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及其《马丁·盖尔归来》(代译序)
刘永华
国人知道娜塔莉·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其人,多半因为她写的《马丁·盖尔归来》(以下简称《归来》)一书;而国人知道《归来》,大约又不外乎两个原因:一则因该书被誉为“后现代史学”和微观史学早期的三部典范之作之一;一则因该书的前身、法国同名电影是部不可多得的历史剧。此书在中国史学界的名声,得力于前者尤多。如今,这本书的中文版将列入“历史—人类学译丛”刊行[1]。不少读者不免要问:此书的“后现代”表现在哪里?它与微观史学、历史人类学有何关系?此书在历史编纂学方面,有何独到之处?在此书付印之际,似有必要先行对上述问题稍作讨论,算是给这本书在学术界的地位,以及它何以在这套丛书中露面,提供一个个人的“说法”。
一、戴维斯其人
在过去的十年里,戴维斯留下了至少两份访谈录,一份自传性学术回顾。[2]这些访谈和回顾涉及她生活和学术的一些重要方面,为我们理解她的学术发展轨迹,尤其是《归来》一书的写作背景和缘起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戴维斯1928年出生于美国底特律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均为祖籍东欧的犹太人。二战结束后不久,她进入美国著名的女子大学史密斯学院(Smith College)学习,1949年获得学士学位。在本科学习期间,戴维斯接触到社会主义思想,她称开始了解这一学说时,感觉有如“神启”;同时,她还广泛、积极参与各种左派政治活动,这些经验对她早期的研究曾有不小的影响。[3]她初次接触法国年鉴派创始人之一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著作,也是在这个时期。1948年,她在哈佛大学参加暑期班学习期间,认识了未来的丈夫、数学家钱德勒·戴维斯,两人兴趣相投,双双坠入爱河,六周后他们结婚,当时戴维斯年方十九。
1949年,戴维斯进入另一所著名女子大学拉德克拉夫学院(Radcliffe College,今属哈佛大学)攻读历史学硕士。1950年毕业后,入密歇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由于家庭和政治原因,她至1959年才提交论文,于同年获得博士学位。在这十年研究生学习时期,她的兴趣逐渐从观念史转向社会史。1952年春,戴维斯前往里昂,在当地档案馆从事了长达六个月的研究。当时,美国学者大都依靠已刊资料研究法国史,戴维斯则是较早利用法国档案从事法国史研究的学者之一。返回美国后,戴维斯夫妇遇到了政治迫害,由于他们对政府违宪做法的批评,钱德勒被逮捕、关押,他们的护照也被没收。这样一来,她就无法前往法国查阅档案了。为了克服这个限制,她只好奔波于纽约各大图书馆,查阅16世纪里昂出版的著作,想不到,这反倒给她提供了不少灵感,让她开始思考书籍史,尤其是形成了将档案资料与不同文类的印刷文本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她的博士论文,就是在分析里昂档案与这些出版物的基础上写成的。
获得博士学位后,戴维斯在布朗大学工作了四年(1959—1963)。1963年,她的丈夫在多伦多大学获得教职,他们举家迁往多伦多。不久,她也在多大找到教职,先是在政治经济学系工作,1968年转到历史系,至1971年离开,她在这所大学任教达八年。1971年,她被聘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历史系教授,1977年离开。从1963年至多大任教,至1977年离开加州大学,前后十五年的时间,无疑是她学术生涯中最关键的时期。在此期间,她在分析里昂档案的基础上,在欧美核心史学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分量的社会文化史论文,不少已收入1975年刊行的《法国近代早期的社会与文化》(Societ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France)一书,这些论文奠定了她作为社会文化史学家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4]这一阶段对她的研究影响较深的是人类学与妇女研究。
在离开伯克利之前,戴维斯接触到让·德科拉斯法官的著作,这本书激起了她浓厚的兴趣,她先是作为顾问参与了法语影片《马丁·盖尔归来》(Le Retour de Martin Guerre)的制作,然后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同名著作。这部影片于1982年公映。而在电影公映四年以前,戴维斯已离开伯克利,受聘为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教授;1981年,荣升为讲座教授(Henry Charles Lea Professor of History);1996年退休后,又被聘为荣休讲座教授至今。她对普大的学术圈子甚为满意。当时,英国著名社会史学家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主持史学研究中心,文化史学家卡尔·休斯克(Carl Schorske)组建了欧洲文化研究计划。但戴维斯的学术圈子不只限于历史系,她还与人类学系及文学系的几个同事进行频繁的交流与合作,在她曾一同合作开课的同事中,包括著名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我们知道,他也曾与《屠猫记》的作者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一同开课)。她还与女同事共同创建了普大的妇女研究计划。在1997年的回顾中,她特地指出:“就我在20世纪70年代对人类学的兴趣而言,伯克利是块宝地;同样,就我在20世纪80年代对电影与文学的兴趣而言,普林斯顿也是块宝地。”[5]
