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初恋
曹雨来万万没有想到会在电影院里遇到自己的初恋。
说是初恋,其实不过是曹雨来在学生时代一段情窦初开的纯洁关系。
小时候,他和艾晶晶住在同一条老街上。那时候的往复镇还是一座典型的、没被开发过的江南古镇。
镇子的中心是一条八百米长的石板老街,名为引线街,整条老街狭长而古朴,就像一根带着线头的粗针缝入年华的衣衫。
老街的两侧沿街是两层楼高的木制板楼,一户挨着一户,楼下是厅堂,楼上则是一家人的起居室。
木楼的后方沿着一条小河,也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往复河。
河边有小码头,妇人们在码头边的石阶上浣洗衣服、拖把以及马桶,也与来往船只上的商贩做买卖,当然,旧时的人也在此乘船前往镇子以外的远方。
老街虽短,但五脏俱全。杂货店,小饭馆,篾匠铺,粮油站,黄酒坊,染布坊……可谓应有尽有。
街上住了零零散散百来户人,孩子们在街上同一所学堂念书,因此,同龄的曹雨来和艾晶晶既是同学,也是街坊。
两人的家相聚不过一百米。
到了夏日,两家人都在户外支个小桌板吃饭纳凉,都能看得见对方。他们的父母也都相互认识,甚至开过将来会成为亲家的常规玩笑,彼此关系还算融洽。
至于这两个娃娃,小时候也经常在一起玩:在街上追来打去,一起比赛养蚕,一起爬到树上去摘桑葚,一起去老街外的地方冒险……
他们就这么一起,懵懵懂懂地走完了小学阶段。
随后,两人一起去镇上读中学。
所谓镇上,不过是距离老街两公里的集市区。
那段日子,两人每天一早一起从引线街出发,骑上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前往镇中心的往复中学,风雨无阻。
偶尔,艾晶晶或曹雨来的自行车坏了,她就会侧坐在他的车座后面,扶着他的腰,一同出去,一起回家。
两人虽然在同一个学校,但并不在一个班级,但并不影响他们在一起时,有说不完的话题。值得一提的是,两人从来没有谁提过爱情这回事儿。
然而,到了初三那年的某个晚自习后,在回家的路上,艾晶晶突然从车的后座上跳了下来,把曹雨来吓了一大跳。
他连忙用脚尖踮住地,转过头来看着她。他发现在昏黄路灯的照耀下,她的脸色有点惨白得可怕。
“怎么了?”他好奇地问。
他了解艾晶晶,知道她是那种胆子很大、敢爱敢恨的女孩,这样子有点反常。
“马上就要毕业了,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点的吗?
“啊?说什么?”他感觉莫名其妙。
“毕业后,万一我们没考上同一所高中,怎么办?”
“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你成绩这么好,一定会考上市重点的,而我又这么普通。”
“你怎么就普通了呢……等等,到底想说什么?”
“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他愣住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怎么?不敢吗?”艾晶晶继续紧逼。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我们还这么小,而且马上要中考,现在还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
“我明白。可是一想到你要去其他地方读书,而我们不在一起,就会很难过。”
“放心,我不是还住在这里么?再说了,我会帮你。”
“帮我?”
“对,我帮你提高成绩,咱们一起去上市重点,怎么样?”
