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解析
一、制度的适用依据、范围、时点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的。
本制度在适用范围规定上使用了排他法,即本制度适用于除下列事业单位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一是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外;二是纳入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除外。
《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毕竟是事业单位类型之一,所以其行业会计制度存大同,但作为一个行业每个都各自有小异。因此,本书其他章节对各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了简单的解析,对不同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和其行业特有的会计核算类型进行了示范。
我国一直有着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区别,所以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之外设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配套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必要的,但是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项目已经企业化,那么这一类单位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摘去事业的称谓,逐步纳入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体系。
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以财会 〔2012〕 22号通知形式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 〔1997〕 288号)。
二、建账与核算的要求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部分经营业务或者事项,也做了权责发生制度的核算规定。也就是说,本制度在规范事业单位“事业核算”的基础上,兼顾了事业单位的部分“企业行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总体说明中指出,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在执行本制度核算要求的基础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规定,单独设立账册进行单独核算。这里应该理解为并不是“两套账”,而是“一套账册”下建立基本建设投资独立核算项目。
三、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沿用了原制度五大会计要素的设置,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增减,统一了会计科目的名称、编码,并要求各单位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不得打乱编码、随意更改命名。对例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的使用,给出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这一参考依据。
四、会计报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给出了统一的会计报表的格式、种类;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等统一了口径;对编制方法和报送要求做出了指引性规定;同时引进了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