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邦维新:清末新政与直隶地方政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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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勾连: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和政治现代化理论

理论借鉴是分析和解释事件的需要,采用何种理论取决于事件发生的历史场景。本书运用实证经验方法通过历史叙述再现清末政治变革过程,将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与史实叙述相勾连,选取历史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分析路径来探析清末新政预备立宪时期帝国转型和现代国家建构过程。近代中国卷入世界体系后从传统帝制向现代国家转型,政治现代化是转型时代的根本性议题。清末新政预备立宪是建立现代国家的发端,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因此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和政治现代化理论可以作为分析框架。

现代民族国家是民主的民族国家,是民族国家的国族认同组织形式和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结构相结合的产物,作为国家认同基础的政治民族建构和作为权力合法性基础的主权在民基本政治制度安排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两个根本性议程。基于地缘、血缘、文化认同的民族共同体与理性化的国家权威结构融为一体产生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民族与国家是相互建构的,领土地域上的民族共同体需要建构政权作为公共事务治理机构,政权建构过程将地方性的族群整合为相互关联并对政权有普遍认同感的整体性政治共同体,超越狭隘的种族、地域限制,形成政治民族(国族)。现代民族国家的发源地是西欧,地缘政治竞争导致的战争是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初动力,英法百年战争形成民族国家的雏形,战争摧毁了封建贵族,国王集中掌握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将教会置于世俗君主的统治之下,形成君主专制集权的政治权威合理化路径。国王向有产者阶级征收税收作为发动战争所需的财政支出,产生国家和社会利益博弈与妥协的机构——议会,同时建立功能专门化的行政官僚文官体系来管理税收,提供军需,监督和指挥战争。资本不断扩张追逐利润是推动民族国家建构的强大动力,民族国家凭借国家能力推动资本全球扩张,形成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商业资本借助国家政权控制的坚船利炮摧毁古典帝国封闭的国门。“民族—国家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6]资本和暴力推动民族国家君主专制政体的形成。在工业革命中崛起的工商业资产阶级新势力为限制王权而提出权力分立制衡原则,以之约束君主军事与政治权力。现代国家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稳定持久地存在的民族共同体基础上通过政治权力整合建构起来的政治共同体,建构持久的非人格化的政治权力结构和科层制的行政官僚制度形式,在固定时空下的居民将自己的忠诚从地方性的、族群的、宗教神权的权威转移给全国性单一的、世俗的、符合法定程序的国家权威,要求全社会成员认同和服从国家权威。在纵向权威结构安排中,中央或联邦政府拥有一致的司法、立法、行政、外交最高权威,对外代表国家主权,实现权威的合理化,同时保留地方政府和社区治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自治权。与前现代国家形态相比较,现代国家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政治整合能力,民族和国家互相整合,政治共同体成员们获得行动绩效感,表达利益诉求,参与稀有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过程,政治参与规模空前扩大。在欧洲,地缘政治战争摧毁了封建领主贵族,国王集中掌握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将教会置于世俗君主的统治之下,形成君主集权型政治权威合理化。国王要向有产者阶级征收发动战争所需的财政收支,迫使领主妥协,产生政治交易机构——议会。现代国家建构的第一阶段是13—16世纪在西欧大陆边缘英伦和法国首先形成君主主权国家,欧洲其余国家先后模仿,随着欧洲在全球的扩张而向世界各文明体系各政治单位蔓延,工商业资本与之同步扩张,一起对当地传统政治体系产生强大冲击力。欧洲不同规模和形态的政治单元彼此林立竞逐,缺乏国际政治秩序,不同的城市、领主庄园、王国并立,将欧洲分裂成相互竞争的政治组织。各地区社会结构差异巨大,存在连接亚、非、欧的地中海沿岸城市群和西北欧连接英国和欧陆的城市贸易带,商业中心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不断北移。各政治单元之间地缘政治竞争主要以战争的形式展开,统治当局为了获得战争物资和兵源,采取控制工商业,提取税收,强制农民在土地上勤劳耕作的策略来动员人力物力资源,在此过程中建立起征收管理税负、组织指挥军事的行政官僚文官制度体系。国王录用受过优良教育、熟悉法律的精英建立中央政府机构,在征战兼并和争端裁决过程中集聚权威。[7]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并存,地方自治是合理分配现代国家纵向权威的基本制度,是调整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利益冲突关系,合理有效配置稀有资源的制度安排,成为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功能方面,现代国家是欧洲在应对地缘政治挑战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需要的过程中形成的,其功能超越古代城邦、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古典帝国。现代国家需要向社会供给安全、秩序、公正、繁荣公共产品,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垄断暴力的使用来保障安全,拥有足够的权力来有效地维持秩序,需要获得权威来提供公正,权威的合法性标志是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法令。霍布斯论证公民将自我保护的权利交给主权者,作为主权者的君主拥有绝对主权的同时承担保护公民财产、生命权利和执行契约的义务。洛克则明确说明人民为了有效保护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才暂时授权给政府,政府合法性在于人民的同意,政府权力限制在保护公民个人的生命、财产、自由权利,局限在公共领域,不可侵入私人领域。现代国家负有保护市场交易主体的产权和私人利益的职能,在领土边界内拥有足够的权力维持公共秩序,国家需要具有合法性的强制力量来控制社会秩序,将代表国家主权的中央权威无限地渗透到领土边界内,从城市到边缘乡村地区,从文化中心到蛮荒之地,强制所有人服从国家法令,通过国家机器甚至借助暴力来有效执行法令。现代民族国家在欧洲建成后推动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向全球扩张,所向披靡,传统帝国无力抵挡,建构现代民族国家成为不可遏阻的世界潮流,现代民族国家成为替代古典帝国的普遍性国家形态。现代国家具有扩张性和可复制性,在向全世界扩张过程中摧毁传统国家形态,建构新式现代民族国家。

