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何谓法官-忏悔者?啊哈,这事儿,让您莫名其妙了吧。我可没有任何戏弄您的意思,请相信,我可以解释得清清楚楚。某种意义上讲,这甚至是我职业分内的事儿。但我不得不首先向您陈述一定量的事实,以助您更好地理解我的陈述。
几年前,我在巴黎当律师,确实还是个颇有名望的律师。当然,我没把真名实姓告诉您。我专门承接高尚的诉讼,为孤儿寡母辩护,不知道为什么这就是高尚的,反正也有骗人的寡妇和暴戾的孤儿。不管怎样,只需在被告身上寻到轻微的受害气息,我便撸起袖子投入行动。出手就打抱不平,哼,简直就是暴风骤雨!我放手大干一场。居然真会相信正义之神每晚跟我睡觉。我确信您必定赞赏我语气精当、情感真切、振振有词、热情奔放,但我辩护词的义愤是有节制的。我天生有副好体格,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摆出高贵的姿态。何况还有两股真挚的情感支撑着我:其一,站在法庭席位正义一边令我感到心满意足,其二,还可以泛泛地对法官表现出本能的蔑视。话说回来,这种蔑视也许并非怎么出自本能吧。我现在搞清楚个中缘由了。不过,从外表上看,蔑视更像一种激情。不可否认,至少眼下还是需要法官的嘛,是不是呀?不过,我不能理解一个人自愿从事这种惊世骇俗的职务。我接受法官这种职务,因为我直面法官了,但有点类似我认可了蝗虫。区别在于,直翅目昆虫从未带给我一文钱,我得以谋生则是靠着跟我瞧不起的人对话。
喏,就这样,我站在有益的一面,这足以让我良心安宁。亲爱的先生,因自感正义而理直气壮,因有理在握而心满意足,因自重自尊而满怀喜悦,这些都是强大的原动力,使我们腰板挺直或者使我们不断前进。假如把世人的这一切剥夺了,就把世人变成狂怒之犬了。有多少罪行就这么简简单单犯下了,只因犯罪者不认罪。我从前认识一位实业家,他有个完美的妻子,有口皆碑,可他偏偏欺骗了她。此公不折不扣因为自认理亏而怒火中烧,更因不可能获得或自授德行证书而怒不可遏。他的妻子越是至善至美,他就越是气急败坏。他对自己的过失忍无可忍,您猜怎么着啦?停止对妻子不忠?不,他把妻子杀了!正因为此事我才会跟他有交往。
我的境况更令人羡慕。我不仅没有堕落的风险,不会有落入罪犯阵营之虞(特别不具备杀妻的机会,因为我是单身),而且我还为他们辩护,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他们必须是实实在在的杀人犯,正如另一些人是名副其实的野蛮人。我选择的这类辩护给我极大的满足。我的职业生涯确确实实无可指摘。我从不受贿,自不待言,也从不屈尊去走门路。更为罕见的则是,我从未对任何一个新闻记者溜须拍马,就为了让他刊登对我有利的报导。我从未奉承过任何公务员,以求他的友好没准儿可派上用场。我甚至有两三次机会被授予荣誉军团勋章(17),但我婉拒了,不事声张地保持了尊严。最后,我从未让穷人支付律师费,并且从未有过大肆宣扬。亲爱的先生,我所说的这一切请别以为是在自我吹嘘。我并没有任何功劳。然而,当今社会中,贪婪替代了雄心,这点始终让我嗤之以鼻。我的志向高远得多;您将会领悟到,这个说法对我来说倒是准确的。
然而,您已经在评估我的自满自足了。我享受自身的天性,大家都知道这是幸福之所在,尽管为了彼此相安无事,有时需要搬出自私自利的名目来假装谴责这种洁身自好的乐趣。至少我享受自己这部分天性,对孤儿寡母会做出精准反应,日久天长成了日常主导。比如说,我喜欢帮助盲人过马路。打老远看见一根盲杖在人行道街角犹豫不决,我就疾步上前,就算有时已经有人伸出了慈善之手,我也要抢先一秒,不让盲人接受其他人的善行,我那温暖而坚定的手搀扶他走过人行横道,避开来往车辆,步入安全地带,才彼此激动地分手。同样的,我总喜欢接受路上行人的问路,替他们点烟,推一把太沉的货车,助推抛锚的汽车,买一份救世军的报纸和一束老婆子贩卖的鲜花,就算明知她是从蒙帕纳斯公墓坟头偷来的。我也喜欢,啊,更不便启齿了,我喜欢施舍。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大基督徒看见有乞丐走近自己家门,第一感觉便是不痛快。换我,欣喜若狂。就此打住吧。
