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地缘政治学作为权力再分配的分析工具
为了回答拉采尔思想对当代地缘政治学分析的永恒价值和贡献这个问题,首先必须界定地缘政治学这一概念。事实证明,由于文献中充斥着不同的分期和定义,对此概念的界定非常棘手。此外,还有一个表面上(prima facie)科学的悖论:像拉采尔[1]和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2]这样的科学家,作为地缘政治学界常被引用的人物,并未使用过“地缘政治学”这一术语。
1920年,[德国地理学家]豪斯霍弗(Karl Haushofer)写道,地缘政治学不仅是而且应该是国家的地理良知(geographical conscience),其主题是研究现代人在现代空间中的重要关联,其目的在于协调那些把国家与空间关联起来的现象(同上,页18)。同为德国人的毛尔(Otto Maull)认为,地缘政治学是政治进程中的领土关联理论。[3][美国地缘政治学家]科恩(Saul Cohen)认为,地缘政治学的精髓在于研究国际强权政治与各自地理特征之间存在的关系,特别是那些权力之源赖以生长的地理特征。[4][德国军事研究学者]哈卡维(Robert Harkavy)[博士]声称,地缘政治学是主要对立大国间的关系在地图上的表现(同上,页26)。[法国地理学家、外交官]傅谢(Michel Foucher)则将地缘政治学视为一种综合方法:对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作地理学分析、在各自的地理背景中研究并结合各自特有的一般生物学视角(同上,页27)。根据[地理学家]克里斯托夫(Ladis Kristof)的观点,一个现代地缘政治学理论家,审视大地的地图不是为了判断大自然指示我们做什么,而是为了判断基于我们的既定偏好大自然建议我们做什么(同上,页27)。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则相信,国际政治在各个历史时期或多或少都表现出独特的强迫与屈服、影响与同化的模式,这些模式反映在政治术语上,透露出强烈的地理空间意识。[5] 顺着类似的理路,[英裔美籍战略思想家、雷丁大学国际关系与战略研究院教授]格雷(Colin Gray)指出,地缘政治学概论的优势在于将地方行动或互动置于全球背景中……而那些想了解国际安全的地缘政治维度的人必须掌握地缘政治学的基本概念。[6][英国史学家]帕克(Geoffrey Parker)将地缘政治学理解为一门从空间和地理角度研究国际关系的学科(同上,页16);[学者]柯比(Andrew Kirby)将地缘政治学视为一种参考地理因素来制定政策的方式;[7]而科斯特将地缘政治学定义为应用政治地理学,目的是在政治领域发挥参谋作用,以避免全球或地区冲突。[8] 马齐斯教授谈到一种地理学分析方法,其对象是以权力分配不均为特质的地理体系,其目标是在地理冲突的框架内,研究、描述并预测由种种对立且独特的重新分配权力的国际实践之间的关联,并由种种意识形态形而上学所导致的行为及其影响。这些国际实践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此类地理冲突,同时也在冲突中发挥作用(同上,页30)。
[法国地理学家和地缘政治学家]拉科斯特(Yves Lacoste)及其主办的科学杂志《希罗多德》(Hérodote)的研究团队,则使用“地缘政治学”一词来指一切与不同种类且具有不同影响力的权力间的竞争相关的事物。这不仅涉及国家间的冲突,还涉及现存国家内部的领地竞争,政党或政客之间势力范围的争抢,或者多少有些非正式的秘密团体之间的冲突。这个维度也不排除不同类型的竞争相互交织。此外,至少在民主社会中,这些权力竞争——无论在内政还是外交事务中——引发关乎真实的国家利益的社会辩论,有时还关乎为维护国家利益而作出牺牲的必要。同时,这些权力竞争由于存在于权力状态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必须理解为不同价值观和不同地缘政治观点的表达。[9]
意大利杂志《边界》(Limes)[10]的科研团队将地缘政治学定义为对国家利益的讨论,这可以解读为一种关乎分寸和适度的实用主义和节制倾向。在以往,我们的做法要么不足,要么太过。没有什么可以防范侵略性的民族主义企图、仇外心理,防范……分裂分子的狂热,除了重新探索这一切与体现这一切的民族及国家之间的确定关系。[11]
在学界对地缘政治学的众多定义中,应特别提及美国地缘战略学家斯皮克曼(Nicholas John Spykman)的定义。他认为“地缘政治学”一词描述这么一个进路选择,即用地理学的术语来考虑国家问题,以便所得出的发现能直接、即时地为负责规划外交政策的政治家所用。[12]在斯皮克曼的重要论著《和平的地理学》(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中,他区分了三种思路:
·(大部分)德国学派的科学家将“地缘政治学”一词作为一整套历史哲学的轴心,将之转变成一种关乎国家性质(nature of the state)的理论并当作一种教条,以支持领土扩张的需要和愿望。
·作为政治地理学的同义词使用该术语,意即基于政治分区来描述单个国家和世界的结构。
· 基于地理系数(geographical coefficients)的考量,在设计一个国家的政治安全时使用这一术语。就此而言,它回答了如下问题:在特定的地理形势下,哪种策略是实现安全的最佳策略?
