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进化的规律
基因的选择
人到底是不是动物?这是一个时常浮现在很多人脑海中的问题。从生物分类学的角度来看,“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属性的人类毫无疑问属于动物。将人类从动物群体中剥离出来的想法,通常会被认为是唯心主义思维。
即便你嘲笑提出这一问题的人没有科学精神,却也不得不承认,“人”的确与大家认知中的生物有着本质区别。若要罗列出人与其他生物的区别,实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比如,小时候老师会告诉我们,人跟其他动物的主要区别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在动物世界中我们了解到,黑猩猩会把草棍插入白蚁窝以捕食白蚁,埃及秃鹫能用石块砸开坚硬的鸵鸟蛋。一定要沿用这个标准的话,也无非是把“工具”定义得再复杂一些。
“万物之灵”或许算是关于人的一个中肯的描述。这个出自中国古代典籍《尚书》的评语,原文为“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意思是说,天地是万物的父母,人则是万物中最有灵性的。在汉语中,“灵”这个字可以有很多层意思,并不单独用来形容人类,若论大家最常用的一层意思,大抵是用来形容聪明。
聪明同样有很多种,人的聪明和其他动物的聪明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生物为了适应环境,会有很多让人看起来很聪明的生理特征和技能。然而进化论告诉我们,生物的进化其实并没有方向,这些只是物竞天择的结果。换句话说,包括人在内的生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更遑论知道做什么是对的。
人类进入文明阶段已有五六千年了,关于人到底是怎么来的,却是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渐渐明晰的。1859年,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一书,揭示了生物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规律。12年后《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出版,达尔文直接阐述了人类是古猿进化而来的观点。
很多时候这一观点被通俗地称为“人是由猴子变的”,在生物学家将那些肉眼可见、跟人类有诸多相似之处的哺乳动物共同归类为“灵长类”动物之前,人类一般是用“猴子”来泛指它们。一个流传已久的幽默故事说,达尔文有一次参加晚宴,旁边一位漂亮的女士问他:“听说您断言人类是猴子变的,那我也是这种情况吗?”达尔文礼貌地回答:“当然,不过您不是一般的猴子变的,而是由一只长得非常迷人的猴子变的。”
这显然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用当下流行的网络用语形容,应该叫作“段子”。其实,达尔文从来没有说过人是由猴子变的。他只是根据出土的古猿化石推断出,人类与猩猩、大猩猩、黑猩猩等类人猿拥有共同的祖先。那些演化出现代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的古猿,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这就好像我们今天说人类的祖先在非洲,却不能说当代非洲人就是其他地区人类的祖先一样。
了解自然界需要时间。人类在大多数文明时期都相信自己和整个世界是由神创造的,这种认知被称为神创论。虽说在笃信科学者眼中,神创造世界的说法实在不值一驳,不过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会发现,“神”或者说信仰的出现,是人类将自己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即便在社会进步为科学所推动的今天,这股神秘力量依然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信仰的力量即便再强大,化石还是为进化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于是便有人试图将这两个看起来矛盾的理论连接起来,将“神”的切入点前移。宇宙中存在着浩如恒河沙数的星球,地球就算不是唯一存在生命的星球,那也是极少数。在坚持神学可以和科学统一的人看来,神创造的也许不是人类本身。
有趣的是,有一些更相信科学规律者亦沿着相反的路径作类似的努力。在他们看来,地球是外星文明所选定的幸运儿。那些外星人在为地球创造出适合生命进化的环境后,仍不时地派出观察者,并被感受到其存在的地球人误认为神。这一逻辑对于当代地球人来说并不难理解,毕竟地球的主宰者们已经在野生动物保护区中做了同样的事。只不过地球人还无法确定,那些被观察的动物是否把自己视为“神”。
不管怎么定义,地球人始终已是与其他动物有了质的区别。单纯为了行文方便,以后的内容中除非我们特别提及,动物的概念将不再包括人类。
经验的力量
不管这个世界的起点到底在哪儿,就像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进化论为生命的演化提供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问题是,即便你承认生物存在一个由简单向复杂的进化过程,这个进化过程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却依然存在争议。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基础是“自然选择”,认为生物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能够适应环境的个体更有机会生存下来,最终把适应环境的变异遗传给后代。
