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定义人工智能
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学科,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交叉的边缘学科,它涉及的学科内容包括哲学和认知科学、数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控制论、不定性论、仿生学、社会结构学等。
人工智能研究领域的一个较早流行的定义,是由约翰·麦卡锡在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的,即人工智能就是要让机器的行为看起来像是人类所表现出的智能行为一样。另一个定义指出:人工智能是人造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性。总体来讲,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大多可划分为四类,即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像人一样行动、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动”。这里“行动”应广义地理解为采取行动或制定行动的决策,而不是肢体动作。
美国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尼尔逊教授对人工智能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人工智能是关于知识的学科—怎样表示知识以及怎样获得知识并使用知识的学科。”而温斯顿教授认为:“人工智能是研究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工作。”这些说法反映了人工智能学科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即人工智能是研究人类智能活动的规律,构造具有一定智能的人工系统,研究如何让计算机去完成以往需要人的智力才能胜任的工作,也就是研究如何应用计算机的软/硬件来模拟人类某些智能行为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
可以把人工智能定义为一种工具,它用来帮助或者替代人类思维。它是一项计算机程序,可以独立存在于数据中心,在个人计算机里,也可以通过诸如机器人之类的设备体现出来。它具备智能的外在特征,有能力在特定环境中有目的地获取和应用知识与技能。
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但能像人那样思考,甚至也可能超越人的智能。自诞生以来,人工智能的理论和技术日益成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可以预期,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科技产品将会是人类智慧的“容器”。因此,人工智能是一门极富挑战性的学科。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工智能被称为世界三大尖端技术之一(空间技术、能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也被认为是21世纪三大尖端技术(基因工程、纳米科学、人工智能)之一,这是因为近几十年来人工智能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多学科领域都获得了广泛应用,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