显然,斯皮克曼采用第三个版本,把地缘政治学的目标等同于实现某一国家的和平与领土独立而非领土扩张,[13]亦非以世界其他地区的利益为代价凭借强权获得利益。[14]他将分析方法同设计、实施任何行动领域的政策之前的思维方式进行比较,这些行动领域包括选择地理位置和确定空间关系的性质。当然,他将外交政策视作地缘政治学的实施领域,强调后者独特的分析方法使用诸多地理因素,有助于制定合适的外交政策,以便达到某些合法的目标(同上,页45)。此外,斯皮克曼相信,具有特殊地缘政治利益(special geopolitical interest)的地区,不是由固定不变的地形决定的地理区域,而是由地理和权力中心的动态变化决定的区域。这意味着,权力斗争本身会使某些区域处于突出地位,而其他区域暂时处于次要地位,从而导致所考虑的某些特定地区扩张或收缩。在此基础上,斯皮克曼得出严格的地理分析与地缘政治分析之间的区别,指出后者处理动态而非静态形势(同上,页47)。他最后指出,绝不能通过单一的、包罗万象的普遍物(如地理学)来简化制定外交政策的因素。相反,他指出地理学之外一系列或明或暗的因素,如人口密度、国家的金融结构、人口的种族构成、治理形式、外交大臣们的行为特征和偏见(syndromes and bias)、[15]人民的理想和价值观等。[16]
将如此多的定义并行列出(笔者丝毫无意认为这张清单是完整的),尽管在分析工具和应用领域上显示出相对广泛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范围,[17]但仔细研究上述定义,可以从鸟瞰中分离出一个重要的常量(constant),该常量是上述每一种进路的内在部分,即权力(power)概念。
这个共同常量使我们能够以一种极简主义的方式,将地缘政治学定义为一种分析权力再分配的地理学工具,当然,这里是用孔季利斯(P.Kondylis)定义权力的方法——与暴力相对。他指出,权力概念由于在暴力层面受到限制而改变,无须考虑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将暴力转化为权力或通过(合法化的)权力关系部分地取代暴力的参数和因素。[18]
根据马齐斯教授的观点,在系统地缘政治分析中,权力被定义为四个本体论上截然不同的支柱(pillars)的合力:(1)防御,(2)经济,(3)政治,(4)文化/信息。[19]
1.1.1 系统地缘政治分析[20]和批判地缘政治学
尽管对地缘政治学作为一种权力分析工具有上述结论性认识,但专家们之间仍然存在重大分歧,主要涉及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从而形成两大[21]地缘政治学派:古典地缘政治学(亦称当代地缘政治学或系统地缘政治学)和批判地缘政治学。
前一学派的主要特征有:(1)使用地理工具作为分析权力的手段;(2)科学地理方法的严格应用;(3)把地理学理解为一门以人为中心的学科。就此而言,系统地缘政治分析使用各种地理学科作为特定的分析工具,如经济地理学、政治地理学、文化地理学、国家地理学以及信息控制和传播地理学等。[22]
与系统地缘政治分析的地理分析方法不同,批判地缘政治学认为,应该在国际关系背景下分析地理表征。在此基础上,批判地缘政治学认为地理学并非绝对真理,而是社会生产出来的知识的一种形式。[23] 这一点在诸如福柯、德里达、利奥塔(Jean -FrancoisLyotard)和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等法国学者的后现代理论中固定下来,因为他们认为空间——即地缘政治学的基础——是通过语言构建的社会产物,而非客观“事实”。空间和领土不再被视为人类活动的被动舞台和社会进程的可能形塑背景(formative context),为实现政治目标而组织空间的方式则成为检验的焦点。语言、文本、言辞和交流是批判地缘政治学认知兴趣的基础,同时也是认知兴趣的核心(同上)。
以上引述阐明两大思想学派之间的本质差异:系统地理政治分析通过使用特定的地理工具、在确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分析并关联可测量数据来决定权力,批判地理政治学为此目的则诉诸对任何类型的文本的分析。
