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庞蒂文集(第7卷):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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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论语言现象学

1.胡塞尔与语言问题

正因为语言问题在哲学传统中不属于第一哲学,胡塞尔才更自由地接近它,而不是更自由地接近关于知觉或认识的问题。他把它推进到中心位置,他就此所做的片言支语的谈论是原创性的、谜一般的。因此,比起另一个问题,这一问题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考问现象学:不仅仅是重复胡塞尔,而是重新开始他的努力;宁愿重新恢复他的反思运动,而不是他的那些论题。

某些先前的文本和新近的文本之间的对比是令人震惊的。在《逻辑研究》的第四研究中,胡塞尔提出了关于语言本质学和普遍语法的观念,它们规定了任何语言——如果它必定是语言的话——的各种必不可少的含义形式,并容许我们完全明确地把经验语言看作是本质语言的“混乱的”实现。这一计划假定,语言是意识最终构成的客体之一,各种现实语言则是意识掌握着其秘密的一种可能语言的一些非常特殊的例子,是通过一些没有歧义的关系与它们的含义联系在一起的符号系统,在它们的结构中就如同在它们的功能中一样能够接受一种整体的说明。这样被设定为思想面前的一种客体,语言在它自身方面扮演的无非是交流的伴随物、替代者、助记忆或第二位的手段的角色。

相反,在一些新近的文本中,语言作为一种瞄准某些客体的原初方式,作为思想的身体(《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116]),甚或作为一些思想藉之——没有它,思想想就停留为私人现象——获得主体间价值、最终获得理想实存(《几何学的起源》[117])的活动而呈现。针对语言进行反思的哲学思想从此将是语言的受益者,被包裹和被定位在语言中。波斯[118]先生(“现象学与语言学”,《国际哲学评论》,1939)不是把语言现象学界定为在任何可能的语言的本质的范围内重新安置各种现存语言,即在普遍的、无时间的构造意识面前将它们客观化的一种努力,而是界定为回到说话者,回到我与我所说的语言的联系的努力。科学家、观察者查看过去的语言,他们考虑一种语言的漫长历史,以及最终使它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所有的偶然事件、所有的含义转移。作为许多偶然事件的结果,语言能够没有歧义地意指任何东西这一点变成难以理解的。把语言视为完成的事实、一些过去的含义行为的剩余、一些已经获得的含义的记录,科学家不可避免地错失说话的固有的明晰性、表达的丰富性。从现象学的观点看,即对于把其语言用作为与一个活的共同体交往的手段的说话者而言,语言重新获得了其统一性:它不再是一些孤立的语言事实的混乱的过去之结果,而是一个系统,该系统的全部元素汇合成一种朝向现在或未来的唯一的表达努力,并因此受到一种现实的逻辑的支配。

这些就是胡塞尔论及语言问题时的起点与终点,我们打算就几个命题进行探讨,首先涉及的是语言现象,然后是这一现象学所包含的关于主体间性、合理性和哲学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