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学推理
按照与福尔摩斯的约定,我们第二天见了面,一道去他说的贝克街221B号看房子。这套房子有两间卧室、一间起居室,卧室十分舒适,起居室相当宽敞,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屋内光线充足,室内陈设风格明快,若两人合租,每人支付的租金也适中。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套房子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当场便决定租用,马上就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当晚,我就收拾行囊搬出公寓,迁入新居。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搬来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忙碌了一两天,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没过多久,我们便渐渐安顿下来,也慢慢熟悉了周围的新环境。
福尔摩斯其实并不是个难以同室相处的人。他生性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晚上十点上床睡觉,很少熬夜。每天早上,他总是不等我起床就吃完早饭出门。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学实验室;有时,整天待在解剖室;有时,他会步行很长的路程,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的底层居民区。遇上他来了兴致,那份旺盛的精力谁都比不了。不过,他偶尔也会意志消沉,一连几天,从早到晚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一动都不动,几乎一句话也不说。每逢这种时候,我便从他眼睛里看出茫然若失的神色。要不是他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简直要疑心他是服过麻醉剂才成了这模样。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对他的追求越来越好奇。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和外表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瘦削,显得格外颀长。他只偶尔有点儿茫然迟钝的样子,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的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他的两手总是沾着斑驳的墨渍和化学药品,动作极其细致准确。他操作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时常有机会在一旁观察他。
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还时时想方设法,想引他谈谈自己,可他从来闭口不谈。读者也许认定我爱管闲事,简直不可救药了。但是,你做出这个判断之前,别忘记当时我的生活多么空虚,难得有什么事情吸引我的注意力。我的健康状况不佳,除非天气特别晴好,否则不能到室外活动。另外,我没有好友来访,日常生活无比单调。在这种情况下,同室伴侣的神秘感自然激起我极大的兴趣,让我渴望花费功夫弄个明白。
他并不研究医学。有一次,他回答了我的一个问题,证实小斯坦福说得没错。他显然既不是在攻读某种学位,也不准备采取一般的途径进入学术界。他是以非凡的热忱从事某种方面的研究工作,在一些鲜有人涉足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异常渊博,观察细致而准确,观察结果往往让我大吃一惊。没有明确的最终目标,一个人肯定不会下那么大的功夫,也不会追求获得那么精确的信息。凡是读书涉猎广泛的人,难得成为某种学问的专家。相反,没有充分的理由,也不会有人在种种细枝末节上耗费精力。
他知识丰富广博,这方面十分惊人,可他也有无知的一面,而且同样令人诧异。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我们交谈时我引用了英国作家托马斯·卡莱尔的一句话,他竟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谁,是干什么的。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知,让我不禁咋舌。一个十九世纪的知识分子,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转,这简直是咄咄怪事。
他见我一副吃惊的模样,不觉微笑道:“怎么,你觉得奇怪了?告诉你吧,就算我懂,也要尽力忘掉。”
“忘掉?”
他解释道:“你知道吗?我认为人的大脑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在里面摆什么家具应该有选择。只有傻瓜才会把手头的各色破烂儿一股脑儿装进去,结果呢,对他有用的知识反倒被挤了出去,充其量不过是跟许多其他东西混杂在一起,到了要取用的时候,就困难了。所以,有经验的工匠往大脑这间阁楼里装东西,要经过仔细挑选。除了有利工作的工具,其他东西什么也不带进去,这些工具样样齐备,有条有理。要是以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相信我吧,总有一天,你的大脑会装满,增加了新知识,却会忘掉以前熟悉的东西。所以不要让无用的信息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这一点至关重要。”
我分辩说:“可那是太阳系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与我何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转,就算是绕着月亮走,对我和我的工作难道有半点儿差别?”
