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牛羊之无角者曰童”
童,《释名·释长幼》曰“牛羊之无角者曰童,山无草木亦曰童,言未冠似之也”,表示尚未长角的牛羊,或草木不生而显得光秃秃的山体,代表初生幼稚之象。《周易·大畜》六四爻辞曰:“童牛之牿。”童牛即幼小无角之牛。《庄子·徐无鬼》曰:“尧闻舜之贤,举之童土之地。”成玄英疏曰:“地无草木曰童土。”童亦指贫瘠的山地。而人本无角,无法以有角无角来表人的幼稚状态,而是将角引申为头顶的帽子,童即指年幼未冠的小孩。人不同于动物,其成熟的标志除了体格成长,还必须兼顾道德修养,加冠之后才算是完整的人,故以“冠”作为成人与儿童的分水岭。冠,小篆取象人用手把帽子戴在头上。《释名·释首饰》曰“冠,贯也,所以贯韬发也”,王先谦疏证曰“卷与贯声义通”,指古人用帻巾包扎头发。《说文·冖部》曰“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段玉裁注曰“冠以约束发,故曰絭发”,徐锴《系传》曰“豢音卷,卷束也”。冠之本义是将头发盘卷起来,引申为帽子之总称。徐灏《段注笺》曰:“古之冠者,以笄贯发而巾覆之,故日所以豢鬓也。”古代男子加冠礼的第一步就要用帻巾束拢头发,用簪子贯发而固定之。《仪礼·士冠礼》详尽记载了周代士冠礼的官服、礼器、仪节的具体要求,须依次佩戴缁布冠、皮弁、素冠,“三加弥尊,论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郑玄注曰:“弥,犹益也,冠服后加益尊,喻其志者,欲其德之进也。”三次加冠,一次比一次尊贵,隐喻男子要树立志向、修养德性,此后开始称其字以表尊重。
女子成年行“笄礼”,用簪子把头发绾起,改梳为成人的发髻样式。《说文·竹部》曰“笄,簪也”,指用来别住头发的簪子。《释名·释首饰》曰“笄,系也,所以拘冠使不坠也”,女子盘头或男子固定帽子所用的发饰。(2)《国语·郑语》曰“既笄而孕”,韦昭注曰“孕,任身也。女子十五而笄”。女子15岁举行笄礼,代表其已成年或许嫁。《礼记·杂记下》曰:“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郑玄注曰:“妇人执其礼,明非许嫁之笄。”女子至20岁未许嫁亦行笄礼。说明古代不允许女子做一个“老儿童”,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有规有矩,不能以未许嫁为借口而像孩童一样嬉戏打闹、莽撞非礼、无拘无束。笄礼指妇人定婚待嫁,亦指女子成年。《公羊传·鲁僖公九年》曰:“妇人许嫁,字而笄之。”何休《解诂》曰:“笄者,簪也,所以系持发,象男子饰也。服此者,明系属于人,所以养贞一也。”女子行笄礼将头发盘起,表示其已身有所属,日后将一心从夫,坚守妇德。女子完成笄礼后尊称其字,与男子加冠后称字相同。
未冠、未笄的男女孩童可蓄发、披发,随性活泼,自由散漫,无须严格受制于礼法规约,他们在获得童年欢乐的同时,也影响到了其在崇礼尚乐的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公羊传·鲁庄公十年》曰:“人不若名,名不若字。”春秋时期,称字比称名更加尊贵。古代孩童概称其名,但在男加冠、女及笄之后便立刻改口称其字,表明其已告别童年身份而成为值得被尊重的社会成员了。一方面,古人对童年男女是宽容博爱的。孩童年幼,不能以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和对待他们。“年未满十五,过恶不在其身”,15岁以下的儿童心智未熟、不明事理,若有过错,责任当由抚养者承担。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等童蒙读物的内容上可看出,古人对儿童的要求重在规范其言行细节,并未将其纳入严肃的礼法制度系统加以约束,这无疑是对儿童的一种保护与仁爱。另一方面,儿童的社会地位低于成人。男、女儿童成年后才有能力、有资格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成年人的伦理要求与礼法规定,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从满足国家需求、维护社稷安定、为社会做贡献的维度上讲,成人显然比儿童更有优势,更值得被重视。