咱们还是聊一聊我的谦恭吧。我讲究礼貌,远近闻名,不容置疑。彬彬有礼确实让我喜不自胜。某些早晨的公共汽车或地铁里,但凡有机会,我就会给理应有座的人让座,捡起某位老妇失落的东西,并奉回给她一个我十分熟悉的微笑,抑或只是把我的出租汽车让给比我更急迫的人,那么这一整天我都会容光焕发。必须交待的是,在公共运输车辆罢工的日子里,我看到在公共汽车站傻等回不了家的同胞,我便很高兴有机会开自家车顺路载上几人。在戏院里,为了让一对夫妻坐在一起,我主动让座。在旅途中,把小姑娘的行李箱放上她够不着的行李架。这一系列的事迹,我比别人做得更经常,因为我逮住机会就做,由此取得的乐趣更耐人寻味。
我被视为慷慨大方之人,我本来就是嘛。我捐赠了许多,公开和私下。当我必须与一个物件或一笔金钱分离时,我并不痛苦,反而从中得到持久的快乐。有时想到我的捐赠不值一提以及可能引起的忘恩负义,不免产生些许忧郁,但与我所获得的哪怕最微不足道的乐趣相比也是不可等量齐观的。我乐善好施到了这样的地步:讨厌因此而被感激。钱财的准确数字令我不胜其烦,受之恶心。我的施舍物必须由我自己做主。
这些都是鸡毛蒜皮,但能使您理解我在自己的生活中,尤其在我的行业中保持旷日持久的兴致。比如,在法院走廊上被一位被告的妻子拦住,而我分文未取为他辩护只不过出于正义或怜悯,却听到这女子低声细语说道,什么也表达不了,对,什么也不能表达感恩之情,是的,难以忘怀我的恩德,而我说,这是再自然不过了,换了谁都会这么做的。甚至当场解囊相助,以解燃眉之急,帮助他们度过未来艰难的日子。后来,为了阻止唏嘘感叹,使他们保持恰到好处的共鸣,我就凑上前去亲吻可怜女子的手,就此打住了事。请相信我,此时的境界远高于庸常的野心,我到达了至高点,自此之后德行只能自行滋养。
咱们不妨在顶峰之上驻足停步。现在您明白我所谓“瞄准更高境界”了吧。我讲的正是这些至高点,也是我唯一得以安身之处。是的,我唯独处于崇高的地位才怡然自得。哪怕关乎生活细节,我也需要居高望远。我喜欢乘公共汽车胜于地铁,喜欢敞篷马车胜于出租汽车,喜欢露台胜于夹层住宅。我热爱飞机,置身于广袤天空。乘船时,必登艉楼,在里面不停踱步。登山时,我避开山谷,专爬山口和高地。我至少算是一个准平原人吧。假如命运逼迫我选择一门手工职业,车工或屋面工,放心好啦,我准选择屋面工,与天旋地转友好结伴。我讨厌货舱、底舱、隧道、煽动、深渊,甚至特别憎恨洞穴学者,他们居然恬不知耻占据报刊头版,其功绩令我作呕。竭尽全力达到负八百米的标高,冒着把脑袋夹在乱石嶙峋的山间缝隙的危险(一个虹吸洞道,正如那帮糊涂虫所说!)。我觉得干得出此类愚蠢行为,必定是心理变态者或精神受过创伤的人:心底隐藏着罪恶。
在海拔五六百米处若有一座天然阳台矗立于海边,极目所望,一片阳光灿烂辉煌,俯视大海碧波荡漾,我呼吸畅快,尤其高踞蚂蚁般芸芸众生之上独处,呼吸更为酣畅。我不难搞明白:布道,关键性的说教,拜火教仪式,为何都在尚可达到的高地上举行。以敝人之见,在地窖和单身牢房是无法思考的(除非是高塔里的牢房可以极目远眺),否则只能发霉。我理解受戒的人为何还俗,他本以为他的单人房间会视野开阔,却是一堵墙壁遮挡了一切。至于我,请您相信,我可不会发霉。每时每刻,无论是独处还是跟别人在一起,我都在往高处攀升,每攀一处便点燃明火,熊熊火焰恰似一阵欢乐的致敬向我迎面升起。我至少因此获得了人生的乐趣,萌生优越的快感。
幸亏我的职业满足了我攀登高峰的志趣,避免我对众生怀有怨怼,我总是帮扶他们又从不对他们有任何亏欠。我的职业使我居于法官之上,因为反过来由我审讯他;同时也使他居于被告之上,因为他必须对我感恩戴德。亲爱的朋友,请好好掂量掂量,我过着逍遥法外的生活,任何审判都与我没有干系。我不在法庭审判台上,而在别处,身处吊篮,人们时不时地借助机关把吊篮降下,把我像神明般请下来,调节一下剧情,赋予情节意义。总之,据守高位过日子,依然是受芸芸众生注视和致敬的不二法门。
