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追根溯源
儒家、道家和法家思想,不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而是源远流长,生生不息。儒家从源头分析,既是一个阶层,又是一种思想资源。作为一个阶层,《说文解字》释“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学界据此认为,儒家是从巫师术士演化而来。章太炎认为,儒者是指一种以宗教为生的职业,负责治丧、祭神等宗教仪式,“儒本求雨之师,故衍为术士之称”(19)。胡适认为,儒者为殷遗民,而这些人于亡国之后,沦落为执丧礼者。因已遭亡国,其文化只能以柔弱之势存在(20)。马王堆帛书《要》的出土,也予以了证实。在《要》文中,孔子说:“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周朝曾明确儒是官僚系统的一部分,也是一项职业,“四曰儒,以道得民”(《周礼·天官》)。一般而言,儒是凭借道德之术治民;儒的本义为柔和,与刚强相对,亦即儒是以柔和手段治理天下的,自然反对一味使用暴力手段治国安邦。孔子创立的儒家,既非一个阶层也非一种官僚职业,而是以学术和政治为志业的知识团体与思想学派。在儒家学派中,有着人品高低、志趣大小之分,“子谓子夏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
作为思想资源,按照《论语》最后一篇“尧曰”,孔子的思想源头可追溯到尧舜时代,“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论语·尧曰》)。在孔子看来,天下为公,是大同世界,属于人类社会最美好的理想,尧舜时代“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孔子还认为,夏商周三代虽然是天下为家,却是小康社会,政治统治和国家管理也是可圈可点,“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礼记·礼运》)。孔子不仅研究历史,而且整理文化典籍,“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通过历史研究和文化典籍整理,孔子更多地接受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观念和“施实德于民”“明德慎罚”(《尚书》)的德政思想,创建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和儒家学派。
儒家学派是儒家思想的主体,没有儒家学派,儒家思想就不可能得到巩固,更不可能传承和发展。最早的儒家学派就是孔子和他的弟子,“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分四个门类对优秀的十位学生作出评价,“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论语·先进》)。孔子之后,儒分为八,各自认为代表了孔子的正统思想,“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韩非子·显学》)。儒家内部产生不同的派别,在当时未必是坏事,不仅说明了孔子思想的丰富性和开放性,而且从不同角度传播光大了孔子的思想。真正对捍卫孔子思想和形成儒家学派有决定作用的是孟子与荀子。在儒学发展史上,孟子与荀子是孔子之后的两座高峰,前者从性善论出发,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仁与义思想;后者从性恶论出发,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仁与礼思想。学界普遍看到了孟子与荀子的差别,有的认为:“在儒家思想中,孟子代表了其中理想主义的一派,稍后的荀子则是儒家的现实主义一派。”(21)有的认为,孟子“把他的世界观、人性论、仁政学说紧密地组织在一起,形成先秦唯心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派别”;“荀子是战国时期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22)。无论孟子与荀子有多大差别,他们都尊崇孔子,归于儒家范畴,有功于捍卫和发展儒家思想。如果说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原点,那么,孟子和荀子就是最重要的支点。一般而言,任何思想学派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支点的确立,只有原点与支点连成一线,才可能形成文化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文化传统与其说是以孔子为主建构的思想大厦,倒不如说是以孔孟荀为代表、以仁义礼为基础建构的思想大厦。