就是在这样一种令人嫉妒的环境里,戴维斯写出了后半生最重要的一系列著作:《档案中的虚构》(Fiction in the Archives: Pardon Tales and Their Telles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1987)、《边缘女人》(Women on the Margins: Three Seventeenth-Century Lives,1995)、《银幕上的奴隶》(Slaveson Screen: Film and Historical Vision,2000)与《16世纪法国的礼物》(The Gif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2000)等,此期她还与法国年鉴派女史家阿莱特·法尔热(Arlette Farge)主编了多卷本《妇女史》(A History of Women)的第三卷《文艺复兴与启蒙时期的吊诡》(Renaissance and Enlightenment Paradoxes,1993)一书。2006年,她以望八之高龄,出版了《行者诡道》(Trickster Travels:A Sixteenth-Century Muslim between Worlds)一书。与此同时,她的主要著作被翻译成法、德、葡、意、日等多种文字,她的名声超出了英语与法语世界,成为拥有国际声誉的学者。此外,她还获得了各种学术荣誉。1976年,当选法国史学研究协会主席;1987年,当选美国历史学会主席;1995年,当选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第一副主席;1979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她还是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1995)、皇家历史学会通讯院士(2002)等。此外,戴维斯还被包括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在内的三四十所大学授予名誉学位,获得多项奖章,担任《社会与历史的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等重要刊物的编委。[6]这是个名副其实的“收获”时期。
二、“求知的一生”
戴维斯早期的论著,大体可归入社会史范畴,此期马克思与韦伯的影响比较明显。戴维斯本来的兴趣并不是社会史,而是观念史。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她开始阅读布洛赫的《封建社会》,阅读对“人民”和“阶级斗争”的讨论,阅读从档案、家庭和行会记录中摘抄出来的反映手工业者和乡民家庭参与宗教和政治活动的记载。她的思想开始发生根本的转变。四十几年后,她回忆说:
我订阅的第一份学术刊物是《观念史杂志》(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又译《思想史杂志》),但如今当我撰写迈伦·基尔莫(Myron Gilmore)讨论法国学者纪尧姆·比代(Guillaume Budé)的研讨会论文时,我将他对哲学、政治和教育的看法,与这位人文主义者的社会地位和他主张资助像他这样的学者的观点联系起来。于是,突然之间,我发现学者、王公和神父并不是历史唯一的主人公。[7]
在法国近代著名经济史家亨利·豪塞(Henri Hauser)的论著中,她了解到16世纪里昂的桀骜不驯的民众,他们组织的粮食骚乱,印刷工人的罢工,1562年的新教徒起义。她发现,“这就是我的论文题目。我需要的东西,里昂应有尽有。在这里,我可以检验马克思的宗教是物质利益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的观点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激励资本主义精神的看法”。[8]
里昂档案把戴维斯带入全新的世界:新教徒的职业,他们的住宅区,他们所要缴纳的税,他们的地位,等等,这些都是前人不曾讨论过的。1959年,戴维斯将其博士论文《新教与里昂印刷工人》(“Protestantism and the Printing Workers of Lyon”)提交给密歇根大学。在20世纪50年代,从事宗教改革研究的大都是宗教界人士,这些讨论往往戴着有色眼镜,研究主题集中于教义的讨论,社会经济因素则基本不予考虑。戴维斯的论文突破了这些局限。她将问题的焦点从对改宗教派、教义的讨论,转向对新教徒的社会、职业构成的分析。她发现,这些新教徒来自里昂社会的各个阶层,经济上的敌人在此成为宗教上的盟友,但从职业构成看,新教徒主要来自新兴职业,来自技术要求和读写能力要求较高的职业。因此,她认为,宗教改革不是围绕“经济阶级”,而是围绕“情感—精神阶级”(e-motional-spiritual class)组织起来的。多年以后,在回忆博士论文时,戴维斯重申了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一个心得:“我喜欢坚持说,在某种意义上看,人们的诠释应当与我们的研究对象在过去事实上说过的话保持一致;尽管我们可能希望在解读时超越他们本身的自述,但我们永远必须与这些自述妥协。”[9]
根据戴维斯的追述,她加盟多伦多大学后,继续接触年鉴派著作,如古贝尔(Pierre Goubert)的《博韦与博韦人》(Beauvais et le Beauvaisis de 1600 à 1730)、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的《朗格多克的农民》(The Peasants of Languedoc)等书,但当时她接触到的年鉴派研究集中于区域史或乡村史,而不是城市劳工或宗教史,他们对手工业行会及其习俗兴趣不大。于是,她将眼光转向人类学和妇女研究(在戴维斯的意识中,法国年鉴学派学人一直就不是她的老师,而是她的盟友)。在《混乱的理由》一文的写作过程中[10],她发现以本身的社会史训练,已无法分析里昂的大声喧哗、嘉年华会等论题,她无意中发现了法国近代著名民俗学家阿诺尔德·范热内普(Arnold Van Gennep)七卷本的巨著《法国民俗手册》(Manuel de folklore français),了解到她在里昂发现的习俗曾流行于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从而激起了她对人类学与民俗学的兴趣。以此为契机,她研习了埃文斯—普里查德(E.E. Evans-Pritchard)、特纳(Victor Turner)、格尔兹、西敏司(Sidney Mintz)等许多现当代著名人类学家的著作。[11]与人类学的邂逅,不仅让戴维斯在处理民俗、节庆等问题时显得得心应手,还为她日后对马丁·盖尔的“民族志”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灵感来源。