清朝的政治权力结构、行政官僚机构、纲常政治伦理在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强力冲击下加速解体。秦汉以降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相互强化,建构庞大的郡县制官僚机构作为基础权力结构,将专制权力渗透到社会基层和帝国的边疆,擢拔获得科考功名的士绅担任郡县官僚,理论上所有人、财、物均为皇帝拥有和支配,私有产权没有保障,臣民在皇权的恩赐下使用,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实际控制程度取决于小农经济税基能够供养的官僚规模。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农经济在以市镇为中心的地方区域内自发进行周期性小规模商品交易,跨省区的大规模商品交易沿着比较固定的流通路线进行,交换南北方稀缺的生活用品,内地商品通过丝绸之路流向西域,徽商、晋商将南、北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连为一体。看似繁荣的商品市场其实是没有明晰有效的制度化产权保障的,在实施民本主义与民更始政策时期,官僚机构膨胀前能够禁止官员侵犯产权,当官僚机构膨胀时就发生普遍性贪赃枉法,无法监督,肆意掠夺,官宦借国家权力随意侵犯私人财产,聚敛财富。每个王朝衰败末期政治权力均肆意侵夺私有产权,权力是财富再分配的惯用手段。当权力追求租金最大化时,社会群体的财富就转移到官宦权势者群体囊中。待社会矛盾激化,落魄儒生们煽惑底层无业流民起势,揭竿而起,裹挟顺民,重新建立新王朝,将原先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身份地位颠倒过来,但是帝制政治权力结构、产权制度、臣民与官府的关系等制度体系变动不大,新朝皇室或许会鉴于前朝教训略作调整,促进帝国政治体系发生调适性变迁。这种政治制度结构到晚清一仍如故,形成顽固的路径依赖,直到清末《辛丑条约》推动新政和日俄战争刺激预备立宪启动之际才发生整体性变迁。专制皇权、儒表法里的主流政治意识形态与统治手段、三纲五常的尊卑伦理秩序是形成帝制专制政体路径依赖的支柱。清王朝在种族等级特权位阶上是作为武力征服胜利者的满洲八旗贵族居上位引领蒙古、汉军八旗,旗籍特权统治者统治着内地十八行省,控制中亚内陆腹地,形成部族政治,满汉畛域分明;在对外关系上在中国中心观华夷之辨观念引导下形成从都城中心到外围的同心圆式朝贡体系,权力渗透从内到外渐次减弱;政治权力主宰财产分配与转移,不能保护私有产权就不能发展市场经济,资本主义萌芽也就不能茁壮成长为现代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农经济是帝国的经济基础,也是帝制权力主宰产权分配,压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是臣民无恒产,庞大的官僚规模盘剥消耗大量生产者剩余,压制工商品经济发展,导致资本主义始终只萌芽而不发达。此种缺乏经济绩效的政治制度结构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尚未扩张到来的孤立状态下尚能维持,在治乱兴衰中重复发生。在西方剧烈冲击下,清王朝不堪一击,内忧外患危机四伏,政治权力、社会结构和儒教伦理政治解体,权威下移,内轻外重,中央权威分崩离析。对外独立主权丧失,被动卷入世界体系。帝制君主专制政体政治体系和中央集权制相互形塑,朝廷利用郡县官僚制渗透到地方并控制社会;在社会结构上士农工商等级结构长久稳定,士绅、地主、官僚“三位一体”居统治者地位控制政治权力、财富和思想文化观念,辅助皇权统治帝国。士绅在太平天国运动后崛起,逐步控制地方军政、财税,参与地方政府日常行政事务,清末士绅主宰地方公共事务。作为社会阶层垂直流动升迁机制的科举制被废除,传统士农工商社会结构分化出新兴工商业企业家、新学堂教师与学生为主体的新知识分子、职业军人现代性社会新势力。地方自治机关是现代国家地方政治权力结构的立法机关和参政机构,是绅商士庶地方精英的政治参与机关,议决地方事务,与作为执行机关的地方政府相对待,同时建立地方独立的审判机关,司法审判权从旧官府衙门分离出来,地方政治结构就朝着权力分立制衡方向进一步分化。清朝纵向国家权威结构是小农经济上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中央的专制权力通过郡县官僚制直接渗透到县级,但是由于地理空间偏僻和交通阻隔,无相应的人力资源和财政支撑,其势如强弩之末,难以充分渗透和控制乡村基层社会。地方权力和中央权威一直呈此消彼长态势,一旦地方疏离和反叛中央,形成地方割据就会加剧王朝周期性的兴衰治乱停滞循环。纵向权威结构两千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调适与配置,地方自治正是解决之道。这一历史背景限制建构现代国家所需要的多重变量累积。清末新政预备立宪和地方政治变革需要扭转帝国旧制度下逐渐断裂的路径依赖,启动现代国家建构过程开端,推动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近代中国从帝制政治体系向现代国家政治体系转型符合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清末新政预备立宪是在消解帝制旧制度的同时建构现代民族国家新制度的政治转型过程。旧政治体系逐步解体,向现代国家转型成为必然趋势,清末新政立宪是传统帝制的现代转型和现代国家建构交替发生的双重过程。