我差点儿脱口问他究竟干的什么工作,可我从他的神色中看出,这个问题也许会叫他不高兴。后来,我仔细回顾了一遍这段简短的交谈,努力从中得出一些推论。他说他不愿获取与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因此他具有的一切知识对他都有用。我便在心中一一列举出他的知识,还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禁笑了。内容如下: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很少。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对颠茄制剂、鸦片和各种毒药的知识丰富,对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方面,范围有限。一眼便能分辨出不同土质。他散步回来,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指给我看,能根据泥渍的颜色和坚硬程度说出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精确,但系统性差。
9.探险文学作品知识————极其广博。发生在近一个世纪中的一切恐怖事件,他似乎都了解其中每一个细节。
10.提琴拉得很好。
11.精于使用棍棒、刀剑,擅长拳术。
12.对英国法律的实用知识掌握充分。
看了列出的这些条目,我觉得失望,把纸条丢进火里,自言自语道:“把他这些本事联系起来,真难推断出需要这些本事的行当,我干脆不伤这个脑筋去推断了。”
我前面提过他会拉提琴。他提琴拉得相当出色,不过,就像他的其他本事一样,也有些古怪的地方。据我了解,他会拉一些曲子,而且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他曾应我的请求,演奏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抒情曲,还有一些他自己喜爱的曲子。凡是他独自待在屋里,就难得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或是大家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分,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奏平放在膝上的提琴。琴声时而高亢时而忧郁,旋律有时稀奇古怪有时热情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他当时的某种思绪,至于曲调是否助长他的思绪,抑或仅仅是一时心血来潮,这我就说不准了。他独奏的乐曲有时十分刺耳,让我心烦。幸而他接下来往往一连拉几支我喜爱的曲子,算是对折磨我耐心的小小补偿,否则我简直要气炸了。
头一两个星期中,没人来拜访过我们。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地没朋友。可我不久便发现,他有许多熟人,而且来自社会上许多不同阶层。其中有一个人个头儿矮小、肤色发黄、面相阴险、眼睛乌黑。经介绍,我知道他姓莱斯特雷德。这个人每星期都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位时髦的年轻女郎,待了半个多钟头。当天下午,又来了个客人,那人头发灰白、衣衫褴褛,模样像个犹太人小贩,那人的神情看上去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遢老妪。有一次,一位白发绅士拜访我的伙伴。另一次,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站脚夫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夏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单独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自己的卧室。他常常为带给我不便而道歉,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办公,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仍然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想,他不愿说出自己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要的理由。可他不久便主动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
那是三月四日。这个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我起床比平时早了一点儿,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起床晚的习惯,因此餐桌旁没有安排我的位置,我的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发起无名火,立刻摇铃叫人,对女佣发号施令说,我已准备好,要吃早餐。接着,我从桌上捡起一本杂志翻阅,消磨等待的时间。我的同伴一声不吭,一心嚼着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用铅笔道标出,自然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就先读这一篇文章。
文章标题有些夸张,叫作“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人若仔细观察自己遇到的事物,加上横向和纵向联系,必然取得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精辟荒唐兼而有之,虽然论述严谨,但论断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称,根据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不论是肌肉的每一个抽动,还是眼睛的每一个眼神,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念头。根据作者的说法,要想欺骗一个在观察和分析方面训练有素的人是不可能的。他得出的结论跟欧几里得定律一样可靠。缺乏观察经验的人会觉得,这些结论令人惊异,在他们了解得出结论的各个步骤之前,没准儿会把他当成个未卜先知的巫师。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无须亲眼见到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也用不着听人家说起,就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们有存在的可能性。整个生活就像个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推断和分析是一门科学,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地耐心钻研才能掌握,不过,尽管生命十分漫长,但任何人都不可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完美程度。初学者可先掌握较浅显的问题,然后再深入观察极其艰难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比方说,遇到了一个人,扫一眼就要看出这人的经历和从事的行当或职业。这种练习看似幼稚,却能够让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敏锐,并且让人学会该看什么,从哪里寻找线索。观察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不论观察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看出他的职业。把这些观察结果综合起来,如果还不能让有能力的观察者恍然大悟,那才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呢!”
