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盖尔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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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亨戴到阿尔蒂加

1527年,农民桑克西·达盖尔带着弟弟皮埃尔,还有妻子和年幼的儿子马丁,抛下法属巴斯克乡村的家产,搬到了富瓦县的一个村子,一个步行需要三个礼拜才能到达的地方。

对巴斯克人来说,这可不是件平常小事。这并不是说拉博德人安土重迁,而是对他们来说,远行更多是出海,到大西洋捕鲸,甚至远赴拉布拉多。在移民迁居时,他们一般是渡过比达索河,进入西属巴斯克乡村,要不就顺流而下进入西班牙,而不是走向比利牛斯山北面的内陆。况且远走他乡的人,通常并不像桑克西·达盖尔那样,是其家产的继承人,而是无法或不会留在老家的弟弟。家对巴斯克村民来说非常重要,每座房子都起了名字,继承人及其妻子会接管这个名字——“他们自称是某某房子的男女主人,哪怕那仅仅是个猪圈”,一位不怀好意的观察者后来曾这么说。[1]

然而,桑克西·达盖尔的家可不是猪圈。它位于亨戴,正好在法国与西班牙的交界处。根据1528年一位过路人的说法,村中没有几户人家,但公地相当多。村民居住在山地、河流与海洋之间,以牧羊、捕鱼、种田为生。除了小米之外,这里的黏土不适宜种植其他作物,但特别适宜苹果树;达盖尔兄弟利用黏土搞起制砖的副业。在拉博德讨生活并不容易,但至少在一些访客的眼中,它也不无可取之处:他们注意到村子的美丽景致,外海捕鲸的奇遇与惊险,捕获物的分配,男人、女人与小孩在海浪中嬉戏。“整个乡下的人都欢乐开怀……不论男女,他们总是笑着,开玩笑,跳舞”,1528年一则评论如此说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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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盖尔的游历路线

不过,桑克西·达盖尔还是决定搬走。也许这是因为一直以来战争对这一地区的威胁,巴斯克乡村和纳瓦尔长期以来就是法国与西班牙之间争端的根源,弗朗索瓦一世与查理五世皇帝之间的冲突,对这个边疆地区是有所影响的。1523年,帝国的军队横扫亨戴地区,拉博德遭到洗劫;1524年,瘟疫肆虐一时;1525年,桑克西的长子马丁出生了。也许这是出于某种个人的原因,或是桑克西与他的父亲、“房子的老主人”(巴斯克语称之为senior echekojaun)之间的争吵——假如他尚在人世,或是与其他人的争吵。也许是马丁的母亲动了搬家的心思,据说巴斯克女人性格外向,心直口快。[3]

不管出于何种缘故,桑克西终究还是收拾好家当,与他的家人以及尚未成家的弟弟上路了。祖产还留在亨戴,将来有一天马丁可能还会继承它。就算桑克西想要把它卖出去,也不容易办到,因为拉博德的习俗(Fors)禁止转让祖传的财产,除非是在急需之时,即使如此,他还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亲属的许可。[4]但他可以自由处理通过个人辛劳获得的任何东西(acquêts)。桑克西携带的物资充足,完全可以凭着它们在新村子里站稳脚跟。

这一家子途经的道路,是条熙熙攘攘的大道。它穿过比利牛斯山脉与平原地区之间历史悠久的贸易区。随着图卢兹作为一个销售重镇的角色日益重要,这一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也日益加速。[5]在萨夫河与阿列日河之间的边界上,一辆辆车子将球状的松蓝染料运往图卢兹染坊;同时,未修剪的羊毛、或粗或精的毛制品、木材、粮食、酒和水果也被运往图卢兹。达盖尔一家也许看到:商贩正前往地方集市;牧民们赶着牛羊上山避暑,或是远赴图卢兹与帕米埃平原过冬;香客一路前往当时香火还相当旺的孔波斯泰拉的圣詹姆斯圣祠;小伙子离开他们的村子,前往图卢兹与其他地方的街市。在他们的新生活中,这一边界将会变得举足轻重。最后,这一家子在阿尔蒂加落脚,这是个位于比利牛斯山麓的大平原上的村子,离帕米埃骑马只有几个钟头的路程。