在写作博士论文时,由于时代的局限,戴维斯没有涉及妇女的问题。在多大任教后,她遇见美国新妇女史研究的先驱吉尔·克尔·康韦(Jill Ker Conway),开始思考妇女在历史上扮演的角色。1971年,她们共同开设了加拿大有史以来第一门妇女史课程:“近代早期欧洲与美国的社会与性别”(Society and the Sexes in Early Modern Europe and in America)。对她而言,这是另一个“跨学科的跳跃”,因为“要是不从生物学跳进文学,就无法将社会性别的主题加以概念化”。[12]可以想见,这一跳跃的结果,是对文学批评理论的阅读。美国新文化史主要倡导者林恩·亨特(Lynn Hunt)在1989年宣称,日后史学家的主要盟友不再是社会学,而是人类学与文学理论[13],而戴维斯早在70年代就已着手进行相关的实践了。
在多大和伯克利任教期间,戴维斯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最重要的几篇收入《法国近代早期的社会与文化》一书。该书共收入八篇论文,其中五篇先前已发表,其余三篇则属首次刊行,其内容涉及工人罢工、济贫、嘉年华会、宗教冲突、印刷史、民间文学等。这些文章大体属于其博士论文的副产品或后续研究,考察的主题是16世纪里昂新教徒的世界。不过,有的题目受早期社会经济史影响深些,如对里昂手工业工人罢工的讨论,有的则已受到人类学的影响。其中最为经典的是她对宗教改革中暴力问题的讨论,这一研究堪与英国著名新社会史家汤普森(E.P. Thompson)对18世纪欧洲粮食骚乱的研究相媲美。[14]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暴力的仪式:16世纪法国的宗教骚乱》。[15]像汤普森在处理粮食骚乱时一样,戴维斯首先面对的问题是:宗教骚乱是由乌合之众进行的非理性的暴力行为吗?同时,针对当时学界在诠释宗教骚乱时在宗教冲突与经济问题之间建立联系的做法,她发问:这些骚乱与经济利益有何关系?为回答这些问题,她侧重分析了宗教骚乱的形式与结构,特别是考察了骚乱的目标、合法化过程和发生的场合;骚乱参与者采取的各种行动与他们的暴力行为的靶子;骚乱参与者的社会构成与他们的组织;等等。她认为,即使在宗教暴力最为极端的个案中,骚乱群众的行为也并非“愚笨莽撞”。相反,他们是出于捍卫其宗教教条或净化其宗教社区的理由,来执行神职人员或地方官本该采取的行动。骚乱本身与经济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骚乱者来自社会不同阶层,而是与信仰生活在时间、地点和形式上密切相关,暴力行为的形式本身也来自16世纪法国流行的惩罚或净化仪式的传统。[16]因此,在诠释宗教骚乱时,戴维斯并没有求助于当时流行的阶级分析法或是心理学分析,而是依赖于社会学与人类学的一个核心概念——“社区”。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与汤普森的论文也颇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求助于“社区”概念,借此赋予骚乱理性与秩序,[17]不同的是,后者稍微过分地强调了社区的一致性,而前者没有完全忽视冲突,这点已有论者指出,兹不赘述。[18]事隔三十年后回首反观,这种对社区的预设,现在已很难全盘接受:社区不应继续作为不加置疑的分析的出发点,因为社区本身也是在政治、经济与宗教冲突的过程中,在文化、象征、认同的层面被塑造出来的。
戴维斯加盟普林斯顿大学后,独立完成了包括《归来》在内的六部著作。这些著作,有的是戴维斯早年兴趣的延伸,如《16世纪法国的礼物》是作者研习人类学的进一步成果。更多则来自作者新的研究兴趣,如《归来》《边缘女人》与《行者诡道》(后两本书大体可视为《归来》在研究方法与写作风格上的延续)。《档案中的虚构》与《银幕上的奴隶》从其他方面延续了《归来》的兴趣,前者考察的是档案的叙事者与叙事风格问题——而《归来》一书已专门讨论了科拉斯法官与所谓“悲喜剧”的叙事方式;后者来自她参与电影《归来》的拍摄与制作时的一些心得。文学、妇女研究对戴维斯后期著作的影响,几乎在她所有的著作中都可看到。
《16世纪法国的礼物》一书刊行于2000年,但对该书主题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其最初成果曾作为讲座主题,先后在1983年和1998年宣读。在这部著作中,戴维斯不仅谈到法国著名人类学家莫斯对礼物的经典研究,还呼应了自莫斯以来人类学界关于礼物研究的新进展和争论。莫斯对礼物发展的认识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他认为,随着时代变化,礼物交换的范围逐渐收缩;另一方面,他又坚持说,礼物交换是社会生活一个永恒的组成部分。在莫斯的影响下,不少人类学家、历史学家从进化的角度,讨论了礼物经济与商品经济之间的消长关系,认为在市场经济扩张的影响下,礼物交换将逐渐但不可逆转地退出历史舞台。在戴维斯的这部著作中,她根据书信、账本、日记等资料,考察了16世纪法国社会中礼物的精神,礼物实践与公众时间的关系,礼物实践在不同社会场景中的意义,礼物与商品的关系,送错礼物的情形,礼物与政治体制、不同宗教仪式的关系等问题,对礼物在16世纪法国的地位、意义和用途进行了深入分析,用戴维斯自身的话来说,此书是“16世纪法国礼物的民族志”,也是对所谓“礼物模式”(gift mode)的社会文化史研究。[20]她认为,尽管礼物和交换系统在16世纪发生了变化,统一的进化道路并不存在,但礼物交换一如既往地与买卖模式和强制模式并存。因此,礼物交换在历史上变化的主要轨迹,不是礼物系统如何被市场系统所取代,而是礼物因素在新的历史情境下持续存在的同时,拥有了新的关系与后果。[21]
像《16世纪法国的礼物》一样,《档案中的虚构》的写作,也发端于作者开设的系列讲座,这次是斯坦福大学1985—1986年度的“哈利·坎普讲座”(Harry Camp Lectures)。[22]这部著作讨论的是流传至今的数以百计的法国16世纪时请求国王赦免杀人罪行的赦罪书。戴维斯一反历史学家(包括她本身)惯常的做法,即从历史文献中爬梳资料,讨论文献提到的论题,如16世纪的日常生活、节庆、礼仪、经济活动、宗教冲突等;她讨论的出发点,是赦免书这种文献本身:它们在何种情形下被制造出来?它们是谁制造的?具体来说,赦免书与16世纪法国的司法程序有何关系?它们是由谁编撰出来的?赦免书中的叙事方式与叙事技巧有何特点?这些方式和技巧,与16世纪法国人的叙述能力与风格,与当时的文学创作有何关联?它们是如何影响司法审判的?在近代早期,赦免书经历了哪些变化?这样一来,传统史学借以建构历史过程的“透明的”媒介——“史料”,本身便成为历史学家考察的焦点,这种方法论取向,与美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对所谓的“形式的内容”,亦即历史编纂中“情节设置”(emplotment)等问题的兴趣颇为类似,[23]不过,戴维斯的目的倒不是要解构历史与文学之间的鸿沟,她对这么一种宏大的工程似乎从未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她的目标要更为具体:即使在讨论“史料”本身的制作过程与“情节设置”过程时,她念兹在兹的目标还是对过去的建构,还是对16世纪法国的法制、社会与文学史的讨论。[24]这一研究提供了“虚”题“实”做的一个优秀的个案,也是文学理论影响戴维斯的也许是最为显著的一个例证。[25]
