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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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创造性劳动与劳动分工的起源

一、劳动分工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生产方式(1)表现为协作、企业内部分工与社会分工、使用机器特别是使用创造性物化劳动(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进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的生产方式。这样的生产方式如果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或生产关系相结合,就构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如果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或生产关系相结合,就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简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斯密高度重视分工的作用。他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两个关于分工的重要经济学原理。

斯密提出的第一个重要的经济学原理是:劳动分工是推动劳动生产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

斯密在《国富论》(上)第一章的开篇中指出:“劳动生产力最大的改进,以及劳动在任何地方运作或应用中所体现的技能、熟练和判断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2)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配第也非常重视劳动分工的作用。配第指出,按照劳动分工“生产出来的钟表要比一个人完成全部工序所生产的钟表便宜,并且质量更好”。他还指出,分工使某些工场手工业集中在城市里,“这些地方所生产的个别商品,比其他任何地方生产的都更好、更便宜”。这说明配第已经看到了劳动分工通过对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缩短从而对商品的交换价值产生影响。斯密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把分工放在首位,并且把分工看作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手段,而且他首次使用了“提高劳动生产力”这一术语。

斯密提出的第二个重要的经济学原理是:劳动分工的范围必然要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

斯密在《国富论》(上)第三章中指出:“交换能力引起劳动分工,而分工的范围必然总是受到交换能力的限制,换言之,即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当市场很小时,没有人能得到任何鼓励,去专门从事一种职业,这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把他自己劳动产品的远远超过自己消费的剩余部分,去交换他所需要的其他人劳动的剩余部分产品。”(3)

应该注意的是第二个重要的经济学原理并不仅仅是一个消极的规定或限制性因素,它还意味着更大规模的市场以及由此产生的更大规模的生产必将(反过来)极大地促进劳动分工的完善与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

斯密的劳动分工理论也是有缺陷的,主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严格区分开两类不同性质的分工。一种是以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分工”,也称为“第一类分工”;另一种是“发生在一个特殊的使用价值当作特殊的、独立的商品进入市场或进入流通之前的生产中”的分工,是“企业(或共同体)内部的分工”,也称为“第二类分工”。第二类分工在产品还没有被当作商品来生产、生产还不是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情况下也能发生。在第一类分工的情形下,各种不同的劳动通过商品交换互相补充。在第二类分工的情形下,各种特殊劳动直接在资本的指挥下协作生产同一使用价值,无须通过商品交换。在第一类分工中,生产者作为独立的商品所有者和特殊劳动部门的代表互相对立。在第二类分工中,他们表现为不独立的工人,因为他们只有通过协作才能生产出一个完整的商品,即一般商品。这两种分工是不相同的,虽然互相补充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互相对立的。分工可以导致进一步的分工,这两种分工也可以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从而并行不悖地一起向前发展。

二是斯密没有认识到他所说的劳动分工,特别是“工厂内部的分工”,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别具一格的、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分工,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三是斯密把劳动分工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人性中进行交换的倾向,“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结果”“是一种互通有无、进行物物交换、彼此交易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