如果我们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上再加上地理学和国际关系学在如何处理地缘政治学上的根本区别[从地理学的视角看,地缘政治学试图批判地处理外交政策的实践和实例,而国际关系学则认为地缘政治学是从保守的、现实的视角看待国际问题][24]——二者的差异极不明显,特易混淆[25]——那么显然,我们对地缘政治学的理解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可能永远不会统一。对上述讨论的整理记录显示出不同层次的不同进路,例如:
· 认识论进路和分析工具,以及地缘政治学、政治地理学和国际关系学之间的一般界限;
· 分析中立性的潜力;
· 地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一种空间与权力的关系,以及地缘政治分析的总体政治性质。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对地缘政治学“适用性”的讨论;
· 界定地缘政治学的主题——既然存在希望强制推行自己的地缘政治学术语的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科学家、政治精英和人民[26]被模式化地视为相互冲突且不断相互作用的三方。
1.1.2 希腊系统地缘政治学派(研究计划)
希腊地缘政治学派在上述问题上立场明确。该学派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由马齐斯教授在伊奥尼亚大学(Ionian University)地理—文化分析实验室工作时引入,他于2002 年创立此实验室,且一直担任该实验室领导。自2010 年2 月以来,马齐斯教授担任雅典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Athens)经济地理学和地缘政治理论教授,他认为系统地缘政治分析是一种去意识形态化的分析,是一种方法论模型,既不受意识形态的束缚,也不受各种“叙事”的束缚,这些“叙事”导致分析家无法清醒地看待从而解读国际事件。[27]
至于地缘政治学的“适用性”问题,马齐斯教授把地缘政治学结论的实施阶段与中立和理性的分析(即地缘政治学)区分开来,并称之为地缘战略学。与地缘政治学不同,地缘战略学并没有摆脱种族中心主义的视角和进路,但这并非进路本身及其努力的缺陷。地缘政治分析应以冷静、透彻的地缘政治观察为目的,不应该出现任何不可欲的东西;不可欲的数据只能在地缘战略学中存在。马齐斯教授认为,这正是不可欲的数据不得不加以修正的地方,他强调,绝不应无视在地缘政治学上鉴别这些数据的必要性(同上)。
最后,马齐斯教授指出,国际事件的阐释者或协调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到底是“地缘战略学家”还是“地缘政治分析家”。[28]同样,他还认为,那些捍卫国家利益的地缘战略学家,只要他们能意识到自己的具体角色,而不将纯粹的地缘政治分析与不可避免地“带有偏见”的地缘战略行动混为一谈,我们无论如何且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该指责他们。[29]
最后一段引述间接地处理地缘政治学的两个解释问题:
· 首先,界定地缘政治行为主体(actors)这个问题。这些行为主体不受任何限制,也不局限于任何身份,而因每项地缘政治分析的数据和问题而有所不同。所以,将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视为唯一的地缘政治因素/行为主体是错误的。分析层面这个问题也延伸到其他类型的行为主体,这取决于研究者对其主题的研究规模,也就是说,他的视野是微观还是宏观的,即选择的研究单元(units of study)是处于“微观”还是“宏观”层面。鉴于上述选择,可以区分出以下研究单元:(1)人民,(2)次国家集团,(3)民族国家,(4)非国家设立的跨国集团和组织,(5)由国家或其代表组成的国际集团和组织,(5)国际体系。[30]
· 其次,涉及科学理论与政治实施的关系时,马齐斯教授强调:[31]
——地缘政治学不是用于“宣传”或“鼓吹”政治精英或霸权主义/帝国主义势力的决策的意识形态话语或修辞;
——政治宣传家/传播者,甚至政客自己,使用额外的真实数据和虚构的数据,并不意味着这一现实本身有罪,只是因为这一现实……错误地……存在;
——地缘政治学在自己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描述和预测检验过的系统标准内部的发展。从分析中提取数据并将其用于政治宣传,并不会给分析本身造成任何负担。打个比方说,尽管教皇博尔吉亚(Cesare Borgia)和耶稣都是“基督徒”,但他们之间能有什么关系?