阿尔蒂加沿着莱兹河两岸一字排开。与东面的阿列日河与西面的加龙河相比,莱兹河只是条小河,但水势还是很急,不时涨出两岸,冲坏农民的田地。在这片田地与它们上面的小山上,住着约莫六七十户人家,以种植桑克西与皮埃尔·达盖尔熟悉的小米,还有小麦、燕麦和葡萄藤,放牧牛、山羊、特别是绵羊为生。为数不多的工匠也在阿尔蒂加干活,铁匠、磨坊主、制鞋匠与裁缝各有一位;也许还有几种纺织的营生——在附近的镇子勒福萨,确有这些营生。集市不时举行,邦克伊家的人甚至自称是“生意人”,但中世纪阿尔蒂加的交易会已一去不复返了,如今当地大部分贸易转移到了勒福萨镇。在1562年,也许更早,阿尔蒂加有个驻村公证员。不过无论如何,至少有个公证员从勒福萨镇来村子里巡视,并且草拟合同。[6]

达盖尔家很快就会明白,阿尔蒂加与周围村镇有着经济上的联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阿尔蒂加与上游紧挨着的帕耶村,下游紧挨着的勒福萨镇,及西面山上的勒卡拉镇之间的经济往来。交易可能还会带着人们沿着莱兹河顺流而下,远及圣伊巴尔斯,往东前往帕米埃市,还有往回逆流朝比利牛斯山脉方向,来到勒马斯—德阿齐。阿尔蒂加的让·邦克伊将一头母马租给一位帕耶村的农民达六年之久。一位勒福萨的商人将牛租给勒卡拉镇的两位农户,后者以后在每年9月帕米埃的交易会上付给他粮食。阿尔蒂加的让诺·德罗每年冬天都前往勒福萨,订立合同,出售来自他的西班牙绵羊的羊毛。他马上便可得到贷款,五月再带着羊毛回来。其他人将羊毛卖给帕米埃的商人。一位勒卡拉镇的牧民与一位圣伊巴尔斯的商人达成某种协议,普罗文斯语称之为“加萨勒”(gasailhe):牧民得到30头母羊,并负责喂养和放牧;商人与牧民共同分担将它们赶“上山”的费用,其利润则由两人五五分成。帕耶村的雅姆·洛泽与一位帕米埃的商人合伙放牧52头母羊,他们共同分担开销,分享红利,剪下的羊毛被送到帕米埃,而盐巴被送到帕耶。粮食与酒类不是以实物租的方式,就是通过勒福萨与帕米埃的农民的买卖进入流通。[7]

对达盖尔一家来说,这样一个忙忙碌碌的小世界应该并不完全陌生,因为拉博德的村镇之间也有贸易往来。与巴斯克乡村真正的不同之处,在于土地通过继承与买卖而转手的方式。在比利牛斯山下的这片平原,普通人并不刻意去维持家产的完整。阿尔蒂加周围地区的遗嘱,很少让一个孩子独得好处,而是为女儿们置办嫁妆,在几个儿子中间均分家产——即使儿子有五个之多。(要是只有女儿,那么财产由她们均分。)有时两兄弟或女婿决定一起耕种土地;有时一位兄弟离开村子,便将他的那份传给另一位继承人;最普通的做法是(正如我们在17世纪阿尔蒂加的土地登记簿[terrier]中看到的),继承人分割土地,比邻而居。当两代已婚亲属同居共爨时,这个家庭并不像巴斯克那样,由老继承人与新继承人组成,而是由一位孤寡的父亲或母亲——通常是母亲,与她的其中一位已婚孩子组成的。[8]