从渊源上说,《银幕上的奴隶》来源于戴维斯与电影的邂逅,更来源于她在长期教学的过程中,对电影语言与史学语言进行比较与思考的心得。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戴维斯在普大开设了十多年的讨论课“历史与电影”(History and Film),她讨论的例子是反映奴隶制与反抗奴隶制的影片。[26]这些讨论成为《银幕上的奴隶》一书直接的灵感来源。在这本小册子中,作者通过分析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执导的《斯巴达克斯》(Spartacus,1960)、吉洛·彭泰科沃(Gillo Pontecorvo)的《烈焰灼伤》(Burn!,1969)、托马斯·古铁雷兹·阿莱(Tomás Gutiérrez Alea)的《最后一次晚餐》(The Last Supper,1976)、史蒂文·斯皮尔伯格(Steven Allan Spielberg)的《断锁怒潮》(Amistad,1997)与乔纳森·戴米(Jonathan Demme)的《真爱》(Beloved,1998)等五部片子,讨论了历史剧如何处理历史的问题。戴维斯首先反思的是亚里士多德对诗与历史的比较:“历史学家讲述已经发生的事,诗人讲述可能发生的事。……诗处理的是普遍的真理,历史处理的是特别的事件。”撰写史诗与悲剧的诗人必须挑选真实的或是虚构的事件,将它们编撰成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而历史学家必须讲述在某一时段已经发生的事,不管这些事是否彼此协调。戴维斯认为,这样一种经典的区分,在实践中常常变得模糊不清。修昔底德曾说过,他无法一字不漏地记下他所听见或是别人转述的话,他认为史学家可以让别人说他认为在不同场景中该说的话,这种看法长期被史学家接受。同时,当对某一事件的记载相互冲突时,历史学家不得不比较哪一种记载的可能性更大。这些讨论仿佛是在为作者在《归来》一书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申辩。戴维斯进而发问:在以富有意义和准确无误的方式讲述过去这个方面,电影的潜力何在?尽管电影制作可以自由地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进行选择,但也可以尽量照顾历史真实性,以不违背历史真实为原则,倘若措置得当,“电影可以揭示——或更准确地说,揣测——过去是如何被体验,如何被表演的,在具体而微的、地方的层面,人们是如何经历大的(历史)动力与主要的事件的”。[27]这种电影完全可以收到微观史学的效果。我们在下文讨论《归来》时,还会回到这一论点。
在戴维斯的后期著作中,在风格与研究方法上跟《归来》最为接近的是《边缘女人》与《行者诡道》二书。[28]前者讲述的是17世纪处于“边缘”的三位女人的故事:一位是来自欧洲的犹太商人,十二个孩子的母亲;一位是来自北美洲的天主教神秘主义幻想家;一位是来自南美洲的新教徒、画家和博物学家。作者根据她们留给我们的回忆录、手稿等资料,通过重构这三位来自不同地区、身份差别甚大的女性的生活,展示了17世纪女性生活的多样性。在这本书中,戴维斯已走出了她最为熟悉的时代和国家(16世纪的法国),踏入新的时代与新的土地(17世纪的南北美洲),接触全新的研究素材(犹太文献等)。《行者诡道》描述的是一个游移于阿拉伯世界与欧洲之间的所谓“骗子”,讨论了文化越界与文化认同的流动性等问题。一个生活在16世纪上半叶的阿拉伯人,在一次出使途中被海盗抓获后,被当作礼物送给教皇。在罗马,他被施洗成为基督徒,在这个城市作为学者生活了十年。后来,他回到北非的阿拉伯世界,同时在文化上“切换”回他原先接受的文化。戴维斯找到了他出版的著作和手稿,甚至还在图书馆找到了他曾读过的书,他在这些书的边上写下的批注,为重构这位阿拉伯人一生的奇特遭遇和生活提供了可能。[29]
在1997年的一次讲座中,戴维斯以“求知的一生”为题,总结了自己的学术生涯。的确,从出道至今,戴维斯对学问一直是孜孜以求。她涉及的题目非常广泛:从里昂的印刷工人到比利牛斯山的农妇,从犹太女商人到阿拉伯“骗子”,从工商业行会到宗教战争,从赦罪故事到礼物,等等。从研究兴趣看,我们大致可以说,她早期从事的是相对纯粹的社会史研究,接着转向人类学影响较为明显的社会文化史,后期则在历史编纂学上,进行了民族志、微观史学、历史叙事等几个方面的实践。在这个学术轨迹中,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第二个转变,这一转变涉及她对人类学方法的进一步思考,对民族志和微观史学编纂的体验与实践和日后对电影语言、叙事理论的强烈关注,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归来》一书无疑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她日后研究中的不少写作风格与方法论的特点,都可以在该书找到源头。
三、人类学、民族志与后现代
在伯克利的任职行将结束时,戴维斯的一位研究生给她看一本书。这本从法学图书馆借来的书,是让·德科拉斯的《难忘的判决》。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比利牛斯乡村的冒充别人丈夫的案子。她的第一反应是:“这应该拍成一部片子。”于是,她跑到巴黎,为马丁·盖尔案寻找导演。机缘巧合的是,她刚到巴黎的头一周,便碰见了电影剧本作家让—克劳德·卡里埃尔(Jean Claude Carriere)与年轻的导演达尼埃尔·维涅(Daniel Vigne),他们正策划一部同一题材的片子。1980年,戴维斯加入他们的行列,参与到《归来》的拍摄工作当中。影片于1982年开始公映,获得了不错的反响。但是戴维斯在参与拍摄的过程中,感觉到电影制作本身的局限,决定撰写《归来》一书,此书于1982年推出了法文版,其英文版是次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刊行的。[30]
