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国家起源观、文明标志观的深入辨析
本书的学术价值还体现在“附录”部分对晚年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的国家起源观、文明标志观所做的不同于流行观点的新阐释、新解读。以往国内外学者几乎众口一词地断定,恩格斯在其叙述原始社会史的名著《起源》一书中提出了国家起源的三种独立模式:“雅典模式”(由氏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对抗导致国家形成的模式)、“罗马模式”(由贵族与平民的斗争导致国家形成的模式)和“德意志模式”(由对外军事征服活动导致国家形成的模式),其中罗马模式是明显不同于雅典模式这一国家起源经典模式的“第二模式”,是国家起源的第二种路径、第二条道路。不论是在国外学界还是我国学界,这种观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几乎无人质疑,甚至成了某种常识。笔者通过极为细致的考察和反复的辨析,得出了更具说服力、更为可靠的结论:在恩格斯的《起源》中,所谓的罗马模式并不存在,它是建立在研究者误解的基础上的。笔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有力证据:其一,当时关于罗马国家起源的科学资料严重不足,恩格斯无法形成对罗马国家起源问题的完整认识;其二,研究者可从《起源》关于雅典国家起源道路的典型性、普遍性的分析中找到依据;其三,恩格斯在《起源》中所分析的希腊、罗马和德意志三个国家的起源,其实是他用以抽象、概括国家起源一般规律、一般道路的三个具体的实例,而非三种独立模式;其四,上述观点与晚年马克思的《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对罗马国家起源问题的分析相符;其五,对于所谓“恩格斯提出了国家起源的‘三种模式’”的说法,其文本根据不充分,与“三种主要形式”(这是国家起源“三种模式”提法最重要的“文本依据”)对应的德文短语“die drei hauptformen”其实应译为“三个主要的(外在)形态”或“三个主要的表现形式”。[32]
此外,本书对恩格斯《起源》的文明标志观也做出了不同于前人的新阐释、新解读。以往学界的流行观点认为,在文明标志问题上,恩格斯是一个典型的“国家标志论者”(把国家视为文明时代形成的决定性标志),甚至是这一论调的“鼻祖”,他在《起源》最后一章“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所做的经典论断——“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33]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笔者根据对恩格斯《起源》文本的反复辨析,对这种说法的可信度提出质疑:“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的论断有其特定的语境,恩格斯这句话的本意并非对文明时代的“标志”或“开端”做出断定,而是另有他意、另有所指。他所强调的不过是国家与文明时代这二者所共有的一个属性即阶级性(在他看来,国家特别突出、特别鲜明地反映或体现了文明时代的阶级本质,他正是在这个特定的意义上有条件地、有针对性地讲“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的)。笔者还指出,在恩格斯的《起源》中,国家既不是文明时代的“唯一标志”,亦不是“首要标志”;在他的历史观中,文明时代诞生的首要标志并不是“国家”这样的政治要素的生成,而是“社会成员以追逐私人财富为其根本目的”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的形成;在他看来,文明时代的各主要特征都是建立在“追逐私人财富”这一根本目的基础上的,将“以追逐私人财富为根本目的”作为文明时代的本质及标志较之以“国家”作为文明时代的本质及标志,无疑更具说服力和深刻性。为验证上述结论,笔者列举了《起源》中具有代表性的文本学证据。[34]笔者关于恩格斯文明起源观、文明标志观的全新解读对学界流行见解构成了直接的冲击和挑战。本书的观点及论证值得学界重视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