我有几个忠厚的罪犯当事人,杀人时就是听命于这类情感的驱动。读一读报刊上有关他们的报道,他们所处的凄惨境况没准能让他们获得某种凄婉的慰藉。他们跟许多老百姓一样,对自己默默无闻忍无可忍了,这种焦躁说不定使他们铤而走险,穷途末路。反正只需杀掉自己所住楼房的门房就可以出名了。说来可叹,什么出名,过眼云烟而已,尽管有的门房活该挨上一刀。罪行不间断地占据前台,罪犯却昙花一现罢了,随即就被替代。末了,短暂风头付出了太过昂贵的代价。相反,我为这帮想出名的人辩护倒真的出了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但手段经济得多。这也鼓励我多加努力,尽可能减少他们要付出的代价:他们所付出的多少也是代替我付了一部分。作为报答,我消耗义愤、才干和情谊,抵偿我亏欠他们的一切。法官惩罚,被告赎罪,而我呢,不受一切义务约束,避开审判又不受惩罚,我自由自在霸占着一片伊甸之光。
亲爱的先生,何谓伊甸园?不就是挂上挡的人生吗?这正是我的人生。我从来不需要学习生活。在这一点上,我生而知之。有些人,他们的问题在于躲避世人,或甚至于瞎对付。对我而言,我和世人达成了和解。需要随和时,我决不拘礼,需要保持沉默时,我三缄其口;我既能潇洒脱俗又可正经八百,直截了当,直言不讳。因此,我深孚众望,在社交界获得的成功不计其数。我,仪表不俗,既是不知倦怠的舞伴,又是审慎的博学者。我既能溺爱女人又可主持正义(18),不容易吧。我搞体育和艺术都出手不凡。得了,就此打住吧,亲爱的先生,免得您会怀疑我沾沾自喜。不过,话说回来,请你想象一下,一个年富力强的男子,体魄强壮,禀赋深厚,体力和智力敏捷;介于贫富之间,睡得安稳,对自己深感满意,表现得合群,善于跟人交往。您得承认,我满可以谦顺地说,我的一生是成功的吧。
不错,比我更顺天应人者少之又少。我与生活融合得无缝对接,而且全部融入其中,自上至下熔融,绝不排斥生活的揶揄讽刺、威严高贵和奴役约束。特别是肉欲,肉的载体,一言以蔽之,相貌,令许许多多的男人在情爱和孤寂中困窘受挫,却带给我同等快乐并且不用成为外表的奴隶。我天生一副好皮囊,我因此达到了身心和谐美满,连外人都感觉得出我的松弛自如,他们时不时向我坦诚相告:他们因此在生活中受益匪浅,所以刻意与我结伴为友。生活及其生灵与馈赠向我迎面而来,我以一种善意的自豪感欣然接受赏赐。确实,做人处事到了这个分上,既有福分又具纯朴,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成超人了。
我出身正派而卑微(我父亲是军官),然而某些早晨,我觉得自己是王子或永久燃烧的荆棘(19)。请注意,问题在于别处,即我确信自己比众人活得更聪明。况且,这种信念无足轻重,因为那么多笨蛋人皆有之呢。不,由于事事圆满,反倒让人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命中选定的(20)。众人之中,我独独被选中获得长久稳定的走时运。总之,这是我谦逊的功效。我拒绝把这种成功归功于自个儿的功绩,我无法相信我独自一人兼备如此不同又如此极端的品质是纯属偶然的结果。所以,我以某种方式感觉到生活幸福,事事如意,多多少少是上天的旨意。我若一早告诉您我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您就会看得更清楚,这种信念之异乎寻常。这不,寻常也罢,不寻常也罢,这种信念早已让我超脱于凡俗之上,翱翔于室外好几年,说实话,时至今日,我依然心存憾恨。我整日翱翔,直至傍晚……哦,不,这是另一码事,理应将其遗忘。况且,我也许言过其实了。反正我诸事顺遂,但同时又对什么也不满足。每做一件乐事都催促我再去做另一件乐事。我参加一个又一个盛会,有时候成夜成夜地跳舞,对世人和生活越来越入迷了。有时深夜来临,翩翩起舞、低度烧酒、放纵作乐,一个个粗鲁失控,我于是堕落既疲乏倦怠又心满意足的境地,仿佛处于倦怠的极点,就在这一刹那间,我终于懂得了人与世之间的奥秘,但倦怠第二天消失了,奥秘也随之隐蔽起来。于是我再次向前冲,总是称心遂愿,从不餍足,不知何处止步,直到天明,直到天黑,不如说直到舞曲终止,灯光熄灭。令我乐不可支的盛会啊……喏,你请允许我招呼咱们那位灵长类朋友。请向他点头致谢,尤其请陪我喝一杯,谢谢您的同情。
