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史?(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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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序

J.唐纳德·休斯

作为作者,本书中文版的出版对我来说是一种荣誉,而且我相信,对于环境史的学术成就来说,也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这是目前唯一一部描述世界各地环境史研究和撰述史的专著。之前,有一些较短的文章,以特定国家和地区为主题,或试图以全球视野来写作,其中大部分被列入本书的书目之中,但迄今这种篇幅的作品尚未问世。本书对从古至今环境史上的思想家、论题和观点作了概括,其地理视角包括整个地球。

我奉献本书的目的,是为那些想要一本环境史简明手册的学者以及作为研究助手的研究生提供一份指南,并为了解这一学科已完成的重要工作立一块指向牌。该学科与目前正经历生态变化的这个世界有许多的关联,而这一变化影响着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生活方式。环境史是一门快速发展的领域,要跟上它的发展,可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希望本书对愿意这么做的学者会有所帮助。追踪文献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能声称掌握了环境史的全部文献。我所希望的是,我,一位从三十多年前作为一门自觉的历史学科的环境史初生之时就一直活跃于这一领域的学者,一位为其中的一份杂志工作过一段时间的编辑,一位出席过以这一主题举办的大多数会议的与会者,一位不仅仅熟读了重要的环境史著作,也与相当一部分作者私交甚笃的读者,能够提供一种独特的视角。

为撰写环境史,就必须有一个可行的定义,即了解这一主题包括什么。首先,其标题包括“环境”和“历史”两个术语:其中第一个关系到更加普遍的“自然”观念,第二个关系到更加普遍的“文化”观念。不同的学者将他们的重点置于其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有一些学者更愿意主要考察环境的历史,即景观和自然生态系统中曾发生的变化。显然,人类已引发了其中的许多变化,但其他重要变化的发生,是自然因素的结果。纯粹的自然变化通常被理解为属于科学的范畴,然而这可能意味着,环境史,如果简单定义为环境的历史,就如同地理学一样,是某种科学的一个分支。我并不否认科学对于环境史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环境史学家应该运用历史和科学这两种工具,然后努力跨越它们之间的鸿沟。为了理解环境——我们自己所选择的标题中的第一个术语,我们必须熟练地掌握自然科学的语言,并能够利用科学就我们选择研究的历史领域所能教给我们的东西。

其他学者则强调这一主题的文化方面。对他们来说,我们所有的自然知识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的互动,因此显然是一种社会建构。有一些学者认为,由于人类重新塑造了这个星球,未受干扰的自然已不复存在。他们声称,荒野完全是一种文化上的发明。而且,他们补充,独特的自然观念是人类的一种创造,与自然绝不相干。这样的哲学观点中有其不可回避的合理之处,因为历史是一种人类活动,必然涉及某种人类观点。环境史学家虽不采纳自然并非独立存在的极端看法,但可以承认他们学术活动的社会蕴涵。作为历史学家,环境史学家必须彻底坚持他们运用的史学方法,找出所有可资利用的文字资料,对它们进行里里外外的考证,并仔细地加以解释。像所有的历史学家一样,我们在同仁面前一定要被认为符合了学科要求。

在本书中我所采用的定义介于上述两种极端之间,以试图认识这两个术语的重要性及相互影响。在我看来,环境史是“一门通过研究不同时代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变化来理解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历史”。在环境史的这一定义中我所考虑的是,其主题必须同时包括自然和文化。简而言之,它规定,一项研究除非既考虑人类社会中的变化,又考虑它们与之接触的自然界中各方面的变化,并将两方面的变化联系起来,否则就不能称为环境史。这两方面变化的关系,几乎在每一个事例中都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环境中人类引起的变化,事实上总是在文化状态中回荡并产生变化。在我所说的这个意义上,一门不包含这两种术语的历史便不能称之为环境史。一些人可能会反对,认为我的定义有“人类中心论”或人类中心的成分,这确是如此,并且我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生态中心”整体视域。人类毕竟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与其他大部分物种相比,我们已使大地、海洋和天空改头换面,使地球上与我们共享空间、时间的动植物面目全非。我的可行定义的麻烦在于,与试图在我所说的两种对立观点之间保持平衡比起来,它有时候更容易保留激进态度。

最后说说在本书中我所考虑的东西,那就是,环境史在本质和定义上意味着一种非常广阔的视角,包括全球意义上的环境,以及从起源延伸到现在甚至凝视着模糊不清的未来的历史在内。也就是说,它的范围不论在时间层面还是在空间层面都是很广的。首先,让我们看看时间。我的论点是,环境史领域考察人类历史中的每一个时间段,包括史前、古代、中世纪和近现代。虽然个别的研究以较短时期作为其分析框架,但环境史的事业拓展范围所受的限定,仅仅是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互动的考虑,而不是对所存在的任何特定的互动模式,或任何特定的环境认知方式,或当时的互动程度的考虑。这对中国尤其适用:在这里,历史资料提供了过去数千余年的信息。我特别反对通常的——如果表达不清楚的话——看法,即环境史应专注于现代世界。古代和中世纪在环境史中也值得仔细研究。或许绝大部分人类—环境关系模式以及使之展现的制度起源于这些时期,并朝着其现代的表现方式演进。当然,由于资料的丰富、变化的速度以及最近所出现的环境意识,现代世界将不可避免地需要最大程度的研究。

对环境史来说,时间上适用的东西在空间上也适用。这就是说,不管我们可能怎样决定划分出具体的研究范围,就我们的学科而言,整个地球都是我们研究的对象。也许,其范围甚至超越了地球,因为太阳辐射的能量与月球引发的潮汐也是重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就像每一个现代历史时刻都与长期形成的过去相联系一样,每一个地方或地区都存在于生态圈环境之中,历史学家忽略这一事实就要自担风险。甚至书写一座花园的环境史都需要意识到它在这颗星球上的所在。实际地说,因为研究和写作必须有个暂停,所以,至少截至下一本书,每一项研究都必须以有限的空间和特定的时段为基础。但从理论上说,依其特有的性质,严肃的环境史必须认识到与一个更大且具有包容性的系统的许多联系。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