《归来》出版后,颇得史学界好评,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有论者称之为“富有想象力但有根有据、讨论机智的历史著作”[31],也有论者几乎全面挑战了戴维斯的诠释,认为书中对贝特朗的诠释,完全出自她一己的“杜撰”,根本无法在她使用的资料中得到印证[32],后现代史学的倡导者之一安克斯密特(F.R. Ankersmit)则将之与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金茨堡(Carlo Ginzburg)的微观史学著作《奶酪与蛆虫》和杜比(Georges Duby)的《布汶的星期天》(The Legend of Bouvines: War, Religion, and Culture in the Micldle Age)一道,称为“后现代历史编纂学”的代表作。[33]戴维斯对这些评论有何回应?应该如何理解这些形形色色的评论呢?要讨论这些问题,必须回到《归来》的研究和写作过程,回到20世纪70年代戴维斯与人类学的接触以及影片《归来》的制作过程。这些评论触及《归来》的不同侧面,仔细分析之下,我们会发现,它们大体可以归结到《归来》在方法论上最为基本的一个环节。
在多伦多大学工作期间,戴维斯已开始接触人类学的著作。当初接触人类学的契机,在于她原先接受的学术训练,已无法处理诸如节庆、仪式等文化史题材,因此,她求助于人类学,从中借用概念与方法。“我的阅读兼收并蓄,不管人类学内部的冲突,因为我寻求的并不是解决方案,而是问题、过程、可能的方法,只有当它们根据16、17世纪欧洲的证据能言之成理时,它们才会被援引。”[34]此期对人类学概念与方法的借用,也仅限于此。其实,不仅戴维斯如此,当时在国际史学界崭露头角的社会文化史学者,诸如英国学者基思·托马斯(Keith Thomas)、彼得·伯克(Peter Burke)等,对人类学的态度也多半如此。这种对人类学方法的使用,与《归来》一书对一个乡村的生活的处理,究竟有多大的距离?
到那时(参与拍摄《归来》之前——引者)为止,我的大多数著述探讨的是长达几世纪的论题或主题——比方说大声喧哗、丧礼、谚语。尽管档案材料主要来源于里昂,文本与案例则取自法国各地,有时来自西欧各地。中间不曾触及的是近距离的民族志田野观察——人类学家在田野中可观察到个体之间的互动和准确的事件发展进程,听见参与者如何描述正在发生的事情。[35]
对传统史学研究法与人类学参与观察法之间的距离,戴维斯有着清醒的认识:前者处理的主题时间跨度大,处理素材的区域跨度也大;后者则是对小社区集中时段的近距离观察。问题是,人类学家可以进行田野调查,直接与研究对象交流,而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早已离开这个世界,你总不能找个灵媒,让她/他魂游地府,帮你做田野调查吧?![36]
事实上,戴维斯没有前往马丁·盖尔的家乡阿尔蒂加做田野调查,她请来了法国导演勒内·阿利奥(René Allio),请他到伯克利的课堂,给法国史研究者谈谈他是如何制作影片《我,比埃尔·李维尔》(Moi,Pierre Rivière)的。[37]阿利奥谈到他们为拍摄这部片子,曾在影片讲述的谋杀案发生的村子生活了好几个月,谈到如何与村民讨论这桩案子和每周的样片。听着阿利奥的介绍,戴维斯若有所悟:这是用新的方式打量历史的不可多得的机会!尽管历史学家无法做田野调查,但可以“制作一部片子,类似于民族志的经验”。她以这种看似奇怪的方式,将电影制作与民族志联系起来。在回顾中,她进一步指出:
千真万确,制作影片唤起了民族志意识。在想象任何场景——村民跟新来户打招呼;坐在火堆旁修理工具、聊天、讲故事;吵架;回答法官的问题——时,我被带回到资料当中,寻找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能自圆其说的。同那些扮演16世纪人物的演员交谈,会出现对历史学来说饶有趣味的问题和某种“证据”。……我在我写的书的注解中,不能引述这些演员的话作为证据,但是他们的评论增强了我的信念:在以我所做的那种方式诠释法律和村落文献时,我走对了方向。[38]
不妨说,“电影就有着微观史的某些优势,能够展示具体的表现。它会迫使你去想象某些事情是如何发生的,而那是你只用文字写作时不会费心去思考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也许可以主要将电影视作一场在实验室中进行的实验、一场思想试验,而不是在讲述真相”。[39]正是在这一个关节点上,我们发现了戴维斯学术思想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参与电影制作,给她提供了一个“思想试验”的机会,她不得不像田野中的人类学家那样,探究在某一特定时间、某一特定小地方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这种思维活动类似于人类学家的民族志写作,其实也是微观史学方法论的核心。[40]因此,尽管戴维斯并没有像意大利学者卡洛·金茨堡等人那样,有意识地进行微观史学的写作实践,但她以一种迂回的方式——通过电影——参与到微观史学的实践中。以电影为媒介,戴维斯打通了自身过去对人类学的兴趣和以《归来》为起点的民族志或微观史学的写作实践。
不管《归来》是部民族志、微观史学还是历史人类学著作,对职业历史学家而言,关键的问题是该书在处理素材与历史编纂学方面的技巧与风格,尤其重要的是,作者是如何在书中的主人公与他们生活的周遭社会之间建立起关联的?这是在处理历史社区时必须首先面对的问题。在学理上说,这当然不成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上,历史学家却常常不得不面对资料本身的沉默带来的麻烦——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从事微观史学创作的历史学家,都能像勒华拉杜里那般交好运,《蒙塔尤》处理的那些资料毕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过去留下的资料对我们的主人公生活的某些侧面保持沉默时,我们该怎么办?戴维斯的做法是,尽量从本地或附近村子的资料中找出线索,如别人的婚书是如何写的?当地的年轻人是如何对待光开花不结果的婚姻的?村民是沿着何种路线经商或旅行的?总体而言,戴维斯成功地重构了主人公生活的世界,连对《归来》批评最为激烈的美国史学家罗伯特·芬利(Robert Finlay),也不得不承认:“戴维斯为建构故事得以理解的历史背景添加了数量可观的素材,她引用档案资料揭示了亲属关系、继承法、农民迁徙、婚书、兵役、乡村习俗和司法程序等问题。”[41]但是,《归来》讲述的核心内容,毕竟还是几位主人公的遭遇,当史料对他们的动机和行为保持沉默时,我们该怎么办?戴维斯的做法是,根据具体的时空背景和史料中的蛛丝马迹,推断其可能性,如书中对贝特朗心理的刻画和对她行为的诠释。在这种情况下,书中便势必会常常出现“也许”“兴许是”等字眼。戴维斯认为,此种情形实属难免,与史学求真的原则也并无冲突(见上文对亚里士多德的讨论)。而芬利对《归来》最为尖锐的批评,也正是集中于这一点。在这场争论中,问题的关键恐怕不在“技术”层面,而在于两人在诠释史料时采取了不同方法:一方求助于实证主义的史学传统,强调史料本身的“透明度”,寻求史料解读的唯一性;另一方则强调史料本身的暧昧性和史料解读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容许根据史料中的线索进行必不可少而合情合理的推断。[42]
