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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视觉原理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证明,物体在快速运动时, 当人眼所看到的影像消失后,在人眼中仍能继续保留0.1~0.4s,这种现象被称为视觉暂留现象。1824 年英国人彼得·马克·罗杰(Peter Roget)在《移动物体的视觉暂留现象》一书中得出一个结论:“—切运动可以分解为一系列固定的图像。”正是按照这一结论,人们发现了物体的运动视觉原理,从而发现了动画的制作原理。
动画大师诺曼·麦克拉伦(Norman McLaren)曾说过:“动画不是‘会动的画’的艺术,而是‘画出来的运动’的艺术。”麦克拉伦所强调的是“运动”(motion),而运动的来源则是每一格画面与它之前及它之后的画面彼此之间细微的差异,以及经由放映机以每秒24格的速度投射在银幕上,这些细微差异被人类因“视觉暂留”的视觉生理缺陷而弥补起来,就产生了连续动作的“幻觉”。
动画片通过连续播放一系列静止的画面,形成视觉上连续变化的画面。根据人视觉印象在眼睛中可保留至少0.1s之久的视觉暂留现象,按逐格拍摄的原理,把一系列有序的画面逐格拍摄形成连续放映的方法,使形象活动起来,从而形成一种流畅的视觉变化效果。我们看到的电影就是以每秒24帧画面的速度拍摄和播放的,电视则采用了每秒25帧或30帧画面的速度拍摄和播放。不论是每秒24帧的画面还是每秒25帧的画面,给人的感觉都是非常流畅、自然的运动过程,给人以真实自然的表演动态。从另一个角度说,无论实拍电影、电视、还是影视动画片,都是由一幅幅静止的画面组成的。有了这种视觉暂留现象,不论是观看影视作品,还是制作影视作品,只要在视觉中每秒通过24帧或25帧画面,其画面的运动效果就会在视觉中符合自然运动状态,如图2-2所示。
图2-2 每秒25帧的画面动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