她笑了。
“嗯,我们一起上市重点,然后一起考同一所大学,这样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曹雨来也笑了起来。
这对十五岁的男孩女孩在橘色路灯的笼罩下,散发着朦胧的美好情愫。
从那时候开始,曹雨来给艾晶晶开小灶,每天挤出时间来帮她温习功课,答疑解惑。
因为心怀要和曹雨来在一起的信念,艾晶晶也十分努力,学习成绩很快从班级中等提升到了前十名,看起来上重点中学十分有希望。
就在他们以为一切都在向着美好的方向进发的时候,老天开起了命运的玩笑。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艾晶晶母亲的生命以及父亲的两条腿。
一天,艾晶晶哭着找到曹雨来,说自己不能再继续读书了,要去打工赚钱,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
曹雨来也哭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这么不公平,要将这么悲惨的事情降落在如此善良美丽的女孩身上。
但一切已成定局。
在中考来临之前,艾晶晶辍学了。
而随后曹雨来接到了来自市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单。
那年暑假,曹雨来经常去找艾晶晶,但后者却找各种理由不愿意见他。
他感到不解,但也无能为力。
市重点高中需要住校。上学后,他基本上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每次回去也很少见到艾晶晶。
有一次,他放假回家经过她家门口,竟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听父母说,艾晶晶家为了给父亲治病,卖掉了老街上的房子,搬到其他地方去了。
再后来,曹雨来考上了上海的大学,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艾晶晶的消息。
在他大三那一年,母亲打来电话,说当地政府要打造一条古镇老街作为旅游景点,看上了引线街,于是便发起动员,让他们这些老街坊从老街上迁出来。
老街上绝大多数的居民都觉得这是好事,虽然有些不舍,但大家都相信新生活终究取代旧生活。
于是,曹雨来的父母拿了一笔补偿款和一套镇上的回迁房,从此搬离了引线街。
两年前,曹雨来回家过年,曾有一次经过那条老街。
街口已经树立起了一个景区的大门,由保安保守,旁边是售票处,他上前看了一眼,进去一次收费30块。
想到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居然成了这么一个供游人观赏的景区,他就觉得这个世界还挺幽默的。
不过,需要自责一下的是,这些年,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艾晶晶。
一次也没有。
仿佛这个人从来都不曾在他的生命中存在过一般。
不仅如此,他也有意回避以前的同学,不想与本地人发生任何联系。
因此,当艾晶晶的脸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自己眼前,他内心的吃惊之情可想而知。
也正是在这一瞬间,关于艾晶晶的记忆被唤醒了。
虽然这么多年没见,但她的样貌似乎并没有太大什么变化,还是像中学时那样,剪了一头男孩一般的短发,白白净净,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看上去依然那么干练、勇敢。
唯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她穿了一件电影院的工作套装。
“怎么是你?”
“好久不见。”艾晶晶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你怎么没什么变,还是老样子。”
“是吗?你才没什么变呢。你在这上班啊?”
“对,我是这里的电影放映员。”
“电影放映?”
“对,我喜欢看电影,你不记得了吗?”
曹雨来这才想起来,曾经的艾晶晶特别喜欢看电影,不过那时候小镇上还没有电影院,两人经常去网吧看下载下来的港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我记得你是杜琪峰的影迷。”
“是哦,你那时候还老嘲笑我,说我一个女孩,怎么会喜欢杜琪峰,打打杀杀的。”
“你好像说过答案,我记得很清楚,”曹雨来脑海中那些青春的记忆全回来了,“你说杜琪峰很浪漫,对吧?”
“对。哎呀,怎么一见面就聊到杜琪峰了。我听说你不是在上海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事说来话长,有机会咱们好好聊聊。”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走到了影院门口。这时,天空已是雷声阵阵。
“要下大雨了,我得赶紧回去了。”
“哦,好吧。”艾晶晶似乎有话要说,“你就住在镇上吗?”
“嗯。”曹雨来已经走到路边了。他一心想着可不能再被雨淋着回去了,所以没在意艾晶晶问这句话的意思,“我走啦。”
“等一下。”艾晶晶在身后叫住了他。
他转过身,看见那张曾经非常熟悉的面孔。她就那么站在电影院门口的台阶上,两只手有些不自然地握在一起,那样子就好像十年的时间并没有过去,他们依然还是那两个每天一起上下学、一起温习功课、准备考取同一所重点中学的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画面差点让他落泪。
一阵惊雷再次响起,将他重新拉回到了现实中。
“啊?你说什么?”
“我说,今天是中秋节,晚上六点在海天春有一个同学聚会,你要不要一起参加?”
“同学聚会啊?诶,再说吧。我先走啦。”
他转过头,头也不回地朝单位的方向跑去。
此时的他已经从那份青春美好中回过神来了。
太可怕了,同学聚会,这不是要人命的活动么?
作为一名轻度社恐的他,完全能够想象到,自己坐在一堆看似熟悉、其实非常陌生的所谓同学中间,非常傻叉地插不上话,只是默默地夹着自己面前的菜,尴尬地看着别人疯狂地表演。
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去参加什么同学会的。
死也不去。
十分钟后,他回到了单位楼下的农贸市场。
因为要下雨了,几乎所有的摊位都关掉了,包括那个卖活鸡的店铺也是关闭的。
他跳过地下不知道是鸡血还是鸡屎的灰褐色物体,在车棚里找到自己的电瓶车,插上钥匙,打开店员,迅速骑了出来。
然而没骑多远,雨点就滚落了下来。
唉,还是没有逃脱这场大雨。
他低着头,朝前快速骑着,满脑子都在想着要尽量早点回家。
没多久,他又来到了那条路上。
不出意外,老远他就看到了那块砖头,就在马路的中央。
他开始减速。
不,不能减速,这次一定要避过去。
既然中间有砖头,那就从水沟里趟过去,而右边的水沟里也有砖头,那么就往左边吧。
这世界上绝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每一处他路过的地方都有砖头吧?
