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造性劳动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创造性劳动是指人类创造新事物、新方法、新理论和不断开辟它的应用范围的活动;也指人类进行新发现、新发明,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市场的活动;还指人类不断开拓新的活动领域,不断打破常规,不断捕捉新的机遇,开创新的事业的创新和创造活动。创造性劳动可以是个人的活动,也可以是一定的劳动群体对某个体的创造性思维成果、见解和主意取得共识后有组织的共同劳动。创造性劳动从根本性质上来讲,由于其独创性、新颖性、开拓性,其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尚未在社会范围内扩展。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一是创造性劳动(在创造现代商品价值方面)的最终效果与劳动过程进行的时间长短无直接关系。创造性劳动需要花费时间,但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却与劳动时间无直接关系:可能在很短的劳动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巨大的成功;也可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本)却一事无成。因此,对创造性劳动及其成果(价值)在理论上无法引入“平均必要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来进行评价。创造性劳动同样需要“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但创造性劳动主体却不能作为“社会平均劳动力”存在。创造性劳动创造的价值及其交换规律与一般性劳动创造的价值及其交换规律不完全一样,它满足新的规律。不能求社会平均,这是创造性劳动最本质的特征。因为这种独创的、新颖的劳动无论其内容还是形式都未在社会范围内扩展开。
二是创造性劳动还具有相对性的特点。在一些领域或地方创造性劳动的内容与形式已经充分扩展开来,这些领域或地方的创造性劳动就转化为一般性劳动。而在另一些领域或地方,创造性劳动的内容与形式尚未扩展和普及开来,它就仍然保持着创造性劳动的性质和特点。
三是创造性劳动的范围仍然相当广泛。它或者以独立的形态存在,或者与一般性劳动相结合(这是其主要的存在方式),或者一般性劳动中孕育着新的创造性劳动。在当今一切人类活动中,都可以看到创造性劳动在发挥作用,而且哪个领域的发展和进步速度越快,哪个领域内创造性劳动的贡献就越明显。创造性劳动对社会进步贡献最大的领域是“生产—流通”领域。在“生产—流通”领域,有具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有创新和创造能力强的科技力量,还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最适合进行创新与创造活动并将创造性劳动成果实用化、社会化的群体。他们不断创造出新的产品,改进和提高原有产品的品质,不断开辟新的市场,给社会增添新的财富。创造性劳动带有独立的行业和职业特点,且集中在科研单位、院校中从事科研的机构、创业园区、高科技企业,以及从事咨询、软科学研究的公司等,他们的新发现、新发明和科技成果、智力成果是创造性劳动的结晶。
四是从事创造性劳动的单一劳动主体很难具有可换位性。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一个富有创造性思维的杰出人才、一个发明家、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建筑设计师、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们的独创性劳动都是独特的,因而是难以替换的。(9)
综上所述,创造性劳动与一般性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有着较大的差别。创造性劳动是一种异质性劳动,其最本质的特征是不能求社会平均,因而是传统政治经济学尚未展开研究的领域。在现代社会中创造性劳动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越来越大。因此,如果将理论的出发点放在“存在两类不同性质劳动”的基础上,我们就能建立起一种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更新的劳动价值理论——创造性劳动价值论。这是一种更能够说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特点和规律的新的价值理论。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5.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现实世界中存在着数不清的建筑物,如果我们从中直接抽象出“房子”这个概念,它也具有一些基本特征,如拥有一定的空间和面积、可以住人、堆放东西。这就是一个抽象度很高的抽象方法。如果降低一点抽象度,可以把具体的建筑物划分成两类:一类是有特色、有风格的建筑物(房子),另一类是一般性建筑物(房子)。后一类的基本特征是拥有一定的空间和面积,可以住人和堆放东西,与最高层次的抽象概念“房子”的内涵基本相同。前一类建筑物的特征是有独特的风格。特色建筑物(房子)比一般性建筑物(房子)的抽象度低一些。又如在物理学中,把千千万万个具体存在的物体抽象成一个有一定质量的几何点→“质点”的抽象度最高,其中间层次可以有“刚体”和“流体”等。
(5)商品的价值只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长短有关系,意味着产品量(市场供给量)必须达到一定的“丰裕程度”(即满足社会对该种商品的正常需求量),此时(按李嘉图的说法)“只要我们投入一定的劳动量(假定复杂劳动可以化简为多倍的简单劳动量),社会所需要的商品就可以不受限制地生产出来”。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52.在1873年由马克思亲自校阅、修订的《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作了重要修改:一是将“现有的”修改为“一定(的)”,二是将“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时间”修改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时间”。由于使用价值与价值一样都是较为抽象的概念,而商品是一个实在的物品,又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是马克思研究的真正出发点,因此使用“商品”更为确切。
(7)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
(8)传统政治经济学作出的劳动的同质性假设适用于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质的揭示以及对宏观经济理论模型的研究,但创造性劳动对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所起的巨大促进和引领作用也不能忽视。
(9)劳动主体的可换位性也是判断劳动主体是一般性劳动主体还是创造性劳动主体的标准。比如,如果劳动主体(如操作工人、制图工程师)的岗位是可以替换的,那么他们所从事的劳动就是一般性劳动;如果一个优秀企业家的岗位是不可替换的或替换后企业的经营效果直线下降,那么,就可以判断这个优秀的企业家是创造性劳动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