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诸子争言农事和重农思想的确立
先秦时代生产力的突飞猛进和社会领域的剧烈变革,促成了社会阶级的不断分化和社会阶层的新的组合,由此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集团。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纷纷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由于大一统的局面还未形成,社会的未来走向似乎还未确定,因而各家各派或在水火不容中你争我斗,或在渗透互补中相互抗衡,或相互联合以求发展,这样就形成了思想文化领域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尽管各家各派的思想理论不尽相同,在思想继承的关系上也错综复杂,但是,至少存在这样一种客观现实:由于农业是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主要部门,而当时的中国社会又是一个以农为主的社会,因此,出现了诸子争言农事的局面。
1.道家“小国寡民”的农民理想
道家是先秦时代主张“无为而治”的一个以“道”为核心的思想流派,主张“道法自然”(自然而然);庄子发展了原始道家的思想,更强调“道”的从无生有、变化莫测的性质。道家的代表作有《老子》(《道德经》)、《庄子》和《黄老帛书》等。这里,我们仅以老子为例,来看一下道家的有关农事的思想。
老子表达了农民平均主义的思想,主张保护农业生产力,对农民的生活表现出深刻的同情。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的社会,崇尚自然农业,反对运用农业机械。他反对新兴的统治阶级为了扩大统治而进行的战争,认为军队驻扎过的地方到处长满了荆棘,打过大仗之后必有荒民。他认为,老百姓之所以食不果腹,是由统治者课税太重造成的;统治者巧取豪夺,导致田地荒芜,是强盗头子。
老子对农作物的生长规律也有一定的认识。他在讲事物发展的一般原则时所用的语言、所举的例子,有许多和当时的农业生产有关。他认为,对待自然、对待生活,最好学习种庄稼的原则,顺应事物自己生长的原则,不要生硬勉强地去做。在讲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上善)时,他看到了当时农业水利的巨大功用,认为“上善”应该像水那样,尽管自己有益事物,但从不显示自己的功劳。另外,他还用草木生长的原理来讲柔弱胜刚强的道理。
在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儒道构成了中国文化发展的主流,因而,老子的这些思想对后世有着重大的影响。在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有不少西方有识之士看到了老子这些思想的巨大生态价值。例如,美国学者卡普拉在其《物理学之道》中对之有深刻的论述。
2.墨家“交相利”的重农倾向
儒、墨是先秦时的“显学”。墨家是一个代表小手工业者利益的学派,崇尚功利,主张兼爱、非攻等,代表作有《墨子》。
墨子认为,“耕稼树艺”“纺绩织纡”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点,因此,应该尊重农民的劳动。他要求统治者应满足劳动者起码的生活需要,不能因为自己的享乐而耽误农业劳动;他反对战争期间掠夺和破坏其他国家的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的行为,认为掠夺他国的禾稼、砍伐他国的树木、毁坏他国的沟池、掠夺他国的牲牧的行为比杀人越货更加不义。可见,墨家也有一种重农的顷向。
后墨主张,满足农民和劳动者利益的关键在于适合“时”令。他们似乎对农时也十分关注。他们对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的一些问题也表现出了关心,进行了探讨。他们对天象和物候也很重视,如用“参”来说明“直”,而“参”是一年二十四节气和二十八宿中的一节,即“立春”后的“雨水”一段时间内天象中所见的星宿,如用虾蟆化作鹑鸟来说明“化”。尽管这一看法是错误的,但在我国古代物候中,这是经常举出的一个事例。另外,他们还看到了生物与环境的关系,认为麋利居于山、鱼利居于水等。
3.儒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的重农价值取向和生态农学模式
儒家以农为重吗?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因为孔子明确讲过“稼”“圃”是“小人”之事。据《论语·子路》记载,樊迟向孔子请教如何种田,孔子却说:“不知道,我不如老农。”樊迟又问如何种菜,孔子说:“不知道,我不如菜农。”樊迟刚离开,孔子就骂道:“樊迟真是一个没出息的小人呵!”由此,有人自然会得出儒家轻农、斥农的结论。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这是由于这些人不知道儒家关于社会分工的理论。
