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古代史(第四卷):波斯、希腊与西地中海地区(约公元前525年—前4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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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史料

关于米底和阿契美尼王朝的资料,就目前主要涉及伊朗国家崛起的基本历史、早期波斯历史以及间接述及帝国若干非伊朗人地区的地方史而言,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原始史料。广义而言,这些史料通常以伊朗语为载体,与所述事件属同一时代。史家采用时“未加编辑”,如考古资料;提供有关经济、建筑活动、宗教、社会和政府结构以及各个重要人物信息的苏萨(Susa)与波斯波利斯埃兰语(Elamite)文献;以及如发现于波斯波利斯的阿拉姆语(Aramaic)资料。

(二)“经编辑的”原始史料。包括那些当时写定后经选择、编辑的资料,或那些仅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资料,或两者兼而有之。不过,这类史料大致与其记述的事件同时,基本上一直以来被视为原始证据。此类史料有:阿契美尼诸王的古波斯语铭文;帝国内其他王室铭文;新亚述和新巴比伦楔文文献(它有助于阐明米底国家势力兴起时伊朗西部状况,详见下文);《圣经》诸篇,如《以斯拉记》(Ezra)与《尼希米记》(Nehemiah);以及《阿维斯陀》(Avestan)中早期琐罗亚斯德教(Zoroatrian)文献。

(三)重要二手史料。即经选择、综合性的二手非伊朗语文献,具有一定价值。例如,色诺芬(Xenophon)的《远征记》(Anabasis),尤其是希罗多德(Herodotus)的《历史》(Histories)等古典著作。

(四)次要二手及后期史料。其中有克泰西亚斯(Ctesias)的《波斯志》(Persica)、色诺芬的《居鲁士的教育》(Cyropaedia)以及其后的古典著作,如普鲁塔克的《阿塔薛西斯传》(Life of Artaxerxes)和斯特拉波的《地理志》(Geography);帕提亚和萨珊波斯文献有关早期伊朗的资料;以及后期伊朗的传说和传统,如保存在菲尔多西(Firdausi)《列王纪》(Shahnameh)中的记载。

古波斯语铭文和希罗多德的《历史》这两种史料至关重要,有必要进一步略加讨论。

很多人将古波斯语铭文视为原始史料;就其术语的宽泛含义而言,古波斯语铭文的确如此。然而,这些文献——包括大流士一世(Darius Ⅰ)的《比希敦铭文》(简写作“DB”)这一代表性例证——叙述的是由作者构思后精选、编辑的故事,传达的是特定的信息,以服务于特殊的目的。因此,严格来讲,这些铭文与希罗多德的《历史》一样均属二手史料。从《比希敦铭文》可看出,大流士想让世人知道的,也正是他希望人们相信的。须注意的是,因急于让臣民了解其事迹,大流士命人把铭文译为数种语言,广布帝国境内;如果此举是必要的,则说明《比希敦铭文》是帝国宣传的一部分,但其中也含有大量事实;因为当时的很多读者必定知晓实情。因此,切不可全然据其表面价值看待这些重要文献;所以只有从其本来目的出发谨慎阅读,并尽可能比对相同事件的其他证据加以权衡,才能揭示出它们的真正价值。

关于希罗多德,几乎可以说,没有他,我们很难了解早期伊朗历史,这一领域也几乎无从谈起。因此,人们有时难以记起,引述希罗多德时亦应谨慎。

的确,希罗多德是位诚实的史家。他多次坦承自己的无知。在针对相异或矛盾故事时,他通常给出其中的若干种,因而也给出了一些可选的解释。多数他所讨论的内容涉及人所共知的事实,其大部分同代人了解或对此有所记忆。对于当时已知的或被认为已知的,我们可以推断出其记述内容相对准确。进而,若能够对照独立证据检验希罗多德的记述,则希罗多德的史料价值通常很高。

另一方面,希罗多德收集资料,或通过询问事件的亲历者或对事件可能有所了解的人的回忆,或通过游历和观察,或通过记录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传统。由此,我们须在以下四个不同的层面采信希罗多德的记述。首先,若所面临的问题涉及其本人极可能是亲见或亲历描述时,如某座埃及纪念碑或宗教节庆,我们对此没有理由怀疑。其次,当希罗多德根据某事见证者的证言描述时,如公元前480/479年战役的某次战斗,那么我们要像优秀史家那样对待证据时持审慎的怀疑,当后者就复杂事件询问见证者时,若事情在很久之前发生,那么见证者的观点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和局限性。再次,当希罗多德处理更为久远的历史却没有同时代人的回忆可资利用时,他的此类文字,即便不应全盘怀疑,也当极其小心地使用(例如,希罗多德关于米底国家兴起的故事,抑或如关于居鲁士大帝早年经历的记载)。最后,应始终牢记的是,影响其整部非凡史著的问题:虽以客观、公正著称,但希罗多德是希腊人,其所见所闻是基于希腊人的角度,是以希腊人的思维、情感和世界观撰述历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