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林中女巫:菲利克斯.冯.耶格
好吧,必须要承认这个诗人超出了索尔的预料,他本以为这个家伙会在外面被野兽人干掉,或者夜晚森林中出现的其他可怕东西解决掉的。
但他却回来了,活得好好的,而且带回了柴火,让他们可以不至于在太阳升起前被冻死,这是件好事。
如果他能不一直抱怨下去的话。
“哦,该死,这什么酒?味道喝起来就像是用大蒜,泡烂的白菜,以及过期的奶酪同时放进臭水沟里的味道。”
“别抱怨了,至少喝了它你不会冻死,这儿可没有乌特巴德的上等葡萄酒给你喝,你就不该离开那儿的。”
“我非离开不可!”
菲利克斯又在抱怨了,他埋怨着天气,埋怨着自己坐的地方,还有整个屋子里的一切,他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
索尔坐在他对面的火堆边,脱掉了外套,把剑放在火边烤火,他接过菲利克斯递回来的酒后喝了一大口,这次没有抱怨。
菲利克斯浑身打了个哆嗦,伸出手来在火上烤着,那双手白皙无比看起来从没握过剑,只有一点点泥土粘在上面。
那是菲利克斯的获得战利品的代价,而这些战利品可以保证他们可以活过今晚,而不至于活活冻死。
“所以说,你是个离家出走的贵族少爷?”
索尔说着,把一根柴火扔进了火堆里,它让营火烧的更旺了些,烟雾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把人熏死。
在火边,菲利克斯浑身舒畅的打了个哆嗦,他又恢复了那“高贵”的模样,义正言辞的清了清嗓子。
“好吧,是决心游历世界,闯出一番名声的冒险家。”
索尔这话让菲利克斯舒服了不少,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点点头。
“没错,就是这样,我可不会和我的其他兄弟一样,成天混吃等死,我可是有追求的。”
有追求的?如果他说的追求是冒险,而那冒险是作死的话,那他先前的确很有“追求”
菲利克斯回来后,在火边已经把自己的故事告诉了索尔一大半,后者并不想听,但没办法,这里只有一间屋子,在太阳升起前他们也无处可去,所以只能听着了。
而且诗人都有一种表达欲望,索尔以前就知道,自己也闲来无事,所以也没打断他,只是时而提醒他声音小点别把野兽人引来。
“我生在一个银行世家,你肯定听说过我家的银行,耶格商行,简直贸易,运输以及军工生产,还有金融等等。”
他是这么开头的,而索尔也的确听说过那家银行,很难没听说过,毕竟那是整个瑞克领最大的银行,甚至是帝国最大的银行,是否要加上之一有待商榷。
菲利克斯告诉了索尔自己的故事,那是个有些俗套的故事,像是某个喝的烂醉的作家,把各种经典桥段故事拼凑在一起的作品。
简单来说,耶格家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菲利克斯决心不按照父亲的安排去过自己的一生,他称之为“养猪式”的生活。
父亲为他安排了完整的一生,包括吃什么奶嘴,喝那个奶妈的奶,该和谁玩,去哪儿上学,以及和谁结婚等等。
很体贴,索尔是这么想的,但显然菲利克斯一点都不这么觉得。
他父亲让他大学念金融学,好和大哥一起经营家里的银行,而他偏偏对着干的学了文学,把老爷子气得半死,之后两人的关系一落千丈。
具体有多少仗,菲利克斯说有次吵架时,他爹想用瑞克领选帝侯某次他过生日时送的手枪,把菲利克斯打死,好“没你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菲利克斯一气之下,决心离家出走,要自己闯出一番名声给老爹看,没了家族的照顾他也能活得很好。
而菲利克斯的解决方法就是成为一名冒险家,经历有史以来最精彩的冒险,去从未有人去过的地方,接着把它们都写下来,让全帝国都知道,他,菲利克斯.耶格,伟大冒险家的赫赫威名。
结果第一步就踩进坑里了。
“所以你在乌特巴德,你爹要你娶一个“丑八怪”婆娘时趁机离家出走,并且偷走了你父亲的马,并且你之前还告诉我,那是他送你的?”