与达尔文进化论相对立的进化机制理论——用进废退理论(又称“拉马克主义”),是由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提出的。其与达尔文观点的主要区别在于,达尔文进化论认为变异是无序和随机的,那些适应环境的生理特征只是因为能够适应环境而保留与遗传了下来。一个物种成功进化的背后,是海量因不适应环境而被淘汰的个体。
用进废退理论则否认变异的随机性,认为生物个体在进化过程中受环境影响会产生有适应意义的性状变化,并最终将这种改进后的性状遗传给后代。举个例子,按照用进废退理论,你特别喜欢打篮球并且喜欢扣篮,那么一直训练下来,你的手臂就会比一般人长那么一点点(虽然肉眼观察不到),然后这个改进过的性状就会遗传给你的孩子。要是你的孩子也喜欢扣篮,那么他的手臂也会在你的基础上再长那么一点点。这样一代代传下去,就应该能出现肉眼可见的变化了。
用进废退理论看起来更符合一般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在《物种起源》一书和后来解释进化论的文章中,我们经常会以长颈鹿为案例。坦率地说,要是光看用来证明长颈鹿进化过程的插图,很容易让人感觉长颈鹿就是一代一代地努力吃高处的树叶,才把脖子“训练”成那么长的(笔者认为,这不是笔者一个人的想法)。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是基于生理体验,而是基于社会体验而产生的。人类进入文明期不过数千年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中,要是说人类在生理上一点变化也没有倒也不是。比如说,人类的头骨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而变得没有原始人类那么坚硬(平均厚度略有下降),只是此类变化人类基本是无法感知的,更别说系统记录下来了。
与之相较,社会环境的变化却是每个人都能亲身感受到的。每个人在行为举止上都会或多或少受上一代人累积信息的影响,并且将这一信息传承给后代。而人类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便是有赖于这一代一代的信息传承,以及在学习前人信息基础上创造新的信息。
动物同样会做这件事,一头小象如果从小被人类收养,没有母象的教导或者人类的野化训练,单纯凭借深藏于基因中的本能,它是很难适应野外生存环境的。相较之下,人类积累传承经验的手段要复杂得多,积累的经验和思考出来的信息,可以通过文字等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手段传承下来。这些由人脑通过不同介质传递出来的信息,便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知识”。
中国清代学者龚自珍有一个说法,“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意思是说,你要消灭一个国家,就一定要先把它的历史抹去。循着这个思路,不妨让我们来做一个更科幻的设定:如果某一天人类因为某种病毒的影响失去所有的记忆,那么对世界认知如同初生婴儿一般的人类,会不会转瞬回到丛林时代?
答案无疑是必然的,只剩下生物本能的“人”并不会表现得比其他生物更有文明性。生理性状是通过基因遗传的,知识却无法遵循这样的路径,是需要人类不断累积并通过各种途径传承给后代的。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理论在解释生物进化的问题上,虽然走进了死胡同,但用在释读人类如何传承知识、发展文明的问题上,却会有种让人豁然开朗的感觉。
换句话说,要是把整个人类社会拟人化,经验或者说知识就是它的基因。这个基因在人类社会内部传承,正是遵循了获得性遗传的路径。
多样性的力量
人类从进入文明期到现在,生理指标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说起来,在这数万年间人类的脑容量甚至还有略微减小的趋势。当然,你也不必担心人类在生理上会变笨。这有可能是空间优化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人类在进入文明阶段之前,生理指标已经稳定了。一个出生在1万年前的婴儿如果被冷冻并在现代复苏,那么他学习知识的能力并不会与比他小1万岁的同学差。人类所取得的进步,绝大多数是在进入文明期即有社会性以后获得的。这也意味着,单用物竞天择的进化论,是没办法解读人类社会属性的。
只可惜自视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直到现在也不完全明白不能用一套理论解释一切的道理。达尔文的进化论被世人普遍接受后,其理论曾在19世纪与20世纪相交之际,一度被一些研究者用来解释社会发展的规律。这种做法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看来,国家与民族之间的竞争同样遵循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生存竞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只有强者才有资格生存,竞争的失败者则只能遭遇被淘汰的命运。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难以解释的是“强者”的定义。古罗马曾经在西方创造高度文明,公元5世纪,被视为蛮族的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导致后者苦心建立的文明体系崩溃。由此,欧洲历史进入长达1000年的中世纪时代。中世纪(最起码是中世纪早期)在西方文明史中被称为暗黑时代,蛮族的破坏性入侵导致大部分旧罗马地区的文明出现倒退。
