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荷马及其出版社
“去他妈的乡巴佬!”
这句来自俄罗斯大草原的古代咒骂语,是荷马·斯特恩的标志性祝酒词。身为没钱还装阔的独立出版公司珀塞尔&斯特恩出版社的创始人、总裁和出版人,他在无数新书出版年度颁奖典礼后的宴会上举杯庆祝自家作者的成功乃至失败时,常常飙出这句脏话。他向己方战士致敬的方式,是把整个世界鲜明划分为“我们”和“他们”两大阵营——甚至可能是“我”和“他们”——这正好反映了他的野蛮世界观。
荷马是个花花公子,对此他并未刻意掩饰,反而广而告之。很多人对此憎恶,但也有些人觉得这无伤大雅。在他的同伴看来,他对女性肉体之美的坦率欣赏,与他那响亮的带有鼻音的纽约上流社会口音,以及花哨昂贵的衣服,“在他身上和谐统一”,卡丽·多诺万在《时尚芭莎》杂志上曾这样评论,“还有他对古巴雪茄和奔驰敞篷车的喜好”。他曾在“二战”后为买一辆德国车犹豫了数年之久,最终对奢华和炫耀的喜好战胜了挥之不去的历史或宗教上的负疚感。荷马举手投足间还有少许没落的德国犹太贵族的遗风,这遗传自他父亲。他父亲的祖父是个木材大亨,此人抓住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的铁路需要用货车车厢连接的机会,在美国西部发了大财。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经过三代人的消耗而没有新的补给,斯特恩家族的金库远没有以前那么充裕。与许多靠继承财富生活的人相同,荷马关于钱能买到什么的观念没跟上通货膨胀的步伐,他因为给小费特别吝啬而出名。
不过,他还是热衷于外表的光鲜,因为这会让人觉得他很有钱,尽管事实相反。他曾告诉儿子柏拉图,看上去有钱会让他推迟支付印刷费更容易些;他的首选印刷商桑尼·伦兹纳总以为,等他有空时,就能付清所有的欠款。他妻子伊菲吉妮·艾布拉姆斯(他们二十一岁时在长辈安排下结婚,并在随后的六十三年里风雨同舟)不无骄傲地说:“荷马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在深渊上走钢丝。”伊菲吉妮继承了纽瓦克百货公司的资产,只是现已缩水。伊菲吉妮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版了一系列新普鲁士回忆录小说,获得一些人的高度评价。她那爱德华时代的才女装束——飘逸的雪纺长袍和花园帽,或者马裤和马鞭——让人啼笑皆非,她似乎有意让人知道她怀旧,并以此为荣。她是荷马浮夸作风的完美陪衬,两人天生一对。
荷马是最后一位独立的“绅士”出版商。这些出版商是工业革命时期富有家族的后裔,继承的财富或多或少有些规模,他们决定把剩下的遗产花在一些对他们来说有趣,总体上也有价值的事情上。战争刚结束,他就上了大学——他上过一连串大学,虽然学校档次越来越低,但总能做到没等毕业就被逐出校门——随后在军队的公共关系部门工作过一段时间,拼命编顺口溜和海报,征募已厌倦战争的公众入伍。他还养成了飙脏话的嗜好。那些别出心裁的脏话,加上后来他和伊菲吉妮对犹太祖先产生兴趣时所学的意第绪语,造就了他特有的语言风格,犹如一锅大杂烩,美味又地道。
在风雨如晦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荷马开始与来自美国白人新教徒富有家族的网球搭档海登·范德普尔一道创办出版社,并邀请弗兰克·珀塞尔加入。“与作曲家珀塞尔同名”——弗兰克在被人介绍时总会这样说,以防有人把他名字的重音读错。弗兰克在老一辈编辑中很有名气,只是他的上一份工作在他休假去韩国期间被老板粗暴地裁掉了。最终,因为范德普尔的母亲反对儿子把自己无可挑剔的姓氏和一个犹太人并列,同时范德普尔也不想朝九晚五地工作,于是只剩下荷马与弗兰克:斯特恩&珀塞尔出版社,或者像弗兰克坚持的那样,命名为珀塞尔&斯特恩出版社(简称P&S出版社),才算合理。于是他们开业,等待奇迹发生。