我看出这番表白令您惊讶。你从未突然需要过同情、救助、友谊吗?当然有过了。我,学会了只满足于同情,因为比较容易获得,况且不必承担义务。“请相信我的同情。”内心传出这句话,便可接着说:“现在,咱们处理别的事儿吧。”这是内阁总理的情感:天灾人祸之后廉价奉送。友谊,可不那么简单,要经过漫长而艰苦的努力才可得到。一旦获取,便无法摆脱,必须面对。尤其别相信您的朋友会每天晚上给您打电话,就好像他们本该打这个电话,就为了知道您是否恰恰打算今晚自杀,或仅仅想要了解您不需要培训,您没心情出门。哦,不,如果他们打来电话,那您就保持沉默,今晚您不会孤单,生活很美好。自杀,他们倒是会推波助澜,在他们看来,这事儿取决于您自己,而他们坐观成败。亲爱的先生,但愿上天使我们免于被朋友抬得过高吧!至于那些负有天职爱我们的人,我想说双亲大人以及姻亲(多甜的称呼!),那便是另一码事了。他们有话要说,但他们的言辞如同子弹;他们打电话好似射击卡宾枪。百发百中!唉,巴赞(21)之流!
怎么啦?哪天晚上呀?我一定来,对我要有耐心啊。况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提起朋友和姻亲的破事也算十分切题。明白吧,有人跟我谈起一个人,他朋友进了牢房,于是那人每天晚上睡在卧房的地板上,不去享受喜爱之人被剥夺的舒适。亲爱的先生,谁会为了我们就地而眠呢?我们自己能做到吗?听着,我倒是乐意做的,我一定做得到。对,总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做得到,我们都将得救。但不容易,因为友情是漫不经心的,抑或至少爱莫能助的,即使愿意,也办不到做不成。也许愿望毕竟不够强烈?也许我们对生活的热爱还不够浓烈?您是否注意到唯有死亡才能唤醒我们的喜怒哀乐?恰如我们喜爱刚离开我们的去世的朋友,难道不是吗?我们多么钦佩不再讲话的师长,这不,他们满嘴衔泥啦。敬意油然而生,他们也许等待了一辈子。但您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对待亡者更为公正,更为宽宏?原因很简单!与死者打交道,不必尽义务。亡者让我们随意,不受拘束,从容不迫,我们可以把对死者的敬佩穿插在鸡尾酒和温柔的情妇之间。简言之,闲暇之余。即使亡者迫使我们尽义务,无非毋忘怀念,而我们恰恰是健忘的。不,我们爱的是朋友中的新鬼,爱的是苦不堪言的死者,爱的是我们自己的悲恸,末了,爱的是我们自己。
我有位朋友,我平素回避他,他有点让我心烦,再加上老教训人。但在弥留之际,他又见到了我,请放心,我一整天没白过。他死了,对我很满意,是握住我的手离开人世的。还有一个女人,老跟我纠缠不清,结果白费劲,她倒也挺知趣,属英年早逝。随即占据了我心中一大块地盘!更有甚者,自寻短见!老天在上,多么美妙的忙乱!电话过去,心潮起伏,言简意赅,语重心长,强压痛楚,是的,甚至有点自责。
亲爱的先生,人就是这副德行,两副面孔:不能爱他人而不爱自己。不妨观察一番您的近邻,万一公寓里发生了一件丧事。大家安安稳稳过着各自的小日子,突然,比方说,门房死了。大家立即如梦初醒,坐立不安,互相打听,动了恻隐之心。死讯发布,好戏开场。人们需要悲剧,您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他们超度亡魂的法子,也是他们的开胃酒。我跟您谈起门房是出于偶然吗?我就遇上一位,真的其貌不扬,一肚子坏水,畏畏缩缩而且积怨记恨。这个魔鬼恐怕连一心行善的方济各修士见了也会望而生畏。我甚至都不理睬他,但仅凭他的存在已经败坏了我平日的生活兴致。请您告诉我为什么,好吗?
