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理案件需要的文书及手续
在发生民事争议后,当事人可以自己行使请求权,也可委托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其行使。当事人为委托人,律师是受委托人,律师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授权及当事人所享有的请求权,代理当事人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书面或口头答辩与辩论,表达委托人的诉求,并运用证据对该诉求加以证明或辩驳,从而达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权利,需要向法院或仲裁院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公函,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一份。在立案时,需要在原告、被告资料中填写详细信息及上传以上证件,但有些省份对被告的身份证明不作要求。必须注意,律师必须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而不是以律师个人的名义接受委托代理。
(一)法律文书写作指导
××××事务所/服务所公函
20××(年)××(律所或服务所简称)民(行/刑)代字第××号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原告×××/公司诉被告×××/公司××××纠纷一案,现原告已委托本所×××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事务所
20××年××月××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一份
委托代理合同
(20××)年××(律所或服务所简称)民(行)代字第×号
本合同由××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订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乙方与×××集团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二、甲方的代理权限为:(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指派的承办律师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乙方办理案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____元人民币。乙方按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待该案件办理完毕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服务费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等预计____元人民币,不包含在上述律师服务费内,由乙方另行承担,在办理委托手续时预交,待结案后十五日内据实结算。
六、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甲方及承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甲方及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根据乙方授权结合案情认真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及承办律师无权超越乙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乙方另行给予明确的书面授权。
4.甲方及承办律师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七、甲方及承办律师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如不适当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接受委托后延误起诉,以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
2.接受委托后延误上诉,使乙方丧失上诉权,已无法获得其他司法救济的;
3.因丢失、毁损乙方向其提供的能够直接影响案件结果的有效证据,导致司法、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对乙方不利生效裁决后果的;
4.无正当理由,不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延误有利时机,导致司法、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对乙方不利生效裁决后果的;
5.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向其披露与案件有关的秘密,为其制造有利抗辩条件,损害乙方合法利益的。
八、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必须与甲方诚实合作,如实地向甲方及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等资料信息;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遇有与案情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及承办律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
九、甲方及承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乙方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撤销对甲方及承办律师的授权;甲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或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请求。
十、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所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
十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十三、乙方如要求甲方及承办律师为其提供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范围外的法律服务,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十四、甲方及承办律师向乙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及承办律师就案件结果的承诺。
十五、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到律所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起诉律所所在的人民法院。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律师事务所 20××年××月××日
乙方:×××/×××公司 20××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大街×××园×号楼×单元×××室(注:以上内容应以身份证记录信息为准),送达地址:同住址,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省××市××区××大街×××园×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注:律师事务所不写“省”字,如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适用律师作委托代理人,也可以换成单位员工,社区或单位推荐的人)
或×××,××法律服务所(注:法律服务所不写“省”字,如山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适用法律工作者作委托代理人)(适用公民作委托代理人,一般要求具有亲属关系或者是劳动关系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推荐的人)
或×××,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大街×××园×号楼×单元×××室(注:以上内容应以身份证记录信息为准),送达地址:同住址,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省××市××区××大街×××园×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我与×××(被告)××纠纷(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所列为准)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以下2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参加诉讼、调解,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反诉,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公司
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当事人需提供)
×××在我单位任经理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公章)
20××年××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省××市××区××大街×××园×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甲方代理乙方与×××的××纠纷一案的执行代理阶段。目前甲方已经为乙方追回第一笔×××元的执行款项,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无法在短期内执行到位,但是代理人已经将×××申请为失信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律师费×××元,因甲方律师已经提供法律服务,该费用不再退还。
三、本签订合同时,甲方已经退还乙方涉案的所有证据材料。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
五、甲乙双方无其他争议。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诉讼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为了使您正确理解律师在诉讼(非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在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前,特将在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委托人应承担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任何诉讼/仲裁、非诉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具有承受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二、您的请求/申请/答辩/辩护意见,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被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国家机关支持的可能;或者某些陈述、辩解成为法律上的自认。
三、律师在其代理活动中,运用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力争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律师的代理不能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即不是“包打官司”和“包揽诉讼”。
四、律师对法律的解释及案件的分析,不应理解为对案件结果的承诺。
五、律师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从事代理活动,委托人是诉讼有利或不利结果的承担者。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六、律师接受委托后须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声明:委托人已全部阅读以上条款,接待律师已向我作出了必要的解释,我愿意在承担以上风险的前提下委托律师办理。
委托人:×××
20××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
(20××)(律所简称,如大公)调字第×××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特指派本所×××、×××律师赴贵处,调查×××名下位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和位于××区××路×××号××××小区1-1××1至1-1××4共××套房产的共有情况。
请予支持。
××××律师事务所(章)
20××年××月××日
注:本证明有效期到20××年××月××日止。
(二)《民法典》法律条文指引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共同代理】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禁止自我代理和双方代理及例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条【职务代理】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七十三条【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第一百七十四条【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