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与文化场的关系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发表的《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评考察》一文,就对西方流行的160多种文化的定义做了回顾与评析。注8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西方学者对文化的理解不断推陈出新,世界其他国家的学者也在对文化做出自己的阐释。人们正是在这种对文化的不断阐释中加深对文化的认识和理解的。我们这里不会像意象文化学著作那样对文化的定义进行学术史的回顾,而只想表明对文化的概念界定。
已故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曾就如何科学确定文化的定义和范围问题提出过中肯的意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与其沿用某些哲学家、思想史家或文化史家等的文化概念,倒不如采用现代一般人类学者(文化人类学者或社会人类学者)所使用的概念更为合适些。自然,人类学者们的文化定义或范围,彼此也不是完全一样,但是大体上是相同或比较接近的,这种定义的特点就是范围比较广泛。凡人类(具体点说,是各民族、各部落乃至于各氏族)在经营社会生活过程中,为了生存或发展的需要,人为地创造、传承和享用的东西,大都属于文化范围。它既有物质的东西(如衣、食、住、工具及一切器物),也有精神的东西(如语言、文学、艺术、道德、哲学、宗教、风俗等),当然还有那些为取得生活物资的活动(如打猎、农耕、匠作等)和为延续人种而存在的家族结构以及其它各种社会组织。”注9我们基本赞成钟先生的看法,也即对文化的广义认识,认为人类的一切创造活动及其成果,都属于文化的范畴。
文化与文化场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们相互统一、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只要在一个社会中形成了一种文化,就必然会在文化与产生这种文化的社会环境之间存在一个相互作用的范围——文化场;反之,只要在社会环境中存在着一种文化场,也就必然会有一种文化与之相对应,充当该文化场的内核。二者相比较而言,文化是主要的,它决定着文化场,文化场则依赖于文化而存在,它们就像恒星与光芒一样。
文化场是一种具有以下特点的类似于自然场的特殊物质形态。
首先,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文化场是客观存在的。虽然文化包含了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切劳动成果,但是文化的形成过程并非如产品那样被生产者有目的地制造出来,而是一种人类活动成果的自然积淀过程,是随着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逐步深入,不断地将人类在这一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积累、沉淀,逐渐反映和服务于人类的社会化活动,进而对人类社会化活动起指导作用的特殊历史积淀过程。
在任何一个存在人类社会化活动的环境中,文化都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作为反映文化存在的文化场也是依附于文化,并伴随着人类发展而客观存在的。
其次,与文化相互统一的文化场具有社会性。由于文化和文化场之间特殊的辩证关系,它就决定了任何文化都会存在一定的文化场;同时,任何一种文化场也都会存在一种支撑这个文化场的内容的文化现象。任何离开文化的文化场和离开文化场的文化,都是无法单独存在的。
也正是由于文化和文化场这种特殊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文化和文化场在社会属性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一方面,由于文化形成的基础主要依赖于从人类社会活动中所抽象出来的养分,通过自然积淀与社会化进程的不断磨合而形成,因此,文化与社会的一一对应就决定了文化相互统一的文化场的社会性。另一方面,文化在形成过程中,与一直伴随和承载着它形成的社会之间存在相互作用,而且,由于文化场是文化在社会中的存在形式,文化与社会的作用完全是通过文化场这一特殊的作用中介来进行的,因此,文化场的社会属性也就伴随着这种相互作用而依附于文化场之中。
再次,由于文化和文化场相互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文化场也具有可重塑性。如前所述,文化具有创新性,即文化在横向融合异种文化和纵向继承同种文化的同时,原文化吸收了外来文化中的异质文化特征,从而形成一种异于原文化的创新文化。
文化之于文化场,不仅起决定作用,而且还与之一一对应,即一定的文化必然对应着一种且只有一种文化场,反之,一定的文化场也单一地描述一种文化。因此,当文化由于融合了异质文化特征而得以创新时,文化场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来适应这种创新,否则,旧文化场就不足以完全地反映和体现创新文化的存在以及它与社会的关系。
正因为如此,文化场的可重塑性就保证了文化和文化场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也保证了文化场能够充分地反映其内核即文化的存在。
最后,文化场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相互作用力。因为文化场不仅反映了文化的存在,而且还反映了文化和承载该文化的社会之间的作用关系,所以在文化场中就会或多或少地体现出一种相互作用力的存在。既然是一种相互作用力,它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两个相互作用的力的源泉——文化和社会环境。一方面,文化之于社会环境,或推进社会发展,或阻碍社会发展,如中国的封建文化对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以及新民主主义文化将中国从封建社会的泥潭带到先进的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社会环境之于文化,影响着文化养分取舍和文化的形成,如西方中世纪崇尚宗教的社会环境对诸如日心说、物种起源等先进的文化养分的拒绝,甚至于无情地扼杀,这都体现了社会环境对于文化形成的阻碍作用。以上两种作用力存在于文化场中,反映着文化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文化在社会中特殊的存在形态——文化场,以及这种特殊物质形态的特殊性质,尤其是文化场作为文化和社会相互作用的媒介时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都促使我们在进行社会活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中存在的文化,以及不同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所以,源自文化包括异种文化的差异的作用力,可以渗透到诸如政治、经济、军事乃至管理等多方面,对它们赋予力的作用,影响着它们的发展、变化以及在这些方面进行的决策。只有当人们能够正确对待发生在文化和社会之间的互相作用范围,才能在社会活动中充分利用这种特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