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洞房花烛夜
紧接上章说猎头、猎物。宋人朱彧的《萍洲可谈》记载:“本朝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亦有缗钱,谓之‘系捉钱’。”在他们看来,新科进士是最大的潜力股,“榜下捉婿”是最便捷的控股手段。那么,“榜下捉婿”的是何等贵人呢?
“榜下捉婿”与榜前择婿
京剧《铡美案》家喻户晓,讲陈世美高中状元后不认发妻秦香莲,当了驸马,被包公依法铡了。其实,这是剧作家的虚构。宋代没有点状元召驸马之说。公主一般是嫁给诸如“左卫将军”、“右卫将军”之类的武官,如非将军,则封为驸马都尉。这些所谓将军、都尉其实手下无一兵一卒,官高禄厚却没有实权。他们多是前朝显赫家族的子弟。如投降的吴越王钱俶的后代,至少先后有两人成为驸马。把公主嫁给这些人,既可笼络世家大户,让公主不失荣华富贵,又让前朝遗老遗少无法干政。皇帝不召进士为驸马,进士也不愿当驸马,因为一当就无法干政了。
“榜下捉婿”的参与者是家中有小娘子未曾许配的官宦人家。北宋翁婿同为宰执(宰相、执政大臣)者,当为列朝之冠。上章讲到的赵昌言,在太宗朝任副相,其女婿王旦为真宗朝宰相;王旦四女,全部嫁给进士,均当高官,其中第一、第四女分别嫁韩亿和吕公著,先后为相。李虚己之婿晏殊,晏殊之婿富弼、杨察,富弼之婿冯京,陈尧咨之婿贾昌朝,除李虚己外,皆为宰执。上述女婿多为名臣,我们不能不佩服其丈人择婿的眼光。当然,他们并非都是榜下所“捉”之婿,不少是榜前所择之婿。朝廷重用进士,又出了这么多翁婿宰执,使“榜下捉婿”成为时髦。于是乎,“榜下捉婿”从官宦门第扩展到商贾之家。他们有的是钱却没有社会地位,便用“孔方兄”开路,“系捉钱”诱惑,动辄千缗以上,谈婚论“价”,斯文扫地,闹出了不少笑话。有个已婚进士被“捉”到某商贾家中,后面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商人高声宣称:“本府富甲一方,有女及笄,貌似天仙,才气无双,若不嫌弃,愿择你为婿。”谁知进士不慌不忙地回答说:“如此我求之不得,但得等我回家向妻子禀告一声。”于是一片哄堂大笑。还有更可恶的,竟有借新科进士之“种”者。某些达官贵人妻妾成群却无一人怀孕,便将新科进士诱入深宅大院,让一妾与之苟合,以求怀孕,然后威逼其三缄其口,甚至让其永远消失。被保守派视为奸臣的宰相章惇,中第后就有此遭遇,所幸遇到一好心仆人,给他找来一套仆人服装换上,乘着黎明前的黑暗,混进随从队伍中“虎口”脱险。
司马光本是“榜下捉婿”的热门对象,年轻帅气又名列甲科,但让“猎头”们失望了:第一,他虽是外省人,但父亲在朝为官,不好骗;第二,他在考试前就已经订了婚,榜前择婿者,时任度支副使张存也。
“副部长”的择婿标准
司马光的未婚妻是时任度支副使张存的三女儿。
度支副使是个什么官呢?北宋(神宗元丰改制前)沿袭五代,设置了一个凌驾于户部之上的财政总管机关,名曰三司,即盐铁司(专卖)、户部司(税务)、度支司(财务)之总和。领导编制为三司使一名,盐铁、户部、度支副使各一名,所以张存约相当于今之财政部副部长。张存是河北冀州人,字诚之,进士出身。真宗天禧年间,诏令“以身言书判取士”,“身”,身材容貌;“言”,言论;“书”,书法;“判”,办事能力,结果在全国才选到两人,其中之一就是张存。可见他是一个既有学问又有能力的帅哥。那时他才三十余岁,现在已五十四岁了。他有二子五女,对子女管教严格,近乎刻板。他选婿的标准颇高,长女嫁给了进士李敭,二女嫁给了供备库副使(武官),但他对这两个女婿不甚满意(后来大女婿李敭之弟李教酒后散布妖言,因惧法而自缢,有人说他没死,被张存转移到了贝州。虽查无实据,但仍然降了他的职)。其第三女长得最漂亮,又最懂事,是他最喜欢的,所以多少人上门做媒他均未应允。这天,他约庞籍来府。
