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须健全且落实到位
典型案例
晴隆县光照镇某中学七年级的两名在校寄宿制学生,某日下午放学后未向学校老师请假,相约五点后到水库玩耍,其中一名学生张某落水,另一名学生因为害怕被家长责骂,未将同学落水一事告知老师及家长。当晚宿管老师发现张某未回寝室后,因手机欠费停机未通知家长,也没有进行寻找。后该落水学生溺水死亡,学校支付了15000元给溺水学生家长。
法院认为,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是教育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张某属未成年人,且系寄宿制学生,该中学所应履行的教育管理义务应大于走读制学生。学校不仅应对学生进行思想上的安全教育,还应采取规范的制度有效防范住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该校制定的寄宿制学生管理制度要求学生不回寝室住需要书面请假,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学生外出的安全隐患,但根据《贵州省校(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校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案发时其已建立安全保卫机构和家校联系卡,也没有与寄宿制学生监护人签订住宿安全责任书,并且对寄宿学生在下午放学后至上晚自习期间未进行任何管理,任由学生自由出入校园,不能有效防止学生外出,对寄宿制学生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该中学对张某的死亡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18]
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的体系,包括整体和具体两个层面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学校对校内安全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19],因此从整体上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校园安全,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学校应全方位构建覆盖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具体而言,除本书已专章论述的相关内容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还应包括:(1)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2)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尽可能地将来自外部的不安全因素阻挡在校门外。在校园内,学校应加强治安巡逻,建立健全护校教师值班、巡查制度,特别是要强化对教室、学生宿舍、操场、食堂、主要道路等重点区域和学生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及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3)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4)学校是应实行严格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故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尤其是对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学生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5)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6)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并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7)制定校内区域性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台账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8)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采购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教育相关的服务或产品。(9)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主要区域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10)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健全对校园内发生的安全风险或隐患的反馈渠道和响应机制,建立规范的核实处理程序。(11)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等。
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在管理和执行到位,不得有明显疏漏,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杜绝重大安全隐患
再完善的制度体系,如果不能落到实处也只是一场空。如上述案例所示,学校虽已在开学时对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的教育,并针对寄宿制学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即要求寄宿制学生不回寝室住宿必须请假,但每天下午放学后即4点35分至7点这段时间对寄宿制学生没有进行任何管理,也没有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防止学生外出,最终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法院认定该校对寄宿制学生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如,实践中因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老化、人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校园火灾重大伤害时有发生等,因此学校的长治久安与和谐稳定,无疑离不开警钟长鸣。
同时,校门是沟通学校与社会的纽带,学校还应对外来人员和流浪猫、狗提高警惕,加强校园门岗管理,避免无关外来人员和流浪猫、狗等入校[20],或在不慎使动物入校后及时围捕,杜绝猫、狗等动物伤人事件,并加强对学生的防猫、狗咬安全教育。例如,某初中学生张某在校内正常走动时被学校附近居民朱某饲养的狗咬伤食指住院,法院认为,该初中疏于校园安全管理,是损害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1]又如,一名校外人员吴某喝醉酒后骑摩托车回家,但为了避免绕远路,于是想到横穿学校,由于天黑看不清路,加上吴某醉酒后车速很快,在校园内将下晚自习的学生朱某撞成重伤,后来经调查得知,学校门口传达室的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到校外网吧上网,疏于管理,才酿成惨剧,学校也依法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2]再如,学校普遍种植了大量树木,在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学校作为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实操来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地从根本上有赖于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教职工安全教育,具体可以依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并参考《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