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吴越春秋》里的忠与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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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要“说谎”

1.赵晔与《吴越春秋》

也许有人会问,这些关于勾践和伍子胥“说谎”和“欺骗”的情节,似乎在司马迁的《史记》里看不到,在《左传》中也没有详细的记载?没错,尽管司马迁在《越王勾践世家》《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列传》中详细讲述了吴越争霸的经过,尽管《左传》是记录吴越争霸最为古老的历史文献,但是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情节。让两千年后的我们能真切感受到勾践和伍子胥斗智斗勇的,是赵晔的《吴越春秋》。

赵晔(生卒年不详)生于东汉,字长君,绍兴人,相关事迹在《后汉书·儒林传》有记载。他早年为县吏,后拜经学大师杜抚为师,习韩诗。根据杜抚的生平,赵晔应该活跃于公元1世纪晚期。赵晔著有《诗细》《历神渊》和《吴越春秋》等。蔡邕对《诗细》颇为赞赏,以为胜于王充《论衡》,可惜今不传。

《吴越春秋》原书12卷,今存10卷。前5卷叙吴,起自太伯,迄于夫差;后5卷记越,始于无余,终至勾践。和《史记》《国语》《越绝书》等其他史料相比,《吴越春秋》更为详尽地讲述了勾践战败称臣,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最终灭吴称霸的整个过程。

正是由于“详尽”二字,《吴越春秋》被认为糅合了除正史之外的其他资料,因而长期被归类于稗史或小说。《四库总目提要》称:“(《吴越春秋》)近小说家言,然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徐天祜以为不类汉文,是以马、班史法求之,非其伦也。”要言之,《吴越春秋》不类汉文,与司马迁《史记》和班固《汉书》的不同在于有“失实之处”。这样的描述很自然地让我们觉得《史记》和《吴越春秋》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史记》“实”而《吴越春秋》“失实”。亦即如果说《史记》描述的吴越争霸过程是真实的,那么《吴越春秋》所告诉读者的就是虚构的,是一种“谎言”。

因此,“谎”在《吴越春秋》中具有了两层含义:第一,它大量描述了吴越争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谎言”;第二,它的叙述本身就被人视为一种“谎言”。那么,马上有一个问题出现:为什么《吴越春秋》要用看似失实的方式来“说谎”呢?

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是,赵晔的叙述将“说谎”视为决定吴越争霸成败的重要因素。之所以要强调“赵晔的叙述”,是因为无法用直接的文本证据证明赵晔本人的想法,我们作为读者的解读都基于他所叙述的文字。在赵晔的叙述中,无论是对国家还是个人而言,“说谎”都成为了获取荣耀的关键所在。当越王勾践和伍子胥分别通过“说谎”一雪前耻,站在自己的人生巅峰时,作为读者的我们自然会为他们鼓掌。可是且慢,如果说他们得到的荣耀是站在“说谎”的基础之上,那么他们是否配得上我们的掌声呢?或者说,赵晔是不是在引导我们思考道德的相对性呢?以勾践为例,他的卧薪尝胆既是忍辱负重的榜样,又可以被视为“欺骗”吴王夫差之举;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评价通过“欺骗”而获得的胜利呢?赵晔的叙述不仅告诉了我们吴越争霸的故事,更引导着我们去思考诸多的哲学问题,而打开这些问题的钥匙则是“谎言”。

2.“谎言”是什么

这是一本关于“说谎”的书。因此,也许我们需要先厘清《吴越春秋》中所讲述的“谎言”的性质。也就是说,在赵晔的叙述中,“谎言”是什么?之所以要再次强调“赵晔的叙述”,是因为每个人对“谎言”都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判断;而之所以问的是“‘谎言’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谎言”,是因为我们需要的不是给“谎言”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而是试图揭橥在赵晔对吴越争霸的叙述中,“谎言”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在赵晔的叙述中,“谎言”首先是政治舞台中一个正面且积极的因素。它消解了君臣关系的二元对立,君臣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或臣服,“说谎”的能力成为了君臣互相依赖的关键所在。以吴王阖闾和伍子胥的关系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到阖闾在夺取王位的过程中非常依赖伍子胥的“说谎”能力,正是在伍子胥成功“欺骗”吴王僚的基础上,刺客专诸才能刺杀吴王僚,从而使得公子光成为了吴王阖闾,由此伍子胥获得了打败楚国为父报仇的机会,可以说伍子胥与阖闾互相成就了彼此。

