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剂学(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一、处方的调配程序

中药处方的调配程序:审核处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在实际工作中,审方往往不单独设岗,计价、调配和复核人员都负有审方的责任。

(一)审查处方

1.审查项目与处理 审方是调剂工作的关键环节,调剂人员不仅要对医师负责,更要对患者负责。因此需认真细致地审阅处方。审方内容包括: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婚否、住址或单位、处方日期、医师签名。

(2)药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是否正确,剂量对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尤需注意;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药物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有脚注,药味是否有重复;处方中自费药是否开自费处方等。

(3)如发现处方中药味或剂量字迹不清时,不可主观猜测,以免错配;如有配伍禁忌,超剂量、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违反规定等方面的疑问及药味重复,都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医师更改或释疑后重新签字,否则可拒绝调配。

2.毒性中药与配伍禁忌

(1)毒性中药 系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当可致人中毒死亡的中药。

利用毒性药治病,若配伍得当,则可获得预期疗效;若用之不当,易发生中毒危险。在调配处方中应特别引起注意。

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药安全有效,历版《中国药典》规定了毒性药品种、用量与用法,见表2-2。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严格遵循毒性中药的剂量与用法规定。

表2-2 毒性中药名称、用量与用法

续表

(2)配伍禁忌 古人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总结出中药配伍使用后有“七情”变化,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反和相恶。除单行外,其他6个方面为药物配伍后产生的协同、抑制或对抗作用。其中“相须”“相使”指药物配伍后的协同作用,“相畏”“相杀”指药物配伍后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相反”“相恶”是指药物配伍后的拮抗作用,一般中药配伍禁忌多参照“十八反”“十九畏”。

(3)妊娠禁忌 凡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有致畸作用,甚至造成堕胎的中药为妊娠禁忌用药,孕妇应禁止使用。但凡毒性药、峻下逐水药、破血逐瘀药及具芳香走窜功能的中药均属妊娠禁忌用药范围。

《中国药典》2020年版将妊娠禁忌用药分为妊娠禁用药、妊娠忌用药和妊娠慎用药3类。具体品种见《中国药典》2020年版。

3.并开药物与脚注

(1)并开药物 系指将处方中2~3种中药同开在一起。药物并开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疗效基本相同的药物,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都具有养阴、益胃、清心肺作用;“二活”即指羌活和独活,都具有祛风胜湿、止痛作用;“焦三仙”即指焦神曲、焦山楂、焦麦芽,均有消食健胃作用。二是药物配伍时可产生协同作用,如“知柏”即知母和黄柏,其配伍能增强滋阴降火作用。处方常见的并开药物与处方应付,见表2-3。

表2-3 处方常见并开药物与处方应付

(2)脚注 系指医师开处方时在某味药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所加的注解。其作用是简明指示调剂人员对该饮片采取的不同的处理方法。脚注内容一般包括炮制法、煎药法、服药法等。常用的脚注术语有打碎、炒制、先煎、后下、另煎、包煎、烊化、捣汁、冲服等。

(二)计价

药价的计算要按当地药政部门统一规定的办法和计价收费标准执行,不得任意改价或估价,做到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应单列。

(三)调配处方

调剂是中药房工作的重要环节,调剂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患者的身心健康。调剂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调剂人员接方后首先查验是否已计价、缴款,再按审方要求再一次审方。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多剂处方应先称取总量,然后按等量递减法使分剂量均匀准确。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进行调配。调剂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执业中药师核对。

调配处方注意事项如下:

1.调配处方时应参看处方,精神集中,认真仔细,不要凭记忆操作,以防拿错或称错药物。

2.分剂量时应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不可主观估量或随意抓药调配。

3.处方药味按所列顺序称取,间隔平放。体积泡松饮片应先称,以免覆盖他药,如灯心草、夏枯草等;黏软带色中药应后称,放在其他饮片之上,以免沾染包装用纸,如瓜蒌、熟地、青黛等。

4.用时需捣碎的饮片,应称取后置专用铜冲内捣碎后分剂量。铜冲应洁净,无残留物,捣碎有特殊气味或有毒饮片后,应及时将铜冲洗净;遇需临时加工炮制的饮片,应依法炮制。

5.处方中如有先煎、后下等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单包并注明用法。有鲜药时应另包并写明用法,不与群药同放,以便于低温保存。

6.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细料药、毒性药须二人核对调配;一张处方调配完毕,才能调配另一张处方。

(四)复核

为了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错误和遗漏,应把好复核关。已调配好的药剂在调剂人员自查基础上,再由有经验的执业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核对。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1.按审方要求审阅处方,确认无误后再按处方内容逐项审核。

2.注意调配的药味和称取的分量与处方是否相符,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现象。

3.饮片有无生虫、发霉及变质现象,有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的处方应付错误,有无应捣未捣的情况。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单包并注明用法,贵重药、毒性药是否处理得当。

5.发现有调剂不当的情况时,应及时请调剂人员更改。复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字,在包装袋上写清患者姓名和取药号,交与发药人员。

(五)发药

发药是调剂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发药人员将饮片包装,核对无误后,发给患者。包装时要注意外用药要有外用标志,先煎、后下等特殊处理的中药要放在每一包的上面,将处方固定在捆扎好的药包上。发药时要注意:①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药剂数;②向患者交代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以及特殊处理药物的用法、鲜药保存等;③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用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