纯粹遵循丛林法则的话,日耳曼蛮族的胜利无可厚非。然而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这个胜利者让欧洲文明出现倒退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世界其他地区,相似的一幕同样在不断上演。比如,要是以武力和实控领土面积来看,公元10世纪建立的宋王朝,并不算是一个成功的王朝,甚至被很多中国人认为是最“弱”的正统王朝。但若从文化角度来看,宋王朝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高峰。
究其根源,人类始终不同于其他生物,“强者”的定义不再只是用生理指标来界定。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人类成为万物之灵的基本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本质不在于优选更好的基因,而在于传承被知识化的信息。这意味着人类虽然是自然选择的产物,在社会进化中一定程度上还在受进化论的影响,但是又不仅仅屈从于进化论。
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理论在与人类改造社会的努力暗合之后,同样一定程度影响过自然科学的发展。基因的影响是先天的,环境的影响则是后天的。20世纪30至60年代,成功将俄国从一个落后国家快速升级成为先进工业国家的苏联,曾尝试过将它在社会改造上的经验导入自然科学领域。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理论,一度被运用在农作物的育种工作上。
在实践者看来,只要提前将种子湿润和冷冻,便可改良种子的性状,进而获得更高的产量。(1)而如果你相信基因的力量,那么更应该做的是寻找和组合新的基因:像被称为“中国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那样找到野生稻株,进行杂交试验;将植物的种子带入太空,利用太空特殊环境促使种子产生不定向的变异,然后从中选取需要的变异方向。
能够主动寻找“规律”,然后用由此衍生出来的“规则”来指导行为,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生物的特点之一。正是拥有这种能力,人类方能做到不仅仅适应环境,还能一定程度地改造这个世界。时至今日,人类甚至能够用探索出来的科学规律定制生理进化方向。只是探寻出来的规律、制定出来的规则,一直缺乏更宏观层面的考量,往往会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又出现新的问题。
人类短暂的文明史,可以算得上一部对环境的改造史,也可以算得上一部试错史:将湖泊填满可以获得更多耕地时,却不明白湖泊调蓄水量的功能可以让他们在雨季免受灭顶之灾;得意扬扬地将地球积攒了亿万年的太阳能(化石能源)挖出来,帮自己踏上工业化的快车道时,却又发现燃烧化石能源污染了空气;痛定思痛,人类为日益减少的亚洲象而保护雨林时,却很快又发现对树木的过度保护,反而让那些大象能够食用的植物得不到生长空间……
站在更高的维度来看,这些试错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然选择呢?由此看来,“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还真不是一碗心灵鸡汤。寄希望于寻找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用来指导这个世界的运转,本身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如果说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是生物进化的基础,那么社会生态中的多样性在人类文明进步中亦发挥着类似的作用。
无论对生物进化规律还是对人类社会运行规律的研究,人类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根据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研究,在分子水平层面的演化和变异似乎并不是由自然选择引起的。如果一定要用达尔文解读宏观生物世界的自然选择理论,去指导分子水平层面的演化规律,那么很可能又会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错误。
如果一定要找个不管在分子、生态、社会等各个层面都应该尊重的规则,笔者建议是维护“多样性”,尤其不要主动去消灭多样性,因为你真的不知道哪些才是应该被淘汰的。对于人类来说,最悲哀之处在于,掌握资源分配权的政治家通常不是最了解“多样性”有多重要的人。
越是伟大的征服者,越容易认定自己的方法是唯一正确的,进而有意无意地消灭多样性。好在人类始终还是走在进步的道路上,纵使这条进步路线呈螺旋式上升状态。尽力探寻更多的规律并不是为了彻底拉直曲线,而仅仅是为了让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少走一点弯路。
(1) 具体参见“李森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