庞籍是山东成武县人,字醇之,进士出身,刚升为天章阁待制。他比张存小四岁,两人既非同乡,亦非“同年”,也并未在一个系统任职,但关系非同一般,为啥?都是直言敢谏之士。张存敢说,但说了皇帝不听也就罢了;庞籍则不然,问题不解决硬是不依不饶。仁宗赵祯即位之初,只有十来岁,由章献刘太后(真宗之后,仁宗之“母”,己无出,将李贵妃之子据为己有)垂帘听政。章献太后死时,仁宗已经成年,但她留遗诏让章惠杨太后继续听政。这个遗诏体现了宰相吕夷简的意图,许多官员因此而沉默不语。庞籍当时为殿中侍御史,级别只不过七品,但勇敢地站出来反对,请求把垂帘的仪制烧毁,由仁宗亲政。由于庞籍等人的强烈反对,章惠太后未能垂帘。庞籍因此名声大震。不久,庞籍升为开封府判官,正受仁宗恩宠的尚美人派宦官来传“教旨”,命令免除工匠的“市租”(即劳役)。庞籍愤怒了,说,自祖宗开国以来,未有美人传旨干涉行政者,斗胆将传旨宦官痛打一顿,声言以后凡妄传宫中旨意者一概不饶,且上疏参劾。仁宗严责有关宦官,把心爱的美人也教育了一通。不久,他又参劾了自己的山东老乡、曾经的顶头上司、龙图阁学士范讽。范讽其实是个难得的好官,如在黄泛区划田界,青州遭蝗灾时开仓贷种,申请将宰相王曾家的存粮拿出来救济灾民等等都深得民心。玉清昭应宫失火后,太后大怒,要严惩宫人,重修宫殿,范讽上疏谏止,宫人免遭责罚,宫殿也不再修了。他在为开封尹(开封市市长)时,有人来告状,说儿媳妇才过门三天,宫中有人来传旨,带进宫中,半月音讯全无。范讽问,你如果没说假话,就在这里等我。说罢就紧急上殿,找仁宗要人。他对仁宗说:“陛下不迩声色,中外共知,岂宜有此?况民妇既成礼而强取之,何以示天下?”仁宗说:“皇后曾言,近有进一女,姿色颇得,朕犹未见也。”范讽说:“果如此,愿即付臣,勿为近习所欺,而怨谤归陛下也。臣乞于榻前交割此女,归府面授诉者。不然陛下之谤难(不)户晓也。且臣适已许之矣。”于是,仁宗即刻下旨,将那个少妇交给范讽带走了。范讽这件事办得漂亮,有胆有识,有理有节。这么好的官,庞籍干吗要参他?范讽“性旷达豪放,任情不羁”,不像个孔孟之徒,倒像是阮籍再世,士子争先与之交游,在山东形成了所谓“东州逸党”。庞籍弹劾无果,加上暗指仁宗好色,被贬出京城,出京之前继续上疏,说如不惩罚范讽,任其败乱风俗,必将不可收拾。最后,范讽受到处罚,庞籍也因以下犯上而再遭贬谪。半年后,仁宗意解,又将其召回。
说这一段似乎跑题了,其实不然。庞籍是司马光的偶像、恩师,以“庞叔”相称。他的价值取向和做派影响了司马光一生。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可以随时从司马光身上看到庞籍的影子。庞籍与张存和司马家都是密友,这次张存请他来,是要托他做大媒的。寒暄一阵后,张存说到正题:我府中第三女年将及笄(十六岁),不知醇之(庞籍字)心中是否有合适少年,供我作东床之选?庞籍不假思索地回答:和中(司马池字)兄之次子司马光孝悌忠信,饱读诗书,少年老成,吾恐明年春闱(春天举行的科举考试)之后,诚之(张存字)兄再“榜下捉婿”将悔之晚矣!说罢两人一起哈哈大笑。
张存其实早就相中了司马光,只是不便主动说出。在封建社会,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司马光之父司马池时任盐铁副使,张存是度支副使,官位相同,又是“同年”。张存先后向朝廷推荐了上百名干部,没有一个出问题的,也鲜见出类拔萃的,后来让他当吏部尚书,与此有关。他选人的标准是孔子的“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他看来,司马家是循礼之家,司马光是循礼之人。
司马光的祖父司马炫进士出身,当到县令便英年早逝,留下数十万家资,其子司马池将财产全部交给叔伯辈管理,自己专心侍候母亲,闭门读书。真宗景德二年(1005)他进京赶考,顺利通过了礼部试,在殿试当天迈进皇宫之前,却突然感到心口痛,因平时没有这个毛病,预感到也许是母亲病危的心理感应,便问一起赶考的同乡,是否有家书寄到?的确有一封关于他母亲病危的家书,同乡怕影响他考试便私扣下来,想等殿试后再给他。现在,司马池一问,同乡只好如实禀告,司马池一见家书,放声痛哭,回头就往家乡赶,放弃了殿试。这一年他二十七岁了,此时放弃,就得等到三年后的下一届。后来他考中进士,但进入仕途的时间已比同代人晚了。张存比他小五岁,庞籍比他小九岁,不仅与他同级,而且发展前途比他看好。司马池的孝悌让张存佩服,司马光的表现也让张存赞不绝口。