葬礼前两天倒蛮有意思的。门房的老婆犯病了,躺在单间房里,人家把开口棺材就搁在她身旁的支架上。住户各自前往取信。他们推开门,招呼一声:“您好!太太!”女看门人用手指着死鬼,聆听大家对亡者的赞扬,然后取了信件各自离去。这间屋里的气氛也并不令人高兴,是不是?然而整幢公寓的人鱼贯而入,进出这间散发着防腐剂臭味的门房间。住户并不打发仆人代劳,不,仆人各自利用良机前往,他们也不怠慢,悄然而来悄然离去罢了。落葬那天,棺材太大,平抬不出去。女门房躺在床上悲喜交集地惊叹道:“啊,亲爱的,你们瞧,他的个儿多高啊!”葬礼主持人回答:“不用担心,太太,把他竖起来后侧着身子,立马就能抬出去了。”这不,大伙儿真的先把他竖起来,然后再平抬。我是公寓唯一送死者到公墓的,还有一个昔日的酒吧跑堂。我后来才明白他每晚陪死者喝佩尔诺开胃酒。我还是唯一往棺材抛鲜花的,但那口棺材的豪华程度着实使我吃惊。葬礼之后,我又拜访女门房,得到她悲剧演员似的道谢。请告诉我,这一切有何等道理?没有任何道理,不外乎开胃酒罢了。
我也参加过律师公会一位老协作者的葬礼,一面之缘,众人瞧不起他,我却总是跟他握手。况且,凡是我工作过的地方,我都跟所有人一一握手,每天不是一次,而是两次。这种平易近人的热诚以小小的代价博得了众人的好感,助我发达。至于安葬办事员,律师公会会长是不会屈尊前往的。而我到场了,并且我本来是要出差的,这就更值得一提了。我料到我的出场会令人瞩目,并且收获一番好评。这不,您明白了吧,即使那天下雪也阻挡不住我出场。
怎么啦?我正要说呢,别担心,何况我还在讲这个话题。不过先让我提及我们公寓那位女门房,她买的棺材用了上好的橡木、装饰有带耶稣像的十字架以及银质扶把,倾家荡产,为的是好好享受一番自己的激情,可一个月之后她就和一个美声吹牛大王黏糊在了一起。新姘头狠揍她,传出一阵阵惨叫,他马上打开窗户,高唱他偏爱的情歌浪漫曲:“妇女们,你们长得好漂亮!”(22)邻居叹道:“出格了吧!”出什么格了,请问?好的,这个男高音人模狗样的,女门房也表里不一。但无法证明他们不相爱吧。话说回来,也无法证明她不爱前夫了。况且,吹牛大王嗓疼臂乏之后远走高飞,她又赞赏起亡夫来了。好一个忠贞的女子!说白了,我见识多了,另一些人仪表堂堂,煞有介事,却不见得更忠实更真诚。我认识一个人,把一生二十年献给了一个没头没脑的女人,为她牺牲了一切,顾不上朋友和差事,甚至自身体面,可一天晚上他承认从未爱过她。他厌倦了,仅此而已,心烦意乱,像世上大部分人那样活得腻烦了呗。其实,他硬是把人生搞得复杂曲折、悲剧丛生。反正,必须搞出一点名堂来,这就是大部分人类采取行动的缘由。必须发生点什么才行,哪怕是那无爱的奴役,哪怕是战争和死亡。因此,丧葬万岁!