尽管对小社区的微观分析,让我们的讨论不得不常常迁就于可能性,但这种研究方法也为我们了解过去提供了不可替代的视角,它尤其适合处理历史人物本身的体验,他们在特定社会场景中采取的策略与能动性,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网络,社会组织与文化认同的塑造过程等问题。对此微观史学家及其追随者已多有讨论,兹不赘述。[43]《归来》在行文中,对社会文化史学界一些笼而统之的说法也时有驳正。在讨论马丁与贝特朗的婚姻时,她指出:“罗尔斯—盖尔婚书的配偶双方异常年轻。根据历史人口学的著作,我们兴许以为他们至少已接近十八九岁,但马丁只有十四岁”,而贝特朗可能才十岁上下。[44]在谈到马丁·盖尔出走时,她写道:“研究人口流动的历史学家常常认为,农民迁移仅仅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盖尔一家的个案表明,这并不完全正确。”马丁离开家乡,是由于他对家庭生活的厌烦,更直接的原因则是与父亲的争吵。[45]当然,只有进入16世纪乡民的感情、体验层面,才能说真正达到与古人“心通神会”的境界。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对16世纪法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村妇感情生活的入木三分的刻画,这种刻画是无法归纳、无法化约的。
与《蒙塔尤》和《奶酪与蛆虫》一样,《归来》对社区生活的细节处处留心。在《蒙塔尤》一书的题词中,勒华拉杜里引述了《奥义书》的话,以泥、铜、铁的转喻,摆明他处理的虽则只是一个山村,他想要讨论的却是一个时代,一个范围更大的地区。[46]同样,金茨堡对梅诺基奥(Menocchio)的刻画,是为了讨论宗教改革与意大利乡村文化之间的关系。[47]虽然《归来》没有刻意去讨论什么时代问题或宏大的历史进程,但从本书开篇的讨论,我们了解到她想要描述的是16世纪法国的乡村生活,尤其是当时的村民对爱情的理解。通过仔细阅读这本书,我们会逐渐了解到这个村子与外界的商业、婚姻、信息、司法等方面的关系。在1988年写的一篇文章中,她点明撰写《归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将这个故事置于16世纪法国村落生活和法律的价值和习惯之中,借助它们来理解这一故事的核心因素,并借助这一故事回过头来评论它们——也就是说,将一个传说转化为历史”。[48]
当然,《归来》《奶酪与蛆虫》和《蒙塔尤》三书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差别。戴维斯曾指出,《奶酪与蛆虫》“更少具有人种学(人类学)色彩,而另两本书更加关注对某一共同体的整体性研究”。再者,《归来》更为关注故事的多重版本,它关注故事是如何被讲述的,人们又如何将不同的讲述合并在一起。[49]落实到叙事风格方面,《归来》与《蒙塔尤》《奶酪与蛆虫》也有所不同。从情节设置的角度看,叙事色彩最不明显的是《蒙塔尤》。尽管该书总体上是根据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编排内容的,但在该书的主体部分,作者是根据研究者自身的分类系统来组织材料的。蒙塔尤的世界,被分为生态与考古(心态)两大部分:前者侧重对环境、经济生活、社会结构、政治权威等的分析,后者侧重对日常生活、世界观、宇宙观等的分析。[50]《奶酪与蛆虫》的叙事色彩比较浓,全书的各个部分按事件的先后顺序编排,对某些论题的深入分析,则穿插于事件发展的某个时间点上,因此,时间的发展序列大体并没有被切割、打断。《归来》在组织构架上,更加注意贴近(作者眼中的)事情本身的发展脉络,其叙事开始于达盖尔一家落户于阿尔蒂加,再从盖尔与德罗尔斯家联姻,马丁出走,讲到贝特朗本人,迪蒂尔前来冒名顶替,从迪蒂尔与皮埃尔吵架,讲到他们在里厄和图卢兹的官司,从整个审判过程,讲到科拉斯法官撰写审判的过程,科拉斯本人的下场,再到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等人的反应,等等。这样一种叙事方式,几乎完全抛弃了分析的框架。可以说,在微观史学早期的三部代表作中,无论从对宏观结构的兴趣,还是从鲜明的叙事风格看,《归来》都走得最远。
打动像安克斯密特这样一位后现代主义史学倡导者的,恰恰就是《归来》处理的独特主题和该书独特的写作风格。在安克斯密特看来,后现代史学意味着向本质主义的传统告别,向宏大叙事告别:
选择对象不再落到树干或是树枝上,而是落在树木的叶子上。在后现代主义的史观中,目标不再是整合、综合和整体,那些历史碎片反倒是关注的中心。……要是我们还想要坚持本质主义,我们可以说,本质并不位于历史之树的树枝或是树干而是位于叶子之上。[51]
以这种叶子与树木的隐喻,安克斯密特强调了后现代史学与传统史学的不同,叶子的特点是,它们与树的联系只是松散的,当秋天或冬天来临之时,它们便被风刮走了。后现代史学的工作,就是收集被风刮走的叶子,对它们进行独立的研究——而不必措意它们的来源。因为他们担心,一旦将叶子放回到历史之树,诸如欧洲中心论之类的宏大叙事便可能乘虚而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后现代史学家看好史学研究中的微观分析和叙事方式,因为它们为抵制宏大叙事提供了可能性。
现在看来,这些讨论体现了安克斯密特多少有点“六经注我”的做法。在与帕拉蕾丝—伯克的访谈中,戴维斯曾对安克斯密特就《蒙塔尤》《奶酪与蛆虫》和《归来》三书所作的评论作了正面的回应。她一再强调,他们对16世纪乡村社会的兴趣,至少不亚于对他们所处理的故事本身的兴趣,在研究方法上,他们追求的正是两者相互补充的效果:
我不认为后现代主义对于实际上有着不同目标的这三本书是个最有用的范畴,……这三本书全都认真地对待地方文化,然而,它们也关注经验和长时段的传统以及思想结构。……对于那种认为这几本书是后现代的,因为它们拒绝得出普遍性结论的看法,我的回答是:虽然彼此有所不同,但这三本书全都希望对于超出它们所研究的个案之外的过程能够得出某些洞识。它们全都得出了对于其他案例的看法,不仅是通过可能的类比,而且还通过交往网络和权力体系。[52]