在儒家看来,尽管农在“礼义”等级结构中属于低贱的行当和职业,但在“明分使群”的社会等级结构中,农在社会分工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农民应该尽力于耕田,统治者应保障农民有田可耕;统治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农民也不能从事直接的农业管理。这样,才不会打乱社会分工秩序(这或许才是孔子将“稼”“圃”看成“小人”之事的根本原因)。统治者应将农置于其他生产行当之前,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正常运转,统治者的统治才会长久。
从整个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的角度来看,儒家对“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这一点推崇备至,这是由于夏商周三朝都是由农业部族发展而来的,有着悠久的重农传统。由此,儒家提出了自己的重农标准。由于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生态状况可以窥视到其政治状态和道德状况。在农业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下,土地更能说明问题。具体来讲,一是良好的土地状况说明农业和自然得到了重视,而重农、重自然必然导致重视道德教化,由此,这个社会(地区)的政治状况也会良好。二是恶劣的土地状况说明农业和自然没有得到重视,而轻农、轻自然必然导致轻视道德教化,由此,这个社会(地区)的政治状况自然会恶化。儒家就是根据这一标准进行行政评价的。《论语》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子路在浦地做了三年的官,孔子经过他的管辖范围时,三次发出了“善哉由也”的赞叹。为孔子赶马车的子贡就问:“先生还没有看见子路的政绩就肯定了他的功劳,这有何根据呢?”孔子说:“我已看到他的政绩了。刚进入他的管辖范围,我就看到农田整齐划一、没有杂草、沟深水急,这就叫作恭敬以信,所以他的人民都能尽力。我进入他的城区,看到墙屋完固、树木茂盛,这就叫作忠信以宽,所以他和人民都很本分。我进入他的院子,看到庭院错落有致、干净利落,下属很听话,这就是明察以断,因此,政事没有荒废。这样看来,虽然我三次赞叹、肯定他的成绩,其实,这能完全反映出他的政绩吗?”
与重农的主张相呼应,儒家在对待农业劳动力的立场上持民本主义的立场,欲求通过实行民本主义来起到既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又保护农业劳动力的双重作用。民本主义是一种既不同于民主主义也不同于专制主义的政治主张和社会学说。在儒家那里,它有三层基本的含义:第一,君要“爱民”,以一颗宽厚仁慈的心来对待民众。具体有三条措施:一是“敬事而信”。统治者要将农事摆在基本国策的地位上,体察民之疾苦。二是“节用爱人”。统治者要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厉行节约。三是“使民以时”。统治者切不可耽误农时,只有在农闲时节才可调用民力。第二,君要“利民”,即君王统治要照顾民的利益。有两条具体措施:一是“分田而耕”。也就是要根据劳动力状况来授田,使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耕者有田。二是“薄税敛”。儒家要求统治者对劳动者的剥削要适度,在赋税的比重上要采用“什一税”的形式,征取土地所产的十分之一。第三,君要“治民”,民要服从君的统治。儒家要求统治者“治民”要有“道”,切不可随意行事,这就是要正确处理“君”和“民”的关系,要通过道德教化的方式来感化民众,以达到“治民”的根本目的。由此看来,重农必然倡导民本,民本必然维护重农,因而,重农和民本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这是儒家对中国重农思想的突出贡献。
儒家在政治上崇尚“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但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却是以夏商周三代为代表的“小康”社会,因而,他们提出种种设计方案来完善、巩固“小康”社会,并希望使之永久化。在这个过程中,儒家不但表达了自己的社会理想,而且表达了自己的生态理想,将二者统一了起来。儒家在其生态理想中,主要探讨的是农业资源如何合理配置的问题和农业生产如何合理而有效地开展的问题。这个问题共由四个层次构成:它的核心层次是人们的“居”的问题,要求人们要居有所居;第二层次是人们的“衣”的问题,要求人们在住宅的四周种桑养蚕,以解决人们的穿衣问题;第三层次是人们的“食”的问题,也就是要在蚕桑产业区域以外的周边区域发展家庭养殖业,来解决人们的动物食品来源问题;第四层次也是人们的“食”的问题,要求在人们住宅的最外围区域发展一般的种植业,强调通过发展粮食生产来满足人们正常的食物需要。在这一结构中,既有一般的种植业(田),也有养殖业(畜)、园圃业(桑),还有手工业(蚕)。只要合理协调好这几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基本解决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问题,因而,儒家所讲的“农”又是一种朴素的“大农业”。这几个层次之间又具有一种合理的良好的生态循环关系。如:人要保护维护好田,而人又要靠田吃饭;家畜也要消耗掉一部分农产品,但家畜的粪便又可以肥田,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家畜的粪便可以养桑,剩桑残蚕又可用来饲养家畜或肥田。因而,这其实是一种有机农业的循环模式。
