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简帛与孔门后学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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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外緣之一:春秋戰國之際的時勢巨變

相對於孔子儒學的本身發展的“內在理路”即內因,春秋戰國之際的時勢變化,儒學傳播與不同地域文化的融合,諸子蜂起後不同思想的挑戰與互攝,都構成了戰國時期儒家分化的“外在理路”,亦即外緣。這樣內因與外緣,相輔相成,共同推動了早期儒學的多元嬗變的發展格局。一般來説,社會與思想的關係非常複雜,不易直接對應。近代以來,隨著歷史唯物論在中國歷史學領域的應用,學者將目光更多地集中在社會性質對思想的決定性影響的考察上。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郭沫若(1892—1978,字鼎堂)、侯外廬(1903—1987)等先生正是這一思想史研究理路的奠基者,並形成了中國思想史研究的典範。此後的中國思想史論著,大多沿襲了這一論述模式,甚至晚年的馮芝生先生也不得不改變其《中國哲學史》的論述模式,改弦更張,寫出了《中國哲學史新編》。從社會發展的大背景對思想的變化予以考察,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映經濟基礎的簡單化的決定論和反映論思路,來構築社會與思想的關係,固然限制了這一研究範式的有效性,遭到了新時代學者的質疑與揚棄。不過,平心而論,如果忽視了社會對思想的影響,也屬於偏見之失。因爲,思想是思想者的思想,而思想者,作爲人,與社會之間存在著既外在又內在的聯系。“換言之,思想史本質上是社會史的有機組成部分,所以思想史應該有最基本的社會史還原,至少是思想史應該有社會史的根據。”[36]當然,這種社會史與思想史的關係,絕非簡單的對應關係,這是我們在考察二者關係時,必須引以爲戒的。因爲,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在相同的社會環境中,不同的思想家有不同的反映,表述爲不同的思想學説,説明在任何環境裏,思想家都有主觀能動性。所以説,任何一種簡單的決定論都是不可取的。[37]而社會變遷對整個時代思想變化的影響,應該以長時段的考察爲宜,而且這種影響應該被看作外在的誘因和大的背景。從宏觀上考察,則二者之間的關係只能是粗線條的、模糊對應的。因此,梁任公言:“凡思想之分合,常與政治之分合成比例。”[38]可謂精確不移之論。這種比例,自然是反比。戰國之際,王綱解紐,權力四散,致使學者可以“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思想與政治的關係由此可見。與此看法相同的還有傅孟真先生所説:

政治無主,傳統不能支配,加上世變之紛繁,其必至於磨擦出好些思想來,本是自然的。思想本是由於精神的不安定而生。“天下惡乎定?曰,定於一”;思想惡乎生?曰,生於不一。

又説:

大變大紊亂時,出產大思想大創作;因爲平時看得不遠,亂時刺得真深。[39]

這些都可以用來概括所有中國思想黃金時代的,不僅先秦如此,而且魏晉、兩宋、清末民初等中國思想的黃金時期,無不具有這樣“不一”的特徵。換句話説,“亂世”是刺激或“逼迫”思想產生和發展的外在誘因或“壓力”。至於這種外在的誘因和壓力,具體起到了怎樣的作用,似乎更應該考察思想者個人在社會變化中所受到的影響。不過,在社會發生劇烈變動的時期,社會對思想的影響之效果顯得較爲顯著。春秋戰國之際就是這樣一個變動十分劇烈的時期,不僅社會性質發生著巨變,而且社會風氣也發生了劇烈的轉換。[40]如果説社會性質的變化,屬於較長時段的話,那麽戰國時代的社會時勢的變化則屬於較爲顯見的,如政治形勢中兼並戰爭的發生導致的諸侯國數量急劇減少,中國社會由分裂走向統一成爲大勢所趨。而在社會領域,其變化更是令人刮目。正如梁任公所言:

獨至獲麟以後,迄於秦始,實爲中國社會變動最劇之時代。上自國土、政治,下及人心、風俗,皆與前此截然劃一鴻溝。[41]

其實早在明清之際,大儒顧炎武(1613—1682,字寧人,號亭林)就發現了“春秋”與“戰國”的不同“社會氣質”。顧氏《日知錄》“週末風俗”條云:

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王矣;春秋時猶嚴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絕無其事矣;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矣;春秋時猶有赴告策書,而七國則無有矣。邦無定交,士無定主。[42]

春秋戰國之際的這些巨大變革或震蕩,必將“一一皆波及於學術思想界”[43],影響到思想者對政治、對社會的觀感和看法。尤其是先秦時期的主要思想學派如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其思想學説皆具有“務治”的特徵。所謂“務治”,即是關心社會和政治的有序治理。誠如唐君毅(1909—1978)先生所論:

中國哲人的立言,罕有如西方哲人之一以純粹真理爲鵠的者,恒系爲應付當時之社會文化之問題,補偏救弊,爲求善而求真。[44]

韋政通先生也説:

中國哲學的特質另有所锺,被稱爲中國哲學的黃金時代的先秦,不論是儒墨顯學,或是戰國諸子,現代我們稱他們是哲學家,但他們的主要的任務,並不是想建立一個哲學系統,且以學問傳世的。支持他們生活最強烈的因素是用世,是直接參與政治並影響社會,他們對政治社會有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能遇明主采納他們的意見實現他們的抱負,才是人生最大的願望。[45]

其實,不僅中國學人如此説,西方哲學家羅素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説,哲學家既是因也是果,他們是當時社會環境及政治、制度的結果,也是(如果他們夠幸運的話)形成後代政治、制度之信仰的原因。[46]哲學家是否能影響後世政治、社會,成爲因,姑置不論。而其受當時社會環境及政治、制度影響而爲果,若用以分析中國思想史卻十分允當。在先秦眾多學派當中,儒家的“務治”特徵格外顯著。孔子思想本身便是“內聖外王”之道、“修己安人”之學,這決定了孔子之後儒學的“入世”特徵。既然儒家如此關注社會和政治,那麽社會和政治領域的急劇變化,必然反映在儒家的思想發展之中。我們如果將孔子、七十子、七十子後學、孟子和荀子等不同階段的儒家思想予以比較,便能夠發現這種政治、社會的變化對儒學發展和分化所起的深刻影響。如孟子與荀子思想中更加注重“統一”的問題,便是社會發展的要求在思想領域中的反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