戴维斯背后的信念应该是:尽管历史学家的主要工作,仍是将叶子还原于历史之树,但是,她对史学工作的看法远比安克斯密特乐观,这样一种“本质主义”的做法,只要措置得当,未必就会让宏大叙事借尸还魂,我们更不可因噎废食,因为提防宏大叙事,终止我们对历史的重构工作。在《归来》一书中,戴维斯不仅关注“经验”、“叙事”、小社区,同时也试图建构“结构”“过程”“体系”。正因为如此,像戴维斯提醒我们注意马丁案中的多重版本一样,我们在阅读《归来》时,也应该注意到解读过程的多元性和开放性——笔者在此提供的解读,终究只是一个颇具个人性的“说法”。
【致谢】:本书的翻译和本序言的写作,得到了戴维斯本人的热心帮助,她不仅将个人履历和近十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寄给译者,而且帮我解决了书中十余处拉丁文和法文专业名词的翻译问题。在翻译彼得·伯克的《法国史学革命》一书的过程中,我曾参考了台湾学者江政宽先生的译本;这次,我再次与江先生的译作相遇[53],在本书的翻译过程中,我受惠于江先生译本之处甚多,在此无法一一列举——尽管在一些场合,我常常坚持自己对原著的理解。刘北成先生通读了译序并订正了几处译名失误。承蒙我的同事盛嘉先生的好意,译序的主体内容曾在他的一门研究生课上介绍、讨论过。最后,编辑岳秀坤先生帮我复印了相关资料,对译稿进行了细致的编辑,并对译文进行润色。对于上述各位的鼓励和帮助,在此谨致谢忱。
2007年“五一”节定稿于厦门江头
【第二版说明】:本次对第一版的增订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增入了两篇与本文密切相关的论文,二是订正了原书中的几处错误,并对个别文字进行了调整。在进行修订的过程中,戴维斯教授推荐了增补的论文,并慨允版权;彭小瑜教授为若干译名的订正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陈甜女士对译稿进行了尽心尽力尽责的编辑;小白等读者指出了译文中出现的几处错误;赖国栋、巫能昌二君为理解原著中的法文提供了帮助,特此致谢。
2015年
【“理想国”再版说明】:本译著第一版印行于2009年,为北京大学出版社《历史—人类学译丛》第一种,2015年又推出了第二版。理想国有意推进国内的微观史研究,考虑到本书绝版有年,决定将其再版。译者借此机会修订了书中的几处疏漏,并对译文稍加润饰。张琰帮助审核了尾注部分的清样,特此致谢,同时也感谢编辑旭东细致的编校工作。
2022年7月22日
注释
[1]本书初版于2009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列入“历史—人类学译丛”印行。
[2]这两份访谈记录是: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Maria Lúcia Pallares-Burke):“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新史学:自白与对话》(The New History:Confessions and Conversations),彭刚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3—89页,此书英文版刊行于2002年;Martyn Lyons and Monica Azzolini,“Natalie Zemon Davis:An E-mail Interview with Martyn Lyons and Monica Azzolini,”History Australia,vol. 2,no. 3(Dec.,2005),pp. 91. 1-91. 10. 戴维斯的自传性回顾是:Natalie Zemon Davis,A Life of Learning,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y Occasional Paper No. 39,http://www.acls.org,这是戴维斯1997年在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y所作的Charles Homer Haskins讲座。
[3]Davis,A Life of learning:“马克思的思想还提供了编排过去的某些重要方式——我们的课程基本上没有触及这个视野,它甚至引领我进入吉安巴蒂斯塔·维柯的《新科学》及其原初人类学的文化观。”
[4]Natalie Zemon Davis,Societ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Franc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
[5]Davis,A Life of Learning.
[6]上述论述基于戴维斯提供给笔者的履历。
[7]Davis,A Life of Learning.
[8]Davis,A Life of Learning.
[9]Davis,A Life of Learning.
[10]Davis,“The Reasons of Misrule,”in Davis,Societ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France,pp. 97-123.
[11]Davis,A Life of Learning.
[12]Davis,A Life of Learning.
[13]Lynn Hunt,“Introduction,”in Lynn Hunt,ed.,The New Cultural History,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pp. 10-11.
[14]E. P. Thompson,“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English Crow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Past and Present 50(1971),pp. 76-136;reprinted in E. P. Thompson,Customs in Common:Studies in Traditional Popular Culture,New York:The New Press,1991,pp. 185-258.
