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罗马史概述
基于罗马政体的变化,传统上古罗马史被划分成以下几个主要时期:[2]
一、王政时代(约前754或753?—前509?);
二、共和时代(前509?—前31或前27):这个时代又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3]
三、帝国时代(前31或前27—476):根据君主制的隐蔽或公开程度,这个时代又分为元首制(Principate,前27—284)和君主制时代(Dominate,284—476),或早期帝国和晚期帝国时代。
这种断代可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史学家对罗马政治演变历史的归纳和评判。古罗马的作家很清楚地区分王政时代及其后的时代。王政结束以后的罗马国家被称为Res publica,即“公物”“公共事务”之意。这个词一直沿用到帝国晚期。比如,罗马城里君士坦丁凯旋门上的铭文仍然将罗马国家称为Res publica。但帝国时代的作家把前1世纪的内战以及尤利乌斯·恺撒(Gius Iulius Caesar)统治的时代看作罗马历史上关键性的转折点,自恺撒以后的历史被视为“恺撒”(泛指元首、皇帝)的时代。显而易见,这个分期最适合于以政治史为主线的历史叙述,并不能令所有的罗马史学家满意。而侧重文化史和宗教史的学者则将公元250年左右至750年左右的一段历史作为“晚期古代”(Late Antiquity)来研究。
王政、共和、帝国这个分期在表述上也存在着一些混淆之处,比如所谓的“帝国时代”实际上指的是“帝制时代”:罗马帝国的形成和帝制的确立并非同步,而是相差了数百年,这是因为罗马的治权(imperium,也常译为“帝国”)通过扩张和征服不断扩大,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罗马的统治并没有采取“地域帝国”或有形帝国的方式,而是一种共和制度下的“无形帝国”或“非正式帝国”。
这三个阶段各自的史料种类及丰富程度也各有不同。相比罗马最初四五百年的历史而言,共和晚期和帝制时期的史料不仅更为详尽,而且种类更为齐全,便于研究者多方位、深层次地探讨这几个历史阶段的方方面面。而早期罗马历史的重构却困难重重。
书写一部细致而完整的罗马史,需要更大的篇幅,本章的目的主要在于为读者提供罗马史的概述和轮廓。在叙述上遵循传统的分期,但在内容上努力兼顾罗马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拥有一部完整的罗马信史,由于史料上的失衡和缺陷(详见本书第二章“史料概述”),有时我们不得不依赖推测和理论来重建罗马发展历程。而重建的版本通常会因学者而异。本章主要反映当前的共识,至于罗马研究中的诸多争议和观点变迁,请参阅本书第三章“研究史概述”和第四章“重点学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