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的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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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洱海保护治理的历程

洱海保护起步较早,从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保大会召开至今,洱海经历了传统的水污染防治、保护与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三个阶段。

2.1.1 传统的水污染防治阶段(2002年前)

该阶段的工作是以水质系统监测、污染源调查和治理为重点,以“双取消”“三退三还”为标志,明确提出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该阶段全湖水质较好,保持在Ⅱ类以上,部分指标Ⅰ类,沉水植物丰富,全湖覆盖度达到20%~30%,藻类生物量低。自全国第一次环保大会召开后,大理州成立了“三废”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73年和1976年大理州卫生防疫站组织开展了洱海水系调查,同期对云南人纤厂、大理造纸厂、下关红旗纸厂、大理州氮肥厂、大理州三电厂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分析。1980年大理州环境监测站监测楼建成后,由州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洱海水质监测,通过优化布点,保持了洱海来水、湖体、出水三部分监测的大框架。洱海湖体监测包括三个断面,水质采样点为上下两层,同时包括底泥、水草和水生生物分析,1980年进行了综合的分析评价。至此,洱海坚持每年定时定点的水质常规监测,并被纳入中国环境监测国控点,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水质类别评价、有机污染评价、毒物污染评价、水环境质量评价、富营养化监测评价和水质预测预报。

1980年,大理州开展了全面的工业废水的调查和治理,7月对云南人纤厂等工矿企业进行“三废”监测,首批对8家重点污染厂家实行排污收费,以后逐年扩大。环境管理部门重点是督促企业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如大理造纸厂碱回收、滇纺厂印染废水处理、云南人纤厂蒸煮废水处理、大理啤酒厂污水处理、大理州三电厂镀铬污水处理、大理针织厂印染废水处理等18家企业的限期治理项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洱海周围不得新建污染严重的厂矿及事业单位。

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理州开始开展城镇生活污染的系统治理。1986—1989年投资320万元建成下关排污干管,集中收集下关城区和部分企业排放的污水。1996年争取到意大利政府450万美元贷款,投资9 500万元建成日处理5.4万米3的大理市大渔田污水处理厂。“九五”期间,洱海保护进入系统规划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相关举措。1996—1997年实施“双取消”,取消网箱养鱼11 184箱,涉及农户2 966户,拔除竹竿和木杆约12万根,取缔对渔业资源破坏较大的上千个“迷魂阵”,取消洱海机动渔船动力设施2 576台(套);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洱海流域申报登记1 108户,其中水污染935户,噪声173户,对6家污染大户进行污染物削减,到2000年底,洱海流域列入省重点考核企业的29家全部达标。1997年,大理市开工建设大理古城至下关截污管,管道全长14 km,截流下关北区、大丽路以西沿线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2000年,大理州组织编制了《洱海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规划》,年底开工污染底泥试挖工程,灯笼河口和沙村湾两处共疏浚30万米3的污染底泥。2000—2001年,采用国际先进的GPS定位、双频超声波测深、数字成图三位一体,编绘了水下1∶5 000和湖周1∶500的数字化地形图,测绘面积近260 km2,更新了洱海1942年测绘的面积、容积、水下地形、水草分布等基础数据。修建弥苴河、永安江等河道拦污设施,用格栅拦住入湖河道漂浮物,利用人工打捞后外运至垃圾处理场。2001年大理州还投资1 300万元实施“三退三还”,共退塘还湖4 324.9亩,退耕还林7 274.5亩,退还湿地616.8亩。

2.1.2 保护治理阶段(2003—2008年)

该阶段重点是以控源、生态修复与管理相结合,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标志,提出了“洱海清,大理兴”。该阶段水质由Ⅱ类下降到Ⅲ类,沉水植被大面积消失,留存面积仅为5%~8%,藻类生物量增加。

2003年,中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将原大理州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组和办公室改为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及办公室,充实人员,固定编制,负责洱海保护治理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实施“六大工程”年度计划,并落实工程监督管理。

此外,加强各部门监测的合作,完善云南省水文分局大理站布点监测,基本形成快速的水文、水质流域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国家气象局洱海湖内自动观测台1座。每月按时向社会公布洱海水环境质量状况,增设流域乡镇洱海管理所或环保工作站,聘请了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农村垃圾收集员1 366名,加强了日常管护工作。

2.1.3 生态文明建设阶段(2009年后)

该阶段重点提出转变流域发展模式,以加快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为标志,提出了“美丽洱海、幸福大理”。该阶段水质在Ⅱ~Ⅲ类范围内波动,藻类生物量显著增加,局部湖湾与沿岸水域藻类水华时有发生,浮游动物小型化,鱼类群落结构变化显著,水生植物退化严重,湖泊富营养化特征明显。该阶段的重要工作包括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屏障和绿色流域“四治一网”。

2008年,中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洱源县为州生态文明试点县,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稳步发展生态工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强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化建设为主要任务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成立以州长为组长的洱源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领导组,明确了有别于其他县党政领导考核的指标体系。2009年3月下发了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环境保护部确定洱源县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试点县之一。2012年9月,大理州提出了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着力实施以Ⅱ类水质为目标,用三年时间投资30亿元,实施了治理200个村落污水垃圾、建设三万亩湿地、保亿方清水入湖的“2333”行动计划。2015年按照“依法治湖、科学治湖、工程治湖、全民治湖”的新思路,在流域实行更为严格的网格化管理的“四治一网”措施。把洱海保护作为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洱海保护提升到事关地方跨越发展,事关幸福大理建设的高度统筹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