在这种情况下,出售一件世袭家产所遇到的阻力,要比在拉博德小得多。一位勒福萨的牧师将园子卖给一位商人,他解释说,在过去的八年里,他得赡养他年老的双亲。阿尔蒂加的安托万·巴斯莱以35里弗赫*的低廉价格,把“他已故的父亲雅克·巴斯莱的第四份财产与继承权”,出售给附近小村的村民,而卡尔代罗兄弟将他们的6舍提(setérées)的土地(略少于3英亩),出售给勒马斯—德阿齐的格罗斯兄弟,后者正准备在阿尔蒂加安家落户。[9]

世袭的家产(les propres)虽说不时被出售,但这并不意味着莱兹河两岸的农民不看重土地。阿尔蒂加辖下的所有角落的名字,同时也是家族的名字:“勒邦克伊”(Les Banquels)离村中心不远;“罗尔斯”(Rols)在西面;居住于莱兹河畔的“勒菲斯捷”(Le Fustié)的是磨坊主菲斯捷。像葡萄园与草场一样,耕地也有名字——“阿拉普拉克”(a la plac),“阿勒索布”(al sobe),“勒阿森普雷”(les asempres),“阿勒卡塔拉”(al cathala),“拉巴尔达塞”(la bardasse);而获得这些葡萄园和草场的农民,有时将这些名字当作别名来使用。[10]

当然,在阿尔蒂加,家族与土地之间的对应关系,受制于村中的社会经济结构,这点可能比亨戴还要强烈。处于顶端的是富有的家族,像是邦克伊家族,挨在后头的罗尔斯家族,他们拥有许多地产,遍布于阿尔蒂加,其中一些他们自己耕种,还有一些则出租给其他家庭,收取定额租或分成租。正是这些人从阿尔蒂加村内征收教会薪俸的税收,每年从里厄主教手中购买这一权利,还主持村中教堂的教区兄弟会。他们与领主世界之外的上流家族,比方说帕耶村的洛泽家、勒福萨的乡村贸易商与制鞋匠博埃里家、圣伊巴尔斯的公证员迪福家交好。对照于这些村落精英,我们看到贝尔纳·贝特朗及其妻子,他们仅拥有16舍提地,不足以维持他们自己和六个孩子的生活;牧民让诺·德罗在困难时期得借酒和粮食;还有分成租佃户富尔兄弟,他们交租太迟,被地产的主人告上法庭。[11]

不过,阿尔蒂加的居民无需交纳采邑税,也无需为某领主庄园服劳役。不管他们拥有哪些土地,他们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受限制的、完整的。他们对此感到自豪。至少在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村中没有贵族的地产。有一个让·德埃斯科纳伯夫——来自紧挨在阿尔蒂加西面的拉努的一位领主,在达盖尔一家迁来后在这里买了地,但他像任何农民一样,必须交纳田地的平民税。村中的所有行政事务不是归社区本身管理,就是统归国王管辖。而国王的代表,首先是在骑马几小时远的里厄镇办公的法官、图卢兹的司法总管(sénéchal),以及提起上诉的图卢兹最高法院。处于最底层的是三四位阿尔蒂加的执政官,他们戴着村公所的红色与白色兜帽,每年由里厄法官认可的地方头面人物担任。他们对农业事务,如公地(在阿尔蒂加面积甚小)和冬天开始收割的日期,死后财产的监护、清单开列和拍卖,对缺斤短两的投诉,破坏公共秩序的亵渎神明现象以及打架斗殴事件等,拥有裁判权。他们偶尔召集男性居民开会。[12]

这一切对达盖尔一家肯定有吸引力,在他们长大的地区(尽管“贵族”于尔特比的势力正在扩张),领主制度一直就很薄弱。只要是同一教区的成员,希望基于他们共同的需要起草乡例,他们就可以自由聚会。要是这一家子在上游紧挨着的帕耶镇落脚,情况就会大不相同,因为维尔米家族——帕耶的领主与富瓦城堡的长官——在那里建了座城堡。[13]要是当地的领主或是他的代理人有权干预的话,马丁·盖尔案的进程也许会截然不同。事实上,阿尔蒂加人多数时间需要处理的只是左邻右舍的流言与压力。

