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河南受水区高质量发展驱动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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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关研究综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供水量计量与校核、安全运行、地下水补给、沉降监测、藻水分离、冰塞风险、水量调度、建设资金监管、蒸发站建设、抽排泵自动控制等工程技术领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工程运营保障机制的相关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效益分析、水价和配水量、受水区内水资源配置、水权交易、区域协调发展、生态补偿等方面。

一、工程效益相关研究

相关研究认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效益包括正反两个方面。正面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投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变水资源分布不均衡状态,缓解受水区用水紧张,提高水资源承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改善供水区居民用水条件,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缓解“三农”问题,加快农村发展;促进产业发展与结构优化;提高防洪标准,减轻洪水灾害,特别是大洪水的威胁;对汉江中下游平原具有防洪、发电和航运效益(邱忠恩,1995;吴海峰,2005;胡庆和等,2006;张蕾,2006;李昊,2006;王卫东,2007;苗红昌,2007;张中旺,2007;贡志飞等,2008;李姗姗,2009;刘少峰,2011;王殿茹,2015);提高人均CPI指标、提升居民就业率、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葛爽,2020);同时,能够防止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危害,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王文楷等,1995)。

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增加移民安置的社会成本,出现土壤盐渍化,降低资源承载能力,潜在地质灾害的威胁加剧(胡昌明等,1989;胡庆和,2006;王文楷等,1995),对已有排水系统、气候、沿线井灌区和其他水库灌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整治带来不利影响,引起淹没造成大量损失(吴海峰,2005),加剧汉江中、下游流域的缺水状况,严重影响汉江供水区的农业用水,降低丹江口水电站效益,影响汉江的航运状况,降低汉江的自净能力,直接影响生产力布局(胡昌明等,1989),加剧局部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对生态环境以及传统文明造成冲击,对产业发展带来新的约束,对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李昊,2006),对群众生产和城市交通、防洪安全、农业灌溉和管理、沿线农村经济发展、沿线地区部分产业项目建设带来不利影响(王卫东,2007),耕地大量减少,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气候等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给农业和生态带来不利影响,拉升农业生产成本(吴海峰,2010),降低水源区居民福利水平(杨佩刚等,2017)等。

但总体来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一定的财务盈利能力,贷款可以按期偿还,财务上基本可行;国民经济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值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经济上合理(吕满堂等,2006)。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运行情况来看,在有力的制度支持和配套措施保障下,理论上的消极作用逐步在消弭,正面效应在不断放大。

二、水价、水资源配置、水权交易相关研究

鉴于水价对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影响,众多学者在研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相关问题中,屡屡提及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张中旺,2007;贡志飞等,2008;程相洗,2015)的重要性。王流泉等(1996)认为,对于水利水费标准的确定,既要使工程按照一定期限偿还投资,有利于良性经济循环,又能使供水用户合理负担,提高用水的积极性;建议基建投资不计入农业水价;实行应时水价制度;当地水和引江水统一水价,促进节约用水。邱忠恩等(2000)认为,如果将南水北调工程定性为营利性项目,全部或大部分采用银行商业贷款兴建,则水价很高,用户难以承受;如果将其定性为以社会公益性为主,兼有经济效益的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但需做到自我维持;在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是可以承受的;黄河以北农业灌溉水价偏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和有关省提出的建议,采取以工补农等办法解决。王卓甫等(2008)提出了南水北调工程具有公益属性和最大限度引水的理念,在容量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结构基础上,提出以受水区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逐步提升容量水价的设想;以最大限度引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理念为指导,应根据水源区和受水区丰枯遭遇情况,对计量水价进行动态管理。都瑞丰(2015)回顾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价形成过程,认为制定水价应遵循公平负担、成本回收、合理利润、价格调整和水资源配置原则;同一水质、同类用户、不同水源地用水,应执行统一的水价;不同行业实行不同水价。鼓励受水区各省市间开展水量配额交易,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王殿茹等(2015)认为,要充分发挥好水价的调节作用,形成科学的阶梯水价机制,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以及限制纳污红线等。都瑞丰等(2020)针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经营性与公益性结合的准市场运行机制特点,提出应以更灵活、多样的方式来应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价问题,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