儒家也看到农业生态结构的优化可带来重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尝试着通过人类的合理管理来促进农业生态结构的优化。在儒家看来,只要抓住“天时”“地利”“人和”这三个重要的农业生态结构中的因素,就可达到这个目的。因而,儒家提出三条基本的生态农学原则:第一,因时制宜。中国古代讲的“时”也就是“天时”,指太阳运转造成的季节演替现象。由于农业明显地依靠这一节律,因而,“时”又被称为“农时”。因时制宜的核心就是“不违农时”,要求一切农事活动都要围绕“时”来进行,要根据农作物的季节节律,不失时机地搞好农业生产和管理。春播、夏耘、秋收和冬藏四者要依时进行,依序而行,统治者切不可耽误农时。这样,才会保证丰收。第二,因地制宜。土地资源存在着高下、肥瘠、远近等一系列的差异,显然,面对不同的土地资源要采用不同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就是要求人们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同时注意土地资源的保护。儒家要求人们根据土地的自然状况,合理投入水、肥,合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并在充分发挥土地生产力的同时让土地合理休息。第三,力尽人事。人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儒家看到,只要人们合理利用自然规律来指导农业生产,就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儒家要求人们在治水、肥田、田间管理上多下功夫,增加对土地的投入。
作为先秦“显学”和两汉以来中国文化主流的儒家给农业以如此重要的地位,并提出了一套合理的生态农学模式,可想农家对中国思想文化中的其他流派、对中国社会历史的重大影响和价值导向的作用。
4.法家“富国以农”的重农思想和实践
在先秦各家中,法家是又一个给“农”以重要位置的思想流派。但与儒家不同的是,在法家那里,形成了一个自成系统的重农思想体系。当然,这一体系是隶属于“法”的。同时,法家将这一思想贯彻到了自己的实践中,通过国君的力量使之变成了国家的意志和现实。
法家是我国先秦至汉初的一个主张法治的学派。其实际始祖为战国初期的李悝。此外,被称为前期法家代表的还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人。商鞅重“法”,申不害隆“术”,慎到言“势”,而战国末期的韩非子综合这三家之长,兼言法、术、势,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法家的理论核心是加强君主集权专制政权,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张以严刑酷法来治民。《商君书》和《韩非子》是留传下来的法家代表作。
早在李悝那里,就倡议“尽地力之教”(《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这是他在相魏文侯时提出的。尽管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它的具体内容,但根据《汉书·食货志》来看,“尽地力之教”也就是要“治田勤谨”。“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就可以使一亩田多出三升米;相反,人要懒惰的话,一亩田便要少收三升米。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种提高农业生产力、加强农业生产的措施,其实是引导社会走向以自然生产力为主的封建制社会的关键。吴起提出了垦荒政策,强迫贵族们去垦荒以增强国力。而到了商鞅那里,则形成了一个完整、严密的重农思想体系,这集中反映在《商君书》中的《垦令》《农战》《算地》《徕民》四篇中。《垦令》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二十条具体措施,《农战》主要讲重农抑商的重要性,《算地》主要讲“量地而立国”的道理,《徕民》讲如何通过移民的方式来解决地广人稀的矛盾。韩非子秉承这一传统,看到了“富国以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垦荒”“生粟”等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措施;同时,他也提出了一些抑商的措施。
我们可以通过《商君书》来考察法家的重农思想。尽管《商君书》原书已有所佚,现存的篇目中又夹杂了一些后期法家的思想,但其基本思想尤其农战的思想是与《韩非子》相一致的,因而,《商君书》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商鞅的思想。一部《商君书》其实也就是一部“耕战书”,“一民于农战”是其要害所在。[1]