除了独特的自由特权外,阿尔蒂加有个相当流动、混杂的认同。语言上,它刚好位于加斯孔语与普罗文斯语的交界处,而这两种方言有着不同的鼻音与流音。地理上,它地处富瓦县,但它和帕耶及其他一些村子一同归朗格多克管辖。虽说阿尔蒂加与帕米埃主教区所在地帕米埃镇是近邻,但它归更远的里厄主教区管辖。阿尔蒂加教会的主要教堂,是本村的圣塞尔南教堂,它的牧师是由图卢兹境内更远的圣艾蒂安教堂的牧师会提名的;阿尔蒂加辖下规模更小的巴茹教堂的副牧师,也是由图卢兹的牧师会指派的。在作为农民、牧民、诉讼当事人与基督徒活动的过程中,阿尔蒂加人应该可以越过不同的边界,而人们也用不同的名字称呼他们:加斯孔人、“富瓦人”、朗格多克人。[14]

达盖尔就这样来到这个村子,在莱兹河东岸落脚,获得土地(也许是购买某人的世袭地产),并像在亨戴那样开了家砖厂。至少暂时,兄弟俩组成了一个家庭,家业蒸蒸日上——“对小地产主来说,他们的生活已是相当舒适”,小册子作者纪尧姆·勒叙厄尔后来谈到他们时这么说。他们的地产扩张到山上的巴茹,除了砖瓦之外,他们现在有了小麦、小米、葡萄园和绵羊。[15]

为了让村民接纳,他们得接受某些朗格多克的风俗。达盖尔成了盖尔;假如皮埃尔曾用巴斯克式名字,如贝特里桑茨甚或彼得里之类,现在他已改了名。桑克西的妻子可能继续将粮食篮子顶在头上,但为了和邻里打成一片,她重做了发饰和裙子的装饰。在教堂做弥撒时,她可能得习惯这里的女人并不会为了摆供品将男人推到一边,不会到教堂为教区委员会收东西,也不充任教堂司事。[16]

同时,他们可能要说一口更流利的普罗文斯话,并去熟悉一个比亨戴更频繁地使用书写文字的世界。“巴斯克语,”让·德科拉斯法官写道,“如此含糊难懂,以致不少人认为任何书面文字都无法表达它。”实际上,1545年在波尔多出版了一本巴斯克语诗歌集,不过,在拉博德,行政记录与合同是用加斯孔语或是法语记录下来的。在他们的出生地做生意时,盖尔兄弟说的是巴斯克语、西班牙语或是加斯孔语。在加龙河与阿列日河之间的地区,他们常常在公证员面前说这几门语言。这些公证员散布于许多小镇子,即使在皇家的《维莱尔—科特雷特法令》(1539)实行之前,他们已用零星掺杂着奥克语词汇与拼音的法语来起草合同了。盖尔兄弟学会的书写技巧,足以让他们记简单的账,尽管像阿尔蒂加的大多数居民一样,他们从来没有将他们的名字签在合同上,他们可能也无法阅读。的确,在阿尔蒂加并没有教师来教他们做这些事。[17]

在这个村子扎根的同时,他们的家庭也扩大了。桑克西的妻子生了更多的孩子,其中四个女儿度过了婴儿的危险期。皮埃尔·盖尔娶了妻子,并根据已婚兄弟通常不再同居共爨的巴斯克习俗,他好像已搬到桑克西家附近的一个单独的房子里居住。兄弟之间很可能还分割了家产。后来在1538年,盖尔家出现在一纸合同上,这显示了来到阿尔蒂加十一年后,他们走得有多远:桑克西的独子马丁与贝特朗·德罗尔斯成婚,后者是莱兹河对岸富有的罗尔斯家的千金。

