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理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科学与学术的本性

科学与学术的基本特点

科学与学术所呈现出来的是这样一种知识:它是讲究方法的(methodical),是有内在说服力的(cogent),是普遍有效的(universally valid)。让我们逐个讨论一下科学知识的这三个特点。

第一,科学与学术和一种方法上的自觉(sense of method)密不可分。我正在研究的课题本身决定了我必须怎样着手才能得出结论。我的方法决定了我观察问题的角度和我所能够运用的材料的范围。与科学思维水火不容的,则是随心所欲的主观臆测和一厢情愿的迷信盲从。即便用这个办法接受下来的东西碰巧与科学探索的结论冥合,那也不会使得这种对观念的迷信盲从有些许的科学性。这类货色的知识说到底只是一种迷信的“科学崇拜”(science worship)。除非我已经对我接受的观念做过审察并确信其无误,否则我就会因为对这些观念不加防范而沦为它的牺牲品。只有我们理解了知识所由以获致的方法,只有我们理解了知识的出发点和意义,它才能保持其相对性。倘若我们不对“事实”(fact)做这样的限定,它就会变成迷惑性的绝对。

第二,科学知识是有内在说服力的。我能够从科学角度理解的那种真理只是一个纯粹的理性证据的问题。它是对的,只是因为它自身的逻辑,绝不需要我私阿所好,赘赞一词。个人的信念恰是这种类型知识的反面。它的真实性,端赖于我个人囿于一己见闻对它所做的赞同意见。这就是为什么伽利略可以意味深长地在罗马天主教法庭上声称放弃自己信仰的原因。(据说,在收回了他的地动说以后,他讲道:“但它仍然在运动。”这个说法是对的,但不是说在字面意义上对,而是说在所发生事件的精神实质上是对的。伽利略明白,他的放弃信仰的声明并不能够改变这个真理。)而另一方面,在布鲁诺那里,他一边同意做出妥协,放弃一切无关紧要的学说,一边又勇敢地拒绝否认自己最基本的哲学信念。这些哲学信念的真实性,因为并不是在一个纯粹理论的层面上具有内在的说服力,其实本该被布鲁诺的否认驳倒的。然则,它们的真实性,倘若没有哲学家坚定不移、热情洋溢地认可的证实,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2

第三,科学发现具有普遍的效力。它们的解释力可以被任何人验证。正因为这一点,科学知识传播到哪里,科学的观念也就出现在哪里。共识是普遍效力的标志。所以,科学的真理可以散播到所有以科学的语言思考问题的地方。而在哲学里面,类似的普遍效力则显然是不存在的。因为,倘若某个特定的哲学信条能够博得普遍的接受,那它就不再需要我个人的认可。相反地,科学知识的相对性恰恰造就了它被普遍接受的局面。如果科学发现的普遍效力是在一个绝对的意义上成立的,那科学研究也就不会再有进展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