司马池有两个儿子,“恩荫”授官首先给了长子司马旦,第二个指标理所当然应给司马光。但他对父亲说,那么多叔伯兄弟还是“布衣”,何不把指标让给他们?朝廷的“恩荫”原则是先长后幼,先嫡后庶,先直系后旁系,司马光等于给老爸出了个难题。但通过一番周折,他这个愿望实现了。此事足见司马光之“悌”。这颇对张存的胃口,感到此子类己。张存在四川做官回乡时,带回了不少蜀锦,将其摆在桌子上,任凭兄弟们来挑选。或问,何不留给妻妾?答曰:“兄弟,手足也;妻妾,外舍人耳。奈何先外人而后手足乎?”[1]
司马池喜作诗,在墙上题诗时,司马光就捧着砚台随侍身边。他任利州(今四川广元)转运使时到阆中南崖游览,在崖上题诗一首,末尾特注“君实捧砚”。大概因为此诗写得不怎么样,没能流传,而“君实捧砚”四字却扬名四海(宋人为之修捧砚亭以纪念,现存捧砚亭三字当是后人所写)。子为父捧砚,多有孝心啊!
张存“家居矜庄,子孙非正衣冠不见”[2]。他几次到司马家,见司马光在长辈面前,衣冠整齐,垂手侍立,听从呼唤,长辈不让坐不坐,长辈不让言不言,次次如此,“未尝有倾倚倦怠之色”。好!像我要的女婿。
司马池夫妇也早就看中了张存家的女儿,庞籍的话一传过来,立马应允。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如果儿女不满意,将来也是问题。于是商定由庞籍夫妇搭桥,让司马光与张氏女在庞籍家见面。
礼制下的婚姻
司马光专心准备科考,无意相亲,但父母、“庞叔”的话他是要听的。按约好的日期,司马光与张三小娘子在庞籍家见面。按今天的话说,他俩一个是帅哥,一个是靓妹,可这对青年男女的谈话不可能卿卿我我,只能是正儿八经、索然无味的,因为当时有教养的人必须如此。他们都出生于恪守礼教以至有些古板的家庭,双方都彬彬有礼,一切都中规中矩。张三小娘子说起司马光把“恩荫”让给族兄的事,称赞他孝悌。司马光接过话头说,“治家者必以礼为先”,“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司马光《家范》),且七尺男儿,当自取功名。张三小娘子听着,频频点头,接着说:“听家父言,君所作《铁界方铭》在太学传诵,可否说与听听?”司马光说:“见笑了。时读孙之翰所作之《唐史记》,又看案上终日相伴之砚台,心潮难平,便作此铭。”说着,便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质重精刚,端平直方。进退无私,法度攸资。燥湿不渝,寒暑不殊。立身行道,是则是效。
如此这般,两人谈话渐渐自然。司马光问张三小娘子平日居家何干,答曰:平日居家谨遵母教,不出中门,或读《孝经》,或习女红。这个回答其实是标准答案,是封建礼教对未婚女子的要求。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司马光把男女之别摆到了与父子之别同等的地位。孔子曰:“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3]司马光则要求“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4]。此等酷求,的确出自司马光的笔下。这是他后来写的,当时也不可能对张三小娘子宣讲这一套,但这套礼教在他的脑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如在今日,此等男人只能打光棍,但古今不同俗,当时的大家闺秀以遵从礼教为荣。