其次,它是道德评判中的重要因素,破除了忠奸善恶的简单对立。再以伍子胥为例,他献计刺杀了吴王僚及其儿子庆忌,在这一过程中他的“说谎”和“欺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吊诡的是,伍子胥被认为是忠臣的代表。一个“忠臣”是可以“说谎”的,换而言之,一个“说谎者”也可能是一位“忠臣”。这看上去表明“说谎”不再是辨别忠奸善恶的标准之一,但实际上更加强调了“说谎”在道德评判中的地位。当我们了解伍子胥的“忠”是建立在“说谎”的基础上之后,就会意识到作为正面道德评判的“忠”并非是由纯粹的善组成的,因此我们无法简单地给人贴上善或恶的标签。或者可以说,正是“谎言”的功能,使得人们的道德评判复杂化。

再次,“谎言”是荣辱的调节器。对于个人、家族以及国家荣耀的追求,往往伴随着以雪耻为目的的复仇。在《吴越春秋》中,勾践和伍子胥都经历了遭遇耻辱、忍辱负重、最终一雪前耻获得荣耀的复仇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谎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勾践和伍子胥复仇路上的每一次成功都依赖于“谎言”。但更重要的是,荣辱之间是会不断相互转化的,当伍子胥失去了“说谎”的能力时,他在吴国的地位也就随之下降。这表明“说谎”并不是一个人固有的能力,或者说一个人的“说谎”能力是会变化的,而变化会导致此人荣辱状态的改变。

3.“说谎”的种类

“说谎”能力的变化源于“说谎”种类的多样性,如果我们把一切的“欺骗性”行为都称为“说谎”,《吴越春秋》描述的“说谎”种类可谓多种多样。

第一种分类,从“说谎”的方式来看,可以分为通过言语来表达的“谎言”和主要通过行为来展开的掩饰。这意味着我们所要讨论的“说谎”是广义的“欺骗”行为,和一般意义上的说谎有所不同。

通过言语来表达的“谎言”不必赘言,而我们之所以选择用“说谎”一词来描述后者,是因为即使“主要通过行为来展开的掩饰”,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借用言语。例如勾践送西施、郑旦给夫差之举,当然是为了满足后者的淫欲从而破坏吴国的朝政。送西施、郑旦主要是一种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勾践掩饰了自己的真实意图。不过在面对吴王之时,范蠡还是会说:“越王勾践窃有二遗女,越国洿下困迫,不敢稽留,谨使臣蠡献之。大王不以鄙陋寝容,愿纳以供箕帚之用。”范蠡所言当然是这一“欺骗”行为的一部分,尽管并非决定性的要素。可以想象,当夫差看到西施的美貌时,范蠡的言语已经是多余的了。

区分是否通过言语来“说谎”的必要性在于对言意关系的理解。众所周知,关于言意关系的探讨,从《庄子》《易传》即已有之,而“言意之辨”在魏晋成为玄学家们所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2,处于东汉的赵晔在叙述中展现的对该问题的思考,从侧面说明了这一话题具有持续生命力的原因——从古至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需要探寻言下之意究竟为何。当然,囿于文体之故,赵晔并没有在历史叙述中就这一问题展开明确的哲学性论述,但通过他对上述两种不同“谎言”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语言和行为所造成的“欺骗”具有不同的特点。要言之,与语言相比,人们更容易相信行为,或者可以说,行为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当勾践尝过夫差的粪便后,夫差便彻底相信了他的忠诚,此时伍子胥劝谏说大王不应该“好听须臾之说”,夫差反驳说:“寡人有疾三月,曾不闻相国一言,是相国之不慈也……越王……亲尝寡人之溲,是其慈也。”很显然,夫差相信勾践而不信伍子胥,根据的是两者的行为。

这一区分更重要的是让读者体会到了语言的局限性。由于行为的介入,一方面“谎言”也可以得到信任;而另一方面真话依然受到质疑。伍子胥所言无法展现他的忠诚——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言不尽意”的无奈。即使伍子胥是在说真话,其意图也会被言语所掩饰。于是在夫差的眼里他的话就成为了谎言。可以说,言不尽意使得“说谎”具有了某种必然性,任何个人都无法决定自己所说的话在别人眼中是不是“谎言”。

