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 定位准确
我们知道,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主要工具。公文最重要的作用在于“以文辅政”,这是公文最重要也最根本的定位。
所谓“以文辅政”,就是通过文字工作来辅助处理政务。我国古代把公文材料叫作“公牍”,机关文字工作也称作“治牍”。清朝人许同莘在其著作《公牍学史》中,强调公牍是“临民治事之具”,揭示了公文与政事密不可分的关系。
以文辅政,重在“政”。“政”之大小、轻重,决定了文章的主题与核心,也是评价文章效用的根本准则。古语说:“文可载道,以用为贵。”一篇公文,如果脱离了“辅政”的轨道,即使写得再好,也是无用之文。用来辅政的文章,不在华丽辞藻,不求出异追新,而在为政而谋,为上分忧、为下言事,这样才能经世致用,才称得上美玉良文。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有两个观点和大家分享。第一个观点,“政”的核心是政治性和政策性。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知道,公文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传下达、联系左右的媒介,是为制定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务的,基本内容是公文所在单位的决策意图和行政意向,必然要体现一定的政治站位,因而含有政治属性,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图,即使这种政治意图没有明确表达,但也一定存在于字里行间。
正因为如此,好的公文首先应该凸显鲜明的政治性。公文的内容不能由个人意志决定,必须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领导机关的施政意志,否则,公文就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这就要求公文起草者必须把握公文的政治属性,站稳政治立场,凸显政治目的,紧扣中央和上级的政治要求来建章立意,增强公文的严密性、权威性和说服力,确保各项大政方针落实到位。这也是贯彻“讲政治”的要求,这些要求都要体现在一篇篇具体的公文当中。
其次,公文还要突出严肃的政策性。公文与文学作品不同,它有“法定作者”,通常是领导机关和领导集体。即使是以领导人个人名义发文的公文,也是以其代表的所在机关的身份来发布的,这是行使法定职权的表现。所以,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公文写作的基本原则。背离政策规定的公文,无论它的辞藻多么华丽优美、见解多么独到精辟,也是不合格的。当然,我们讲符合政策规定,并不是机械地照抄照搬照转,而是要辩证地把握好“时”“度”“效”,既吃透上情、严格遵守,做到令行禁止,又把准下情、创新实践,做到特色鲜明。
我要讲的第二个观点是,“辅”的要义是把握好“意图”。这是由公文的特性和要求决定的,公文的主要功能是上传下达、部署工作、协助决策、解决问题,在这里,“文”只是工具和手段,“辅政”才是目的。那么,“辅”的对象是什么?就是公文行文需要表达的意图。
这就要求,写作公文之前要把握行文目的或发文意图,弄清阅读对象的具体情况,把自己摆到制发公文的主体位置上,围绕主题内容提炼观点,遵循文种既定格式行文,旗帜鲜明地表明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明确具体地指出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不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那么,公文的意图从哪儿来?来自对实际情况的研究与分析。这其中,要特别注意研究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研究上情。提出的观点、办法和措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二要吃透下情。就是研究工作现状,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题看准了,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才能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三要了解外情。就是借鉴外地、外单位、外部门在解决同样问题上的成功经验,完善我们的对策措施。
既然我们说,公文反映的是领导机关、领导集体的意志,那么公文写作者在行文前首先要做的,就是详细了解意图、弄清要求,站在领导的角度和高度思考问题,谋划未来,安排工作,而不能自己想当然,拍脑袋,或者掺杂个人喜恶来认识事物和做出判断。
有人或许会问,我又不是领导,怎么能站在领导的角度去思考呢?大家一定听过“身在兵位,胸为帅谋”这句话,这其实就是对公文写作者的一种要求。公文写作者要学会“提拔自己”,善于“关起门来当领导”,站在决策者的角度、全局的高度、主讲人的维度,从工作大局出发,来认识形势、分析问题、提出对策,高屋建瓴,力求把问题看得更深一些、思考得更准一些、阐述得更新一些。
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过一过“当领导”的瘾,而是为了更好地把握领导思想,因为它对准确表达意图很重要。除了自己思考和揣摩,公文写作者还要通过搜集和阅读领导的谈话、文章、批示、脱稿讲话等,把领导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见解串联起来,加以丰富和完善,提炼鲜明的论点,提高与领导思想的贴合度。
如果是代表领导个人的文体,如讲话、致辞等,还要尽量体现领导的个性风格,使内容和形式更加有机地统一。文章中多用具有独特风格、体现领导个性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会增强文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那么,公文写作者就要想办法熟悉领导的性格气质,留意领导的个性风格,揣摩领导的思维方式和用语习惯,善于用领导的语言阐述领导的意图,这样,公文才有独到见解,领导的思想风格才能跃然纸上。
通过以上的讲述,我们懂得了公文的根本定位是“以文辅政”,那怎样才能做到呢?这里和大家讲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要言之有理。理就是道,就是规律和逻辑。在工作和生活中,总会有很多的道理在其中,这既是我们符合逻辑的现实判断,也是我们基于规律的正确选择。公文也是如此,要“顺理”才能“成章”。失去了“理”的支撑,不仅不能做到以理服人,更可怕的是,会导致我们在实践中碰钉子,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公文是我们对实际工作的反映和抽象,没有“理”的公文,难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推广和认可。
二要言之有据。其强调的是文章的严谨性,即组成公文的每句话、每个段落都要有事实依据,这个事实依据不仅是现实情况的堆砌,也包括符合逻辑的推导和论述。但无论是事实还是观点,都要真实有据,既不能主观臆断、浮夸鼓吹,也不可矫揉造作、前后矛盾。公文务实可靠,才符合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才能够切合实际、符合实情、切合常理,为公文中心思想服务,提出正确的思路、方法、措施,为辅政打下基础。
三要言之有物。所谓言之有物,对公文来说更多的是要立足现实,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其内容要让人感觉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和现象,也要基于逻辑和现实,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和方法。要避免的情况就是,随着公文写作者感情风起云涌,或者跟着公文写作者主观想法信马由缰,这样写出来的公文就是废稿,起不到真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