——地缘政治学既不“推荐”某种政治话语,也不“推荐”某种意识形态模式或任何政治理论。地缘政治分析描述、记录某个系统及其子系统,构建检验过的系统的形象,将其从意识形态偏见的海洋中解脱出来,从每一个异想天开的集体幻想中解脱出来,从任何民族主义的刻板印象中解脱出来。地缘政治学是知识,本身对社会或政治行为主体对其的使用概不负责。
1.1.2.1 系统地缘政治分析方法论
凭借马齐斯的著作,希腊地缘政治学派提出一种非常具体的系统地缘政治分析方法论,该方法论是地理分析的科学工具,用于考察国际政治事件和相关的权力再分配(防御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系统地缘政治分析方法论适用于所有民族社会形态(民族的和种族的)和现象的系统,以及影响这些形态的形成、结构和权力相互作用的实体。该分析包括以下阶段:[32]
A.主题的标题及其阐释
一项地缘政治分析研究的主题的标题(应该)界定手头问题的事实和目标,尤其应界定:
(1)地理综合体的边界(boundaries of the Geographical Complex),这构成待分析的地理区域。
(2)该综合体的(内部或外部)区域,即由于受特定地缘政治因素影响而作为权力分配或再分配领域的利益区域。
(3)所述的特定地缘政治因素,其冲击会影响给定的地理综合体内部或外部区域的权力分配。
例如:
“大中东伊斯兰运动的地缘政治学”(Geopolitics of the Islamist movement in the Wider Middle East)
标题分析:
(1)地理综合体的边界由“大中东”界定。
(2)用in一词表示“在……的边界内”,把所研究的综合体的区域限定在大中东这一地理综合体的“内部”。
(3)指定的地缘政治因素是“伊斯兰运动”。
B.分析
第一阶段
在这一阶段,我们确定地缘政治系统的边界,主题的标题中所述地缘政治因素的行为(action or actions)将在该边界内得到检验。
根据涉及的地理区域范围,有三个系统规模(System scales):
(1)子系统,构成系统的子群。
(2)系统,所研究的主要地理综合体。
(3)超系统,把所研究的主系统以及本研究未涉及的其他系统像子系统那样包括在内。
为了从地理范围界定上述系统,需要一个定性要素(qualitative element),其存在本身、其形式、其行为及其影响该系统的程度,将确定上述系统涵盖的地理区域。倘若没有这个定性要素及其各个部分,定义三个系统规模不仅不可能,而且毫无意义。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如何界定各系统。
在前文所述的主题中,系统规模的边界定义如下:
(1)系统:
大中东地理综合体,不仅因其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在标题中已提到,而且因为那个“地缘政治因素”,即“伊斯兰运动”,存在、影响并作用于该综合体的整个地理区域。
(2)子系统:
a.由于伊斯兰教在马格里布(Maghreb)这一地理区域内存在文化、经济、政治和组织方面的独特性,“马格里布的伊斯兰运动”构成一个子系统。
b.基于上述同样的理由,“中东[根据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在1977年的定义,即阿拉伯半岛、阿联酋、埃及、以色列、叙利亚、黎巴嫩、约旦、伊拉克、土耳其]伊斯兰运动”[构成另一个子系统]。
c.“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伊斯兰运动”。
(3)超系统:
国际伊斯兰之家(Dar al-Islam,House of Islam)可以指定为一个超系统,即在国际层面涵盖伊斯兰教之地的地理综合体,各伊斯兰民族居住的地方;以及和平之家(Dal al-Sulh,House of Treaty),伊斯兰散居者(Diaspora)多少不受影响地居住的地方,例如欧洲、美国或澳大利亚。
界定三种系统规模后,下一步是确定受标题中的该“地缘政治因素”影响的研究领域。也就是说,在所选系统规模的框架内,如在“系统”层面,我们应确定将为四个领域(地缘政治支柱)的哪个组合来检验该“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
例如:
我们将检验伊斯兰运动对上述三个子系统的影响,特别涉及防御、经济和政治,或者文化和经济,或者文化、政治和防御,或者所有四大支柱:防御、经济、政治、文化/信息。[注:这些支柱与四种权力形式有关:防御权力、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
第二阶段
在这一阶段,我们将确定所研究的每个子系统的地缘政治趋势—动态。这些仅以“权力”来界定的趋势可以说明:
(1)所研究的“地缘政治因素”所属的那些支柱(在我们的例子中,这个地缘政治因素是伊斯兰运动),这个地缘政治因素在每个子系统内部已经随之界定或可能界定那些支柱的行为。这种形式的结论被界定为这个“地缘政治因素”在“系统内部”的“正子系统权力成分趋势”(positive sub-systemic component trend of power)。
(2)有些支柱作为这个“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的减震装置起作用,从而并不影响整个子系统。这种形式的结论被称为这个“地缘政治因素”在“系统内部”的“零子系统权力成分趋势”(zero subsystemic component trend of power)。
C.综合
综合指的是在一个最终的系统规模上,我们可以找到给定地缘政治因素的权力合成趋势(Resultant Trend of Power)的过程。当我们在子系统层面上发现并界定(那个地缘政治因素的)各个权力成分且目标是系统层面系统规模上的那个成分,那么综合阶段便始于系统层面。如果所需成分处于超系统层面,那么综合阶段则在系统成分经过分析后再开始。
D.结论
研究的最后阶段致力于得出“结论”。这里要求我们描述地缘政治动态,以及所研究的“地缘政治因素”的“权力成分”如何影响所研究系统在超系统框架内部的表现。
必须指出,正如在一项地缘政治分析的任何其他阶段,在这一研究阶段,我们不提任何建议(proposals)。我们只力图发现并描述一个地缘政治因素的结构、行为、功能、影响、形式、动态以及系统因为这些而如何表现。
建议不是一项地缘政治分析的部分。如果有人要求,那么,利用之前得到的地缘政治分析结果,可以开展一项地缘战略进路。建议是一项地缘战略进路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