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意愿的研究现状
或许由于国外通常不对夫妻生育子女数量做限定,国外对生育意愿的探讨,更多关心哪些因素会影响夫妻对生育的想法与规划,较少论述具体的子女数量。事实上,很多研究并没有将生育抉择和生育意愿做严格区分,而是将生育抉择当作生育意愿来探讨。此时再分析家庭对目标子女数的规划或倾向时,常以生育意愿或生育选择的概念来呈现,探讨的内容也并不是生育抉择本身。例如,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具有不同的生育目标(孩子数),丈夫倾向于要更多的孩子(Bankole & Singh,1988)。或者是,人们的生育选择(意愿子女数)受到文化、宗教、职业、社会福利、夫妻之间相互作用等各方面的影响(Straits,1985;Liao,1992;Beckman et al.,1983;Del Bono et al.,2012;Abrokwah et al.,2016)。男性可能会因为结婚而比女性更倾向于生育孩子(Reed et al.,1986),而女性的生育意愿也可能因男性而改变,比如父亲在照顾儿童和家务劳动方面的投资,能显著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Park et al.,2010)。
国内研究则不同。在全面二孩、三孩政策的推动下,人们首先面临的是想不想再生育的问题,因此大量研究集中在意愿生育孩子的数量和性别方面。事实上,对生育意愿内容本身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一种对二孩生育意愿的普遍性描述,为我们掌握育龄人口是否具有再生育意愿提供了很大帮助。
一是就新生育政策后夫妻意愿生育的孩子数量进行了大量研究。有学者指出,生育意愿中期望孩子数量的差别,根本上是一孩和二孩的差别,因为事实上愿意选择生育3个及以上孩子的女性相当少(郑真真,2004;茅倬彦、罗昊,2013)。相当多研究表明,全面二孩政策后人们的二孩生育意愿并不乐观。基于对各地的实证调查数据,超过半数的女性倾向于生育一个孩子(风笑天,2004,2009;石智雷、杨云彦,2014;茅倬彦、罗昊,2013;卢海阳等,2017;李建新等,2011),或即使比例未达半数,但仍显著呈现出一孩意愿较强(侯亚非等,2008;程雅馨、何勤,2016)。有的学者甚至发现不愿意生育孩子的女性也不在少数(王猛等,2017;胡静,2010)。当然,基于不同的调查数据,也有学者得出相反的结论,认为不少人倾向于生育两个孩子(尤丹珍、郑真真,2002;陈彩霞、张纯元,2003;李静雅,2017;向华丽,2011;李波平、向华丽,2010;徐映梅、李霞,2010)。对于已有一孩的女性来说,有学者认为半数以上倾向于再生育第二个孩子(伍海诚、乔天宇,2013;李龙、翟振武,2014)。已有二孩的育龄妇女意愿生育子女数甚至略高于一孩家庭(吕江洪等,2013)。似乎已有的生育经历并没有对女性产生负面影响,相反,令她们倾向于期待第二个孩子的到来。
由于三孩政策颁布不久,多数研究成果是基于二孩政策实施后的探讨。拥有子女本身会影响女性的再生育意愿。有研究指出,对二孩的高生育期望体现于尚未生育女性群体(靳永爱等,2016),不少已有一孩的职业女性明确表示不想生二孩(李静雅,2017)。而就三孩政策后的生育意愿研究来看,具有三孩生育意愿的育龄女性或育龄人口占比非常低。同二孩生育意愿相比,其占比更低。尽管根据不同调研数据得出的结论不同[具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比例为18.8%(张静、雍会,2022)、7.8%(朱文婷、王梅,2022),甚至是2.75%(石智雷等,2022)、2.31%(李婕妤、王璋,2023)和1.3%(邱幼云,2022)],但仍展现出不同学者得出了类似的观点。三孩政策后,学者更关心生育支持和低生育率问题(陈卫,2021;张翼,2021;侯佳伟等,2022;王军、王广州,2022;朱文婷、王梅,2022;茅倬彦,2023),目前对人们具体的意愿生育子女数的研究并不太多。
二是就人们生育意愿中的孩子性别偏好进行了大量分析。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男孩偏好即使不占多数也依然存在,也可能是一种性别双全基础上的男孩偏好倾向(陈卫,2002;尤丹珍、郑真真,2002;陈彩霞、张纯元,2003;李波平、向华丽,2010)。也有少数学者提出对女孩的偏好要高于男孩(石智雷、杨云彦,2014;徐映梅、李霞,2010)。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女性对性别没有偏好,较多持中立或无所谓的态度(石智雷、杨云彦,2014;向华丽,2011;李波平、向华丽,2010;徐映梅、李霞,2010;吕江洪等,2013;李静雅,2017)。还有很多学者发现儿女双全的性别模式占主要或重要地位(尤丹珍、郑真真,2002;陈彩霞、张纯元,2003;吕江洪等,2013;伍海诚、乔天宇,2013;李龙、翟振武,2014;徐映梅、李霞,2010;程雅馨、何勤,2016)。上述结果同风笑天等(2004)回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时得出的“一孩就不分男女,二孩则期望儿女双全”的总结基本吻合。当然,也存在不同的观点,认为性别偏好消失,男女双全的比例在下降(李建新等,2011)。
对性别的偏好可能与已生育子女的性别有关。已有一个女孩的女性再生男孩的意愿显著强于已有一个男孩的女性,已有一个男孩的家庭则希望再生育一个女孩(乔晓春,2004;向华丽,2011;徐映梅、瞿凌云,2011;伍海诚、乔天宇,2013;陈卫,2002)。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追求儿女双全的另外一种表现,可能会影响对子女数量的选择。性别偏好存在城乡差异,农村地区的男孩偏好强于城镇,而城镇则更多表现为生男生女都一样(郑真真,2004;乔晓春,2004)。对中国的研究表明,一孩为男孩的家庭选择不要二孩的比例更高(王晓宇等,2018),中国女性的二孩生育跟她们生育意愿中的男孩偏好具有显著相关性,女性根据第一胎孩子的性别来选择性堕胎以确保第二个孩子是男孩,从而减少了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可能性(Jiang et al.,2016)。这些研究提示性别偏好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与人们对性别的认知和性别角色规范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