第二种分类可以从“说谎”的对象出发。“说谎”的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敌人,第二种是自己人,而第三种则是“自己”。第一种情况很容易理解,勾践“说谎”的对象是夫差,这样的“说谎”就是为了“欺骗”作为敌人的对方;第二种情况则相对复杂一些,“说谎”的目的似乎是为了不让自己人知道真相。在《吴越春秋》中,这样的情况出现得并不少。以吴国的创立者太伯为例,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古公想把王位传给弟弟季历,因此当父亲生病时,他选择和二弟仲雍一起“托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断发文身,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托名”表示太伯说的是谎话,他们并非真的去采药,而是找一个理由把王位顺理成章地留给季历。因此,面对自己人也同样需要“说谎”。从太伯生前身后获得的赞誉来看3,“说谎”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那么,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对自己人“说谎”?当“说谎”成为家庭内部所必需的润滑剂时,它的使用尺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滥用,可能会导致道德底线的失守;如果禁用,同样可能会使得有些问题无法解决。设想一下,如果太伯和仲雍直接对父亲说,我们去蛮夷之地为的是把王位留给弟弟,那么季历又应该如何面对呢?难道季历可以坦然地对两位兄长说:“你们去吧,把王位放心地交给我吧?”赵晔在《吴越春秋》中的叙述诱导读者思考,“说谎”在家庭层面是否是必然的存在?当然,太伯的选择并不局限于家庭层面,他的“说谎”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对后来的西周和吴国都带来了正面的影响。

第三种分类则可以称为自欺。《吕氏春秋·先识》说:“瞑者目无由接也,无由接而言见,。”“”是谎的古字,说的就是没有眼睛的人明明看不见,却说自己能看见。一个盲人说自己看得见,这既可以理解为他对别人说自己看得见,也可以理解成他认为自己看得见——的确有盲人相信自己比正常人更能看清天道。当他对自己说看得见时,就是一种自欺。自欺其实是一种很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说谎”方式。自欺之所以容易被忽视,是因为它是一种隐性的“说谎”,连“说谎者”自己都察觉不到。《吴越春秋》中的众多人物都有自欺的形象。伍子胥觉得自己忠心耿耿,可事实上他早就留了一手,把儿子送到了齐国,那么他对自己的忠臣定位就含有自我欺骗。伍子胥的自欺导致他眼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他产生了偏差——在夫差眼里,伍子胥就是一个一心经营自己利益的人。这样的偏差进一步导致了伍子胥的失宠。同样,夫差觉得自己是一位圣明的君王,这样的自我定位当然也是一种自欺。夫差对自己的错误判断直接导致了他对勾践的错误判断,最后造成了吴国的灭亡。可以说,正是因为自欺的存在,才可能使自己相信他人的“谎言”。在《吴越春秋》中,自欺者无一例外都给自己带来了噩运,让对手成为了获利者。

《吴越春秋》中“说谎”的第三种分类,是将“说谎”的获利对象作为区分标准,一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说谎”,另一种则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说谎”。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帮助我们看清楚“说谎”的社会功能。以伍子胥为例,在从楚国到吴国的辗转逃亡过程中,他的“说谎”都是为了自己;而在吴国结识公子光——未来的吴王阖闾——以后,他的“说谎”至少在直接层面上是为了公子光。如前所述,献计刺杀吴王僚是为了帮助公子光登上王位。赵晔很明确地告诉读者,社会地位较高之人是为了自己而“说谎”,社会地位较低之人则是为了他人而“说谎”。在伍子胥的逃亡途中,他得到一位渔父的相助才得以渡河,渔父在渡河之时装作不知道伍子胥的身份——这当然也属于广义的“说谎”。毫无疑问,渔父的社会地位低于伍子胥,而他的“说谎”是为了伍子胥。

这两种不同的“说谎”让我们可以从多维的视角来考察《吴越春秋》中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什么渔父愿意为伍子胥“说谎”?他又得到了什么?对比伍子胥为公子光的“说谎”,就可以知道渔父绝不会是单向地付出。若是为他人“说谎”可以决定他人的命运,并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那么“说谎”对社会阶层的流动就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由此可见,在社会层面,“说谎”也是必要的元素。

以上关于《吴越春秋》中“说谎”形式的分类是互相交错在一起的。它们的交错使得“说谎”变得更加多种多样,覆盖了吴越争霸的整个过程与各个方面。赵晔的叙述告诉我们,从个人、家庭到社会,“说谎”都是必然、必需、必要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谎”成为了一个贯穿《吴越春秋》的主题。也让我们思考:赵晔究竟是通过选择“谎言”这一视角来讲述吴越争霸,还是通过讲述吴越争霸来让人们反思“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