[15]Davis,“The Rites of Violence:Religious Rio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Past and Present 59(1973),pp. 51-91;reprinted in Davis,Societ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France,pp. 152-187.
[16]Davis,“The Rites of Violence,” pp. 186-187.
[17]在某些研究主题上,戴维斯与汤普森也有相似之处。比如,他们差不多是同时对大声喧哗或所谓的“喧闹小夜曲”(charivaris)发生兴趣的。汤普森为此还给她写过信。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87—88页。
[18]Suzanne Desan,“Crowds,Community,and Ritual in the Work of E. P. Thompson and Natalie Davis,” in Lynn Hunt,ed.,The New Cultural History,pp. 47-71.
[19]Natalie Zemon Davis,The Gif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 284.
[20]Davis,The Gif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p. 14.
[21]很奇怪,在回顾人类学的礼物研究时,戴维斯没有提到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在《实践理论纲要》(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trans. Richard N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一书中的相关研究。
[22]Natalie Zemon Davis,Fiction in the Archives:Pardon Tales and Their Tellers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23]Hayden White,The Content of the Form: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7.
[24]在访谈中,戴维斯谈道:“海登·怀特和其他人在指出历史学行文中若干影响我们叙事的文学特性方面,给了我们很大的教益。……然而,作为对于历史著作意义的一种总体性的看法,他的立场有其局限性,因为他忽略了历史学家所作出的努力以及他们在为自己的论点作出论证时所遵循的证据规则。在我看来,这两种东西是同时在起着作用的。”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77页。
[25]我们注意到,这部著作是献给劳伦斯·斯通的,而斯通不仅是个杰出的社会史学家,而且是历史编纂学中“叙事复兴”最早的倡导者之一。
[26]Natalie Zemon Davis,Slaves on Screen:Film and Historical Visi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 xi.
[27]Davis,Slaves on Screen,p. 7.
[28]Natalie Zemon Davis,Women on the Margins:Three Seventeenth-Century Live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Natalie Zemon Davis,Trickster Travels:A Sixteenth-Century Muslim between Worlds,New York:Hill and Wang,2006.
[29]Peter N. Miller,“The Life of Leo Africanus. Peripheries,”The New Republic,April 24,2006. https://ssl.tnr.com/p/docsub.mhtml?i=20060424&S=millei042406.
[30]Davis,A Life of Learning.
[31]Donald R. Kelley,Renaissance Quarterly,37. 2(Summer 1984),pp. 252-254. 其他书评还包括William Monter,Sixteenth Century Journal,14.4(Winter 1983),p. 516;Edward Benson,The French Review,57. 5(Apr.,1984),pp. 753-754;Emmanuel Le Roy Ladurie,“Double Trouble,”New York Review of Books,Dec. 22,1983,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article-preview?article_id=6006;等等。
[32]Robert Finlay,“The Refashioning of Martin Guerre,”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93.3(Jun.,1988),pp. 553-571. 在同一期杂志,戴维斯对这篇文章作了回应,Natalie Zemon Davis,“‘On the Lame’,”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93.3(Jun.,1988),pp. 572-603.
[33]F. R. Ankersmit,“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History and Theory,28.2(May 1989),p. 149.
[34]Davis,A Life of Learning.
[35]同上。这段讨论让笔者想起十几年前台湾学者陈其南教授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历史学的主流做法,是从甲地找到一个翅膀,从乙地找到另一个翅膀,从丙地找到触须,从丁地找到身体,最后将它们拼凑在一起说:这就是蝴蝶;而人类学家在田野中看到的是整只的蝴蝶。
[36]对于这个看法,不少中国社会文化史学者,包括笔者自己,都持保留意见。
[37]这部影片的主人公比埃尔·李维尔,是福柯的《我,比埃尔·李维尔,杀死了我的母亲、姐妹、兄弟……》(I,Pierre Rivierre,having slaughtered my mother,my sister,and my brother...:A Case of Parricide in the 19th Century)一书的讨论对象。
[38]Davis,A Life of Learning.
[39]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78—79页。措辞略有修改。
[40]“……一部好的微观史却同时需要具备细节、证据和histoire totale(总体史)的雄心。”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76页。
[41]Finlay,“The Refashioning of Martin Guerre,”p. 557.
[42]Finlay,“The Refashioning of Martin Guerre”;Davis,“‘On the Lame’.”
[43]Carlo Ginzburg and Carlo Poni,“The Name and the Game:Unequal Exchange and the Historiographical Marketplace,”in Edward Muir and Guido Ruggiero,eds.,Microhistory and the Lost People of Europe,trans. Eren Branch,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pp. 1-10;Giovanni Levi,“On Microhistory,”in Peter Burke,ed.,New Perspectives on Historical Writing,Second Edition,Cambridge:Polity,2001,pp. 97-119;Jacques Revel,“Microanalysi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n Revel and Hunt,eds.,Histories,pp. 492-502. 笔者在“费雷、夏蒂埃、雷维尔:‘超越年鉴派’”一文中对这些论文进行了归纳,参见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刘永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xvi—xxiii页。
[44]Natalie Zemon Davis,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p. 16.
[45]Davis,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pp. 21-24.
[46]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Montaillou,village Occitan de 1294 à 1324),许明龙、马胜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47]Carlo Ginzburg,The Cheese and the Worms:The Cosmos of a Sixteenth-Century Miller,trans. John and Anne Tedeschi,Harmondsworth,Middlesex:Penguin Books,1982,p. xii.梅诺基奥是《奶酪与蛆虫》一书的主人公。
[48]Davis,“‘On the Lame’,”p. 573.
[49]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74—75页。
[50]勒华拉杜里:《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
[51]Ankersmit,“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p. 149.
[52]帕拉蕾丝—伯克:“纳塔莉·泽蒙·戴维斯”,第74页。
[53]娜塔莉·泽蒙·戴维斯:《马丹·盖赫返乡记》,江政宽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该译本是依据《归来》的法文本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