我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嚷道:“简直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无聊的东西。”
“什么东西?”夏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哼,就是这篇文章,”我坐下来吃早餐,用勺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看你已经读过了,你还在标题下画了线。我不否认,文章写得挺漂亮,看了却让人生气。显然是个懒洋洋坐在扶手椅里的家伙胡编乱造的,闭门造车空想出这套似是而非的巧妙理论,却没有一点儿实际意义。真该把他塞进地铁三等车厢,叫他一一说出同车乘客的职业,他准说不出。我敢跟他打赌,一千对一的赔率都行。”
“那你准得输,”福尔摩斯的口吻平静,“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没错,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有特殊的癖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理论,你觉得荒诞不经,然而却非常实用,我就是靠这些理论才挣到了自己的奶酪和面包。”
“那你做些什么呢?”我不禁问道。
“这个嘛,我有自己的行当。我看,全世界干这行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侦探顾问’,也许你懂这意思吧!伦敦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这些人破案遇到困难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来说,我总能凭自己犯罪史方面的知识,纠正他们调查上的错误。犯罪行为都有很大的雷同性,要是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都了如指掌,却不能解释第一千零一桩案件,那才是怪事呢!莱斯特雷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侦查一桩伪造案,理不出个头绪,所以来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人侦探打发来的,都是破案遇到了障碍,需要得到点启发。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见解,然后,我就把咨询费装进口袋。”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目睹种种案情,无法破案,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开某些疑团?”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直觉。时而也会遇到稍微复杂点儿的案件,那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面观察。你知道,我掌握着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疑案中,便能推动解开疑团。那篇文章提到的几点推断方法惹你嘲笑了,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法衡量的价值。观察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呢!”
“准是有人告诉过你。”
“根本没有。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我长期形成了快速思维的习惯,甚至都意识不到得出结论前经过推理了。不过肯定是有推理思维过程的。分析起来,当时的思维过程是:‘这位先生是个从事医务工作的,却有军人的气质,那他显然是位军医。他脸色黝黑,显然刚从热带回来,他手腕上下的皮肤黑白分明,黝黑的皮肤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经历过伤病和艰苦生活。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经历过艰苦生活,手臂还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显然是在阿富汗。’整个推理过程花费了不足一秒钟。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还让你吃了一惊。”
我微笑道:“听你这么一解释,原来如此简单。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侦探杜宾。可那是小说,没想到实际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物。”
福尔摩斯站起身,点燃烟斗,评论道:“毫无疑问,你认为拿我跟杜宾相提并论算是称赞我。照我看,杜宾比我差远了。他总是先沉思一刻钟,然后才道破朋友的心事,那种表现未免流于做作,实在够肤浅的。他无疑有些分析问题的本事,但按照爱伦·坡的想象力,他算不上什么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博里奥的作品吗?勒考克这个人物够得上你心目中的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不屑道:“勒考克是个没用的可怜虫。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一提,那就是他的旺盛精力。那本书简直让我恶心,只说了如何找到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种问题。可是勒考克却费了大约六个月的工夫。有那么长的时间,简直能给侦探们写本教科书,教导他们如何避免误入歧途。”
听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我心中有些愤慨,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忖道:“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可他太骄傲自大了。”
他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出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都没用武之地了。我深知我的才能会让我成名。古往今来,谁也没有我这样的侦探天赋,也没人做过如此精湛的研究。可结果呢?竟然没有罪案好侦查,充其量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伦敦警察厅的警察一眼都能识破。”
他说这种大言不惭的话,我听了觉得心烦,就想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对面人行道上慢慢行走,面露焦急神色,查看着门牌号码,手里拿着个蓝色大信封,看上去是个邮差。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海军陆战队的退伍军官?”
我心中暗想:“又在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完全成型,只见我们注视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立刻从街对面飞跑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几句低沉的交谈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门,便把那封信交给我的朋友,说:“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是个好机会,正好挫一挫福尔摩斯的傲气。他方才信口胡说,没想到会有这一步。我用温和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门卫,先生,”那人的声音粗声粗气,“我的制服修补去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瞟了我同伴一眼,眼神里略带挑衅。
“先生,我曾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分队服役,是个军官。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