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无权利救济,即无真正的权利。人权的救济对于人权的保障、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人权救济发展的全球化视野下,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依据,以欧洲人权法院为主要实施机构而发展起来的人权保障与救济机制逐渐发展壮大,并成为区域性人权保障与救济机制的典范。欧洲人权法院人权保障与救济机制主要包括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审判制度以及判决执行制度。1998年《欧洲人权公约第11议定书》生效,标志着欧洲人权法院建立了直接、全面的个人申诉制度,即自然人、法人、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团体在其《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受到该公约缔约方侵犯时,在用尽国内救济的前提下,有权直接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和控告,欧洲人权法院对个人申诉进行过滤、受理、审判的一整套规则及其运作模式。它是欧洲人权法院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其发展演进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是欧洲人权法院判决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该制度的建立为监督各个缔约国对《欧洲人权公约》的遵守、落实《欧洲人权公约》的权利与自由、保障个人人权的实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是欧洲人权保障与救济机制成为世界人权保障与救济机制典范的重要原因和力量所在。该项制度的建立对于区域性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为权利受害人与权利救济机构建立了直接沟通的桥梁,使个人申诉不再需要转交欧洲人权委员会等非司法机关处理,或者处理之后再提交于欧洲人权法院。该制度也使得司法救济人权机制成为区域性人权保障救济机制中的主流。
然而,国内对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了解较为匮乏,更没有深入研究该制度的著作。因此,沈太霞博士正是选取了这一重要且具有前瞻意义的命题,并结合她去巴黎第一大学学习、到欧洲人权法院实习的经历,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系统分析等方法对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该研究成果首先形成由她撰写而由我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其后沈太霞博士在论文的基础上又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增加了许多新的资料,进一步充实了自己的观点和理论,形成本书——《人权的守卫者: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所以,作为沈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我十分乐意为本书撰写“序”。
《人权的守卫者: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运用六章的篇幅对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展开了全面的研究。第一章从人权救济的理论出发,探讨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基本内涵、范围、理论和法条依据、特征以及该制度的社会与法制土壤。第二章对欧洲人权保障与救济的整体框架进行勾勒,从中找到欧洲人权法院及其个人申诉制度的位置,积极评价了该制度的作用与功能。第三章运用系统的方法、联系的观点来阐释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发展和演进过程。第四章从程序的角度揭示了该制度的运行,从用尽国内救济程序到诉诸欧洲人权法院的救济程序,从个人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诉到欧洲人权法院对个人申诉的过滤和处理,展示了动态中的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第五章从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现状出发,揭示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在分析欧洲理事会及欧洲人权法院的改革对策的基础上,试图给出理想的答案并指出: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完善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战略,从制度之外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第六章考察该制度对非洲、美洲人权保障事业的启示与影响,探讨该制度对我国人权保障与救济事业的借鉴之处。
纵观该书,可以发现以下几大亮点:第一,该书弥补了国内学界对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研究的空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欧洲人权法院的运行机制并未有系统、深入、全面的研究,对欧洲人权法院的个人申诉制度仅有简单的介绍及积极评价,但尚未对该制度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第二,该书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观点,如强调“人权救济依赖具体的制度,需要选择和建立有效的人权救济渠道才能更有效地保障与救济人权”;“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完善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战略,从制度之外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借鉴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结合中国人权发展的现状和社会土壤,探寻中国式的人权救济模式”;“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改革重在通过增强过滤能力来提高效率,而并不限制个人的申诉权”等均具有启发意义,为中国人权保障与救济事业提供了借鉴。第三,该书大量运用英文、法文一手材料,重视用事实说话,其研究充满了实证性。作者运用了欧洲人权法院最新的统计数据,并曾为该书的写作而到欧洲人权法院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司法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与走向。
尽管,各个国家、地区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着不同的制度形态,但人类却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在人权保障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的学者、决策层决不能故步自封,应放眼全球,观察与研究人类社会最先进的实践和经验。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不仅仅是欧洲人的创新与实践,其取得的成效也值得全球借鉴,而它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也值得全球的学者们共同思索。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的研究,在人权保障与救济不断强化的中国当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面对国内对欧洲人权保障机制知之甚少的现状,该著作更显得难能可贵。
总之,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申诉制度如同权利的守卫者,为人权受到侵害、处于无助困顿中的民众提供了有效的救济。其人权保障与救济的理念、制度、经验与规律,可与世界分享、与中国分享。
朱力宇
2014年3月于北京锦秋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