三、区域协调发展相关研究

区域协调发展相关研究,包括区域内协调发展和区域间协调发展两方面。

(一)区域内协调发展方面

张玉萍(2000)认为,按照优先保证城市用水兼顾农业用水的供水原则,通过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等措施,保障用水需求。吴海峰(2010)认为,在保证粮食生产前提下,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合理规划区域布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张丽丽等(2010)探索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生态补水目标及优先级。常国瑞等(2015)基于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相关性,对库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进行SWOT分析,提出了建立完善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体制;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走“内安外迁”的道路,解决好移民问题;加快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以及建立和实施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等促进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

(二)区域间协调发展方面

吴海峰(2007)提出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要强化城镇功能,完善城镇体系,形成功能互补的城市带,发挥北京的龙头作用,突出天津的重要地位,坚持大、中、小并举,把城镇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大系统之中,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吴涛等(2009)提出以构建生态型政府为目标,在中央政府层次上,协调资源,对资源性缺水进行补充,对调水区进行生态补偿,督促和激励地方政府治理污染,节约用水。对于生态环境建设用水,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特点,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在多层次上引入市场交易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推进农业水利设施投资和水地制度创新;构筑水资源管理体制,通过水市场建设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行政保证公平。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受水区的财税支持和补偿,积极引导受水区的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树立新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共识。吴海峰(2010)认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必须处理好水源区与受水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要完善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系统推进水源区生态建设,强化水源区水质保护,实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关爱萍(2011)基于利益相关方理论,提出了跨区水资源调配中区域利益相关方的圈层式结构,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调配中不同层次利益主体及其区域利益关系的变化,旨在加强受水区和调水区之间的合作,调节区域间的利益关系。王树山(2011)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与河南区域关系特征入手,从理顺治理结构、探索具有激励相容的工程区域合作模式、选择可行的政策工具组合、构建工程区域关系、引入工程影响评价机制等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刘立钧等(2018)提出了保护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协作区产业协同,形成产业集群;交通互联,规划引领;发展全域旅游,树立核心水源区旅游目的地形象;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区域协同发展组织机制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城市协同发展实施战略。吴海峰(2019)认为,共享发展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归宿,提出了以共建推动共享、以共享引领共建,使相关地区在共建共享中各尽所能;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增强输水保障能力,完善水权交易,扩大受益范围,合理配置水资源;健全对口支援机制,深化受水地与水源地合作共赢;加大移民发展支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共享工程管理信息等共享发展策略。安晓明(2019)认为,开放发展对于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综合效益意义重大,从整体上来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放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开放的主动性不足,开放领域较少,开放力度仍然较小;同时,南水北调的精神、技术和经验“走出去”不足;应当遵循开放发展理念,主动开放、双向开放、公平开放、全面开放,着力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综合效益。

四、生态补偿相关研究

王小平(2013)提出了构建民生改善机制、发展持续机制、协作援助机制、特殊补偿机制有机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李雪松等(2014)提出了水权交易模式、发展权流转模式、生态经济模式、公共物品市场购买模式四种水源地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王乾(2015)认为,首先,需要完善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和产权制度,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理念;明确生态补偿的主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实施策略,规范生态补偿主客体的权利和义务,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其次,创新补偿方式,将“造血式”补偿和“输血式”补偿结合起来,保证受偿者的良性发展。最后,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及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目前,在生态补偿中,政府责任的不明确、补偿手段的单一、横向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等,都阻碍着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因此,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切实强化生态管理部门的责任,严格监督生态补偿,承担协调和仲裁责任,逐步开展市场化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五、评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一个跨多流域和多省市的特大型调水工程(都瑞丰等,2020),学者们从工程效益、水价、水资源配置、水权交易、区域内协调发展、区域间协调发展、生态补偿等众多视角对其展开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水是生活、生产、生态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必要性资源,水利工程驱动受水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受水区水资源高效利用,而其中水资源统筹管理、水资源配置机制优化、生产生活空间重塑是主要抓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正式通水7年有余,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河南受水区高质量发展影响的量化评价、受水区水资源利用效能评估、受水区水资源统筹管理、受水区水资源配置机制优化、生产生活空间重塑等问题研究仍显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