最终奇迹发生了。这家初出茅庐的公司先是靠偶尔出版一两本商业畅销书支撑了一阵子,比如《营养圣经》、各州州长和国务卿的演讲文集之类(请记住,这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荷马的欧洲书探也不时地推荐某本高雅的外国小说,使公司得以生存下来。这些书探是他当年在军队时的同僚,如今在欧洲工作,传言他们是中情局的特工。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荷马最终说服乔治·萨沃伊加入他和弗兰克的两人组。萨沃伊是法国移民,对写作有着真挚的情感,他从猫头鹰出版社那段富有成果而又跌宕起伏的职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出书经验。很快,乔治对书的品味与荷马的销售技巧相结合,产生了炼金术般神奇的效果——更不用说一帮年轻员工的贡献了,他们为了取得与“伟大作品”联系在一起的特权,拿着极低的工资,每天辛苦工作十二或十四个小时——P&S出版社如标新立异的火箭,在文学出版界异军突起。
P&S旗下的作家首先包括佩皮塔·厄斯金,这位打破禁忌、具有号召力的非裔美国评论家和小说家奠定了公司的基调,还有伊恩·斯波福德,一位极为挑剔的新派记者,由他主笔的《哥谭人》(The Gothamite),最近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文化周刊,被许多人称为新版《纽约客》。此外,高冷的十四行诗女王埃尔斯佩斯·亚当斯与来自上层社会的自白派小说家温思罗普·温斯洛,以及学识渊博、极具颠覆性的批评家乔瓦尼·迪洛伦佐,都榜上有名。这些作家用文字定义了一个时代,并将荷马和萨沃伊介绍给了才华横溢的年轻一代,其中有三位年轻诗人最终获得诺贝尔奖,荷马称他们为自己的三张王牌。
还有桑顿·杰斐逊·福克斯。他来自田纳西州山区,一个桀骜不驯的乡下小伙,留着桑德斯上校式的山羊胡子,说话像个卡车司机。他毫不客气地揭穿了纽约文学圈的种种伪装,让他在纽约这个浮夸成风的愚人村一举成名。众所周知,桑顿和佩皮塔水火不容。这两位P&S排行榜上的重量级人物,可以同时出现在斯特恩位于东八十三街那所令人羡慕的时尚宅邸而不会撞见对方,这得益于荷马和伊菲吉妮犹如舞王弗雷德与舞后金格尔那般配合默契的社交技巧。
因此,P&S出版社出人意料地迅速成长为出版界的传奇,而荷马和斯特林·温赖特之间的麻烦就此产生。P&S被认为是“大”出版商中最小却最具战斗力、最具“文学性”的一个,而斯特林的动力出版社,因为其文化影响力大(说句公道话,斯特林比荷马早出道五年),被认为是小出版社中规模最大、最受尊敬的一个,完全是另一个世界。尽管荷马给作者预付款很小气,但斯特林给的更少——少得可怜。就算如此,两者的业务还是存在明显的重叠,当年轻自负的犹太裔美国作家拜伦·哈莫克在其获奖故事集《希博伊根故事》出版后脱离动力社而加盟P&S时,双方就此宣战,永无休止。
来自俄亥俄州的斯特林出身于美国白人新教徒社会上层,其继承的产业(滚珠轴承业)比荷马大十倍(还有人说远远不止)。他认为荷马是一个粗鲁无礼的暴发户和机会主义者,一个不守信用的人——商场混战中受挫的一方这样为自己找借口可谓历史悠久。荷马则嘲笑斯特林是个只会在文学上自命不凡的纨绔子弟,装模作样,却毫无实际业务能力和出版悟性。考虑到荷马自身的身世背景,你会觉得这是两人谁更有钱的问题。不,问题不在于斯特林和荷马有何差异,而在于他们有多么相像。两人都是被宠坏了的英俊男士,很讨女人喜欢,同时对作家都有敏锐的嗅觉。但你若认为他们天生就该是好朋友,就大错特错了。他们彼此深恶痛绝,而且乐此不疲。
斯特林和荷马还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对艾达·珀金斯本人及其诗歌的痴迷。艾达·珀金斯可谓他们那个时代美国诗人的代表。对他们而言,她是文学的化身,更不用说女性魅力的化身了。斯特林当然崇拜、敬重自己的表姐艾达,并出版她的著作;而荷马对艾达一见倾心。当时荷马阵营同样暗恋艾达的作家乔瓦尼·迪洛伦佐介绍两人相识,结果不出所料,荷马被这位绝顶聪明的红发姑娘迷得神魂颠倒。据传他和艾达曾共度“真爱时光”——他喜欢这样称呼自己的风流韵事。鉴于这个传言他可以自己编造,因此无人确切知道真伪,但荷马提到艾达的次数,还有那暧昧的语气,对听者而言是一种隐晦的暗示。艾达既是引人注目的文坛明星,也是一位迷人的女性。对他来说,艾达就像是一种圣杯,与他对“哈特、沙夫纳(Schaffner)和麦克斯”的崇拜和垂涎没什么不同。他所称的“哈特、沙夫纳和麦克斯”分别为阿贝·布拉克、拜伦·哈莫克和乔纳森·塔格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美国犹太小说家中的顶尖人物。他使尽浑身解数,也未能同时抓住其中两位。