“那可不叫偷,是他这么多年对待我的补偿!我没告诉过你吗?他从来没送过我任何礼物,连一句,“哦,我最疼爱的儿子”都没有!”
耶格义正言辞的说,举起手中的书本。
“这些都是我自己的,我对天发誓!除了那匹马之外,全都是我靠自己的打拼得来的。”
“你是说,你的生活费?而后者来自于你的父亲?”
菲利克斯噎住了,他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故作正经的抽出了羽毛笔,那是一只狮鹫尾巴羽毛做的笔,很漂亮。
“这个是我自己的,都是我的钱!我省吃俭用........嘿等等,别碰我的笔,我答应的是给你马。”
菲利克斯大声抗议道,随后把自己的宝贝羽毛笔护在了怀里,但索尔根本不是要拿那笔,而是他的那本书。
“小声点,把野兽人引来就完了。”
索尔警告道,虽然只是漫不经心的随口一提,但的确起到了让菲利克斯暂时闭嘴的作用,这就足够了,他已经听他絮絮叨叨了大半夜了。
他翻开看了看,其中都是空白的,那些有好几十行的书写空间上空无一物,只有一行“我,菲利克斯于今日起开始冒险。”
“看起来你还没写下什么冒险经历,刚刚的可以写进去,就叫,菲利克斯,愚蠢的冒险家。”
“我可不蠢。”
“不蠢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为了逃避女方和自己父亲的“追捕”,用你的话说,然后脑子一抽逃进森林里的,你小时候没听过老奶妈给你讲过,林子里的有什么的故事吗?”
而且还花光了所有的钱,准确来说是被骗光的,索尔这话没说出口,但菲利克斯大概从他嘴角藏不住的笑意里看出来了。
“嘿!你说说看,谁能用一袋金币收买野兽人放我走,而且还说服他们帮我杀了一群试图打劫我强盗的?”
菲利克斯好生骄傲似的抬起头来,把鼻子尖抬得很高。
“好吧,这我还真没听说过,野兽人一般对钱不感兴趣,应该说他们根本不懂钱是什么意思,你该带上两瓶酒,他们可能更感兴趣点。”
“我没酒,而且我活下来了,你瞧吧,我一点也不蠢对吧?就和真正的冒险家一样。”
“那你出去?和他们聊聊,也许会送你到艾维领,或者回乌特巴德。”
菲利克斯听着外面的野兽人叫声一下子呛住,他浑身打了个哆嗦,索尔很乐意看见他这样被反呛住的样子。
不知为何,他还挺喜欢这个诗人,他让自己感觉到有趣和情切,从进来时,他就很快和索尔熟络了起来,他很主动的和索尔闲聊,就像两个多年未见的朋友。
他都忘了上次有人这么和自己聊天是什么时候了。
“我可不回去,你看起来很了解野兽人?也不奇怪,你是索尔.凯文,猎魔大师,我早就听说过你的故事了,尤其是那个,《巨兽屠夫》的故事。”
索尔告诉了他自己是谁?也许吧,可能是他进来刚开始闲聊时,索尔记不清了,温暖的营火和酒能让人忘记很多事。
“哪个?”
“你忘了?就是你在瑞克领杀的那次?你在格伦德,瑞克河边那次?你杀了一头海怪!山那么大的那种,他们说混在商船的下层,被带进内河的海怪长大了,阻塞了河道,最后是你解决的。”
啊,索尔想起来了,但他想起来的只有商人工会和自己讨价还价,是50金币,还是100金币的事。
“我听说过你的不少故事,还有那个,《特替斯山的巨龙》那事,你还记得吗?传闻说啊。”
索尔那晚坐在火边,听着菲利克斯讲着自己的故事,许多自己都忘了的故事,这时他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经历了这么多了。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