两人见面之后,司马光禀过父母,亲自写了准备送给张家的帖子,时曰“草帖”。“草帖”是竖排的规范性文书,有固定格式。“草帖”曰:
致此冀州张存度支副使大人官宅:
曾祖司马政,乡绅
祖司马炫,进士出身,官知县
父亲司马池,进士出身,官盐铁副使
本宅二舍(第二子,引者注。下同)司马光,真宗天禧三年(1019)十月十八日生
母聂氏
右见议亲次
景祐四年(1037)某月某日
“草帖”应由媒婆送达女方。宋代有类似今天之婚姻介绍所,媒婆是一个法定职业,领有执照,上班要穿“工作服”。上等媒婆专为宗室服务,戴盖头,穿紫色背子(无领之过膝对襟袍,类似睡衣),只有数十人;中等的为官宦人家服务,戴冠子,黄色包髻,穿背子或裙子,手把青凉伞儿,皆两人同行;下等的为普通百姓服务,散在民间。在男女不能自由交往的封建社会,媒婆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固然有像《水浒传》中撮合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王婆,但上、中等的媒婆是要讲职业道德的,否则就会被吊销执照,丢了饭碗。司马光的朋友庞之道讲的一个故事把媒婆说“神”了:朝议大夫李冠卿扬州老宅的堂前有一棵老杏树,花繁茂但不结果。一媒婆见之,对主人说,来春我让它出嫁。深冬,媒婆抱来一坛酒,说是婚家送来的“撞门酒”,然后给杏树扎上一袭处女裙,奠酒辞祝,煞有介事,人皆笑其装神弄鬼,不料来年此树竟真的硕果累枝。庞之道言之凿凿,司马光却认为此乃“子不语怪力乱神”之属。他的大媒是庞籍夫妇,是否还要按习俗找媒婆呢?司马家没敢贸然,准备在送“草帖”时征求一下张家的意见。未料张存态度非常明确:“不卜不媒”。就是不择日子,不找媒婆。虽然如此,但程序还得走。张家当即回了“草帖”,列出了女方的三代祖先及女之出生年月。这叫“小定”,又曰“文定”。接下来要先后立三道婚书,皆制式文书,然后立《聘定礼物状》,男方按此状约定送彩礼,女方回礼,这叫“大定”,等于签订了正式婚约,只等议定婚期了。司马光因要专心备考,这些事未曾与闻。现已高中进士,婚期在即,许多事就得他自己来办了。他无须为各种礼物操劳,最担心的是婚姻不可“非礼”。
马上要当新郎了,他却在一项一项地考证当时婚俗是否合礼。宋代的婚礼有许多讲究,说来相当繁冗,且不管它,只说司马光的考证,其中一个是“讲拜”(对拜)。按宋俗,新娘子娶回家后,要同拜祖先,然后男女家各出一彩缎绾成同心结,男搭于笏(有官者),女牵在手,男女相向,男倒行引女到新房对拜。如何拜法?司马光考证的结果是,女方的随从布席于新房门槛外,新娘向东立,男方的随从布席于西方,新郎新娘跨过门槛进入新房,新郎立东席,新娘立西席,新娘先拜,新郎答拜,是为古“侠拜”之礼。司马光考证清楚了,却屈从了“乡里旧俗”:女四拜男两拜。后来他在《婚仪·亲迎》中说:“今世俗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为啥不可废?古礼夫妻各一拜体现的是男女平等,而女四拜男两拜体现的是男尊女卑。此外,古有合卺之礼,就是新婚男女合饮一瓢(卺)酒,而宋朝改成了喝“交杯酒”,不是今天胳膊挽胳膊的“小交”,更非互相勾着脖子的“大交”,而是用彩色丝线将两只酒盏连接,夫妻各饮一盏。显然,合卺体现了亲密无间,而用丝线连盏交杯似乎是说,姻缘一线已牵上,男女有别不可忘。司马光没有要求合卺,而选择了喝“交杯酒”。
司马光的婚礼中规中矩,礼仪程序走完,已近夜半。礼网密密,但没有规定床笫之礼。这对新人,男二十女十六,如何巫山云雨,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从此有了一对按封建礼教堪称模范的夫妻,模范得让你挑不出毛病,但是否幸福,后面将会看到。
[1] 《宋史·张存传》。
[2] 《宋史·张存传》。
[3] 《孔子家语·本命》。
[4] 《司马氏书仪·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