我呢,至少没搬出这种托辞。我不厌倦,因为我主事。我跟您讲起的那个晚上,甚至可以说比任何时候都不感到厌倦。不,说真的,我不希望发生什么事。然而……亲爱的先生,那是个美丽的秋夜,城里尚温暖,塞纳河上空湿漉漉的,夜色来临,两边的天空依然明亮,路灯亮起幽微的光芒。我沿着左岸河堤走上艺术桥(23)。透过旧书商上锁的书箱空当,可以瞥见河水闪闪发亮。两岸河堤上行人寥寥无几:巴黎人已经在吃晚饭了。我踩踏沾满灰尘的枯叶,想到夏天已经过去了。天空渐渐布满星星,我从一杆街灯走向另一杆街灯时瞥见点点繁星倏忽闪过。我领略着失而复得的宁静和夜色降临的温馨,巴黎显得空空荡荡。我洋洋自得。你的工作称心如意:为一个盲人辩护如愿获得减刑,得到当事人热烈的握手,参加了几个慈善捐赠。下午,在朋友面前发表即兴讲话,侃侃而谈,评说我们的领导阶层铁石心肠以及我们的精英虚情假意。
我登上人迹稀少的艺术桥,无非想看一看夜色降临后依稀难辨的河流。面朝绿色风情小公园(24),我俯视圣路易岛。内心涌起一股力量,而后传遍周身。怎么说呢,是一种功德圆满的感受。我挺直腰板,正想点燃一支烟,一支使我心满意足的烟,不料此刻我身后响起一阵笑声。惊讶之下,我猛地转身,未见任何人的踪影。我径直走到桥栏杆,既无驳船又无小艇。我转过身子朝圣路易岛走去,背后再一次响起笑声,听得出笑声显得有些悠远了,仿佛顺河飘去。我凝神伫立。笑声渐飘渐弱,却依然清晰听得出来自我身后,除非出自水中,不会来自其他任何地方。与此同时,我觉察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请准确理解我的意思,这笑声毫无神秘之处,那是善意的、自然的、几乎友好的笑声,能将万物复归原位的笑声。很快什么也听不见了。我回到河滨大道,走进王太子妃街,买了些烟,其实我根本不需要。我昏头昏脑,呼吸困难。这天晚上,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他不在家。我正犹豫是否出门,突然听到窗下传来笑声。我打开窗户。人行道上一些年轻人在快快乐乐互相道别。我耸耸肩,关上窗户。我毕竟还有一个卷宗要研究。我进入浴室想喝杯水。我的面容在镜中映出微笑,但我的笑容似乎具有两面性……
怎么搞的?请见谅,我走神了。咱们明儿见吧,没准儿。明天,好吧,就明天吧。不,不,我不能留下来了。喏,您瞧,那边像棕熊一样的家伙正招呼我有事商量呢。十拿九稳是个正派人,警察却使坏整他,纯属心理变态。您估摸着他长着杀人犯的脑袋?请相信,他长了个职业脑袋。溜门撬锁倒也挺专业的。您准意想不到这个原始人倒卖绘画是顶专业的。在荷兰,人人都是绘画和种植郁金香的行家里手。这位仁兄,别瞧他貌不惊人,却是最著名的窃画大盗。哪一起窃画案?我也许会告诉您,可别对我的学识大惊小怪呀。尽管我是法官-忏悔者,在这里却有一个业余爱好:我替这里的厚道人当法律顾问。我研究过这个国家的法律,在这个街区招来了一批委托人,他们并不查看我的文凭。这并不容易,但我获取了信任,是不?我笑容可掬,不带城府,握手强劲有力,这些都是王牌呀。再说,我解决了几宗难办的案子,首先是因为有利可图,其次是出于信念吧。不过,假如拉皮条的和偷鸡摸狗的总是到处被定罪,那么正人君子就会一个个无休无止地自认为清白无辜了,亲爱的先生。依我的看法,好吧,好吧,恕我直言:这是必须避免的。否则,贻笑大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