成年礼不仅代表着男女儿童年龄、身份、地位的转折,更是礼法文明得以执行的关键起点。《礼记·冠义》曰:“冠者,礼之始也。”冠,对男子而言,是成年的标志;对国家而言,是礼仪的开端。这并不是说未成年人就不需要礼法教化,而是强调加冠、既笄之人的名分变了,社会对其提出的要求更高、更严格,成人不能再像小孩一样天真无忧了,必须积极修为,涵养德性,承担起个人、家庭、社会的相应责任和义务,表现出成人该有的样子。《太平御览》卷七一八引《白虎通》曰:“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男子娶女必先加冠,女子嫁人必先开笄。因为加冠、开笄之前的人尚未成熟,他们还不具备为人夫、为人妇的能力水平与道德素养,即便结了婚他们也不知道尊法守礼以维护家庭和睦,婚姻可能会像一场游戏般被玩完,足见古人对未成年人的谨慎态度。
“童”的年龄界限当依据加冠、开笄的具体时间而定,一般指20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女。《礼记·曲礼上》曰:“二十曰弱冠。”孔颖达疏曰:“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20岁的贵族男子当举行加冠礼以示成年,但此时其身体还尚未强壮。《释名·释长幼》曰:“二十曰‘弱’,言柔弱也。”男子刚刚成年,身心还没有完全达到强盛状态。《白虎通·嫁娶》曰:“男子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男子二十岁行成人礼,还需再经过十年的成长与磨炼,身体强健,德性大成,方可为人父。但君王加冠礼须提前进行,《诗经·国风·卫风·芄兰》曰“童子佩觿”,郑玄注曰:“觿,所以解结成人之佩也,人君治成人之事,虽童子犹佩觿,早成其德。”一国之君,位高权重,必须比常人早学习、早成熟、早涉事,当紧着功夫修炼德性,提前举行束发加冠之礼。孔颖达疏引《尚书》注云:“人君十二而冠。”为人君者12岁就要举行冠礼,早早进入成人阶段,相比普通孩子,他们的童年期整整缩短了8年。因而,“童”所指的具体年龄阶段还与个体的身份地位有关,并无明确定论。
“童”之年龄范围或宽或窄、或大或小,相对统一的基本含义为“未冠”,但使用和理解“童”字还要考虑到具体语境而灵活变通。《释名·释长幼》曰:“十五曰童。”15岁谓之童。玄应《一切经音义》曰“童,幼少也”,即指年龄幼小的孩童、少儿。彭卫、杨振红把汉代未成年人分为婴儿、孺子、悼、幼、童五个阶段,幼的年龄在10~15岁之间,童(成童)的年龄在15岁至冠礼(20岁)之间。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僮,未冠也。从人童声。按十九以下,八岁以上也。”童又指8至19岁之间的儿童,8岁以下则不属于童。马丽从广义、狭义层面对“童”做了解释:“童”,统言之,泛指未成年人,析言之,指称9~19岁者。“‘童’虽然有一个中心内涵——‘未冠’,但外延是比较模糊的,正是由于年龄段上的弹性和宽度,才适应了人们在约定俗成下行之有效的社会交际。”“童”字的这种模糊性恰恰也凸显了汉字使用的灵活性与多样性。石安石说:“语义虽是对于事物的概括反映,但往往只是大体精确地反映了事物。因为有很多事物相互间的界限本不清楚,而人的认识也有模糊性的一面。”例如,成人自谦为“小童”;长辈称晚辈为“孩子”“孩童”“小孩”,都是很常见的事。“童”字相关词语的运用,时而精确,时而模糊,有别于当今的“儿童”概念。人们在使用与童相关的诸多称谓时也不可能完全精确化、规范化,而当依据交际中尊卑礼法、长幼关系、伦理境遇、道德要求等因素灵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