作家之于荷马,犹如绘画、房地产或珠宝之于他的有钱亲戚那样,是活生生的收藏品,是他内在精神的外在显示。就某种意义而言,出版艾达的作品会是他职业生涯的顶峰,甚至比出版佩皮塔,三个王牌作家哈特、沙夫纳和麦克斯的作品还要重要,因为这些作家他已经拥有或者曾经拥有过,即使其中有些人最终离开了。不过,正如他曾大方地表示,艾达不是他能收揽的,她属于他的竞争对手斯特林·温赖特,毕竟这两人是表姐弟。对荷马来说,血缘关系很重要。他对此无能为力——倒不是说他没有一次次正面进攻,而是他每次都被彬彬有礼地敷衍过去。不,艾达就像丛林中的鸟儿,捉不到手,他心痒难耐。
“艾达·珀金斯上了所有的头条,赢了所有的奖,我们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会向乔治·萨沃伊抱怨,会逮住出版社任何一个编辑发牢骚,好像这是他们的错。他的编辑个个才华横溢、各领风骚。其中大多数,是遭那些比他还刻薄的大型出版社解雇后被他挖来的,薪水与以前比总是打了相当大的折扣,从弗兰克与萨沃伊开始就一贯如此。他们统统抵挡不住荷马的魅力:身材魁梧的帕迪·费莫尔是一位极具天赋的编辑,他的完美主义使他几乎不可能放弃那些他反复翻阅甚至长达数年之久的手稿;面色苍白的艾尔莎·波戈尔斯基,办公室里同事都称她为莫蒂西娅,她从头到脚都一成不变地穿着黑色衣服,作为荷马的“出版社修女”之一,她戴着令人生畏的黑眼镜,整天坐在办公桌前,愤愤地修改阿贝·布拉克及其他人强压给荷马的来自“另一个”欧洲的作家和诗人的那些卖不出去的海量译文;脾气暴躁但心地善良的埃斯佩兰萨·埃斯帕萨,出名地喜欢用红色铅笔,她似乎从未离开过办公桌,周围杂乱无章地堆放着鳄梨和吊兰,这些植物把她肮脏的办公室窗户里所有可用的光线都过滤掉了。
荷马的团队团结一致,对他们的传奇领袖忠心耿耿,而这位领袖如父亲般漫不经心的口吻,让他们感到似被阳光普照:在一项意义重大的事业中,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一员。嘿,这简直跟钱一样好!!他那慈爱的快板,让他们像打满鸡血般兴奋起来。于是,他们转身去埋头苦干,而他则靠着椅背,把脚搁在桌子上,就像衣着花哨的汤姆·索亚那样,哈哈笑着,自得其乐,不辞辛劳地给经纪人和记者打电话。
“我要吹捧谁才能让布拉克的新书得到评论,宝贝?”他会边剔牙,边喋喋不休地询问搭档弗洛里安·布伦戴奇——昵称“傻瓜”的弗洛里安,是《每日刀锋报》的首席书评家,或许并非完全巧合,他还是P&S旗下的小说家。“我不得不说,你关于那头母牛,霍滕斯·霍利汉的那篇文章,”实话说,荷马用了更加粗鄙的、无法刊印的词——“是狗屎,你知道的。”
神奇的是,书籍会从P&S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中涌现出来。它们通常会赢得赞誉,经常会获奖,偶尔也会卖得不错。为荷马工作,有时妙不可言,有时令人恼火,但大多数时候是一种乐趣。你所要做的就是百分之百地接受这是荷马的私家作坊。P&S没有办公室政治,因为荷马决定一切。因此,人们——坚持下来的人——放松下来,专注于自己的工作。他们虽然崇拜那些作家的作品,但依旧喋喋不休地抱怨作家本人的专横霸道、不知好歹、自我中心。他们当然非常恼火,但他们尽力忽略彼此的缺点,因为自己一个样。对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联合广场那狭窄肮脏的办公室简直就是个杂乱无章却令人极度兴奋的人间小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