道家从源头分析,可以追溯到轩辕黄帝,所以汉初称为“黄老之学”。真正使道家成为一门学问和一家学派的,则是先秦掌管历史及其典籍的官员。传统社会很重视历史记录,每个朝代都设置有记录历史的官员,“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汉书·艺文志》)。史官既记录帝王的言行,又熟悉历史典籍,久而久之,就对历史的发展及其规律有了认识和把握,进而作出理论思考和形上抽象,逐步形成了道家思想和学派。老子本人就是“周守藏室之史也”(《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道字最早出现于西周的青铜器铭文,本义是道路,为人行走。清段玉裁释“道”,“从辵首。道,人所行也”(《说文解字注》)。道字从行从首,行是道路,首是方向,道是按照一定的方向在道路上行走迈进。先秦思想家面对动乱不已的社会现实,苦苦寻觅匡正时弊的良方妙药,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注于道,不断地对道的概念进行改造和加工,逐步从道路的含义演化为事物的本原、规律、境界、方法和途径,成为各方都认同的思想范畴。《易经·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意指事物的基本规律;《管子·任法》“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意指政治原则;《论语·里仁》“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指自然界和人世间的大道理。有的思想家还把道与天联系起来,称之为“天之道”,意指日月星辰运行的法则;把道与人联系起来,称之为“人之道”,意指社会运行和人事活动的法则。在先秦思想家中,唯有老子从哲学高度认识道,把道抽象升华为形上范畴,建立了完整而严密的道家思想体系,以阐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终极意义。英国学者李约瑟高度评价道家思想,“中国人性格中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像是一株深根已经烂掉的大树”(23)。
道家思想资源不仅有丰富的史官经验,而且有遥远上古时代的回忆。老子不吝笔墨描绘了一幅安宁平和的上古社会图景,政治是小国寡民,经济是自耕自种、自生自息,社会场景是人性自然流露,其乐融融,“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第八十章)。老子的回忆不是宽泛的原始社会,而是母系氏族社会。老子从母系社会汲取哲思的灵感和源泉,还以女性为喻象阐述其玄思妙想。《老子》通篇充满了母性主题和女性特点,无论母、雌、谷、阴、牝、玄牝等表现女性性别的词语,还是水、静、柔、弱、韧等表现女性特点的词语,都能形象化地阐明和论证道的思想。老子的哲思与女性的特质有着高度契合,“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老子》第六十七章)。人们从这段话中仿佛看到了一位母系氏族女首领的生动形象和具有的全部美德,所谓“慈”,是氏族女首领赢得人们爱戴的基本美德,既有母性的爱护备至、细致入微的柔情,又有女性忍辱负重、无私曲成的宽容。慈爱并非软弱,故慈能勇。“俭”是女性重要的美德,也是氏族女首领善于持家、管理氏族经济社会生活的基本手段。母系社会生产力低下,没有节俭,原始人类就难以生存;只有节俭,才能用得更多、用得长久,维系人类的生存。千百年来,女性总是节俭持家,节俭是女性的象征。节俭并非吝啬,故俭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意指女性阴柔之美,表现出氏族女首领宽容谦和、温良忍让的高尚品德。谦卑并非软弱,“故能成器长”。成器,指的是成就器具,造就万物,意指所以能成为造就万物的母体。
先秦时期,道家有着重要影响,阵容也不小。老子之后,比较著名的道家代表人物有关尹、列子和杨朱。《吕氏春秋》认为“关尹贵清”,具体化为“在己无居,形物自著。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芴乎若亡,寂乎若清,同焉者和,得焉者失。未尝先人而常随人”(《庄子·天下》)。“列子贵虚”,能够淡然对待世俗的幸福,“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庄子·逍遥游》)。“杨朱贵己”,贵己也就是为我,“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战国时期,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学派,除老庄学派外,还有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彭蒙田骈慎到学派、老子学派和宋尹学派,其中黄老学派最为兴盛。黄老学派不仅成了稷下学宫的主导思想,而且成了田齐治国的指导思想。黄老学派尊奉黄帝和老子为始祖,思想主旨为“贵清静而民自定”。在社会政治领域,主张君主“无为而治”,让民众自我管理,不要过多干预民众生活;还主张“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特别是“不贵治人贵治己”,因俗简礼、与时迁变、除衍存简、休养生息的思想,成了中国历史上大乱之后统治者必然采取的救世良方。黄老学派通过稷下学宫和百家争鸣,一枝独秀而艳压群芳,极大地重塑了战国末期的思想格局。当然,先秦时期,真正传承道家思想的是庄子。庄子从本体论、认识论、政治论和人生论各个角度,全面继承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将老子以道治国为主旨的政治思想转变为以道佑人为主旨的生命哲学,“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庄子·让王》),由此开始了道家对人的价值和存在方式的追问与探讨。道家思想及其学派能够在中华文明历史长河中绵延不绝,庄子是最重要的支点。
