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集中阶段(1949—1977年):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改革节点梳理
1.宏观经济政策
中国现代化经济是在长期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刺激和半封建半殖民地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和帝国主义的掠夺,加上战争的摧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全国上下生产萎缩、民生凋敝、通货膨胀、财政破产,国民经济基本处于崩溃状态,独立与统一的新中国在经济发展战略和路径上开始了新探索。按阶段划分,1949—1977年的宏观经济政策又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与国家工业化的启动(1949—1957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一五”时期末,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和制度变化最快、最剧烈的时期。1949—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短短3年间,通过实施将农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恢复的基础,对私营经济“利用、限制和改造”,建立强大的国营经济,统一管理财政经济等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顺利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项经济任务,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控制了金融、市场和工业,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各领域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和政府的行政力量空前强大,为1953年之后国家迅速稳定地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过渡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21—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举行。通过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性的胜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举行,中国进入现代史时期。
1950年2月,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950年10月至1953年7月,进行抗美援朝战争。
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完成。
从1953年开始,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中国走上了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向苏联模式学习的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发展道路。在当时经济落后、资金匮乏、人才短缺等内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被迫选择了实行进口替代和压缩消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保证了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和重工业的迅速发展,为工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3年春,全国农村基本完成土地制度改革。
1953年,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中共中央制定并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同年底,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在曲折中发展(1957—1977年)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逐渐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从1957年至1977年,我国的国民经济是通过纠正“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错误,在波折中曲折向前发展的。
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
1957年春夏,中国共产党开展整风运动,随后进行反“右派”斗争。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这条总路线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反映了广大群众迫切要求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愿望。
1958年,开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全国以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经济建设。一是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度,导致高指标风和浮夸风蔓延全国,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建立人民公社体制,企图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建立一个所谓普遍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侵犯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三是盲目下放权力,没有真正向企业放权和培养独立的商品生产主体。尽管期间我国政府初步纠正了“左倾”错误,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克服经济建设急于求成的思想。
1959年庐山会议后,全党开展“反右倾”斗争,“左倾”错误重新发展,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
1959—1961年,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的比例失调,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国民经济遇到严重困难。
1961—1965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进一步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大力压缩基本建设战线;二是减缓工业发展速度,改善工业内部结构;三是继续大力精减职工并压缩城镇人口;四是进一步调整农村政策;五是安排人民生活,保障市场供给。同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有效遏制“大跃进”以来全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严重混乱局面,重新构建高度集中的中央管理体制。
1964年底至1965年初,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即建设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文化大革命”开始发动。该时期,试图把“文化大革命”作为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同时,美苏军备竞赛和世界部分地区局部战争的国际形势变化,导致经济发展强调以战备为纲,按照备战的要求进行生产布局和经济建设成为这一时期经济建设的又一重要指导方针。其中,搞三线工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军事国防工业、生产布局安排顺序由农轻重转变为重农轻,均是上述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政治动乱否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大搞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升级”“过渡”和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使经济管理体制受到严重冲击。盲目开展经济管理权力的下放,但由于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没有变革,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导致企业缺乏经济管理自主权,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经济效益下降,整个十年国民经济发展较为缓慢。“文化大革命”冲击了四个现代化战略的实施,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其间,经过老一辈革命家和人民群众的努力,国民经济在波动中仍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1969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受错误的思想、政治、组织指导方针的影响,“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被合法化。
1971—1973年,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时,分别对经济体制进行了调整,但因江青等的反对,中途受挫而告终。
1971年9月,毛泽东在周恩来等的协助下,领导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同年10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1972年2月,中美双方在上海签署《中美联合公报》。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开始对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整顿。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结束。“文革”后期,随着国际环境转好,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发生了一些变化,重提“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两步走”的设想[1],强调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