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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译文
讲求气质,讲求神韵,不如讲求境界。境界是诗词的“本”,气质、神韵是诗词的“末”。如果有境界,则气质、神韵就都有了。
赏析
所谓“气质”,指诗文慷慨的风格。曹丕《典论》中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宋书·谢灵运传论》中有:“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隋书·文学传序》中说:“气质则理性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
“神韵”最早见于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神韵气力,不逮前贤,精微谨细,有过往哲。”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诗之极致有一,曰入神。”明清时期,在胡应麟、王夫之等人的诗评中“神韵”被普遍使用。王士祯在诗歌上提出“神韵说”,追求一种空寂超逸、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他将神韵视为逸品所独具,却是他的偏失之处,以至于在他的《唐贤三昧集》中,竟不选李白、杜甫等人的诗。
“境界”一说由王国维在探讨历代词人得失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创作经验而提出。有境界的作品,必形象鲜明、沁人心腑,富有感染力量。“境界”为里,“气质”“神韵”为表,有本末之别。如王国维所言:“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