法家从源头分析,是先有实践,后有思想学派。春秋时期已有法治实践,主要表现在成文法的产生。法律由不成文演进为成文,是社会的重大进步,也是以法治国的标志性事件。公元前536年,“郑人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晋杜预注曰:“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春秋经传集解》)这是历史上最早公布的内容比较全面的成文法,由子产主持制定。子产是郑穆公之孙,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孔子评价很高,称其为从政的君子,“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成文法的公布意味着政治统治由温情脉脉的礼治模式转向公事公办的法治模式,最大效应是冲击和削弱了周朝分封贵族的特权。当时,晋国的叔向就表示反对,写信批评子产不应该预先公布刑法,强调先王们之所以不公布成文法,就是害怕百姓起争夺之心,“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叔向认为,一旦公布成文法,百姓就会难以管理,以刑法为依据而起争夺之心,“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左传·昭公六年》)。对于公布成文法,孔子也持反对态度。公元前513年晋国铸造刑鼎,“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孔子认为,晋国不应公布成文法,而应遵守旧礼,使贫贱分明而不得逾位,“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公布成文法,则会使贵贱逾位,国将不国,“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因而晋国公布成文法,就会灭亡,“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成文法的公布与实践,并不意味着已经形成法家学派,却为法家学派的崛起提供了生动的实践经验和宝贵的思想资料。经过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法家学派的兴盛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了。比较诸子百家,法家是先秦相对晚出的学派,活跃于战国中后期,在《庄子·天下》《荀子·非十二子》等先秦文献中并没有发现法家的概念,也没有列举法家学术思想类型。不过,庄子和荀子都谈到了慎到这一法家的重要人物及其学派,尽管他们采取了批判态度,却足以说明战国中后期法家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还被认为是一家思想观点。庄子认为,慎到学派是“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趣物而不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庄子·天下》)。荀子指出,慎到学派“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荀子·非十二子》)。大意是,慎到学派崇尚法治而不以礼为法,轻视贤能而好自作主张,整日讲述着法律条文,等到审查研究时,却脱离实际,不能够用来治理国家、研究名分。
法家形成是一个过程,其中李悝是法家思想的早期开创者,商鞅是中期代表,韩非则是最后的集大成者,“先秦尊君权任法术之思想至李、尸、慎诸子殆已约略具体。然严格之法治思想必候商鞅而后成立。韩非则综集大成,为法家学术之总汇”(24)。李悝是战国初期的政治家,辅佐魏文侯在魏国实行变法,被认为“在严密意义上是法家的始祖”(25)。他编撰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名为《法经》。《法经》是以刑为主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集合体,它所确立的体系和原则,乃至某些条文,不仅保留在历朝历代的法典之中,而且对历朝历代的立法也有很大影响,“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是皆罪名之制也”(《晋书·刑法志》)。商鞅是战国中期的政治家,辅佐秦孝公在秦国两次变法,史称“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富兵强,成为战国七雄之一,“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商鞅通过变法实践,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治思想,“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商君书·定分》)。商鞅变法还是法家思想形成的关键环节,《商君书》使法家思想达到了比较成熟的程度,而变法成功证明了法家理论的有效性和实用价值。韩非生活于战国晚期,主要继承吸收了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和慎到之势,使之融会贯通、改造创新,建构了完整的法家政治理论体系。韩非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批判地继承。他认为商鞅的不足在于没有术,“无术,以知奸”;申不害的不足在于没有法,“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韩非子·定法》);从而集先秦法家各派之大成而又超越了各派,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和法家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