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文字与人类学的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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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体系形成的时代

中国文字发展的历史到底有多长,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作确实的解答。学者们过去只能根据现存的甲骨文字,推测其发展所能经历的时间。20世纪中后期不断有新材料出土,增加推论所需的依据。

象形、象意及形声的造字法都在甲骨文出现,其可辨识及不能辨识的字已有4500个以上。根据学者对1000多个可识字的分析,最进步的形声字已占27%(李孝定1974:380)。这说明晚商的甲骨文已是相当成熟的文字系统,已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但到底它经历了多久?各人的推测,短长就颇悬殊,时间长者以为可达万年(唐兰,古字导论:28)。但一般人相信,中国文字经过了两三千年的时间,才达到甲骨文的成熟程度。甲骨文是公元前14至前11世纪的占卜文字,故以为五千年前或稍早,中国文字就萌芽了(董作宾1952:358;张秉权1970a:246)。

20世纪中期以来一些出土的材料,对于讨论中国文字产生的时代可能有所启发。在好些仰韶文化的遗址,都发现刻画各种不同记号的陶器。根据碳-14年代测定,这些遗址的年代距今已有6000年以上,它与某些人根据甲骨文的成熟度推测所得的中国文字的萌芽年代相近。故有不少人相信,那些陶器上简单而似文字的刻画就是中国初期的文字。这些记号几乎都刻画在相同的部位,即在早期类型的直口钵的外口缘上,充分说明它们不是任意的刻画,而是具有某种作用的。发现于陕西中西部仰韶文化遗址的记号如图1.1所示。见于甘肃、青海一带,承继仰韶文化的半山、马厂等文化的记号如图1.2。甚至远在东海岸地区的良渚文化,也在陶器上发现如图1.3的记号。

以上所说的记号,有的在好几件陶器上出现。在同一窖穴或地区,也往往见到相同的记号。或以为它们是器物所有者或制造者的花押、族徽一类的记号(西安半坡:198)。有些记号与后世的数字或方位字相似,故有以为它们是烧制陶器的序列或方位的记号(李孝定1974:368)。又由于它们发现于不同地区与不同时代的遗址,有人不但认为它们已具有文字的作用,也相信中国文字的起源是单元的,即是从仰韶文化发展起来的(郭沫若1972a:2;李孝定1974:345—346;张光裕1981:146—147)。20世纪60年代,更在河南舞阳贾湖一个有7800年之久的遗址,发现在龟壳上刻画如图1.4的符号。其符号比仰韶的更为复杂,更接近甲骨文的形态。不少的论者,无疑又会把中国使用文字的时代推前。

但是,到底要达到怎样的阶段,一个符号才能被算作是通行的文字,这还是一个有争论性的问题。虽然符号能成为法定的语文主要得力于统治者用以记录有关宗教和政治的活动。但一般说来,人们最先觉得有必要记下来的东西,大半属于易错乱的数目和日期(富严1985:104—110)。中国有文字起源于结绳记事的传说(李孝定1974:345—346)。结绳记事的习惯或可能表现于小篆的“祘”()字,它象一条横纲上垂挂着数条绳索,索上并打有一些结形。后世所见的氏族社会的结绳习俗,其所打的绳结,有颜色及大小不同的种种形式,以代表不同的事物与数量(李家瑞1962:14)。此传说指示创造文字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了帮助记忆数目,与结绳的目的一致。在伊朗发现的4000多块公元前4000至前3000年的泥土板,大都是与记账有关的计数(Nisson 1984:317—334),也说明计数是文字书写初期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既然陶器上的记号有可能作为数目字,与文字初期的作用一致,似乎不妨承认它们已是文字了。但我们还是不能不慎重考虑,是否只因有些记号有可能作为某些私人的记数符号或族徽,或甚至具有某种意义的功能,就可以肯定它们已具有真正文字的功能,普遍为社会所接受呢?

当一个记号或图形比较固定地作为语言中某个词素的符号时,它可以说已经具有文字的初步性质了。但它距语言中大部分成分都有符号代表的真正的文字系统,仍有一大段距离。以上所举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符号,虽然在时间上有千年的差别,但都还是单独出现。它们不但没有语言系统所必要的序列,其形态和以象形、象意为主要基础的古代汉字(亦即甲骨文和金文)也显然不是从同一系统发展起来的。它们都反映出,这些陶器上的符号尚不能自成文字体系。譬如说,就算X的符号确可代表“五”的数目。但在实际应用时,并不代表抽象的数目字“五”,而是随意地、不固定地表示具体的五头牛,或五个陶罐、五个人。那是未有文字的氏族,或不识字的个人,所经常使用的办法(严汝娴1982:315; Gelb,文字:37)。换句话说,X的符号并没有一定的意义与音读,亦即与语言的词素没有严格的联系。因此最好保守点,暂时不把它们当作有系统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