力集团进入得克萨斯州,在与美国可再生能源集团和美国天空风能有限公司合作时,联邦参议员舒默给奥巴马总统写信,要求政府终止对该项目提供的15亿美元贷款融资。三是要求中国企业承担额外负担。如中国金风科技进入明尼苏达州时,不得不购买美国公司与其相同产品的知识产权,还得携带规定数量的中国国内贷款。四是地方利益保护主义。如得克萨斯州风能利益集团游说州议会否决支持太阳能企业的补贴法案,阻止中国太阳能企业尚德公司在该州投资设厂。美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条款”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不平等待遇,也是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障碍。由于该条款的存在,中国企业在美国政府采购中得不到像欧洲等企业的同等待遇。同时,该条款随时可能成为美国反倾销、限制中国出口的重要政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