商鞅认识到,只有富国强兵才能加强封建君主专制,而农战(耕战)政策则是富国强兵之道,由此,他提出了重农的主张。他认为,重农有三个明显而基本的作用。具体来讲:第一,只有重农才可以使老百姓专心务农,这样,就不会有欺诈,就可以使老百姓安心守土。第二,只有重农才可以使老百姓专心务农,这样,朝廷才可以用赏赐和刑罚来督促老百姓。第三,只有重农才可以使老百姓专心务农,这样,国君才可以用老百姓的力量来专心对外。或者可以这样说,只有重农才可以使老百姓不依靠赏赐而亲爱君上,不依靠爵禄而努力工作,不依靠刑罚而肯于为国家卖命。总之,重农才可以富国,富国才可以强兵,强兵才可以统一天下。因此,应将重农上升到国策的高度来认识。
为此,商鞅提出了二十条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措施。这二十条措施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改革与发展农业生产的关系。商鞅看到,一个国家政治制度腐败,致使官吏腐败,而这就会腐蚀国家机体。旧体制的关键就是没有将重农变成国家意志。由此,他提出了澄清吏制、形成统一的政治体制、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林泽梁等自然资源、缩短运军粮的时间等保证农时的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政治改革措施建立起重农的政治体制,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二,法制建设与发展农业生产的关系。商鞅充分认识到了严刑酷法对于保障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提出了建立什伍制(按居住地区划分行政建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一人有罪,如不举发,伍什连坐)、取消探监制等措施,希望通过这些加强刑罚的措施使老百姓禁恶趋农。第三,地税制度与发展农业生产的关系。商鞅看到了经济措施在保障重农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作用,要求国君根据计算出的农民收入粮谷的多少来征收地税,这就是要实行统一的地税制度。实行统一的地税制度,可以使国君得到信用,可以使农民负税公平,这样,官吏们就不可能作弊,而老百姓们就会专心务农。可以用“上壹而民平”来概括这一地税制度。第四,抑商与发展农业生产的关系。商鞅认为,商业活动只会使人们投机取巧,导致人们奸诈、不服管教。因此,他提出了通过抑商来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些具体措施,包括禁止买卖粮食、加重酒肉税、强制商人的仆役去服公役等。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使老百姓看到经商无利可图,因此专心务农。第五,稳定和扩大农业劳动力与发展农业再生产的关系。商鞅看到,农人不专心务农是重农之大敌,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稳定农村劳动力的措施,这包括思想和政策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思想上,就是要实行“愚帅民”政策,使老百姓不重视学问,不接触娱乐活动,听不到奇谈怪论,这样,老百姓的心才不会因外物而动,才会专心务农。在政策上,就是要实行稳定农业人口的政策,通过实行反对养士、反对雇工、禁开旅馆、严禁迁移等政策,使老百姓认识到离开土地游荡是不会得到什么好处的,这样,才能将他们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只有农业劳动力稳定了,发展农业生产才有希望。另外,根据人口和土地的矛盾,应实行招收三晋之民来秦务农的政策,给他们三世(代)免兵役的优惠,使他们从人多地狭的三晋来地广人稀的秦国垦荒,促进秦国农业生产的发展。
商鞅通过变法将这些重农思想变成了国家的意志和行动,对后世具有重大的影响。第一,重农抑商成为汉以后中国社会为统治者首肯和认同的正统理论和价值取向。第二,移民垦殖成为之后中国社会富国强兵的一项集政治、经济和军事于一体的重要措施。第三,国家开始注重从宏观整体上来管理农业生产,农业成为国脉所在、国运所系。因而,在这个意义上,法家其实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农学派的法治共同体,或法治学派中的重农共同体,商鞅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农学派的法治家或法治学派中的农家。
既然“农”成为诸子共同关注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不可能有人站出来专门以“农”为重点和核心来建构自己的体系呢?儒家重农是为自己的德治服务,法家重农是为自己的法治服务,为什么不能有人站出来通过其他手段来为自己的农治(以农治国)目的服务呢?百家争鸣中诸子争言农事的局面,为中国农家的出现提供了特定的思想条件。
[1]吕思勉. 先秦学术概论.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