然而,他再一次想错了。
当他以三十迈的车速从左边的水沟里划过时,再一次,车头轧上了什么隆起的东西。
他的车朝前翻去,然后再次摔倒在了水里,并且膝盖被磕破了——这次摔破的是左膝盖。
曹雨来痛苦地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朝电瓶车走去。
果然,电瓶车的车灯、后视镜、车肚子还是出现了同样的伤痕。
他忍着剧痛扶起了电瓶车,坐了上去,叹了口气,扭动把手,继续前行。
在大雨中,仿佛有一首BMG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十五分钟后,他到家了,一身早已全部湿透,雨也停了。
心如死灰的他推着电瓶车来到了车棚。
这一次,他长了个心眼,不管怎样,也要先把电充好才行的吧。
车棚内有专门的充电桩,不过是扫码充值的,一块钱充三小时。
插上电源后,他选择了两块钱,支付成功,六个小时足够把他的电瓶车充满电了。
一瘸一拐地上了楼,打开门,站在玄关处,他突然感到一阵感动。
和上一次回到家的温暖感不一样,这一次是死后重生的感动,因此,即便看着母亲拿着菜刀朝自己过来,他也没有一点要避让的意思,反而有种想哭的冲动。
母亲走到面前,话还没开口,就被他一把抱住了。
“怎么了儿子,怎么哭了?”
“没什么,我摔了一跤。”
“嗨,都多大人了,还哭呢。来,我看看。哎呀,好像是很严重啊。你坐着,我去拿药膏。”
他在客厅的沙发上,望着这个不大的家。
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地方叫做家了,就是每次你受到伤害,就有这么一个地方让你遮风避雨,同时,还有爱你的家人来关心呵护你。
“来了。”
母亲拿着药水和棉签棒,开始给他清理伤口。他就这么默默坐着,咬着牙,任由母亲摆布。
“疼吗?”母亲问。
他摇摇头,表示不疼。
清理完伤口、绑上纱布之后,母亲站了起来。
“我继续去做晚饭,你呢先去洗洗,换身干净衣服吧。记住,这腿可不能沾水。”
曹雨来回到房间,拿了一套换洗衣物来到了卫生间的门口。
父亲还是像上次一样,蹲在地上在给嘟嘟洗澡。
曹雨来就这么靠在门上看着,暂时不想打扰。
也许是他的存在引起了嘟嘟的注意,它激动起来,要朝他的方向过来。
父亲这才发现了他,刚想说话,那满身肥皂泡沫的傻狗就趁机从父亲的裆下钻了出来。
“嘟嘟,嘟嘟……快,帮我拦住它。”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蹲下去,张开双臂试着去阻拦嘟嘟,结果因为膝盖的伤势,他这一下疼得几乎要坐下去。
嘟嘟哪能错过这种机会,一个飞跃,就从他身前跳出了卫生间。
然后,父亲也跟着追了出去。
曹雨来心一横,咬牙站了起来,来到客厅,帮助父亲抓起狗狗来了。
父子俩在客厅里围绕这满是泡泡的嘟嘟转悠来转悠去,根本拿它没有任何办法。
也许是因为肥皂泡被弄到了瓷砖地上,造成了湿滑,父亲一个没留神,脚下一滑,仰面朝后倒去。
这可不得了。
眼看他就要后背着地了,一把老骨头将要接受坚硬地砖的检验,曹雨来强忍着膝盖的痛苦,飞扑过去,用自己的身体给父亲做了垫背。
哎呀!
他的膝盖再次遭到了重创。
就这样,他趴在地上,一时半会儿起不来。
更糟糕的,嘟嘟不跑了。
它炫耀般地跑过来,在他头上闻了闻,然后,突然抬起了腿,对着他就开始排泄。
当热乎乎的狗尿喷射到他的脸上时,曹雨来瞬间就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