贝特朗的父亲认为这是桩可以接受的婚事——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这些年来这个村子是相当开放地接纳外来户的。另一个从勒马斯—德阿齐搬来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格罗斯家,与邦克伊家结交,被选为执政官。阿尔蒂加管辖区订立了许多婚书,有时像罗尔斯家与盖尔家,是在来自同一个教区的配偶之间订立的,但不可避免地,有的新娘或新郎来自更远的地方。让娜·德邦克伊与圣伊巴尔斯人菲利普·迪福成婚,而阿诺·德波尔德纳夫的年轻的妻子与母亲,都来自库塞尔朗主教区的一个村子。虽说巴斯克乡村还要更远,不过,在里厄主教区,从那个地区搬来的人并非不为人知:比方说,在加龙河畔的帕拉米尼,住着贝尔纳·盖拉及其妻子玛丽·达巴迪亚,两者都是地地道道的巴斯克名。也许阿尔蒂加的加里一家,当初也是从拉博德搬来的。[18]

罗尔斯—盖尔婚书的配偶双方异常年轻。根据历史人口学的著作,我们兴许以为他们至少已接近十八九岁,但马丁只有十四岁。假如贝特朗像她后来交代的那么年轻,那么,根据教会法,她的婚姻是非法的。但罗尔斯与盖尔两家都非常希望联姻,而阿尔蒂加的副牧师梅西耶·雅克·博埃里是本地人,从现有证据看,他并没有进行阻挠。正如勒叙厄尔日后指出的,“因此,传宗接代的希望,不仅存在于国王心中,也存在于乡下人的心中,他们都留心在幼小的年龄就让他们的子女成家”。[19]

除了未来的后代之外,货物和劳务的交换肯定也在考虑之中。盖尔的砖厂可能对罗尔斯很重要,而贝特朗的兄弟对盖尔家的女儿们也很重要。贝特朗与马丁的婚书已遗失,但从其他许多保存下来的婚书中,我们可以推断其内容。加龙河与阿列日河之间地区的婚姻,通常并不存在大量土地从一家转手到另一家的情形。正如我们看到的,大部分财产原封不动,最终以生前的礼物与遗嘱的方式,在儿子中间分割。但人们还是给女儿出钱购置嫁妆,价值大约相当于一块葡萄园或是一块地的售价。在收入不高的人家,嫁妆的费用分摊到若干年中。富有的人家一次性地将它付给小夫妻,有时还添上一小块土地。年幼的贝特朗·德罗尔斯的嫁妆可能属于后一种:一笔50至150里弗赫的现金——对于城市新娘来说,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礼物,但从乡村标准看,这却是慷慨的——与莱兹河西岸一块叫德尔布拉的葡萄园(位于罗尔斯其他土地的旁边,16世纪后期出现于盖尔家地产中)。除此之外,还有这一地区每个新娘随身带走的家庭物件与衣装:如带羽毛枕头的床、亚麻与羊毛床单、床罩、带锁和钥匙的钱柜、两三套不同颜色的服装。[20]

孩子们是在阿尔蒂加的教堂举行婚礼的,贝特朗的祖父安德勒等先人就埋在那里。然后,参加婚礼的队伍回到桑克西·盖尔家,按照巴斯克的规矩,这家的少主人应与老主人一同住在这里。晚宴后,小夫妻被送上贝特朗的婚床。到了午夜,村中年轻的狂欢者闯入他们的洞房,领头的名叫卡特琳·博埃里,她是阿尔蒂加副牧师的亲戚。她带着他们的resveil。这种饮料由浓烈的草药与香料配制而成,可以保证新婚夫妇热烈地行房事,保证将来子孙满堂。[21]


*法国旧时流通的货币名,当时价值相当于一磅白银。——译注

即taille,法国大革命前征收的平民税。——译注

贝特朗在其上诉中对里厄的法官说,“在还是个九到十岁大的小姑娘时,她就嫁给了马丁·盖尔,那时他的年纪也还很小,与求赦者的年龄大致相仿”。(Jean de Coras,Arrest Memorable du Parlement de Tholose...[Paris,1572],p. 1)不过,在1560年审判时,一般认为马丁·盖尔三十五岁(Coras,p. 76),而根据他与贝特朗生活在一起的年份等证词,他结婚时年纪在十四岁上下。贝特朗可能也进入青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